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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机动车清洗站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2018-09-06 02:46书业网

篇一:2015年哈拉奇村清洁工程实施方案

2015年哈拉奇村清洁工程实施方案

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一步改善我村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村文明程度,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村政府决定,在2015年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体系建设的基础上,实施乡村清洁工程,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解决当前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为重点,通过实行“村组收集、乡镇运输、县区处理”的垃圾运转模式,促进源头减量,推进分类收集,健全收运体系,提高处理能力,建立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长效工作机制,促进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制度化管理、规范化作业、产业化发展、村场化运营,实现农村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强化对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的政策扶持,加大公共资金投入力度。建立健全公共参与机制,鼓励和引导群众及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作。

(二)科学规划,全面实施。结合全县城乡一体化建设,着眼当前、兼顾长远,统筹规划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布点。在统筹调度、提高效率的前提下,提高现有垃圾收集处理设施的利用率,为推进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创造条

件。

(三)村场运作,社会管理。进一步开放农村垃圾处理村场,按照“政府主导、多元投入,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扩大资金来源,多方筹集资金,加快农村垃圾处理产业化步伐。通过建立专业队伍、深化环卫收费制度改革等有效措施,构建符合村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运行机制,建立有利于提高效率的常态化管理机制。

(四)结合实际,讲究实效。根据国家有关建设标准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要求,在充分论证区域人口数量、垃圾产量、运输运距等重要技术指标的前提下,科学确定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的人员配备、相关环卫设施的建设数量、运转经费等,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经济适用、方便快捷。

三、目标任务

2015年3月底前,哈拉奇村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系统,建立“村组收集、乡镇运输、县区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运转模式,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农村生活垃圾乱堆乱倒现象得到有效治理,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率达到9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及时清运率达到100%。

四、主要工作任务

(一)县区主要工作任务。县区负责垃圾的集中处理工作。县村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可直接转运至村生活垃圾填埋场,县范围的垃圾转运至本县生活垃圾处理场。县区要建立

和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制度,确保农村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鼓励农村从生活垃圾的源头抓起,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探索符合实际的多元化收集处理途径。

(二)乡镇主要工作任务。乡镇负责垃圾的转运、辖区内垃圾中转站的建设管理以及乡镇政府所在地环境卫生管理。各乡镇要充分利用现有垃圾中转站设施,没有垃圾中转站的,要按照省、村标准要求,尽快建成垃圾中转站。乡镇垃圾中转点的建设要因地制宜、统筹考虑,原则上每个乡镇建成1—2个简易垃圾中转点。各乡镇根据辖区内垃圾产量,安排专门的垃圾运输车辆到村内垃圾堆放点收集垃圾,并转运至相应的垃圾中转站。根据转运工作需要,按每辆车不少于一人的标准配备专门的垃圾运输人员,按每座垃圾中转站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的标准配备管理人员。要建立垃圾中转工作制度,实行定时垃圾清运,确保各村垃圾不积存。同时,监督、指导好辖区内各村的保洁工作。

(三)村组主要工作任务。村级负责村内卫生保洁工作和垃圾定点堆放和清运工作。各村根据户数,原则上按每800人配备1名垃圾收集人员的标准,配备垃圾收集人员,每村不少于2人,每个垃圾收集人员配备1辆平板垃圾收集车和必要的清扫、保洁工具。垃圾收集人员负责沿街、沿路、坑塘、公共场所、逐户收集垃圾,进行日常清扫保洁,做到日清扫、日清运;同时负责收集本村区域内所经过的国道、省道、县道、乡道两侧的垃圾。各村要建设专门的垃圾收集池,定点

存放村内生活垃圾,原则上每村配置垃圾收集池不少于2个。当前各村要迅速组织开展房前屋后、主要街道、出入村口、村内坑塘、公路沿线乱堆放垃圾的集中整治工作,通过集中整治,春节前达到无垃圾乱倒、污水乱泼、柴草乱垛、粪土乱堆、畜禽乱跑的目标要求。要制订村庄卫生保洁标准、卫生保洁责任制,建立落实上门、上路、上街收集、定点倾倒制度,组织农户搞好自家房前屋后周边卫生,教育引导村民形成良好卫生习惯。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1月21日-2月20日)。召开全村清洁工程动员大会,启动乡村清洁工程。各小队召开专题会议,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和广泛宣传,调动全村村民做好清洁工程的积极性,把思想统一到乡村清洁工程工作上来。

(二)组织实施阶段(2月21日-3月20日)。村根据乡清洁工程工作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积极筹措资金,落实经费、人员、设备、设施等,分阶段全面推进工作,促进工作标准化、常态化。

