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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违法问题整改方案

整改方案2018-12-15 03:30书业网

篇一:绥化市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整改方案

绥化市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整改方案

为巩固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工作成果,坚决惩处各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整改纠正土地执法百日行动中发现的问题,推进土地执法长效机制建设,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国家土地法律法规和土地调控政策,依法严肃查处各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纠正土地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完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严格土地管理、强化土地执法的长效机制,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整改内容针对我市在土地执法百日行动中暴露出的“以租代征”、未批先用等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用地的要求,制定防范和制止“以租代征”、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工业用地规模、未批先用等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具体措施。按照土地执法关口前移,强化土地执法责任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用地公示制度、全面监管制度、巡查报告制度。有效解决查处违法违规用地中对事、对人处理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和个别案件在案件移送、处罚措施强制执行、追究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责任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保证国家土地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确保国有土地调控政策的有效实施。

三、整改措施

(一)建立土地违法政府问责制,实施违法多发区域用地限批制度。逐级落实、强化政府土地管理责任,对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实行目标管理,考核结果列入政府年度工作考核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重要指标。对“代租代征”等违法用地多发区域限制审批用地,对主要负责人实行问责,并责令整改。

(二)建立对违法违规行为多部门联合制止机制,强化政府、部门预防和制止违法职能。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监察局、发改委、建设局、规划局、行政执法局、电业局、工商局和国土资源局等相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相互配合,共同制止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前,建设部门不予核发建设许可,工商部门不予办理营业执照;对已发现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国土部门要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同时通报建设、城管、供电等部门,建设部门不予核准开发许可,电力部门不予供电,共同防范和打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哪个环节发生问题,就追究哪个部门的责任。

(三)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司法强制执行、纪检监察衔接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土地行政执法的执行力。进一步做好国土与纪检监察、公安司法等部门联合办案机制的落实工作,对已经发生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依法应当移送办理的,国土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及时移交,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监察局等部门要及时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要及时受理并出具回执;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监察局等部门对已经受理的案件,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在法定的期限内,依法实施强制执行,落实党纪政纪处分,追究刑事责任,着力解决土地行政处罚执行难的问题,全面提升土地行政执法的执行力。要从各个环节上把住关口,做到查处、执行、追究、移送四到位,切实提高执法监察效力。

(四)全面落实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和监察网络建设,大力加强土地违法违规预防职能。全面落实动态巡查制度,划分巡查区域,落实巡查责任,严格责任考核,强化土地执法预防功能,对土地管理和利用行为实行全方位监控,对土地违法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制止和及时处理。实行周报、月结、季评管理制度,下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每周都要向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报告巡查结果,每月进行一次总结,每季度进行一次评比。重大案件随时上报。对巡查责任不落实的,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在发挥专兼职监察员、信息员作用上下功夫,在农村居民建房、农用地流转等方面管理上要发挥专兼职监察员、信息员作用,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从而进一步延伸监察工作的触角。

四、整改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真正地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有关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土地宏观调控的要求上来,切

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在市土地执法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完善工作制度,严格工作标准,落实职责分工,确保全市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整改彻底,长效机制得以建立。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亲自抓,从而形成上下联动、步调一致落实到位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行动迅速,措施有力。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提出的整改措施,补充完善各自整改方案,并对整改意见中涉及的问题,采取果断措施,迅速、彻底加以整改。对违法用地的处理,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复耕的立即复耕,该实施强制执行的抓紧执行,该追究党纪政纪或者刑事责任的依法落实到位。要结合各地、各部门工作实际,着重在规范土地管理、加大查处力度、强化执法效能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实现用地管地秩序的根本性转变。

(三)加强配合,综合整改。土地执法整改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多,工作环节多,因此,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扎实开展督查整改。要按照本整改方案提出的整改措施,认真研究、实施本部门落实整改方案的具体措施。同时,要加强部门间的协调沟通,搞好衔接配合,在实行联合执法、提升土地执法执行力方面实现新突破。 (四)加强督查,确保实效。市政府百日行动督查组将对各地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工作特别是督查整改阶段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督查自查清理是否全面准确、案件查处是否到位、整改措施是否落实、长效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对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责令重新整改。要通过扎实有效的督查整改,规范土地管理,建立健全土地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土地管理秩序的长治久安,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篇二:在全市土地违法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整改会上的讲话

