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检整改方案
篇一:商检整改报告
佛山市南宝达电器实业有限公司
2011年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电气安全实验室
试验整改报告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我厂于2011年7月送检了台扇样品,经过试验后存在3个不符合项,接到整改通知后我司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会议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在相关人员跟进整改。
存在的不合格项及相应整改措施:
一、1、不合格项目:
按30.2.3的规定对器具的开关进行750℃的灼热丝试验后,零件燃起火焰,火焰在60s内不熄灭,不符合标准30.2条的要求。
2、不合格原因分析:
a、该开关非金属材料是ABS材料加工的,不能满足标准30.2:有关部件的非金属材料应耐热和阻燃的要求;
b、检验人员在收货时没有按工厂要求对开关进行检验。
3、整改措施:
a、对同类型的开关作退货处理;
b、所有开关更换成PC材料的开关;
c、要求供应商以后所有供我厂的开关都必须依据标准30.2:有关部件的非金属材料应耐热和阻燃生产。
4、保障措施:
a、加强品质人员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b、定期对检验人员进行考核、检查,以达到监管目的,杜绝不合格品再次进入仓库;
c、定期在网上对供应商的信息进行查询和核实;
d、增加送第三方检测频率,及时对检测结果进行归档。
二、1、不合格项目:
器具的定时器为支撑带电部件的零件,在125℃温度下对其进行球压试验时,
压痕直径大于2mm,不符合标准30.1条的要求。
2、不合格原因分析:
a、该定时器为普通AS材料生产,不能满足标准30.1:支撑带电部件的零件应
充分耐热的要求。
b、检验人员在收货时没有按工厂要求对定时器进行检验。
3、整改措施:
a、对库存的定时器作退货处理;
b、所有定时器更换成PC材料生产的定时器
c、要求供应商以后所有供我厂的定时器都必须依据标准30.1:支撑带电部件
的零件应充分耐热生产。
4、保障措施:
a、加强品质人员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b、定期对检验人员进行考核、检查,以达到监管目的,杜绝不合格品再次进
入仓库;
c、定期在网上对供应商的信息进行查询和核实;
d、增加送第三方检测频率,及时对检测结果进行归档。
三、1、不合格项目:
按30.2.3条规定对器具的接线帽进行750℃的灼热丝试验后,火焰持续时间为5s、火焰高度为25mm,且周围零件白色外壳未能通过附录E的针焰试验,不符合标准30.2条的要求。
2、不合格原因分析:
a、该接线帽非金属材料是普通V2级尼龙料生产,不能满足标准30.2:有关部
件的非金属材料应耐热和阻燃的要求。
b、检验人员在收货时没有按工厂要求对接线帽进行检验。
3、整改措施:
a、对库存的接线帽作退货处理;
b、所有接线帽更换成尼龙防火耐温工程料生产的接线帽;
c、要求供应商以后所有供我厂的接线帽都必须依据标准30.2:有关部件的非
金属材料应耐热和阻燃生产。
4、保障措施:
a、加强品质人员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b、定期对检验人员进行考核、检查,以达到监管目的,杜绝不合格品再次进入仓库;
c、定期在网上对供应商的信息进行查询和核实;
d、增加送第三方检测频率,及时对检测结果进行归档。
佛山市南宝达电器实业有限公司
2011.8.28
篇二:整改报告
宁波璐璐电器有限公司
企业出口能力核查不合格项
整 改 报 告
工厂代表:整改日期:
不 符 合 项 报 告
慈溪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公司于2008年06月10日接受贵局专项检查整治小组对公司进行食品加工机、温奶器产品的企业出口能力考核表进行考核,结果共产生6条不符合项,公司领导十分重视,立即停业整改,于2008年6月13日招开全体中层领导会议,总经理亲自主持全体中层员工认真学习企业出口能力考核表中的11条内容,结合要求讨论了本次检查的不符合事实,逐条分析不符合事实,找出原因,落实到部门中的相关责任人,由各部门负责人协同责任人进行深刻分析,详细进行整改,并保存相存记录。(附:附件一 会议培训记录)
以下为不符合整改详细内容:
一、不符合事实描述
1、未能按程序文件规定对合格供应商进行评定,记录不齐全(不符合考核表第1条要求)。
缺少关键元器件发生变更后对产品重新进行确认的程序(不符合考核表第1条要求)。
