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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企业改革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2018-12-09 04:18书业网

篇一:集体企业改制方案

集体企业改制方案

一、企业概况

沙溪公社建筑工程队,1963年7月成立,属集体所有制性质,主管单位:沙溪公社,经营范围:土、木建筑,固定资产3.3042万元,流动资金1.5万元,净资产3.2468万元。1984年12月14日,申请企业名称登记变更为上饶县沙溪镇建筑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为余宏录,公司注册资金30.2万元,其中固定资金19.6万元,流动资金10.3万元;公司主营建筑工程、水电安装,兼营土、石方及桥梁工程。1991年企业申请变更,企业名称变更为上饶县沙溪建筑工程公司,注册资金60.6万元。1993年因县改市企业申请变更,企业名称变更为上饶市沙溪建筑工程公司,注册资金变更至160万,固定资金80万,流动资金80万,出资率100%。1994年上饶市沙溪建筑工程公司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变更为余宏强,注册资金160万元。1996年10月沙溪建筑工程公司因原法定代表人余宏强同志调离,故需将原法定代表人余宏强更换为郑发琴;公司注册资金增加变更为517万元,并增加一个分支机构。2001年,上饶市沙溪建筑工程公司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为李景河,公司注册资本由517万元增加到618万元,出资比例100%。企业地址:上饶市信州区沙溪镇解放路42号,经营方式:承揽,经营范围主营:房屋建筑(三级)、水电安装,兼营:土石方工程、桥梁建筑等。

二、基本情况

沙溪公社建筑工程队至1963年7月成立以来,至1980年上半年

都在持续盈利,经营状况良好,固定资产3.3042万元,流动资金1.5万元,净资产3.2468万元,职工队伍人数为810人。1984年11月9日,上饶县沙溪建筑公司的工人情况是固定工人506人,平均年龄35岁,平均等级是3.5级,固定资产中原值239,480万元,净值223,001万元,房屋建筑净值37,056.18万元,713平方米,施工机械设备净值15,3000万元,15000马力,流动资金42万元,效益良好。1984年12月14日,申请企业名称登记变更为上饶县沙溪镇建筑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为余宏录。1989年,上饶县沙溪镇建筑公司,公司实有人数750人;自有资金总额669,000元,固定资金21.2万元,流动资金45.7万元。1990年上饶县沙溪建筑公司从业人数506人,固定资产原值41.666983元,定额流动资金5.55万元。1991年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沙溪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李奀雅,,从业人数506人,经营场所面积合计791.72平方米,年产值310万元,利润0.45万元。1993年沙溪建筑公司因县转市企业名称变更为上饶市沙溪建筑公司,从业人数510人。1994年上饶市沙溪建筑工程公司资产总额274万元,负债114万元,净资产总额160万元。1994年12月止,该公司所有权益为5,176,684.31元,其中实收资本60万元,资本公积4,482,827.45元,盈余公积93,856.86元。1996年上饶市沙溪建筑工程公司,企业人数520人,固定资金270万元,流动资金247万元,经营场所面积600平方米,企业效益良好。2001年沙溪建筑工程公司资产总额8,450,782.46元,负债总额1,124,606.51元,净资产7,326,175.95元,从业人数246人,经营

场所面积350平方米,沙溪影剧院产权归上饶市沙溪建筑工程公司所有。2003年上饶市沙溪建筑工程公司资产总额8,450,782元,负债总额112.4万元,净资产总额7,326,176元,实收资本618万元。

三、改制具备的条件

1、上饶市沙溪建筑工程公司的主管部门沙溪镇企业办出具的批准改制的文件;

2、上饶市沙溪建筑工程公司是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其已按照《公司法》改制的要求,提交集体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并获得批准决议;

3、上饶市沙溪建筑工程公司企业主管部门出具了企业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

4、上饶市沙溪建筑工程公司债权银行出具了金融债权保全证明文件和人民银行总行出具的确认文件;

5、上饶市沙溪建筑工程公司取得了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四、改制目标及形式

(一)目标:公司制企业即有限责任公司;

(二)形式:整体改制即以企业全部资产为基础,通过资产重组,整体改建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规范的企业。

五、职工分流、安置方案

1、在册职工由改建后的公司接收。有限公司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与职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职工的各项保险、福利待

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新的公司将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及时将党、团等组织关系、职工的各项社会保险关系以及职工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等工作移交地方管理。

3、上饶市沙溪建筑工程公司的职工已全部得到妥善安置,已一次性给予安置费、经济补偿金元。

六、职工对改制的意见及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情况 职工代表大会集体通过一致决议同意改制。

七、改制费用估算

1、资产评估

上饶市沙溪建筑工程公司委托上饶市众恒资产评估事务所对进行资产评估,2014年1月7日该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了饶众恒评字

[2014]第01号评估报告,上饶市沙溪建筑工程公司以201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评估后资产净值为5,679,067.00元。