在全市土地违法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整改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把大家召集在一块开个短会,主要目的是研究一下如何做好全市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整改工作。下面,根据我市实际,我谈一些看法:

一、要提高认识,正确把握国家关于土地管理的一系列政策措施

近几年来,中央高度重视土地问题,土地执法监管的力度不断加大。为守住全国耕地不少于18亿亩,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第一,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土地管理的政策规定。2004年以来,国家相继出台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7]71号)和《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等一系列严格土地监管的文件规定。

第二,提出了两个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对国土资源工作又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要实行两个最严格的制度,一个是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就是要层层落实责任,坚决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一个是最严格

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就是要把节约集约用地作为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途径,从严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提高土地利用率,实现土地资源由粗放低效利用向集约高效利用转变。

第三,实行了严格的行政问责制度。一是实行约谈制度。国家土地总督察已对全国违法用地情况比较严重的九个城市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下一步,省政府也要对违法用地情况比较严重的市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二是颁布实施了《违反土地管理规定处分办法》,即15号令。15号令明确规定有以下四种情形之一的,要追究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员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的责任:一是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致使一年度内本行政区域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或者虽然未达到15%,但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二是发生土地违法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三是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的;四是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

第四,采用了先进的土地执法监管手段。充分利用遥感卫片和网络技术,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三种手段并用。从2001年开始,国家已实行了八次卫片执法检查。今年将开展第九次卫片检查,这次卫片检查要实行全覆盖。既要查每个市,也要查每个县、每个乡。以后不再看你上报的数字,

而是从卫片检查得出数据。

讲以上这些是为了让大家真正了解上级政策,正确把握土地管理形势。只有这样,才能在工作中不犯错误,不走弯路。作为一名县区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准确掌握政策底线和刚性要求,清楚地了解哪些是国家允许的,哪些是国家明令禁止的。只要我们的做法是与国家政策相冲突的,我们就坚决不能干,干了就会出问题,就会得不偿失。

二、要正确估价我市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

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各县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要求,做了大量卓有成效地工作,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用地案件。但是,实事求是的讲,取得的成绩仅仅是初步的,我市专项整治行动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最重要的一点是土地违法面广量大,违法用地比例居高不下。2008年1-9月全市新发生各类违法违规用地宗数占新增建设用地宗数的比例高达90%,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的比例达到76.7%,甚至个别县区达到了100%。虽然通过拆除复耕和完善手续,违法用地的宗数和面积有所减少,但违法用地占用耕地面积的比例仍就高达48.3%。这个比例大大超出15号令规定的问责底线。这就意味着,一些县区将被问责,一大批干部将受到处理。造成违法用地处理不到位的原因是多方

面的,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但我认为最重要的一点是党委政府没有真正重视起来,没有把违法用地的处理放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上来认,一定程度上抱有侥幸心理,存在等待观望思想。甚至认为,用地是为了发展,因公违法不算违法。因为有了这种错误的思想认识,由此造成了专项整治工作的极大被动。去年12月16日,在省政府召开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才利民副省长两次点名批评了违法用地比例较高的四个市,其中就包括我们菏泽市。

今年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关键一年,从3月份开始,我市将全面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党中央之所以要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活动,就是进一步增强全党实践科学发展观自学性、主动性。科学发展离不开国土资源工作,节约用地,这是科学发展观的应有之意。科学发展观提出了五个统筹,特别是党的十七大,对科学发展观的内涵作了明确的表述,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要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当前保增长刻不容缓,然而,我们要追求的增长是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增长,不是求一时一事的得失。所以,我们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一个最实际的行动,就是必须用科学发展观来统领国土资源工作,站在全局通盘考虑、抓在手上,自觉执行节约用地这一基本国策,坚决刹住违法违规使用土地这种歪风,保持全市经济平稳运行,维

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要抓住机遇,迎难而上,彻底做好专项整治行动的整改工作

当前,为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中央决定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的货币政策,出台了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到2010年中央投资带动4万亿元。我市也紧紧抓住这一重要契机,在重大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保、自主创新、现代产业体系等方面积极向中央、省争取投资。落实中央、省一系列政策措施,需要土地资源的有力支撑和保障。在当前扩大内需的形势下,在严格落实保护资源基本国策的前提下,如何统筹好经济发展与资源保护的关系,解决好土地资源的供需矛盾,任务十分艰巨。国土资源部明确提出了“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的总体要求,也就是说,国家对国土资源严管的要求并没有因扩大内需而放松,对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超过15%问责的标准并没有因为扩大内需而降低。省政府组织开展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目的就是给各地自查自纠的机会,提前做好工作,避免因土地违法违规问题被国家问责,使地方经济发展受到大的损失。我们一定要深刻理解省政府的良苦用心,紧紧抓住这一契机,认真研究和用足用好有关政策,精心组织,强化措施,坚决开展好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我市顺利通过国家第九次卫片土地执法检查,确保不被问责。

