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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管理细则

细则2018-09-16 20:29书业网

篇一:学生管理细则

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教务处简介

教务动态

专业建设

规章制度

学科课程建设

教学质量监控

教务管理

教学研究

现代教育技术

实习管理

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学分制)

前 言

学籍管理制度是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获得毕业及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基本依据,是高校教学管理的核心文件之一。

为适应我院新时期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特别是为更进一步贯彻落实“学年学分”制度,探索具有时代特征、医学教育特点和我院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我院上半年对《郧阳医学院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郧阳医学院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实施办法》等文件进行了全面修订,同时组织制订了《郧阳医学院普通本科学生修读辅修专业与攻读双学士学位管理办法》和《郧阳医学院普通本科生课外学分管理条例》等制度(这两个制度正在审定,尚未发文)。上述制度的修(制)订出台,将对我院教学管理及学生管理工作产生重要影响。 各项学籍管理制度,不仅应为教学管理工作者所熟悉,同时也是每位学生的“必修课”。为了更好地落实和执行学籍管理制度,教务处将从10月8日起组织开展“学籍管理制度宣传周”活动。

通过这次活动的开展,各位同学将更加全面地学习和熟悉学籍管理制度,并用以规范自己的学习行为。希望全体同学遵循教学管理,自觉地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有的放矢地制定学习计划,刻苦地学习钻研各门知识,真正使自己成为学习的主人,成为自己未来命运的主人,成为祖国建设事业的主人。

第一章 入学与注册

第二章 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办法

绩点、平均绩点的计算 ; 取消考试资格

缓考 、重修

第三章 考勤与请假

第四章休学、停学与复学

第五章 退 学

第六章 转系(专业)与转学

第七章 奖励与处分

第七章 毕业、结业与肄业

第八章 毕业、结业与肄业

第九章 学士学位授予

第十章 附 则

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学分制)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生学籍管理,保证正常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院试行学年学分制具体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一章 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 经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相关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写信并附家庭所在街道、乡镇或原单位证明,向学校招生部门请假,假期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以旷课论;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应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即取得学籍,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由学校视情况分别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予以退回。

第三条 新生进行体检复查患有疾病者,经校保健科证明,短期治疗可达健康标准的,由本人申请,经学院学籍部门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回家或回原单位治疗,治疗期间不享受在校学生和休学学生的一切待遇。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必须在下学年开学前持县级以上医院痊愈证明及所在地政府部门的政治表现鉴定,经学校复查合格者,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四条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日期内按规定向学校交清费用后,方可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因故不能交清费用者,办理贷款手续后须及时补办注册手续。

第五条 休学、停学、保留学籍的学生,在复学后一周内补办注册手续。

第六条 注册在学院学籍管理部门进行。

第二章 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办法

第七条 学生必须按教学计划规定的序列参加各门课程的考核,考核合格即获得该课程的学分,考核实际成绩和所得学分均载入学生成绩表,并归入学生档案。

第八条 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种:必修课成绩计学分和绩点,选修课只计学分,必修课程成绩折算成平均绩点,并以此作为评定奖学金、评选优秀学生、授予学士学位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 绩点与平均绩点的计算

1、考核成绩与绩点的换算

考 核 成 绩 绩 点

90~100分(优秀) 4.0 ~ 5.0

80~89分(良好)3.0 ~ 3.9

70~79分(中等)2.0 ~ 2.9

60~69分(及格)1.0 ~ 1.9

0~60分(不及格)0

考试成绩由各教研室据实登记在成绩单上,经教研室负责人审核后,于该门课程考核之日起四天内报送考试组织部门。考试组织部门于学期结束前将该学期组织的课程成绩汇总,经系(部)负责人审核后,报送教务处。

2、平均绩点计算方法

平均绩点=

学期、学年、教学阶段或全教育过程的平均绩点均可采用上述公式计算。

第十条 凡一门课程跨学期讲授而每个学期都进行考核的,每学期均按一门课程计算。

第十一条 军训、体育、社会实践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记载。体育考核不及格者,须参加补考。

