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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项目督查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2018-05-07 05:12书业网

篇一:50项重点工作督查方案

首批50项重点产业项目督查方案

为切实落实好县委县政府关于“155计划”重大决策部署,做好首批50项重点产业项目督导落实工作,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提高工作质量,确保节点推进落实到位,圆满完成年度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时间:每月节点完成前1-3天

二、督查内容:

(一)“155计划”中50项重点产业项目节点推进实施情况,限期解决影响项目进度的措施落实情况。

(二)帮扶领导和帮扶责任人日常履行职责,帮扶、协调、解决项目中存在的困难及问题情况。

(三)项目联络员及项目监督员日常指导、督促、监督工作情况。

三、督查方式:督查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原则,主要采取电话调度、查阅资料、现场查看、联席座谈的方式进行督查。

四、督查程序和方法:

(一)电话调度:每旬电话调度一次节点推进情况,建立累进式工作台账,对重点项目节点推进情况登记造册,记录在案。完成的予以销号,未按时完成的进行督办、催办。了解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帮扶责任人履职情况。

(二)实地督查:(1)每月现场实地督查听取具体项目负责人项目推进情况,以及项目建设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困难情况。

(2)查阅资料,了解帮扶责任人、项目联络员及项目督导员帮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的情况。(3)深入项目一线和建设现场,拍照摄影直观了解项目建设形象进度,留取影像资料。

(三)月度通报:对本月电话调度和实地督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审核、编制《督查通报》,并向县重点工作督导领导小组汇报“155计划”推进情况。

(四)专项督导:对日常督导中发现的项目推进迟缓、不力的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困难,及时向县重点工作督导领导小组汇报,根据领导指示,下发《督办单》,责令帮扶责任人分析情况,制定方案,按时协调帮助解决。

(五)联席座谈:对到期仍不能按时完成的节点项目,由县帮扶领导牵头召集帮扶责任人、项目责任人和项目督导员召开联席工作会议,查找问题根源,研究部署下步工作推进措施。对涉及土地、环保等手续审批需要综合协调的问题,由县重点工作督导领导小组召开现场推进会协调解决。

(六)考核问责:根据重点项目节点督查情况,对于在工作中出现因推进不力造成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不能按节点有序推进、督办后整改不力、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等问题的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严格按照《重点工作督查问责办法》进行问责,该责令限期整改的限期整改、该通报批评的通报批评,需要

追究责任的由县纪检监察、组织等相关部门按有关程序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调高认识。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重点项目节点推进计划摆在突出位置,增强做好重点产业项目节点推进工作的责任感,加大工作强度度,加强帮扶力度,帮助项目单位排忧解难,争取节点顺利推进,早日实现项目建成投产。

(二)明确分工、协调配合。各单位、各部门要对照《兰陵县2015年度重点工作》,各负其责,合力推进。帮扶责任人要当好参谋,责任部门要做好主角,对所承担任务负总责、负全责,与帮扶领导互相配合,搞好沟通协调,形成合力推进的工作态势。

(三) 强化沟通、及时反馈。各帮扶责任人要加强与全县重点项目督查领导小组(县督考办负责日常督查调度)的沟通联系,及时总结反馈好的经验作法,帮助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各项目联络员要为督查组开展工作提供项目加点推进情况的数据资料,确保督查工作顺利进行。

(四)督导考核、严肃问责。对督查中发现的履职不认真、落实不及时、措施不得力、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弄虚作假、敷衍塞责、推卸责任的干部,要认真调查、及时上报、严格问责,及时纠正并解决问题,确保以严格问责助推工作落实。

(五)真督实查、务求实效。按照督查方案,根据节点计划,坚持“查必清、清必办、办必果”的目标,督考人员确保督查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在督查过程中,深入调研,深挖问题根源,

确保督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篇二:重点工程项目监督检查实施细则

重点工程项目监督检查项目化管理

实施细则

漳村煤矿纪委监察科

2013年3月

重点工程项目监督检查项目化管理

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集团四届二次职代会精神,按照集团公司纪

委《2013年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重点工作监督检查项目化管理实施方案》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突出监督重点,体现重点工程重点监督,为重点工程项目推进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证,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目标任务

通过对重点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

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纪案件,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提高工程建设领域预防腐败工作水平,增强本矿对重点工程

项目的管控力,确保重点工程项目优质、高效、安全、廉洁。

二、监督检查主体和对象

监督检查主体:重点建设项目涉及的主管部门、项目责

任单位及其相关部门等。

监督检查对象:本单位自主选定的重点工程项目。

三、监督检查内容

监督内容:各部门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涉及项目建

设的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落实情况,项目规范管理、安全质量、廉政建设等。

(一)监督检查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审批手续办理情况。

主要监督重点建设项目涉及的职能部门在项目审批、资金划

拨、招投标、物资采购监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是否按规定审批,有无不按规定审批、拖延不办的问题;涉及几个部门共同审批的项目,是否密切配合、主动服务,有无推诿扯皮的问题,督促各部门为项目建设提供高效、优质、便捷的服务。