篇三:大兴乡农村土地纠纷排查和整改方案

大兴乡农村土地纠纷排查及整改方案

根据县里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乡实际,对村级土地承包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和整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排查的主要内容和整改达到的目标

各村要认真学习《肇源县农村土地纠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在此基础上,对本村土地承包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并对查出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逐一加以整改。

(一)排查的内容:

1、农户承包土地被征用或大面积土地整理等原因导致地证不符的,是否已办理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解除、注销等手续;

2、长期外出的农户其土地承包手续是否已经补办;

3、个别农户土地承包合同与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数字不相符、承包地四至不清的,是滞得到纠正;

4、土地承包档案的分类整理、归档保管是否齐全、规范;

5、对群众反映的土地承包纠纷问题,村集体征地补偿费问题是否得到解决;

6、其他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的问题是否得到妥善解决。

(二)整改主要达到的目标

1、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得到切实落实。完成延包扫尾工作,妥善解决遗留问题,确保承包地块、面积、合同和证书“四到户”。

2、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得到切实维护。纠正和查处违法收回和调整农民承包地、违法发包“五荒”地、干部作风简单粗暴和违法行政等突出问题,有效化解农村承包矛盾和问题。

3、土地承包规范管理得到切实加强。土地承包档案、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动地和“五荒”地发包、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等工作得到明显加强,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

4、村集体征地补偿费得到规范管理。征地补偿费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5、土地纠纷调处能力得到切实提高。普遍建立调解、诉讼等多渠道解决土地纠纷的调处机制,努力做到把纠纷解决在当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二、时间安排

农村土地承包工作排查和整改工作分排查、整改和总结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阶段(2010年12月10日-12月25日)。各村要对照农村土地法规规定,及时开展排查活动,组织力量对每个自然村、屯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情况、土地征占情况进行认真排查,理清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的重点、措施和具体要求。

(二)整改阶段(2010年12月26日- 3月30日)。按照整改方案的要求,集中力量解决存在的土地承包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管理,健全机制,制定制度,排查与整改可以交叉进行,边查边改,及时发现问题,随时纠正偏差。

(三)总结阶段(2011年4月1日- 4月9日)。整改工作基本完成后,各村要对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进行总结,以书面形式报送乡政府办公室和经管站。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专项治理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成立由经管站、土地所、纪委、农技站、民政办、林业站、财政所、信访、司法所组成的全乡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在乡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政策指导和重大案件查处、信访交流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经管站负责农村突出问题治理的相关工作;乡土地所负责征占农村土地突出问

题治理中纠纷侵害农民权益行为和查处农村土地承包违法违纪行为和违法征占农村土地行为;农业中心负责研究新时期农村面临的新情况问题,加强政策指导;信访部门负责督促检查信访责任制落实情况,加强督查督促办。

(二)落实责任。各村要切实加强对本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安排得力人员,保证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村主任亲自抓、具体抓,责任到人、任务到人,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搞好专项治理。

(三)抓好督导检查。乡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组织督导组,专项治理开展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跟踪督办。对各村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不及时、工作不到位、整改不认真、解决问题不彻底的要限期整改;对专项治理工作走过场、弄虚作假的要通报批评;对在专项治理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法违规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的,视为顶风违纪,要依据有关规定给直接字人人政绩处分,并追究村主任的责任。

(四)建立长效机制。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机制,遏制违法违规征占农村土地,依法维护农民群众的土地权益是一项长期任务。乡、村要将有组织的排查与搞好信访工作,妥善解决农民反映的有关问题作为专项治理的重要内容,加强法律政策宣传,畅通农民群众反映的渠道,引导农民群众反映意见的渠道,引导农民群众依法理性地反映问题;要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建立健全维护农民土地权益长效机制相结合,建立健全以协商、调节、司法等多渠道解决农村土地纠纷的调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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