2、出口产品追溯体系不健全(不符合考核表第3条要求)。
3、缺少关键工序点及检验要求和记录(不符合考核表第4条要求)。
4、未能提供有效的进口国标准(不符合考核表第6条要求)。
5、缺变频电源和接地电阻仪(不符合考核表第5条要求)。
6、未能提供客户来样和新产品在投入生产前进行产品验证审查的程序和记录(不符合考核表第10条要求)。
二、原因分析及纠正措施计划:
1、由于公司采购部员工未严格按照《采购控制程序》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评定
,也未保存相关记录,也不能提供元器件发生变更后对产品重新进行确认的程序,造成不符合考核能力表第1条要求。公司办公室将于2008年6月15 日组织质量负责人与采购部相关责任人认真学习企业出口能力核查要求和公司的《采购控制程序》。采购部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对公司所有供应商进行评定,合格的列入合格供方名录。质量负责人负责《产品的一致性控制程序》的建立与贯彻实施。
2、由于对出口产品追溯体系认识不够全面,且各相关部门未对产品追溯要求进行重视,造成出口产品追溯体系不健全,不符合考核能力表第3条要求。
公司办公室将于2008年6月15日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学习企业出口能力核查要求,质量负责人负责组织立即编制《标识和可追溯性程序》。办公室负责印制相关标识标贴,各相关部门严格依据标识和可追溯性程序进行标识与标贴。
3、公司主要以装配为主,工序的检验方式主要以首检、自检和巡检为主,因公司生产以流水线作业,因此工序检验记录主要是巡检记录表。由于品质部检验员对工作不够认真负责,未及时填写生产巡检记录,造成关键工序点现场缺少相应的检验记录,同时品质部也未对关键工序点QC检验作质控点标识,不符合考核表第4条要求。
公司办公室将于2008年6月20日协同品质部组织巡检员进行培训,认真学习公司《生产过程控制和过程检验控制程序》,并严格按照记录表格式做好巡检记录,对关键工序点QC检验点作质控点标识,并保存相应记录。
4、由于研发部未能及时搜集食品加工机和温奶器产品的所有进口国标准,造成不符合考核表第6条要求。
公司办公室将于2008年6月20日组织研发部人员搜集食品加工机和温奶器产品的所有进口国标准,并认真学习所有标准,确保公司的检验文件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要求,并保存相应记录。
5、由于公司目前未生产Ⅰ类电器产品,因此公司品质部不够重视,造成检测设备不能满足检测要求,不符合考核表第5条要求。
因公司目前所出产品均为Ⅱ类电器产品,因此公司决定暂不购买接地电阻仪,将向商检局提交书面保证书以保证不生产Ⅰ类电器产品。
6、由于研发部对企业出口能力核查要求不够熟悉,造成未能提供客户来样和新产品在投入生产前进行产品验证审查的程序,也不能提供产品生产前对产品进行验证的记录,不符合考核表第10条要求。
公司办公室将于2008年6月21日组织研发部认真学习企业出口能力核查要求,立即编制《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并按要求做好相关记录,保存相关记录。
三、纠正或预防措施完成情况
1、公司办公室于2008年6月15 日组织质量负责人与采购部相关责任人认真学习企业出口能力核查要求和公司的《采购控制程序》。采购部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对公司所有供应商进行评定,评定合格的列入合格供方名录。质量负责人负责《产品的一致性控制程序》的建立与贯彻实施。
附:培训记录、合格供方评价表、合格供方名录、
《产品的一致性控制程序》
篇三:出口车商检路试管理程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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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哈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分子公司。 本文件适用于哈飞汽车出口车的商检工作过程。 2 目的
为规范集团公司出口车商检路试管理,确保出口车质量。 3 术语和定义
无。 4 职责
4.1 质量部市场质量处职责:
4.1.1负责配合商检局对出口车的商检路试工作;
4.1.2 负责出口车路试中质量信息传递及质量问题责任的确定; 4.1.3 负责对商检检查中的质量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监督整改闭环;
