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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政府机关工作计划2018-09-14 00:31书业网

2012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专项整治为主线,以落实“三方”责任为先导,强化源头治理、检验监测和长效机制建设,使制售假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秩序得到全面好转,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一、工作目标

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努力构建起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各个环节的综合监管和质量安全保障的长效机制,促进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单位诚信自律,不断提高自身管理水平,确保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地产食品检测平均合格率达92%以上;蔬菜、畜禽药残检测平均合格率达97%以上,水产品药残检测平均合格率达99%以上;城区量化分级管理率达95%以上,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理及时率达到100%;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般性食品中毒事件明显减少。

二、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设

1、依据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要求,完善食品安全

监管机制建设,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保障工作经费。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履职,加大专项整顿和行政处罚力度,加强监督检验和队伍建设,监督企业落实保障食品安全的管理措施,并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责任单位:区经济开发区、各街道政府、区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

2、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逐级签订责任状。突出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环节,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做到监督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责任单位:区经济开发区、各街道政府、区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

3、积极推进食品安全机构改革和职能转换,明确部门职责,理顺工作关系。各相关单位要从大局出发,互相配合,杜绝监管空白。建立食品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成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职责和食安委工作制度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考核评价体系,强化督导检查,切实把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区食安办、区经济开发区、各街道政府、区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

三、全面加强食品安全重点环节监管

1、加强初级农(畜)产品生产环节监管。深入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和无公害农(畜)产品产地及产品认证。继续加强农(畜)产品质量、饲料和农(兽)药等农业投入品以及奶站

的监管,全面推动农(畜)产品产地准出和包装标识制度建设。加大抽检力度,严厉打击非法使用违禁药物、非法生产有毒有害农(畜)产品行为,重点关注农(兽)药残留超标、“瘦肉精”、生鲜乳和饲料非法添加等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区农林水利局)

2、加强初级水产品生产环节监管。深入推进水产品标准化生产和无公害水产品产地及产品认证,全面推动水产品产地准出和包装标识制度建设。切实提高产地环境监测能力,加大对地产海参、贝类等重点水产品抽检力度。严厉打击使用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重点关注渔药残留超标等问题。(责任单位:区海洋渔业局)

3、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贯彻执行《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严把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市场准入关,食品加工企业生产许可证的覆盖率达100%。依照法规和地方政府确定的职责分工,全面清理整顿食品加工小作坊。加强重点食品、高风险食品的监督抽验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严厉查处无证生产加工和制售伪劣食品行为。(责任单位:区质监局)

4、加强食品市场流通环节监管。认真做好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审核和发放工作,健全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和抽查检

验等机制。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进销台帐、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建立经营主体和经营品种的数据库,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加强流通环节食品抽检、速检工作,特别是大型食品批发市场的抽检工作。严厉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食品和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制售食盐行为,规范盐业市场秩序。(责任单位:区工商局、区经信局)

5、加强餐饮服务环节监管。全面实施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城区量化分级管理率达95%以上,学校食堂达100%。落实食品原料进货验收、台账登记和集体餐留样制度。加强对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餐饮单位、农家乐及餐饮具清洗消毒的监管,开展餐具和食品的监督抽检工作。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预防和控制毒鲜蘑菇等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行为,严厉查处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采购使用病死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开展保健食品整顿,严厉打击违法添加药物行为。(责任单位: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6、加强畜禽屠宰和市场秩序环节监管。加强对畜禽屠宰企业的日常监管,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屠宰企业各项制度建设。健全和落实生猪、牛、羊宰前“瘦肉精”检测制度和肉制品检

验制度,建立放心肉服务体系和屠宰场肉类追溯体系,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及生猪注水(胶)行为,对问题畜禽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加强酒类市场监管,推行备案登记和流通溯源制度,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酒类行为。(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四、持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顿

1、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围绕食品添加剂、食用农(水)产品、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禽类屠宰、“瘦肉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以粮油、果蔬、肉及乳制品、乳及乳制品、水产品、酒类、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顿。继续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顶风作案、屡教不改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加大行政处罚力度,按处罚标准上限处罚。(责任单位:区经济开发区、各街道政府、区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

2、认真研究食品安全监管薄弱环节,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针对小作坊(含前店后厂)、食品摊贩、小食杂货店、小餐饮、早夜市、学校周边摊点、餐厨垃圾等重点难点问题,各部门要制定解决办法和措施,明确职责,通过联合执法、综合执法等形式,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区

经济开发区、各街道政府、区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

3、切实加强涉农街道食品安全工作,积极探索有效的监管机制。以涉农街道农贸市场、小食杂店、小作坊、小餐饮等为重点对象,通过明确街道以及食品生产经营者责任,加大巡查频次、加大处罚力度等措施,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升级改造,严厉打击不法行为,有效遏制假冒伪劣食品进入市场。(责任单位:区经济开发区、各街道政府、区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

五、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和教育活动

1、制定实施年度宣传方案和专题报道工作计划,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工地”活动。重点宣传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学消费知识,及时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检验及企业信用等方面的信息,揭露和曝光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产品,震慑违法单位和犯罪分子,形成全社会监督的良好氛围。全年要举行1次食品安全宣传大型启动仪式,编发食品安全信息简报,发挥新闻媒体的社会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继续开设“食品安全专栏”, 及时发布风险提示和食品安全整顿成果。(责任单位:区经济开发区、各街道政府、区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

2、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能力和水平;组织开展对食品生产经

营单位的培训,使其从业人员增强法律和食品安全意识,切实承担起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年对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和企业相关人员的培训教育不少于4次。(责任单位:区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

六、扎实推进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生产经营企业诚信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以及行业退出机制,设立食品企业“红黑榜”,定期向社会公告违法企业“黑名单”,进一步增强全社会食品安全诚信意识,营造食品安全诚信环境。(责任单位:区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

2、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示范街道、示范市场、超市及食品安全基地的创建工作。年内全区要新创建示范街道2个,示范市场和超市各2个,食品安全基地5个,并以此来带动全区食品质量提升和产业发展,教育和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责任单位:区经济开发区、各街道政府、区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

七、不断强化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和风险监测工作

1、不断强化“政府专项调查评价、部门抽样检查、企业自我检验”三位一体的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五一路药残检测中心和各快检点、快检车的作用,增强检验的针对性,

着力提升法定检验提升行政处罚的能力。加大对蔬菜、粮、油、肉制品、乳制品、酒类、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和高风险品种的检验检测频次,做好检验结果的报告和通报工作。(责任单位:区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

2、着力提升我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加大财政投入,做好食品化学污染及有害物质、食源性致病菌和食源性疾病的监测,建立食品安全生产检测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区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

八、不断完善投诉举报和应急管理体系

1、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信箱。认真处置投诉举报事项,及时回复举报人,投诉举报办结率100%。对于不属于本环节监管的投诉举报,要及时、准确地转交给相应部门办理。(责任单位:区食安办、区经济开发区、各街道政府、区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

2、不断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修订重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食品安全专家库和应急处置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食品安全事件或事故信息要按时报告、通报。各部门全年应急管理培训不少于2次,应急演练不少于1次。(责任单位:区食安办、区经济开发区、各街道政府、区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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