(二)监督检查重点建设项目资金管理运行情况。监督投资的建设资金是否按规定实行专户储存、专户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资金管理办法执行;资金管理部门是否按照投资计划和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资金;资金投向是否符合规定的用途、专款专用,是否存在截留、挪用等问题,是否存在奢侈浪费和违规支出。有无随意扩大工程规模、变相搞概算外工程的行为。

(三)监督检查各部门履行职责和工作效能情况。各牵头单位、协办单位是否按照相关要求,细化目标任务,夯实工作责任,按期逐件办结;监督有关部门有无不作为、消极应付、失职渎职等行为。重点监督重点建设项目相关单位是否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监督项目规范管理情况,是否建立和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制度,严把工程建设质量关。

四、监督检查方法

(一)听汇报。主要听取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对项

目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介绍,以及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问题等。

(二)查阅资料。查阅项目审批报建文件、项目建设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文件、制度规定、工作安排、目标责任书、工作完成情况有关记载和档案、会议记录,以及其它与重点建设项目跟踪监督内容相关的各种资料等。

(三)现场检查和抽查。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定期与不定期地对重点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执行法律法规情况开展检查。

(四)查阅帐户。对财政投资重点建设项目要查阅资金银行帐户、专帐及财务报告、会计凭证、会计帐薄等会计资料,了解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五)受理举报。在重点工程项目现场公布集团纪委举报电话,受理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不认真履行职责、办事效率低下、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影响项目建设的举报投诉,并对受理的问题进行调查。

五、监督检查措施

(一)建立监督联络员制度。由监督检查组牵头,对每个项目确定一名联络员,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对出现的困难及问题,随时报告。

(二)定期公布。责任单位应在每季度初将各项工作的阶段工作(包括项目内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办理时限)

在公告栏上予以公布,增强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集中督办和重点督办。监督检查组应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在一段时间内进行了集中督办,选择重点项目和问题比较多、进展缓慢的项目进行重点督办。对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通过召开协调会、现场办公会等方式,共同研究解决办法。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任务。要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把做好服务、监督检查作为重点建设项目执法监察的首要任务来(转载于:www.cSSyq.co m 书 业 网:重点项目督查实施方案)完成,始终要以服务重点建设项目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不能干预和影响重点建设项目的正常进行。

(二)搞好配合。项目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部门比较多,要加强相互之间的工作联系和沟通,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

(三)解决问题。要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上下功夫,要深入项目建设的具体环节,摸实情、办实事、解难题、求实效。对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依据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篇三:6月重点项目建设督查方案

独山县项目建设督查领导小组

重点项目建设(6月)督查方案

根据分工和独府发【2011】4号文件《独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三个十大工程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3—5月重点项目建设督查实际,为加快“十大城镇化及旅游开发项目”的顺利实施,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效提高项目建设的进度与质量,实现三个“十大工程”建设的均衡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时间:

6月22日,时间一天。

上午:考察。

下午:座谈。

二、督查人员:

组长:王志华

轮值责任人:李光祥

成员:文龙斌

冯立新

崔从军

曾纪泽

石家富等

三、督查内容:

1、深河桥抗日文化园红色景区第三期项目建设情况(第一牵头责任单位:文体广电旅游局);

2、古塘公园项目建设情况(第一牵头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影山文化公园项目建设情况(第一牵头责任单位:文体广电旅游局);

4、翠泉森林公园生态休闲度假旅游整体开发项目建设情况(第一牵头责任单位:文体广电旅游局);

5、飞机场游客体验中心旅游项目建设情况(第一牵头责任

单位:武装部);

6、城南休闲度假山庄建设项目情况(第一牵头责任单位:文体广电旅游局);

7、星级洒店建设项目情况(第一牵头责任单位:文体广电旅游局)。

四、督查方法与要求:

1、书面材料:请实施上述项目的第一牵头责任单位于6月20日前,写出书面汇报材料(内容:项目实施进度、存在突出问题、下步措施与建议等)交县项目建设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协经发委,以下简称:督查办)。

2、实地考察现场。

3、督查座谈会:

(1)项目第一责任单位第一责任人分别汇报项目实施情况;

(2)项目建设督查小组与会人员就项目建设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3)项目建设督查小组组长作总结讲话;

(4)督查办负责收集整理督查情况及相关意见建议,并编写督查工作简报经县项目建设督查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审批后报县委县政府。

五、督查办负责做好对接和服务工作:

1、拟写印发《重点项目督查通知》,明确督查方法和要求,并按时收取项目建设第一责任单位书面汇报材料,座谈会时分发与会人员。

2、与项目建设第一责任单位商榷安排实地考察现场及线路。

3、安排督查座谈会会场。

4、负责通知和召集县项目建设督查领导小组成员、项目建设第一责任单位第一负责人及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纪委监察局、媒体等派员准时参加督查实地考察和督查座谈会。

5、确定考察用车辆及督查当天中、晚餐等事宜。

二〇一一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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