维修资金专户开设申请报告
篇一:物业维修申请报告
篇一:房屋维修申请报告
房屋维修申请报告
申请报告参考一
**物业管理公司:
*#楼*单元房顶漏水,申请维修。
申请人:***
*年*月*日
小编提醒:
1、请写明你是房主,何时购买,房屋维修基金已缴纳,物业管理费交到了几个月。
2、写明房屋的质量问题,比如裂缝何时出现,产生了什么问题,问题影响到你们生活多少,裂缝多长多宽,你们曾经采取什么措施,结果如何,其他房主是否受到影响,影响面有多广等等,就是越真实详细越好,目的是保留证据,证明质量问题的确不是你们引起的,是房屋建造时候就留下的隐患或者说是其他人行为导致的,与你们无关。
3、要求他们在多长时间内来查看问题,之后多久提出解决方案,总共多久解决问题,目的就是让物业公司没有故意拖延的余地,最后委婉的提出如果问题在多久内无法解决,严重影响你们的生活,你们将拒绝交纳物业管理费。申请报告参考二
尊敬的政府领导:
申请人:
申请日期:篇二:关于公共设施设备维修的请示报告
关于请求动用维修基金的请示报告
尊敬的康华园小区临时业主委员会:
您好!自康华园小区建成至今已有7年多的时间,在这7年中我司首先感谢临时业主委员会和广大业主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7年来康华园小区以优雅的居住环境、齐全的配套设施及优质的服务,曾多次被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评为“文明小区”、“平安小区”、“先进单位”等称号,同时也是旬阳县唯一的示范小区。
近年来,随着使用年限的增加,原有的部分公共、共用的配套设施、设备腐蚀,保修期已过,现已无法维修,影响部分物业的正常使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小区各单元原有的电子呼叫门基本不能正常使用,我部经过调研,目前安康地区现有的呼叫门经过2年多的使用后都不同程度的出现故障,是否再增加请考虑给予答复;
2、7.18自然灾害导致74个单元一楼墙皮脱落,业主要求粉刷一楼墙面(楼梯道);
3、各单元楼的水表箱和部分公共铁艺现已损坏;
4、原一楼安装的电表箱和各楼的总开关现需要移动位置。(调至3楼);
5、根据旬阳县政府通知要求小区各单元按装监控设施90个点,经过我部多次协调目前按30个头;
以上四项的维修费用根据《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第八十七条有关规定,应该按照该物业的建筑面积,分摊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为了给全体业主营造一个温馨、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我部特将此事报告与您们!
另外,近年来由于物价、工价的上涨,我司目前多层的收费仍执行的是2003年旬阳物价批准的每平方米0.3元的收取标准,为此我部根据陕价费发[2004]72号文件;旬阳县物价局、旬阳县建设局有关物价指导。特申请将物业服务上调查为0.40元。
特此报告!
康华园物业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部分费用清单一份:
1、粉刷一楼墙面,平方米/6.00元;
2、水表箱80个(180x1.7m2)、铁艺等,所需总费用43840元(其中水表箱28440元,铁艺15400元,本次按不锈钢作);
3、监控设施30个点,目前报价为78000元;
4、现有59个电表箱和17个电源总开关需移至3楼每移一套所需费用为8000元(以上报价均为我部咨询价格未作正式)。
建议:
1、使本次使用维修基金透明化,达到物业的使用价值,请临时业委会组织业主推选业主代表直接参与本次维修基金的使用和工程质量的监管。
2、对于以上所需更换的项目采用招标的办法进行。篇三:物业申请书
莱芜市城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委托代收协议
甲方:莱芜市物业管理办公室
乙方:
为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政策及《莱芜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由乙方向购房人代收所售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并按规定及时足额缴存到银行专户。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委托代收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收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专项维修资金。
(一)、商品房购买人应根据《莱芜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住宅建筑安装工程(多层、小高层、高层)每平方米造价的6%(1.住宅:多层,54元/平方米;小高层,72元/平方米;高层:84元/平方米 ; 2.非住宅:多层,72元/平方米;小高层,78元/平方米;高层:96元/平方米)缴纳专项维修资金;
(二)、开发建设单位未出售或租赁的房屋,应按市场价的6%缴纳。
二、乙方如有《莱芜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下发(二〇一○年六月一日)前收缴的业主维修资金,必须在(二〇一○年八月三十日)前全部按规定足额缴存至指定财政专户。
三、乙方代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在30日内将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经房管部门确认后存入财政专户。自预售之日起一年尚未出售房屋需缴纳的维修资金以每幢为单位由乙方垫付,出售后变更。
四、乙方违反规定,挪用维修资金的,由甲方追回挪用的维修资金,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挪用数额2倍以下的罚款。逾期缴存视为挪用。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1
篇二:新建商品房屋维修资金交存工作流程
新建商品房屋维修资金交存工作流程
1、建设单位注册登录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网,填写、保存并打印《开发建设单位注册登记表》(加盖公章)。
2、建设单位持《开发建设单位注册登记表》到市维修资金管理机构申请注册。市维修资金管理机构进行核对后,建立建设单位操作员身份和配发密匙,并出具《操作员基本资料表》(一式两联,一联给建设单位,一联留存)。
3、建设单位用操作员身份登录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填写项目信息,打印《开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申请表》,并提交审核。
