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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公司保密协议

协议书2018-12-04 07:07书业网

篇一:物流协议书

物流协议书

第一条 基本事项

1.1协议双方

托运方(甲方):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

承运方(乙方):北京中翔物流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铁匠营村斯派特物流园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和国家有关运输的法律法规,就北京中翔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

(以下简称“甲方”)提供产品仓储和运输服务的相关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2. 乙方提供仓储,运输及相关服务的范围及内容:在全国城市范围内为甲方提供产品、备件及相关物品仓储、运输及配送业务:其它应甲方要求进行的应急运输、产品配送等服务。

3. 本协议于月日在北京市签订,并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条 资信证明

1. 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前向甲方出示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供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 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前向乙方出示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供复印件(加该企业 公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保密条款

1. 基于本协议委托事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或者乙方从甲方获取的资料和相关的商业秘密,包括商业、技术、公司政策、客户名录、发货情况等,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的义务,并应采取一切措施以使该资料和信息免于被散发、传播、披露、复制以及被无关人员接触。

2. 甲、乙双方均应告知并以适当的方式要求其参与本协议工做的雇员遵守本条款的规定,若甲、

乙双方中的任意一方工作人员违反本条款,该方承担连带责任。

3. 甲、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不受协议期限的限制,即使本协议终止,该保密条款对乙方仍

然具有约束力。

4. 若甲、乙双方中任意一方违反本条款的约定,应按照对方的要求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由此

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且双方应继续履行保密义务。

第四条 单据保存

甲、乙双方均应将合同存续履行过程中的所有相关单据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保存一年以上,

保证在保存期内应对方要求随时核对。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可根据其运输或其它服务需要,以签发工作通知单的形式或双方约定的其它方式随时通知乙方安排出货。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业务素质差或责任心不强的工作人员,要求乙方更换条件差的

库房等设施。

3.甲方有权获知所有委托乙方运输、仓储或提供其它服务的产品在途、签收和库存等情

况,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情况和报表。

4.甲方应按时支付与乙方约定的运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整体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对乙方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应充分尊

重甲方的建议并予以执行。

6.甲方需在提货前将发货通知(内容包括:提货地址、目的地、提货时间、货物名称、

货物重量、运输要求、时效要求、结算方式及结算时间等信息)书面传真至乙方联系人处,

以便乙方做好准备工作。

7.甲方应保证其所需要运输和派送的货物的合法性。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派送货物到达后立即将签收单传真给甲方。

2.乙方可以根据甲方的需要提供仓库并进行产品的统一仓储管理,相关费用及服务标准

双方另行约定。

3.获知甲方货物的装卸标准、运输操作标准和仓储标准。在甲方无特别要求的情况下以

发货通知单、工作通知单或双方约定的其它指令和信息交换方式为准。

4.接到甲方发货通知后,乙方必须按照其承诺的服务标准,及时、安全、准确的把货物

送到甲方指定的目的地。甲乙双方实行统一指令接口方式,有甲方在北京的物流调度人员和

乙方在北京的专项主客服人员形成一对一的指令接口。乙方在各地设立的派送平台,由乙方专项主客服下达指令。

5.在货物运输、配送及外埠运输过程中乙方提供送货中的装卸车、搬运及货物到达目的

地后的装卸、搬运服务。

6.乙方对于甲方的货物查询指令,应在2个工作小时内给予明确答复:若甲方有要求,

乙方应在48小时内提供相关原始单据。

7.乙方为甲方提供365x24小时的全天侯服务,节假日无休。

8.任何由乙方监管、储存和运输的甲方货物,若发生破损、丢失,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

甲方有权扣除此票运费,同时甲方保留追索由此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的权利。(赔偿的范围及具体索赔方法在第九条中详细说明。)

9.如果收货人拒收货物,乙方应了解原因,妥善保管货物并及时通知甲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处理,需要 退运的或反向物流的,乙方应负责办理,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10. 甲方及甲方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其委托的承运人在与乙方交接货物时(乙方提货或甲方送货),乙方对产品必须严格按照双方确定的验收标准进行查验,如不符合验收标准,应要求出货方当场签署书面的货物破损证明,由乙方对该批单独存放,并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由此在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1. 乙方对于甲方所要运输和派送的货物具有随时检查的权利,对于不符合国家允许运输和派送的货物,乙方有权拒绝运输和派送。