(三)检查验收阶段(3月21日-3月31日)。针对前两阶段工作情况,着眼农村环境卫生治理的彻底性、长期性和实效性,查漏补缺,建立健全规范化管理制度,建立农村垃圾处理长效工作机制,巩固农村垃圾处理提升工程成果,促进全村村容村貌持续改善。乡村清洁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县定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验收标准,对该项工作进行全面检

查验收,并召开会议进行总结表彰。

六、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乡村清洁工程,是推进我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农村文明程度的重大举措,是推进我村城乡一体化的有效载体。为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村委会决定成立哈拉奇村乡村清洁工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导考核。

(二)营造深厚氛围。将乡村清洁工程作为“清洁家园行动”以及农村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宣传教育,调动全村各级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各届的积极性。注重从家庭一日三餐入手,推广普及垃圾减量,在全社会养成垃圾减量的良好习惯,树立“垃圾处理人人有责”的观念,鼓励全民参与。采取多种形式普及垃圾处理相关知识,鼓励将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成环境教育基地,让群众充分了解垃圾处理设施运营和污染控制情况。

(三)科学规划实施。按照乡镇村体系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区域内垃圾中转站、垃圾收集点等城乡一体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完善中转运输机制和卫生保洁制度,完善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责任制和检查监督机制。规划工作要立足当前、注重长远,一次规划、分步实施。

篇二:城市车辆清洗管理办法

城市车辆清洗管理办法

【颁布单位】 建设部

【颁布日期】 19950807

【实施日期】 19950901

【章名】 全文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范城市车辆的清洗保洁 活动,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凡在城市内从事车辆清洗保洁经营和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 本办法。本办法所称车辆,是指客车、货车、特种车等机动车辆。

第三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车辆清洗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车辆 清洗管理工作。

城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车辆清洗管理 工作。

第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城市可以设立进城车辆清洗站:

(一)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城市;

(二)获得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优秀的地级城市、洁净城市、园林城市 、国家卫生城市;

(三)市区道路状况良好、市容环境卫生良好、并经省、自治区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其他城市。

第五条 城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车辆清洗管理上的主要职 责是:

(一)编制城市车辆清洗的行业发展规划,制定城市车辆清洗的管理 规范;

(二)审核城市车辆清洗站的新建、改建、扩建方案;

(三)对城市车辆清洗站经营活动和城市车辆容貌进行监督管理;

(四)受理对违反有关车辆清洗管理规定的行为的投诉。

第六条 车辆进入市区,必须保持车体整洁。凡车身有污迹、有明显 浮土,车底、车轮附有大量泥沙,影响市区环境卫生和市容观瞻的,在进 入市区前应当将车辆清洗干净。

在市区内行驶的车辆,应当建立车辆清洗保洁责任制度。车容不洁的 ,应当及时清洗干净。

第七条 符合标准的清洁车辆和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救护车、工 程抢险车、警卫车,以及装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和有特殊防 潮要求物品的车辆,免予清洗。

上述车辆在执行任务完成后,不洁的亦应当清洗干净。

第八条 城建监察人员对市内车辆容貌实施监督管理。驾驶员应当服 从城建监察人员的监督管理,自觉遵守有关法规。

第九条 城市车辆清洗站的选址,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环境 卫生专业规划的要求。车辆清洗站的建设和管理,应当符合国务院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标准。进城车辆清洗站的选址不得超过城市建成区 边沿15公里,且进城道路状况应良好。

第十条 进城车辆清洗站的建立,由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严格按标准审批;建成区内车辆清洗站的建立,由城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严格按标准审批。

第十一条 申请建立城市车辆清洗站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向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的选址意见书;

(二)建设资金来源及关资信证明;

(三)清洗服务的方式,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工艺方案和主要设备选 型;

(四)污水和污泥处理工艺方案和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十二条 城市车辆清洗站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的规定。 第十三条 城市车辆清洗站建成后,经营者应当及时向原审批的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运营验收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资料;

(二)设备安装验收报告;

(三)人员组成情况;

(四)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证明;

(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十四条 经验收合格的城市车辆清洗站,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向其 颁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城市车辆清洗站运营证”(以 下简称“运营证”)。

城市车辆清洗站取得“运营证”后,方可运营。“运营证”每三年换 发一次。严禁无“运营证”的车辆清洗站运营。

第十五条 城市车辆清洗站前要标明名称。站内各种指示标志要醒目 、齐全。清洗作业要文明、卫生、有序。

第十六条 不洁车辆的清洗方式应当坚持自愿的原则,由驾驶员决定 。驾驶员可请清洗站代为清洗;也可以利用车辆清洗站设备、工具和水等 条件,自己动手清洗。

第十七条 经清洗后的车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客车的车身可触及部位手触无污迹;