4、建设单位持《开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申请表》和以下材料(建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土地使用证及附图、预测绘报告)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市维修资金管理机构申请开户。
5、市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给建设单位出具《开户证明》。
6、建设单位持市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出具的《开户证明》,申请办理预售许可证或预售许可证备案。
7、建设单位通过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补录物业管理用房、地下室及公建配套信息,提交审核。
8、购房人在签订房屋销售合同前,建设单位通过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打印《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交款通知书》。
9、建设单位通知购房人持《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交款通知书》到专户管理银行网点交款,专户管理银行出具统一票据。购房人持统一票据与建设单位签订房屋销售合同。
10、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的网签系统根据维修资金的交存情况自动控制房屋销售合同的打印。
11、建设单位在办理房屋初始登记前,将未出售房屋的维修资金一次性存入维修资金专户。对尚未交存维修资金的房屋,市、区房地产登记机构在办理项目初始登记后不为建设单位颁发房屋所有权证。
12、市、区房地产登记机构在办理房屋初始登记后,由网签备案系统根据维修资金交存情况自动控制合同网签备案。对尚未交存维修资金的房屋,市、区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网签备案。
市资金监管中心在终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前,应将该项目监管资金剩余情况通报给市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必要时可从建设单位的监管资金中代扣未交存的维修资金。
存量房屋维修资金交存工作流程
一、存量房发生产权交易的
1、申请告知。存量房产权交易挂牌前,市、区房地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明确告知当事人,交存维修资金的统一票据作为挂牌交易的条件,未按照规定交存维修资金的,不予受理挂牌交易申请。
2、出具凭证。当事人持房屋产权证书等到“维修资金窗口”查询该房屋维修资金的交存情况。由“维修资金窗口”工作人员对房屋情况进行鉴别,对于是公房的,暂时不需交存维修资金,工作人员出具《缓交房屋专项维修资金证明》,当事人可持《缓交房屋专项维修资金证明》直接办理挂牌交易相关手续。对于需要交存专项维修资金的,工作人员对账户设置、应交存金额等信息进行核对后,通过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打印《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交款通知书》,并告知交款银行。
3、交款。需要交存专项维修资金的,当事人持《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交款通知书》到专户管理银行网点交款,专户管理银行出具统一票据。
4、网签控制。当事人持统一票据到市、区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挂牌交易。未交存维修资金的,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的网签系统拒绝该房屋办理挂牌交易。
二、存量房屋发生赠与、继承的
1、出具凭证。存量房屋因赠与、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当事人持房屋产权证书等到市、区房地产登记机构的“维修资金窗口”查询该房屋维修资金交存情况,由工作人员对房屋情况进行鉴别,对于是公房的,暂时不需交存维修资金,工作人员出具《缓交房屋专项维修资金证明》,当事人可持《缓交房屋专项维修资金证明》直接办理产权转移相关手续。对于需要交存专项维修资金的,工作人员对账户设置、应交存金额等信息进行核对后,通过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打印《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交款通知书》,告知交款银行。
2交款。需要交存专项维修资金的,当事人持《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交款通知书》到专户管理银行网点交款,专户管理银行出具统一票据。
3产权登记控制。当事人持统一票据到市、区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登记。房地产登记机构对该房屋维修资金交存情况进行核实后予以办理登记。
篇三:(房屋大修资金)专项资金使用流程
西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程序和要求
申请使用房屋维修资金所需要件及填表注意事项
一、申请单位向西安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提交使用维修资金的书面申请:
申请中包含以下内容:
1、小区的基本情况,小区座落、竣工时间;
2、申请使用维修资金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3、所维修和更新、改造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已超过保修期的证明(如维修电梯应提供电梯销售、维保合同)及损坏情况(照片电子版);
4、本次维修资金的列支范围(列支范围为维修项目所涉及房屋的范围)。比如维修小区的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修资金的列支范围为整个小区;维修单幢楼的共用设施设备,列支范围为单幢楼;维修某个单元的共用设施设备,列支范围为该单元;
5、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房屋的分层分户实测报告;
