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忘的“抄袭事件”(700字)作文
精选作文:难忘的“抄袭事件”(700字)作文
这一天,老师又要给我们听写了,我心里蹦出了一串感叹号,暗叫:不好!玩完了!昨晚忘了记听写了!无奈之下,我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坏念头----抄袭。
刚刚开始听写的时候,我还靠自己写出了几个简单的词语,可是很快就顶不住了,于是,抄袭大业被迫上演了。
我首先把目标选定为学习一点通的彭易然,可很快我就放弃了,因为,彭易然身边有一名身经百战的大将(老师)把守。我暗叹了一口气,心想:下一个目标是谁呢?当我犹豫不决的时候,这名大将好象看出了我的心思似的,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来到了我的身后。我的心脏猛然间咚咚的跳,像一只小鹿在乱撞,我的后背立即冒出了一身冷汗!好在不久老师就走开了。
我又把目标定为张诗烨,张诗烨文武双全,人称暴力女学习双簧管。我正准备开始二次抄袭大业的时候,一名壮汉已挡在了我和张诗烨之间。这也想难住我,哈哈哈。我得意地想。于是,我使出了我的绝招----江湖上传扬已久的千里眼准备偷看,可当我看到答案正得意地准备下笔书写之时,一个宏亮的声音冷不防的冲进了我的耳朵里,正是这时我最不愿听到的:同学们,按照学号收本子了,听写全对的加一颗五星……真是晴天霹雳!后面的内容已经听不清了,只感觉脑子嗡嗡作响。怎么这么倒霉呀!看了看自己稀稀朗朗只写了几个字的本子,我心里恨恨地想到。
一场抄袭大业的好戏就这么以失败收场了!
当老师点评时讲到了我错了多少字的时候,我终于悟出了一个道理:没有付出,就没有收获,天上不可能掉馅饼的,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这件事虽小,但却让我明白了一个大道理。
作者:成都市青羊区金沙小学四年级四班 王姝为
四年级:王姝为
篇一:作文的抄袭
作文的抄袭、模仿与创新
作者: 六十铺中学 王志
近年来,人们对于话题作文的评说可谓多矣,赞颂者有之,批评者亦有之。在这里,我不想对话题作文本身再说什么,只是想对由话题作文引发出来的抄袭、模仿与创新问题谈一点拙见。
抄袭是话题作文主要“罪状”之一,反对话题作文者认为是话题作文助长了抄袭之风。其实,抄袭问题自古有之,就拿作文命题形式来说,命题作文时猜题、抄袭有之,半命题作文时抄袭有之,材料作文时抄袭也有之,为何只反对话题作文呢?不可否认,学生作文中确有一些抄袭之作,但我们并不能因为有抄袭就否定了某种作文形式。应该说,这不是作文命题形式本身的问题,而是学生的写作品质问题和对抄袭的认识及看法的问题。
抄袭是指把别人的作品抄过来当作自己的。可是,怎样抄、抄了多少才算抄袭,这历来似有争议。
一般来说,学生作文的抄袭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一字不漏的全文照抄,如某作文杂志上发表的学生作文《地球就诊记》,就是完全照抄了初中《自读课本》上的一篇同名文章;二是将范文的主要情节内容拿来放在自己的作文中,稍作加工而成;三是按照范文的结构或表现手法来写的作文;四是将范文中用得好的一些语句运用在自己的作文中。这四种情况中,
词汇丰富,行文如流水,富有节奏感。这几种创新形式,当然不是在每篇作文里都必须具有,一篇作文里只要能具备其中的一两个方面也就足够了,就是创新作文了。
抄袭不可取,模仿应存在,创新要提倡。学生作文非一日之功就能写好。我们要正确认识作文的基本规律,让学生抛弃抄袭,从模仿起步,从一点一滴开始,通过反复模仿、学习和训练,写出具有自己个性的创新作文来!