因身体缺陷不能参加体育、军训课程的训练,经本人申请,校保健科鉴定,所在系审核,报教务处批准,可以免修。

第十二条 对学生思想品行的考核、鉴定以《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为主要依据,每学期采取个人小结、师生民主评议等形式予以评价。

第十三条 学生擅自缺考或考核舞弊者,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缺考者需重修该门课程;考核舞弊者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如确有悔改表现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系同意,报教务处批准,可给予一次重修机会。无故旷考和考试舞弊者重修考试成绩在60分以上者,仍按60分计。

第十四条 取消考试资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

1、实验、见习、实习及其它实践性教学环节,旷课学时累计超过该门课程实践课总学时的1/6者;

2、实验考试不及格者;

3、因病、事假缺课以及旷课学时累计超过该门课程总学时1/3者。

第十五条 缓考

1、有下列情况之一,确实不能参加该门课程考试者,可以申请缓考;

①因病住院(包括急诊留察)或传染病隔离者。

②因公事(参加重大赛事、会议等)外出者。

③所选课程考试时间冲突者。

2、缓考的审批手续及缓考安排:本人申请并持有效证明,经学生所在系审核,不迟于考试前一天报考试组织部门批准并送教务处备案,获准后方可缓考。如属第1款第三项的原因,须按必修、选修的顺序确定优先考试课程,其他课程申请缓考,缓考以实际分数记载成绩,缓考不及格者必须重修。

第十六条 重修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必须重修该门课程:

①课程考试考绩不及格者;

②按第14条规定被取消考试资格者;

③缓考后不及格者;

④缺考者;

⑤考试舞弊、旷考者。

2、课程重修一般采取随班重修,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必须降级重修。

①一学期内所修必修课程(转载于:www.cSSyq.co m 书 业 网:学生管理细则)获得学分未达到该学期必修课总学分1/3以上者;

②连续两学期有三门主要课程或四门课程未获得学分者;

③降级重修期间,原已达学位成绩要求课程可向学校申请免修。

3、课程考试虽已合格,但学生本人对成绩不满意者,可以申请随班重修;学生本人对以前多门课程成绩不满意,可以向学校申请降级重修。

4、重修成绩的记载:

篇二:学生日常生活管理细则

学生日常生活管理细则

一. 班主任保证学生每天用温水洗脸,洗脚,刷牙. 二. 生活老师保证及时给学生清洗衣袜,鞋子等. 三. 班主任及生活老师保证让学生周四,下周一及下周四洗头,洗澡.

四. 班主任及生活老师保证让学生每周晒一次被褥.五 班主任应及时指导学生搞好个人卫生.六. 分包寝室人员及班主任应指导学生搞好寝室卫生,并按时就寝,按时起床.七. 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灭.

八. 每星期致家长一封信把学生所需用品、学习情况及

时反映。

教师薪资构成

一. 基本工资 700元 为基本课时和学校基本工作的补助,基本课时应为每月60节(按国家规定每月14 -18节)

二. 课时工资 课表上总课时去掉基本课时,剩余为增加课时,每课时按5元计算. 三. 教学质量 (200元)

(1) 教案,作业每大周检查一次.( 50元 ) 教案少一节扣10元,不合格扣5-30元. 作业少一次扣5元, 不合格扣5-20元.

(2) 公开课 每月一次,当堂达标测试,按听课人平均分数. (30元) 优秀:30元 良好:20 一般:10元 差:0元

(3) 课堂 (包括写字 ,课外活动兴趣小组) 迟到,早退,讲课不认真,上课作凳子,每发现一次扣5元. (30元) (4) 考试 (包括抽查,月考,段考,期考) (90元) 标准:及格率100% 优秀率:80% 不达标者,少一个百分数扣3元. 四. 管理补助 200元 (各条占50元)

1. 安全管理 : 一般性安全事故每人应根据情况扣10-50元,重大安全事故停发工资且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2. 生活管理 : 按照学生日常生活管理细则,每项不合格的相关人员各扣款5元.