2、资产处置

上饶市沙溪建筑工程公司2013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以资产评估师事务所评估为准)5,679,067.00元由私人全部买入并入股新的公司。

八、改制计划,时间进度安排

1、改制后企业名称变更为江西日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对集体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任免;

3、经企业改制创立大会讨论,选举产生江西日景建筑工程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1名,监事1名;

4、对改制后的企业章程进行重新修订;

九、职工花名册

篇二: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实施方案

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国有企业改制的决定》,进一步加快全县企业改制步伐,使全县企业改制工作按目标、分步骤、高质量、按程序进行,全面完成改制任务,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以“国退民进”为改革方向,采取股份制改造、依法破产、资产重组等方式,加快国有资本退出,增加企业活力,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到2009年11月底,全部完成全县企业改制工作。

三、基本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整体推进的原则。全县企业改制工作在县推进企业改制指挥部的领导下统一进行,整体推进。

2、坚持产权主体多元化的原则。坚持推进产权主体多元化,将改制与企业的产权结构、组织结构、人员结构调整相结合,与企业资产重组相结合,淘汰劣势企业,做强优势企业,促进企业的发展。

3、坚持按照程序、依法依规改制的原则。企业改制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严格按照程序规范操作,切实做到企业生产秩序稳定,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国有资产不流失。

4、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关系的原则。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与企业、职工和社会的承受能力相结合,和谐推进改制。

四、企业改制的范围

本次企业改制的范围包括丝网集团、工业集团、化工集团、安隆集团、安基集团、鬃尾集团、粮食集团、商务局、物产公司、县社、外贸公司、农牧局、水务局、中小企业局、交通局、电力局等各系统的全部国有集体企业。

五、改制形式:

坚持“因企制宜、一企一策、分类推进”的指导方针,改制形式采取国有资本全部退出、股权多元化、依法破产等多种形式,淘汰劣势企业,壮大优势企业。

六、改制时间安排和实施步骤

1、前期准备阶段(2009年3月1日至2009年4月25日)

搞好调研、摸清家底;召开全县企业改制动员大会;搞好宣传发动,各级各部门和企业班子及企业职工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推进企业改制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培训、参观考察;制定和完善改制政策;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各企业主管部门制

定改制规划,对所属企业进行分类排队,做出改制详细安排布署,明确完成时间、任务和要求。

2、全面实施阶段(2009年4月26日至2009年10月31日) 全县改制企业全面进入改制程序,严格按照建立企业改制筹委会,制定并报批企业改制规划方案,清产核资和财务审计,资产损失认定,资产评估,资产处置和职工安置,产权转让,期间专项审计和补充评估,新公司设立,建立改制档案,检查验收的程序进行改制。综合办公室工作组全部入驻企业,全程指导企业改制工作。10月底前,全县企业改制工作基本完成。

3、总结验收阶段(2009年11月1日至2009年11月30日) 按照改制总体要求组织验收,认真总结我县的改制工作,查找解决遗留问题,检查已改制企业的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总结上报。

七、保障措施

1、协调联动,合力攻坚。推进全县企业改制工作不仅关系安平的经济发展,而且关系到全县的政治和谐和社会稳定。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全县企业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使命感,增加紧迫感,牢固树立大局观念、整体意识、服务意识,全力支持企业改制工作,做到各负其责、各尽其职、相互配合。要结合作风建设年活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形成打好企业改制攻坚战“同台大合唱”的局面。

2、创新思路,破解瓶颈。按照充分利用和统一处置企业现有国有资产,适量补充政府可支配财政性资产的思路,加大政府对企业改制的资金支持力度。要与全县“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相结合,与招商引资相结合。通过国有企业土地由政府集中收储,向金融机构抵押贷款的方式筹措改制资金。在此基础上,制定优惠政策,加快改制企业退城进郊、退出黄金地段到一般地段的力度,盘活企业土地,提升土地资产价值,拓宽改制资金来源渠道。

3、规范运作,加强监管。要认真做好企业改制的各项工作,把好改制方案审批、清产核资、财务审计、产权界定、资产评估、现场交易、职工安置费用支付等关键环节;为保证职工利益,将未改制企业职工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时间统一定为2009年11月,并在此时间测算职工经济补偿金;在改制资金管理和使用上,要明确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严格审批程序;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企业改制工作的监督,对企业改制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严肃处理。

4、有序推进,确保稳定。要全力做好国企改制中的稳定工作,信访、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财政、公安及企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协调处理改制工作中涉及的上访问题,确保企业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稳定。

5、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强改制工作的宣传和企业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充分调动企业职工参与改制、支持改制的积极性,形成加快推进企业改制的强大氛围。