作文的抄袭、模仿与创新
作者: 六十铺中学 王志
2005年4月21日星期四
篇二:小学生作文“抄袭”之我见
小学生作文“抄袭”之我见
众所周知,小学生害怕写作文、厌写作文的现象由来已久。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有95%的小学生不喜欢作文。这是为什么呢?究其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但我认为其中最为重要的原因之一是:我们多次带领学生从正面强攻“习作”这个“堡垒”,没有成功的迹象,使学生挫伤了斗志,失去了学好作文的兴趣和信心。在学生没有学习习作以前,他们不会也不可能对习作有“喜欢”或“不喜欢”之说,只是后来他们通过自己真正的接触和学习,再加之我们教师的“严禁抄袭”“独立完成”等条条框框的束缚以及教法的陈旧乏味,使学生们逐渐对它失去了学习的兴趣和信心,以至于到后来开始软拒和排斥学习习作。
当然,大家都很清楚,对于小学生来说,学习习作的确要比学习其它的功课困难一些。但是,只要我们在对学生进行习作训练一开始,就善于让他们时时尝到成功的喜悦,并注意保持兴趣,他们也会像美国孩子那样喜爱上习作的。有这样一个事实:美国有98%的孩子喜欢作文。为什么中美的孩子对待作文的态度会有如此强烈的反差?有关教育专家的研究发现,原因就是我们的小学生不懂得“引用整合”,而美国小学生所写的文章大多是引用整合的产物,每次作文,他们只是引一引,组一组,又没有教师这样那样的要求限制,学起来轻松,做起来容易,当然就不把作文当作苦事了,并且还很乐意去做。为什么美国教师懂得“引用整合”,把学生的“引用整合”当作“创造和创新”的起点捷径;而我们中国有的教师还
把学生各种资料的“引用整合”当作“抄袭”严厉禁止,无意中扼杀了小学生创新的幼苗和潜能开发的机会。这类似的问题是多么值得我们去深思,去研究的。
介于我对创新意识的理解和对近年来小学作文教学存在的困难的反思,在本期的作文教学中,我大胆的尝试了一个想法:允许同学们在写作文的时候“抄袭”别人的文章。当时我也很担心学生在还没有学会“引用整合”一些资料的方法,会走“照搬照抄”“完全模仿”的极端,于是我还做了几点补充说明和要求:
首先,注意引导学生懂得对现有的知识、材料的“引用组合”。要让学生明白“整合运用”不是老师发明的,而是他们学习写作的必需。主要通过引导学生翻阅一些现代出版的书籍,看看一些论文、论著的后面部分,可以发现没有引用的书籍很难找到的。从这里让学生明白:成人写文章能够引用别人的,那么我们小学生在写作中也可以引用。指导学生弄清楚:在文章中引用一定的素材,实质上是将抄摘的资料变活了,也就是“记得旧句子,变成新文章”的道理。
其次,善于引导学生认识“引用组合”就是一种“整合”,它能使同学们写出具有创造性的文章。主要可以从赏析同学、老师以及他人引用成功的例句、例段、例篇入手,引导学生学会整合的方法。
最后,重点引导学生学会“引用”。引导学生根据自己作文的题目要求去寻找素材,也可以在读书中想一想某词语、某段、某章节可以在哪些文章中用,随时随地做好记录,最好还注明出处,便于自己以后查找。长期这样练习积累引用整合,定能提高学生作文的质量和兴趣,相信厌恶、害怕作文的现象也有所好转。
篇三:中学生抄袭作文之
中学生抄袭作文之探究
摘要:作文教学是语文教学当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这从作文分值在中考和高考中所占的比例可以看出。那么,在实际教学中,作文教学又是如何呢?现状是:一上作文课,相当一部分学生就害怕,就头疼,一提起笔就抓耳挠腮,挖空心思也写不出几句话,最后只好是东拼西凑,应付了事。学生抄袭作文的现象比较严重,造成此现象的原因:一是学生没能深入生活、了解生活,没有生活积累。俗话说:“生活是源泉,文章是流水。”没有源泉,哪来流水呀!二是学生严重缺乏阅读训练,阅读量不够,常言道:“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其中就蕴含了一个深刻的道理:文章源于积累,只有语言积累到一定的量,才可能文如泉涌,笔下生花。基于此,在作文教学中,教师应做到:一是让学生深入生活,二是让学生从读中学写,读写结合。只有这样,才能提高作文教学的质量,才能提高学生的写作水平。
关键词:抄袭;作文;探究
本人参加工作已二十余年,一直从事中学语文教学工作。随着时代的发展,教学理念的更新,语文教学也在不断地改革与创新,这其中对作文教学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那么,现阶段中学生的实际作文水平如何呢?笔者认为事实不容乐观。
最近,我校为了配合“新、心”德育工作的开展,举行了一次作文竞赛,作文的主题是“文明礼仪伴我行”,自拟题目。结果收到稿件220余份,发现其中抄袭文章达54份,占总数的24.5%。这不
禁使我想起另外一件事:2008年,
住作品的作者、文中几个重要的人物、典型的故事情节而已。这样一来,孩子们就不能慢慢品味文学作品的魅力,只能从枯燥的文字中“走马观花”,真的到自己写作时,总是无从下笔,最后只能东拼西凑,凑一篇作文了事。
二、公式化教学,扼杀学生的想象力
现如今,中学生经常不是背诵范文,就是写作课上按老师的要求抄写一些好文章,并美其名曰美文欣赏。语文老师还语重心长地忠告学生:你们要记住这些范文,到考试时可以分类型套用。典型的公式化教学,长此以往,怎能激发学生的创新能力?