(二)货车、特种车辆的车头手触无污迹,车厢或可刷洗部位目测无 泥沙;

(三)玻璃明亮;

(四)车底、车轮目测无明显泥沙。

第十八条 城市车辆清洗服务收费应当合理,收费范围和标准由省级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报同级物价、财政部门批准,并在站内挂牌公布 。未经批准,不得收费。

第十九条 城市车辆清洗站应当根据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开展营业服 务。严禁拦车强制清洗。

对城市车辆清洗站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行为,车辆驾驶人 员和其他人员有权检举、揭发和控告。

第二十条 由清洗站代为清洗造成车辆或所载货物损坏时,车辆清洗 站应当负责赔偿。

第二十一条 城市车辆清洗站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城市人民政 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拆除或停业整顿,并可处以罚款:

(一)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建立城市车辆清洗站的;

(二)无“运营证”的城市车辆清洗站擅自运营的;

(三)强制清洗的;

(四)违反规定标准收费的;

(五)洗车质量不符合标准,服务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随意排放不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的污水或污泥的。

第二十二条 对进入城市市区或在市区道路行驶的车容明显不洁的车 辆,城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应当责令其立即清洗干 净,情节严重的可处以罚款。

第二十三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城市车 辆清洗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权力、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 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在本办法实施前已开始运营的城市车辆清洗站,其经营 者应当按本办法申请补办有关

手续。

第二十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 本办法制订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1995年9月1日起施行。

篇三:xx村清洁家园活动实施方案

xxx办事处xxx“清洁家园”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文明单位带动作用,提升被帮扶村xxx生活环境,加强xxx环境卫生的综合整治,改善村容村貌,优化人居环境,扎实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以开展健康教育,完善基础设施,建立长效机制,强化社会监督为抓手,在xxx深入开展清洁家园活动。为明确工作任务、突出工作重点,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宗旨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办事处工作部署,以实现xxx村风文明、村容整洁、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目标,以加强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健全卫生制度、健全卫生设施、健全卫生保洁队伍为重点,在xxx坚持开展“清洁家园行动”,力争使农村村容村貌和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人居环境不断优化,村风文明程度不断提高。

二、目标任务

1、清除白色污染。重点加强公路沿线、河渠、学校、车站、医院、村级办公地点等公共场所白色垃圾的清除工作,全面开展集中清理工作。

2、清除生活垃圾。重点加强集镇、街道、集贸市场、村民房前屋后生活垃圾的清除工作, 建立长效保洁工作机制 。

3、治理乱搭乱建。重点整治公路沿线及河渠周边柴草乱搭、民房乱建的现象,并建立依法实施监管的有效工作机制。

三、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四月中旬为宣传发动阶段,要充分利用宣传车、广播、印发资料及拉横幅、刷写标语、开村民大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清洁家园行动”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开展"清洁家园行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使广大群众积极投身参与"清洁家园行动"中去。

2、集中行动,整治环境。4月至12月为集中整治阶段。分五次集中组织群众开展卫生大扫除,清扫、清运垃圾,治理脏乱差;搞好村内水渠水沟治理;搞好村庄街道植树绿化;搞好出入村路口环境治理。

3、整体推进,稳步提高。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建设,修建垃圾处理设施,硬化村巷道路,治理沟渠坑塘。修建垃圾池,各村要结合实际制定文明卫生户创评标准,广泛开展文明卫生户创评活动。制定村规民约,完善农民卫生教育培训制度、农村日常卫生保洁制度、垃圾处理制度、卫生检查评比制度等,促使广大农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4、评比验收,巩固成果。年底要认真做好“清洁家园行动”检查验收工作,总结工作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提高创建水平。在全村表彰一批“清洁家园”工作先进村和文明卫生户。

四、措施要求

1、领导重视,精心策划。办事处加强对此活动的帮扶重视,全

程参与,深入调查研究xxx形式,制定合理科学措施,将本次活动确保落实到位。

2、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各部门要加强协调,加强合作,在具体工作中,要认真落实各项机制,要认真总结xxx在“清洁家园行动”中创造的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做好协调指导工作。

3、加强帮扶,突出效果。工作重点放在xxx环境综合整治、文明卫生知识教育培训、文明卫生村户创评活动方面。共建方案突出帮助xxx开展文明卫生知识教育,整治村容环境卫生,搞好净化、绿化、美化,广泛开展破除婚丧陋习、反对封建迷信等移风易俗活动,努力把xxx建成“文明卫生村”。

二○一四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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