3. 卫生管理 : 按照卫生管理细则,每项次不合格对相关人员各扣款5元,寝室每天上午9点检查一次.

4. 纪律管理 : 按照纪律管理细则,教师每违纪一次扣款5元,学生每违纪一次扣相关人员3元. 五. 班主任费. 每生2元.

六. 巩固率.(100元) 班级每流失一人对班主任实施扣款100元.由教师或者学生做工作,每增加一人奖励100元. 七. 其他补助. 二操50元. 代销点:30元

八. 家长意见( 50元) 通过<<致家长书>>,电话回访或家长投诉等途径举报教职工的管理,有不到位的经查证属实,每次扣相关人员50元,达3次以上停发工资或预以辞退.

每月二天总课时为64. 五人人均为13课时. 11月份

篇三:小学学生管理细则2

XX镇中心小学学生管理细则

为加强我校学生管理,进一步提高学生全面发展,现根据《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对全体学生日常行为表现的基本要求,是对学生进行养成教育的有力抓手,是学校加强和改进学生日常管理和教育工作的重要依据。为此,为培养学生初步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依据德育工作要求,特制定《武备镇中心小学学生管理细则》。

一、指导思想

行为习惯养成教育以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学习习惯及文明行为习惯为出发点,以有利于指导小学生健康成长为目的,坚持教育与管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原则,不断完善学生日常学习与生活的准则,建立富有生机和活力的教育与管理机制,以教育为先导,以检查督促为抓手,以行为训练为基础,以习惯的内化与养成为目标,从基础小事抓起,注意点滴积累,切实提高我校学生的基础文明水平。使学生初步形成遵守社会公德和文明行为习惯;初步养成努力学习、艰苦朴素、孝敬父母、关心集体、爱护公物、文明守纪、诚实守信、爱护环境的良好品德;培养自理、自强、团结协作、辨别美丑的能力;初步具有正直、坚强、热情向上的心理品质,最终达到“知”与“行”的完整统一。

二、基本原则

(一)学生管理制度化

在班级管理中,根据“学生守则”“教学常规”“行为规范”的要求,建立完善的班级管理制度,通过制度化管理,强化学生的法规意识,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制度管理,要力求科学。除其之外,要处理好制度管理与班级管理体制创新的关系,逐步建立一种新的班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以构成动态的班级管理系统。

(二)学生管理民主化

班级管理要“两手抓”,一方面完善管理制度,另一方面要着手创立良好的班级文化。班级文化象“水”,学生象“鱼”;学生在民主、平等、健康的班级文化氛围中,会表现出一种愉快的心情、积极进取的精神。创设平等和谐的教育氛围,提倡师生之间互相尊重,培养学生的民主精神是班级管理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三)学生管理个性化

注重完整性、尊重个性差异、培养创造性,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的重要理念,在班级管理中要提供和造就一种以人的发展为中心的教育,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培养学生的独立意识,自主精神,创新性学习能力,是自主参与型班级管理的重要原则

(四)学生管理主体多元化

在班级管理中,不仅强调班主任在管理中的主导作用,更需让全体学生参与到班级管理中去,成为班级管理的主体。倡导把教室还给学生。

三、目标任务及主要内容

四、各年级段养成教育重点安排:

低年级:文明礼貌、孝敬父母

中年级:自理、守纪、 劳动

高年级:环保、诚信 、体育锻炼

篇四:学生自主管理考评细则

巢湖市柘皋镇中心学校八(1)班学生自主管理考评细则

说明

本考评细则是学生平时各方面综合考查的主要依据。

考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学习主面:考查依据是学生平时作业完成情况、学科的检测、阶段考试的成绩,课堂问题的回答与问题的提出情况。