还有一点,目前中学作文教学应试化倾向比较严重,老师过早地按应试作文的路子来教学生,“应试八股”成了金科玉律,成了法宝,写作能力一般的学生,只要“临阵磨枪”注意一些基本问题,即使基础差,突击一下,也能拿到基本分,这样一来谁还下大力气去抓作文教学呢?这正是当今中学作文教学的尴尬。
再者,所谓“中高考作文佳作”“满分作文”等一些写作资料把学生引入歧途,也干扰了写作教学。媒体为“吸引眼球”而炒作,教师为学生应试而传授“临阵磨枪”之法,学生为考得高分而琢磨“野路子”,真正意义上的写作教学反而没有人关注了。
三、孩子之错,根在大人
“关注未成年人,得在成年人身上找原因。”《莫愁》总编马建强如是说。中学生抄袭作文既有内因,也有外因,与整个社会的大氛围有关。
从中学生来讲,他们没有遵守诚信,这是他们自己的过错,而从外因来说,主要是成年人没有创造好的环境。首先,急功近利的应试教育,家庭、学校两点一线的单调生活,导致他们生活面狭窄,因而对以生活为表现对象的作文兴趣不大,生活本身没有内容,范文就成了学生深入生活的“代言品”。没有实际生活,他们就只能空想,只有模仿,闭门作文。
另外,现在的写作课,教师命题多,学生自由写作少,语文课程标准提倡学生自主命题,少写命题作文。即使命题,但应尽力贴近学生生活,尽力做到题目新颖,不陈旧。但事实是有的人总是抱住那个《暑假记事》不放,为什么不能改成《2011,我的夏天》?总是抱住那个《我的同桌》不放,为什么不能改成《同坐在一条板凳上的你》或者是《同桌的你》,虽然这些题目的内涵一样,但是学生的感觉不太一样,有一定的新鲜感,这样一来,他还会厌倦,还会抄袭吗?所以,一个好的作文命题,它能开启学生心灵的窗户,打开学生记忆的闸门,开拓学生广阔的视野,对作文产生浓厚的兴趣。当然,激发学生作文情绪和写作冲动的做法很多,简述如下:
(1)情境作文。(2)课文激发,使课文内容与学生的生活实际联系起来,据此设计作文。比如学习了《斑羚飞渡》一文后,就可以设计一个题目为《身边的感动》的作文。(3)材料激发,复述课文或课外读物。如看图作文,扩写、缩写、续写等等。(4)问题要贴近生活,要抓准学生的思想脉搏。
另外,我们的作文评价也有一定的问题。教师一般不能接受学生
对真实事件的描述。如学生写出心里话:我的生活很单调、乏味,老师肯定会对这位学生说:“你瞎写,我们的生活充满阳光,怎会乏味呢?”仔细想一想,我们大人有时也有这种感受。再比如,学生写游记一类的文章,老师就会启发,得写出“热爱祖国大好河山”的情感,这就等于鼓励学生说假话,因为很多时候,学生并没有那样深刻的认识。
中学生精力充沛,思想活跃,感情丰富,富有想象力和创造力,只要我们正确引导和看待他们,给他们减轻负担,让他们深入生活,了解生活,感受生活,我深信,他们一定能写出好的作文来。
(作者单位 江苏省沛县鸳楼中学)
篇四:中小学生作文抄袭是否侵犯著作权
中小学生作文抄袭是否侵犯著作权
新闻背景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今年重庆高考考生的满分作文《我是一只想死的“老鼠”》因“抄袭”之嫌进入公众视野。记者6月23日致电江西南昌《微型小说选刊》编辑部证实,《微型小说选刊》(半月刊)2004年
李茜北京三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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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
叶林:从这次高考情况来看,部分满分学生的作文与他人已发表文章在内容、形式等方面出奇地相似,应认定为是对他人作品著作权的侵犯。
