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篇一:石门乡2012年环境保护工作方案78号
石政发﹝2012﹞78号
石门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石门乡2012年环境保护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单位: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2012年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文件
精神,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石门乡2012年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临潭县石门乡人民政府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印发 环境保护 实施方案 通知抄报:县环保局 临潭县石门乡人民政府 2012年4月28日 共印20份
石门乡2012年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保护我乡农村环境,改变农村面貌,改善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条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2012年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的方针,以为民办实事为宗旨,以着力解决制约农村发展、群众反映强烈、与民生息息相关的突出环境问题为突破点,深入开展农村环境保护综合整治,建立农村环境保护管理长效机制,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保障农民身体健康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推动农村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二)基本原则
1、全面推进,重点突破。把农村环境保护综合整治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相结合,按照轻重缓急,优先解决农民最急迫、最关心的实际问题。
2、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结合实际,按照自然生态环境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采取有针对性的农村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3、防治结合,源头控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大污染治理力度,注重保护原生态。
4、创新机制,长效管理。加强乡、各站(所)、村环保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的农村环保多元化投入、农村污染治理市场化运作机制,确保农村环保有人管事、有章理事。
5、政府主导,公众参与。乡机关、各站(所)、各村委会、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发挥农村环境保护的主导作用,鼓励和引导广大农民及社会力量支持、参与农村环境保护综合整治。
二、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确保农村饮水安全
将保障饮用水安全作为农村环保的首要任务,全乡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城乡居民喝上放心水。
1、加强乡水源地保护。对乡、村集中式饮水水源地水源明确保护责任,落实保护措施,确保用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国家地表水水质。(牵头单位:乡政府,责任单位:各村委会、乡直单位。)
2、落实村庄饮水水源地保护措施。加大对水源地周边畜禽养殖户监管与污染治理力度,确保地下水水质达标,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牵头单位:乡农村经济办、环保办,责任单位:各村委会、乡直机关。)
(二)处理农村生活垃圾
1、健全完善垃圾处理工作机制。继续巩固完善“村级收集、集中定点处理”的垃圾处理工作制度,建立横到边、纵到底的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网络。(牵头单位:乡农村经济办、环保办,责任单位:各村委会、乡直单位。)
2、加强日常管理,强化考核监督。各村要按每15户-20一个的标准设置小型垃圾堆放点,加强专业环境队伍建设,建立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划定责任区。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工作标准、管理考核办法,强化考核监督。(牵头单位:乡农村经济办、环保办,责任单位:各村委会)
3、乡村公路养护及环境卫生管理。乡村公路绿化树木成活率达到90%,公路两侧无草堆、垃圾,保持路面及两侧清洁卫生。(牵头单位:乡农村经济办、环保办,责任单位:各村委会)
4、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完成5个乡级示范村(牵头单位:乡农村经济办、环保办,责任单位:各村委会)
(三)处理农村生活污水
村民每户砌筑排水沟,保持排水畅通,无随意排放废水现象,且污水得到妥善处理。沼气池建设要适宜农户比例达;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县规定标准。(牵头单位:乡农村经济办、环保办,责任单位:各村委会)
(四)治理农村灌溉用渠
实施农村范围内灌溉用渠淤泥、漂浮物以及生活垃圾、草堆清理工程,恢复和保护原生态。(牵头单位:乡农村经济办、环保办,责任单位:各村委会
(五)防治畜禽养殖污染
各村委会对已建成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要符合《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及《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要求,配套
完善的固体废物和污水储存、处理设施,并确保设施正常运转。对畜牧养殖户要加强对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严禁因畜禽养殖带来环境污染(牵头单位:乡农村经济办、环保办,责任单位:各村委会)
(六)控制农业源污染
1、各村农产品100%达到无公害标准;严禁剧毒农业化学品流入市场;积极推广沼气实用技术。各村委会要落实责任制,狠抓秸秆、垃圾禁烧工作,确保无违法焚烧现象。(牵头单位:乡农村经济办、环保办,责任单位:各村委会)
2、农村农产品100%达到无公害标准;科学施肥,规范用药,水源保护区内农田化肥施用强度(折纯)逐年下降;有村委委员具体抓秸秆禁烧工作,将禁烧工作纳入村规民约,严禁违法焚烧。(牵头单位:乡农村经济办、环保办,责任单位:各村委会)
(七)乡村道路绿化
石门乡新绿化按县林业局下达绿化任务执行(牵头单位:乡农村经济办、林管站,责任单位:各村委会)
(八)提高农村整体文明水平
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文化演出和宣传活动,
宣传农村环保工作的重大意义,宣传垃圾、污水、面源污染的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破除陈规陋习,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文明村创建活动。(牵头单位:乡精神文明办,责任单位:各村委会)
四、保障措施
篇二:环保工作实施方案
环保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改善全镇环境质量。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任务
解决环境安全,生态建设两大方面的问题,隐患企业得到整改,企业达标排放,环保信访得到有效解决,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取得初步成效,城乡一体化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大见成效,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加强,公众环保意识得到增强,农村入居和生态环境得到加大改善。
二、工作措施