6、健全组织,加强领导。调整组建安平县推进企业改制指挥部,完善和充实改制工作的领导和办事机构,抽硬人,硬抽人,组织精干力量集中办公。县工业局、中小企业局、商务局、物产公司、丝网集团、鬃尾集团、安隆集团、安基集团、县社、粮食集团等分别成立系统分指挥部,具体负责指导本系统的企业改制。

篇三:集体企业改制方案

滨海精工配件厂资产量化

及改建为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方案

按照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深化以明晰产权为重点的集体企业改革,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进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调动职工积极性和对企业的关切度,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促进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滨海市《关于**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的实际,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拟将滨海精工配件厂集体资产量化并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其可行性方案如下:

一、滨海精工配件厂基本情况

滨海精工配件厂为一家集体企业,成立于1965年8月,位于滨海市**区,原隶属滨海机械局,1988年10月改由滨海***厂管理。企业注册资本128.5万元,企业现账面总资产1448.8万元,净资产218.1万元。企业在册职工307人(全民63人,集体244人),在岗237人(全民59人,集体178人),内退离岗等70人(全民4人,集体66人)。滨海精工配件厂组建三十多年以来,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经过全体职工的艰苦努力,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其生产的***配件产品如***燃油箱、通风机、电力***受电弓滑板和***闸瓦等取得很好的市场效益和社会效益,是一个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和发展后劲的优良企业。

二、企业改制的必要性

近年来,由于集体企业产权单一,责权不明,资金短缺等问题,影响了职

工积极性的发挥,束缚了企业的发展,使企业市场开发不利,发展速度缓慢,经济效益不明显。通过市场实践和学习,职工认识到虽然企业经过发展逐步建立了一套内部管理机制,但由于体制没有根本转变,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受到制约。要解决企业当前的产权不清,责权不明,相对效益低下的局面,实现企业快速发展的目标,对原有企业进行公司制改建势在必行。

三、企业改制的原则

1、坚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充分考虑企业和职工的根本利益,通过改制使职工受益,使企业快速发展。

2、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充分考虑职工的承受能力,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确保稳定。

3、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和逃废银行债务。 5、坚持“产权多元化、股权集中化、要素股份化”的原则,建立符合市场经济的产权制度,股权结构既要有利于企业的决策、经营和发展,也要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和职工利益。

四、具体改制方案 1、资产量化

将滨海精工配件厂2003年9月30日的净资产(以会计师事务所评估为准)218.1万元人民币全部量化,参与资产量化的对象为2003年9月30日在册并在岗职工。职工可自愿将量化的

资产出售或出资入股新的公司。允许公司经营层按1:1的比价出资购买其他职工量化的资产并出资入股,出售协议另行签订。

2、新公司组建方案

①改建后的公司名称为:滨海经纬精工设备有限公司(尚未核准)。 ②公司住所:滨海市***。

③注册资本300万元,股东出资情况如下:股东明细表

(滨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40%股份含代理其他职工股东股份,其本身具体出资比例、代理人数、实物及货币的比例待粉末厂职工认购股份后再确定,因此,总的股权比例也等最后再确定)

④按《公司法》建立公司法人治理机构。

⑴由股东组成的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各股东按股权行使表决权; ⑵公司董事会设董事5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设董事长1名,为公司的法人代表,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⑶公司监事会设监事3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由监事选举; ⑷公司设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

⑸公司副经理和其他部门负责人由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 3、其他有关事宜

① 改制后的公司承继滨海精工配件厂的全部债权债务

② 在册职工(包括全民、集体)由改建后的公司接收。原集体职工与有限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职工的各项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有职工同滨海***厂的劳动关系将由滨海***厂按国家主辅分离有关文件办理,使用其他分离单位的国有净资产进行补偿后解除同滨海***厂的劳动合同,由新公司与其签订不少于5年的劳动合同。

③新的有限公司将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及时将企业中党、团等组织关系、职工的各项社会保险关系以及职工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等工作移交地方管理。

附件:

滨海精工配件厂资产量化实施方案

为了加快我厂改革步伐,推动企业发展,根据大经贸发[2003]229号文件《关于加速推进我市工业系统股份合作制企业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考虑我厂集体企业历史和现实的特殊情况,制定如下资产量化办法:

(1)量化资产总额: 滨海精工配件厂2003年9月30日的净资产(以会计师事务所评估为准)218.1万元人民币全部量化,个人计算到元。

(2)参与资产量化的对象:2003年9月30日在册并在岗职工。 (3)参与资产量化时间计算的取舍:工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4)参与资产量化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分数的确定办法: ① 岗位与企业连续工龄。计分办法见下表:

②技术职称。包括工程、经济和政工系列的高级(含高级工人技师)、中级(含工人技师)与初级职称。自被聘任之日起,高级职称每任期一年计5分,中级职称每任期一年计3分,初级职称每任期一年计1分。

③职务。由滨海精工配件厂(含滨海***厂)聘任的厂长、副厂长、工会主席、企业中层、班组长等。计分办法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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