著作权是个含义很广的法律概念,包含许多可以相对分离的权利形态。高考考生抄袭他人作品而发生的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主要是侵犯了著作权中的署名权。如果将这种侵权做更广泛的解释,它还具有骗取优秀考试成绩的后果。高考成绩与考生是否被录取为大学生相互关联,语文成绩在整个高考成绩中占较高的比例,作文写得好,语文成绩通常也会比较高,如果其他成绩也很好,就非常有机会读上大学。如果录取的学校因为抄袭的作文成绩高而录取考生,就可以解释为抄袭者是骗取大学的录取决定。实际上,即使没有被大学录取,但这些满分作文公开出来,抄袭者的名字被当作原创作者而公开出来,他们就会受到良好的社会评价,其社会信誉也会有所提升。所以,这种行为还损害了教育管理或考试秩序。
议题二:著作权保护中是否有针对未成年人侵权部分的立法?
主持人:随着法律意识的增强,近年来关于侵犯《著作权法》的纠纷也特别的多,但我们还没有看到被告是未成年人的案例,请问,我国的《著作权法》中,是否有专门针对未成年人侵权部分的规定?
王宗玉:著作权保护中没有专门针对未成年人侵权部分的立法。但是我国《民法通则》对未成年人的侵权问题是有规定的,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进行处理。
李顺德:著作权保护中没有针对未成年人侵权的规定,也没有必要专门针对未成年人侵权作出特殊规定。
孟宪友:我国目前关于著作权保护的法律中尚没有专门针对未成年人侵犯著作权的立法。但是,根据《著作权法》规定,中国公民即使未成年也依法享有著作权,这是民法通则对公民民事权利的保护。《民法通则》
周岁,应当由本人承担民事责任;没有经济收入的,由抚养人垫付;垫付有困难的,也可以判决或者调解延期支付。
叶林:无论这些考生已成年或未成年,要求这些高考考生承担赔偿责任,都不很恰当。首先抄袭的作文仅是在极小范围内发生的,这与抄袭者在报刊上公开发表文章有重大不同,不仅抄袭者没有获得金钱利益,被抄袭者也没有受到经济利益的损失。
议题四:如何看待中小学生作文的抄袭行为?是否应该上升为法律禁止行为?
主持人:中小学生是祖国的未来,他们今天的行为和对行为的看法可能会影响他们的一生,我们如何来看待中小学生的抄袭行为,是否有必要在法律上给予专门的禁止?
李顺德:抄袭行为,无论行为主体是谁,都是属于法律禁止行为,法律已经有明确的规定。因此谈不上什么“中小学生作文的抄袭行为是否应该上升为法律禁止行为”的问题,也没有必要专门为中小学生作文的抄袭行为制定法律规范。
王宗玉:中小学生的作文抄袭行为是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它和其他的主体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本质上没有区别,只是侵权的主体是中小学生,人们对他们相对宽容而已。这一点我们应该明确。对于中小学生作文的抄袭行为,法律当然要禁止。《著作权法》对此已经作了明确的规定。著作权法对于侵权的规定是适用于所有侵权主体的,不管是谁,只要侵权,都要承担侵权责任。中小学生也不例外。
孟宪友:中小学生正处于成长发育的阶段,通过教育就很容易使其改正。现代社会立法趋向于人性化,法律亦应体现对中小学生的社会关爱,抄袭他人作品就是个学风问题,不宜让法律调整。
李茜:对于抄袭、剽窃行为,现行法律并没有明确将其作为一种法律禁止行为,我认为,学生在考试中抄袭他人作品,在主观上也是为了学习他人写作长处,从而提高写作水平。从使用目的来看,记忆、背诵范文确实能在短时间内对学生起到启迪的作用,所以对中小学生抄袭行为本身不可苛责,我认为此行为是善意的,不妨理解为借鉴。
由于目前教学环境的局限,应试教育还会在一定期间内存在,这种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的学习方法也存在合理性。但我们不提倡使用这种方法进行学习,也不应该由教育工作者提倡使用这种方法提高成绩,因为死记硬背、生搬硬套势必打击青少年创造新事物的积极性,禁锢他们的思维空间。因此对于中小学生,将这种行为上升为法律禁止的行为,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故而对此立法没有必要。
议题五:本案引发的社会思考?