6、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维修资金的交存情况
包括:1列支范围内的总户数、总面积;2 已交存维修资金的户数、面积;3 未交存维修资金的户数、面积;4 未售出的户数、面积。
7、申请单位、经办人的联系方式。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应用A4纸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首次拨付工程款程序和所需要件:
(一)维修资金分为两次拨付,首次拨付工程预算金额的70%,待工程竣工后拨付工程尾款,首次拨付工程款所需要件:
1《业主委员会(业主)委托代办申请维修资金征求意见表》;
2《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公示》(附件1);
3《业主大会或者相关业主书面表决证明(工程预算)》(附件2);
4《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公示证明》(附件3);
5《房屋维修资金使用款首次拨款审批单》(附件4);
6《维修资金使用转账介绍信》(附件5)-(首款)。
如果多个维修项目的维修资金列支范围一样,可在一套表上签字(如一幢楼同时维修屋
面、消防等项目,可在一套表上签字);
但维修资金列支范围不同的,则必须分开签字(如维修不同单元的电梯,因维修费用不同,所涉及的业主也不同,此类情况应一个项目一套表)。
(二)填表注意事项
1 《业主委员会(业主)委托代办申请维修资金征求意见表》
此表是征求业主是否同意委托开发单位或物业公司代办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的意见,应达到列支范围内“两个三分之二”签字确认;
2《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公示》及《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业主书面表决明细表》(附件1)
《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公示》应认真填写,不得涂改,工程预算超过一万元的应经有资质的中介工程造价机构进行审核(工程造价审核费用在拨付尾款时一次性拨付,首次拨付时不含造价审核费用)。在征求业主意见时“工程预算金额”可以先填写施工单位编制的预算金额,但最终拨款以造价机构审核的金额为准。
如果本次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存在未缴纳维修资金和未售出房屋时,在分摊工程费用时,未交存维修资金房屋所分摊的费用由申请单位向这些业主筹集;对于未售出的房屋,其分摊的维修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这两类房屋所分摊的工程费用不得从维修资金专户中列支。《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业主书面表决明细表》用于业主对维修方案、费用以及列支范围等事项的书面表决。业主签字表决之前先由申请单位按顺序填写楼号、房号,业主对照房号签字,“业主签名”一栏应有业主本人签字,签字时业主应认真阅读《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内容,待列支范围内“两个三分之二”签字同意后,申请单位将此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后在小区张贴公示七天,公示期间通知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到小区现场查看、拍照。 3 《业主大会或者相关业主书面表决证明(工程预算)》(附件2)
此表由申请单位填写签字人数、面积所占的比例,并证明《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业主书面表决明细表》中业主签字的真实性。此表(复印件加盖公章)要和(附件1)一起公示。 4 《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公示证明》(附件3)
此表由申请单位填写,证明《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公示》(附件1)和《业主大会或者相关业主书面表决证明(工程预算)》(附件2)已在小区张贴公示。
5 《房屋维修资金使用款首次拨款审批单》(附件4)
此表由申请单位填写,需要注意的为表中有两个预算金额,一个是施工单位编制的预算金额,一个是经过工程造价机构审定的金额,拨款金额以造价机构审定的金额为准。
“维修资金专户列支金额”是已交存维修资金房屋所承担的费用,不包含未交存维修资金和未售出房屋这两部分房屋所分摊的费用。
6 申请单位通过“维修资金软件”上报使用申请
申请单位在“维修资金软件”中录入本次维修的申请,申请金额为从维修资金专户列支金额,选择分摊房间、业主意见等内容后上报。(系统操作咨询电话:87639074) 7 《维修资金使用转账介绍信》(附件5)--(首款)
申请单位持管理中心开具的《维修资金使用账户开户介绍信》在中国银行西大街支行开立“使用账户”(银行电话:87621014),账户开立后填写此表,管理中心将资金转至申请单位开立的“使用账户”,“使用账户”内的资金只可转至施工单位。
(三)首次拨付工程款所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1 维修工程预算书、图纸等(工程预算金额在一万元以上的还应提供工程造价机构出具的审核报告);
2 施工承接单位资质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3 申请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维修工程合同书,不允许签订“一次性包死”等固定价格的合同(复印件加盖双方单位的公章);
4 在中国银行西大街支行开立“使用账户”的开户申请书客户联(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待备案完结后提供收据和发票
1 申请单位向管理中心出具收到工程首款的收据(金额为从维修资金专户列支金额的70%);(收到: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摘要:xx小区xx楼幢号xx维修项目工程款(首款));
2 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工程预算金额(总工程款)70%的发票原件(税务局代开发票需加盖施工单位发票专用章)。
三、工程尾款拨付程序及所需要件
(一)工程尾款拨付所需要件
1《维修和更新、改造工程验收单》(附件6);
2《维修和更新、改造工程结算费用分摊清册》(附件7);
3《维修和更新、改造工程结算费用分摊清册公示证明》(附件8);