组织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实行领导责任制,镇长为辖区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将环保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2.明确职责。环境保护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总支、村、企业,对本辖区内环保工作负总责,制定2014年度环保工作实施方案,与有关单位、企业层层签订环保工作目标责任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政联席会议分析研究环保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具体困难。指导、督促各村(社区)抓好落实,加快工作推进,确保完成任务目标。
3.环保机构建设。镇有专职环保机构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村有环保监督管理员,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经费、办公设备等配备齐全,并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
4.宣传工作。宣传部门及各村(居)多形式、多渠道开展环保教育宣传,树立群众环保节约的意识。鼓励开展各类绿色创建活动,号召企业积极响应和配合做好环保工作,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义务。
5.日常工作。按时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档案资料规范、齐全;积极参加会议,按时上报各种材料。
环境安全保障措施
1.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的管理。继续搞好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镇每季度最少排查一次,建立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对排查出的隐患企业,按照要求整治到位,辖区内出现企业偷排、超排,按照规定进行约谈,确保无较大、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发生。
2.所有被政府列入搬迁的企业,及时搬迁到指定项目区;关停、拆除的企业必须坚决关停、彻底拆除;加强对以矿产品加工为主的企业管理,严禁向河道直排选矿废水,实施河道生态建设工程,恢复河道鱼类生长;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区或环境规划要求。
3.大气污染防治。工业污染源中二氧化硫、烟(粉)尘指标严格控制,废气稳定达标排放。加大企业违法排放整治力度,负责辖区内企业环保工作的实施与监管;整顿辖区内矿产品干粉加工、石子加工企业,严禁向大气直排粉尘;禁止秸秆焚烧。空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或环境规划要求。
4.加大执法力度。对非法污染工厂进行严厉打击。做好监管工作,多想办法,运用行政、土地、电力资源、民意等手段,监控辖区内非法污染工厂,防止死灰复燃。
5.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防及处置。各负责组织辖区内企业建立风险源动态档案。督促辖区内风险源企业进行环境风险源隐患自查自纠,并加强督查,确保整改到位;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响应机构和信息报送机构;有固定经费、应急设备和队伍;组织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演练,确保辖区内无环境污染事件和生态事故发生。
生态保护与建设保障措施
1.制定科学实用的生态、循环经济建设规划,积极创建生态乡镇、生态村。重要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和建设不断加强,生态农业建设加快推进,积极组织实施重大生态建设工程。
2.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管理。依法划定饮用水源地并以政府文件发布;制定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所有污水排放口,清除区内垃圾堆放场、畜禽养殖场;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立界碑、界桩、警示牌、围护栏,建立标准缓冲、隔离设施。
3.建立完善的垃圾管理体系。镇设立卫生填埋场,卫生填埋场应落实防渗措施,或达到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无机垃圾就地解决,有机垃圾推广制造沼气、堆肥处理或资源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做到定点存放及时清运;医疗垃圾集中收贮交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4.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执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执行环保厅规定。推广生态环保养殖,畜禽养殖粪便实行综合利用,提高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
5.加快农产品基地建设。提倡用土杂肥、有机肥,技术化肥施用量,提倡使用生物农药,提高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无公害产品种植(养殖)面积的比重。
6.推进生态修复工程建设。积极推行荒山跨区域连片绿化工程;对破损山体实行有计划的山体修复;在村庄、河道、公路等区域,实行美化、绿化工程。
7.环境信访查处到位。从源头上抓信访,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反映的环保问题,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杜绝重复信访。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三、方法和步骤
1、宣传发动:制定环境保护宣传方案。
2、组织实施:2014年4月20日—201(转 载于:wWW.cSsYq.cOM 书业网:乡镇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4年10月20日。
3、工作自查,改进、验收阶段2014年11月1日—2014年11月31日。
2014年4月15日
篇三:2015年镇环保工作目标及措施
2015年环保工作目标及措施
(一)做好环保目标责任制的落实。一是建立健全环保工作机制,坚持和完善党政一把手环保工作实绩考核制度。二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确保顺利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三是明确责任,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实现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新突破。
(二)总量控制,确保主要污染物排放在总量指标以内。一是依法实施强制淘汰制度。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和个体。二是继续落实好工程减排工作,关闭高能耗企业。三是协助相关部门做好镇污水处理厂的管网建设,确保污水处理能够达标排放。
(三)以人为本,切实改善环境质量。一是加强城乡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使地表水水质达到三类以上标准。二是注重调动群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推行绿色消费,节约能源资源。三是加强生态文明的宣传教育,倡导“资源有限,环境无价”理念,努力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四)协调多方力量,推进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一是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大生态保护与建设的力度。二是加大治理水土流失的工作力度,三是要大力推进和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推广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减轻农业面污染源。四是大力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生态镇、生态村创建工作。
(五)严格依法行政,减少环境违法行为。一是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二是主动为招商引资做好服务工作。三是认真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环保问题,继续深入开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环保专项行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