主持人:很长时间以来,我们都在讨论应试教育和素质教育的优缺点,探讨教育的改革方向。本案是否引发了我们对教育体制改革更深一层的思考?
王宗玉:我们的教育除了传授知识以外,还要培养学生的道德、做人、处世等基本素质,古人说的师者,传道、授业、解惑,是有道理的。抄袭或剽窃行为显然是不道德的,是应该受到反对和谴责的行为。
作文本身应该是学生自己创造的结果,而不应是抄袭、剽窃的结果。当然我们并不是说作文不能引用别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但应适当并注明出处。当然,中小学生由于年龄、阅历的原因,再加上我们目前在考试之前,老师往往提供范文让大家背诵,可能产生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老师提供范文并不是为了让学生抄袭的,作文不能成为默写。
中小学生应该意识到抄袭或剽窃是侵犯他人的著作权的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现在学校都开法律常识课,法律常识课应该对此专门给学生讲清楚。老师在提供范文时也应该给学生讲清楚。社会各界也应广泛宣传,不能抄袭或剽窃,使保护著作权、不侵犯他人的著作权的观念深入人心。
李顺德:道德品质问题是一个更为突出的问题。我认为,抄袭行为的主要成因不是法律意识不强,而是道德品质问题。否则,就无法解释,在我国没有著作权法以前的抄袭现象并不比现在严重的客观事实。
另一个相关的、更值得引起关注的现象就是学术上的抄袭行为,其危害性远远甚于中小学生作文的抄袭。学术上的抄袭行为是学术腐败的一种表现,其行为人不仅有大学生、研究生,还有研究员、教授等,难道这些人也不知道抄袭行为是违法的吗?显然不是。有些论文、著作的抄袭行为被揭露出来以后,抄袭者的单位不仅不认真批评、教育抄袭者,反而千方百计为其辩护、开脱,以为这是在维护单位的声誉,这种做法实际上助长了这股腐败之风!
李虹:近年来,抄袭现象呈“低龄化”趋势,学生抄袭事件屡有发生,这不能不引起社会、教育界的警觉。青少年正处于知识的学习、掌握阶段,也是人生观确立阶段,教师在传授文化知识的同时,要向学生灌输道德、法律知识,模仿、借鉴、合理引用、抄袭的界限何在,如何把握,作文与做人的关系,这些道理应渗透到文化课当中,使青少年健康成长,知识与品德兼备。
孟宪友:本案虽属个案,但反映了普遍的问题;1.学校对中小学生的教学方法过于急功近利,缺少对学生思考能力的引导;2.法制教育相对薄弱,特别是知识产
权法律知识的普及教育,不知“窃书也是偷”;3.社会对知识产权和智力成果的尊重尚需提高。要克服这些问题不仅是学校的工作,还需社会整体意识的提高。
叶林:我们曾经奉行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教育方针并没有实际兑现,抄袭行为背离了我们奉行已久的教育方针,是不是因为我们的教育者忽视了在校学生的德育教育,从而使学生没有意识到抄袭是违法的,也是违反道德规范的。如果我们指责抄袭别人文章的考生,倒不如反思教育体系和教育者本身存在的问题。正像散文家韩小蕙说的那样,老师应有责任跟学生讲清楚,什么是抄袭,什么是模仿,什么是创造。我们应该承认,未成年人的社会判断和识别能力是弱于成年人的,特别是弱于那些有生活经验、阅历的成年人的,无法指望这些学生能够自觉、自知地进行自我约束。当然,可能存在这样的情况,老师讲清楚了抄袭、模仿和创作的界限,但考生没有清晰地把握,甚至可能存在侥幸心理,因为作文成绩满分确实是罕见的。如果是后种情况,就说明这些学生是在明知故犯,就更说明学生的德育教育存在更大问题。
李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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