2.守纪方面:班级规章制度的遵守与学校制度的遵守。

3.卫生方面:卫生的出勤与打扫情况。

4.公共财产方面:财产的维护与保管情况。

考 评 细 则

一、学习方面(50分):

1.作业完成方面(10分):

要求: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科教师布置的作业。

①若出现作业迟交情况(当日能主动上交给授课教师)一次扣0.5分。

②作业不交者,每学科一次扣1分(一周超过三次后每学科2分∕次);扣满5分者,请家长到校(或电话联系家长),月考评中作业不得分。

③作业文面不整洁被教师发回重做者每次扣1分。

④早读课前做作业,发现查实,一次扣除积分2分。

⑤抄袭他人作业查实,一次扣除双方积分各5分。

⑥连续两周无拖欠作业,且无其他违背作业要求的加1分。

⑦未按时完成背记任务的,每学科每次扣1分,延迟一日仍未完成的,扣3分,并提出严重警告;再延迟一日仍未完成的,通知家长。

⑧以学习小组为单位,连续两周能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背记任务,无拖欠记录的,每人加3分。

2.学科检测方面(30分):

在学科检测中获得班级前三名者,得满分;四至六名者得29分,七至十名者得28分,后每五名为一个层次,依次降二分。班级后五名者此项得保底分6分。在学科考查中,班级成绩与上次相比进步五至十名者,奖励积分2分;进步十一至二十名者,奖励积分4分;进步二十一至三十名者,奖励积分6分。成绩与上次相比退步,扣分为奖励分的1∕2。

在学校组织的阶段检测中(综合名次),获得年级前十名者,给予奖励分10分;年级前十一至二十名者,给予奖励分8分;年级前二十一至三十名者,给予奖励分6分;年级前三十一至五十名者,给予奖励分4分。年级后四十名者在此项评比中扣计分4 分。成绩与上次相比,进步十名以内者,奖励积分1分;进步十至二十名者,奖励积分2分;进步二十一至四十名者,奖励积分3分;进步四十一至八十名者,奖励积分4分;进步八十名以上者,奖励积分6分。成绩与上次相比退步,扣分为奖励分的1∕2。

在学校组织的学科竞赛中获得年级前三名者,给予奖励积分8分;年级前四至十名者,给予奖励积分4分。

在任何形式的考试中,若出现作弊情况,经调查属实一次扣除积分10分。

本学期以每次月考成绩作为班级学生考评依据。

3.提问方面(10分):

要求:课堂上能积极主动地回答教师所提出的问题。

回答问题得到教师表扬或肯定者一次奖励积分2分;对于教师的问题不作回答者,一次扣除积分1 分。

说明:以上加分允许重复计算。

二、守纪方面(30分):

1.学生出勤方面:(5分)

要求:按时到校、离校,有事需及时请假。

(1)若不能按时到校,又未能请假者,此项得零分。

(2)有事能按要求请假,每天扣一分。

2.班级规章制度遵守方面(10分):

要求:在与其他同学的相处中,要做到互帮互助,共同进步。

(1)存在下列情况者一次扣除积分1 分:

①课间活动时,在班级追逐打闹;

②上课铃响后,在班级大声喧哗或在教室内游逛;

③课堂上做他科作业或看与教学无关的书籍;

④同学之间相互谩骂,使用不文明用语;

⑤未按规定完成请假手续(事后需补上请假条且有家长签字)。

(2)存在下列情况者一次扣除积分2分:

①扰乱课堂纪律,被教师点名批评;

②课堂上与其他同学发生冲突,影响课堂教学;

③践踏或随意攀折校园内花草树木;

(3)下列情况者一次扣除10分,并通知家长到校。

①课堂顶撞教师或与教师发生矛盾冲突;

②课堂上听MP3、MP4、MP5,玩手机;