4《房屋维修资金使用尾款拨付审批单》(附件9);
5《维修资金使用转账介绍信》(附件5)--(尾款)。
(二)填表注意事项
1《维修和更新、改造工程验收单》(附件6)
工程竣工后,申请单位组织业主委员会、施工单位、业主代表对工程进行验收,并签署意见。
2《维修和更新、改造工程结算费用分摊清册》(附件7)
此表只统计维修资金专户列支的情况,申请单位按照建筑面积将维修费用分摊到户,填写后持此表到管理中心与“维修资金系统”上的数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将此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后在小区公示七天,公示期间通知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到小区现场查看、拍照。3《维修和更新、改造工程结算费用分摊清册公示证明》(附件8)
此表由申请单位填写,证明《维修和更新、改造工程结算费用分摊清册》(附件7)已在小区公示。
4《房屋维修资金使用尾款拨付审批单》(附件9)
5《维修资金使用转账介绍信》(附件5)--(尾款)
填写时与首款拨付时要求一样。
(三)工程尾款拨付所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1 申请单位向管理中心出具收到工程首款的收据(金额为从维修资金专户列支金额的70%);(收到: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摘要:xx小区xx楼幢号xx维修项目工程款(首款);
2 维修工程预算书、图纸(工程预算金额在一万元以上的还应提供工程造价机构出具的审核报告);
3 维修和更新、改造工程尾款的发票原件及工程造价审核费用发票原件(税务局代开发票需(来自:WWw.cssyq.Com 书业网:维修资金专户开设申请报告)加盖施工单位发票专用章);
4 电梯等特种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还应提供已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的相关证明(复印盖单位公章)。
备注:
1、电梯等共用设施、设备更换配件的,应在《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附件1)中注明所需更换配件的编号或条形码,申请单位在维修前对旧配件进行拍照,维修结束后须对旧配件再次拍照,并将照片报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中介审价机构;
2、所有表格中物业服务企业单位负责人签字应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3、施工单位如果是分公司,需提供其总公司的授权书;
4、如果小区未成立业主大会,应在“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签字一栏”中注明“未成立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大会的应提过业主委员会备案证明;
5、一次性使用维修资金超过一万元的,其工程预算和结算应经有资质的中介工程造价机构进行审核;
6、凡未按规定履行申请程序而先行维修的,维修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相关法律法规:
《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2010)
第六十五条房屋买受人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应当足额交存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大会成立前,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代为管理。业主大会成立后,应当在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商业银行中选择一家开立维修资金帐户。维修资金代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该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交存的维修资金账面余额划转至业主大会开立的维修资金账户,并将有关账目等移交业主委员会。
业主大会开立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应当接受所在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第六十六条开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应当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账,按房屋门户号设分户账;未划分物业管理区域的,以幢为单位设账,按房屋门户号设分户账。
第六十七条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的分摊办法,相关业主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的,根据其各自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比例按照下列规定分摊:
(一)用于小区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的,由小区业主按照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比例承担,并从小区业主交存的维修资金中列支;
(二)用于整幢楼本体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的,由整幢楼业主按照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比例承担并从该幢业主交存的维修资金中列支;
(三)用于本单元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的,由本单元内业主按照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比例承担,并从该单元业主交存的维修资金中列支。
住宅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涉及尚未售出商品住宅、非住宅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尚未售出商品住宅、非住宅的建筑面积,分摊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