4.1.4 负责出口车出现重大(80分及300分项)、批量问题的召集组织翻库工作,并监督责任单位出具排查、排故记录;
4.1.5 负责向商检局提交重大、批量质量问题排查、排故报告。 4.2 国际贸易公司
4.2.1 负责向质量部提供月份出口车计划;
4.2.2 负责通知商检时间、商检路试出口车的令单号及车型。 4.3 总装厂
负责对出口车商检路试车辆的检测线检测工作,合格车辆出具车辆检验单,对质量问题进行排故,批量问题的翻库工作。 4.4 销售公司整车储备处
负责配合商检、国贸及路试人员在公司整车库房抽检车辆,若发现重大质量问题,负责配合有关单位排故及翻库工作。 4.5 采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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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1 负责对试验中发现的成品质量问题进行确认并协调整改;
4.5.2 负责根据质量部市场质量处发出的《质量信息处理单》(见附录B.1),落实责任厂家,并跟踪厂家整改措施的实施,批量问题配合翻库并按时间节点回复; 4.6 各生产厂及分公司
4.6.1 负责对商检路试中发现的操作质量问题进行确认并协调整改;
4.6.2 负责根据质量部发出的《质量信息处理单》,确定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对批量或影响性能的(扣分值在80分、300分)质量问题按要求进行翻库并按节点回复。 5工作要求及程序 5.1 工作程序
5.1.1 市场质量处根据国际贸易公司月份出口车计划和通知,按商检局路试及抽检比例的要求,在公司整车库房抽取出口车,进行商检路试检测。
5.1.2 路试结束后,若无重大质量问题,按照商检局人员工作计划,决定是否进行上线检测。若需检测,市场质量处人员把车辆交给总装厂进行检测线检测,并由总装厂出示车辆检验单,将此单交给商检局;若无需上线检测,质量部市场质量处归还车辆,出示商检报告,此次商检路试工作完成。
5.1.3 商检路试发现质量问题由质量部市场质量处通知过程检验处人员到现场确认问题及责任单位,并把故障车辆交给总装厂及责任单位进行排故。
5.1.4 商检路试或上线检测过程中发现批量或影响性能的(扣分值在80分、300分)质量问题时,以质量信息处理单的形式发给过程检验处,通知过程检验处对此批车进行翻库,由过程检验处召集并组织相关单位(涉及成品问题:采购部;涉及过程问题:各个分厂)对质量问题进行确认,分析原因,确定排查、排故方案,对质量问题进行监督整改闭环。确认责任单位后,责任单位需填写《质量信息处理单》,过程问题返回于质量部过程检验处,成品问题返回于质量部成品检验处,最终质量部市场质量处存档备案。
5.1.5 同时通知销售公司整车发运管理处和国际贸易公司对该批车停止发车,待该质量问题翻库结束后,过程检验处把排查记录回复市场质量处后,市场质量处通知销售公司整车发运管理处和国际贸易公司恢复发车。
5.1.6 质量部对责任者和责任供应商按公司奖惩文件进行管理,对批量问题、性质严重的质量问题在集团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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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7 市场质量处根据排查记录情况及整改措施进行汇总后,向商检局提交排查报告。 5.2 工作流程
5.2.1 出口车商检路试管理程序流程 (1) 出口车商检路试流程见图1。
图1 出口车路试管理流程图
(2)出口车路试管理流程说明见表1。
表1 出口车路试管理流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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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记录 7 附录
附录A 参考标准 无。 附录B 记录模板 附录B.1 质量信息处理单 见表B.1。
表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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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范本见附件B.1。
附件.B1:质量信息
处理单.doc
附录C 引用文件列表 见表C.1
表C.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