③在校就餐的同学午休期间,不假外出;午休静校后仍在教室外游荡或买零食;在班级大声喧哗,无事生非,滋扰同学。

2.学校规章制度遵守方面(15分):

(1)存在下列情况者一次扣除积分5分:

①校园内骑车、乱扔垃圾;

②公共集会时,迟到、早退不遵守秩序;

③两操时不认真做操,与他人在一起玩耍或嬉戏;

(2)存在下列情况者一次扣除积分10分:

①公共集会时,与他人在一起追逐打闹,影响班级形象,被学校领导点名批评;

②破坏学校公物,影响恶劣;

③破坏学校花草,影响恶劣。

3.存在下列情况者一次扣除积分15分:

①与他班学生发生矛盾冲突、造成恶劣影响;

②与社会闲杂人员接触;

③参与打架斗殴事件或其他恶性事件;

④上游戏厅、网吧;

⑤无故旷课,造成较为恶劣的影响。

(4)对于住宿生若存在以下情况,一次扣除15分:

①不服从宿舍管理员的教导,在宿舍内造成较为恶劣的影响;

②未完成任何的请假手续,私自离开宿舍;

③在宿舍内与他人聚众吸烟、赌博、喝酒等。

三、卫生方面:(10分)

1.卫生打扫时,需按时出勤;若不假离开者,一次扣除积分5分,并罚扫三天;

2.卫生打扫时,借故外出或怠工者,一次扣除积分4分,同时组长扣除积分1分;

3.卫生打扫结束时,若垃圾不能及时清除、劳动工具摆放不整齐、扣除组长积分1分;若劳动工具丢失扣除组长积分2 分,并由小组负责重新购置;

4.卫生打扫后,若发现地面有明显垃圾未清扫或发现班级的窗户、门未能按时锁闭,小组成员每人扣除积分1分,组长扣除积分2分;

5.学生在班级内乱扔垃圾,一次扣除积分2分;

6.在学校组织的集中大扫除中,工作得到学校领导表扬的,给予负责小组每人奖励积分4分,同时小组长再加奖励积分4分;反之,扣除相关人员积分为8分。

四、公共财产方面(10分):

1.对于班级或学校的公共财产要懂得爱护,若存在下列情况者,扣除积分2分:

(1)在公共财产上随意地乱刻乱画;

(2)将公共财产损坏,但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其修缮(一般不超过两个工作日);

2.存在下列情况者,一次扣除积分4分:

(1)将公共财产损坏,在规定时间未能将其修缮(同时给予双倍的惩罚);

(2)恶意将班级或学校财产损坏(除扣除积分外,同时通知其家长到校对其进行修缮)。

3.存在下列情况者,扣除财产管理员1分∕次:

(1)未能及时将班级财产损坏情况告之班主任;

(2)未能按时将班级电灯和电风扇关闭。

五、补充说明:

班级学生的考评工作一周进行一次小结,一月进行一次成绩公布。此部分工作主要由班委会成员与班主任老师共同完成,其他同学可进行监督或举报。

1、每月积分位居前五名者,在第二个月的考评中给予奖励积分5分,班级后五名者,在第二个月的考评积分中扣除积分3分。

2、学期末班级或学校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按积分高低由班主任老师推荐;团员评选、“优秀学生干部”也由此种办法产生。

3、镇、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从积分前五名中,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4、副班长负责考勤记录,值周班长负责纪律监察记录,包括违反校纪校规、班规、好人好事等;劳动委员负责卫生情况记录;各科课代表、背诵检查组长和学习委员负责作业记录、背记记录;班长负责整体情况调控,主要负责检查督促各部门负责人是否尽职尽责,是否做好记录。

本制度主要是以督促、奖励为主,便于学生在日常生活与学习中养成良好的学习与生活习惯,做一个文明的中学生。

巢湖市柘皋镇中心学校八(1)班班委会

二○一四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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