第七条 费用、结算方式:

1.本协议项下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一切费用以人民币结算和支付。

2.结算费用按照实际发货前双方约定的价格执行。

3.甲、乙双方之间任何与本协议相关的信函以及结算,均使用并且只能使用本协议中甲、乙双方指定的地址和银行开户账号,付款方如果不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时支付给乙方款项,所引起的违约责任和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4.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的名称,法定地址、电话、传真、汇款人、收款人、开户银行、账号若有变更,应至少提前十天书面通知对方。该书面通知经加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确认方有效。如乙方名称更改,还需要提供变更后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或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5.甲、乙双方每月结算一次费用,甲方于每月15日前结算上一月运费。乙方应于10日前制作并向甲方提交《费用结算表》并附当月所以提货凭证及甲方需要的相关数据、信息等。甲方在收到上述材料后5日内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甲方根据乙方按照国家规定开据的运输行业专用发票向乙方付款。

第八条 违约和索赔:

1.乙方未按照约定提供货物运输及包装等相关服务,在双方不能达成谅解时甲方有权拒付缓付该批(票)货物的物流费用:

2.对于甲方无故拖欠乙方的运费,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不少该票运费1倍的违约金。

3.由于乙方主观故意造成的货损由乙方负责赔偿、承担违约责任。

4.如因第三方过错造成的货损和货差,乙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协助甲方和保险公司调查核实,在获得保险公司或第三方赔付之前,如甲方要求,对于甲方损失,乙方应先行予以赔偿。

5.赔偿范围包括将破损货物复原和重新运输而产生的费用,货物丢失或货物复原费用无法估计时,赔偿金额以货物声明价值为准,但不应超过声明价值。

6.甲方对于临时变更的提货和收货地址及时间,应及时、准确的将正确的地址和时间通知乙方,否则对于此种情况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独自承担,且对此情况所增加的运输费用,甲方应无条件的支付给乙方。

第九条 货物保险及不可抗力:

1.保险的范围及责任起止:甲方委托乙方运输、仓储、包装及提供其它所有服务的全部货物由甲方自愿进行投保。

2.不可抗力:协议一方由于自然灾害、战争和其它由双方事后认可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 到本协议履行时,应采取尽可能的补救措施,及时以电话和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寄至另一方。当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应立即恢复协议正常履行,并尽快以电话和传真等方式通知对方。

第十条 协议解除

1.以下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甲、乙双方中任意一方违返本协议保密条款,造成对方商誉、经济及其他损失的。

*履行协议中乙方无相应运输及仓储能力的或不能满足甲方发展服务要求,甲方提出意见 3个月后扔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

*乙方对重大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影响的。

2.甲方无故拖欠乙方运费30天以上,经乙方催告后扔不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3.无论因何原因解除协议,解除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

第十一天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

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协议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协议到期后,双方另行商讨是否续签。

3.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根据其经营的需要,如需变更本协议签约主体,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双方重新签约。

附件: 1. 盖章的双方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运输价格表 甲方: 代表:

日期:年 月 日 乙方: 代表: 年 月 日日期:

篇二:公司保密协议范本

员工保密协议

甲方: (公司) 乙方: (员工)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山西省劳动合同条例》以及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商业秘密保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内容

1、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产品产、供、销渠道,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产品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

2、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

3、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物流资料;

4、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产品设计、产品图纸、作业蓝图、工程设计图、招投标文件、技术数据。

(二)保密范围

1、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的工作成果;

2、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业秘密;

3、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所拥有的商业秘密。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条件,为乙方工作和创新提供良好的应用和生产条件,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经营、生产项目的设计与开发,并将生产、经营、设计与开发的成果、资料交付甲方,甲方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新产品的设计、开发和撰写论文向第三者公布;

4、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甲方所拥有的未被公众知悉的商业秘密;

5、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四)保密期限

1、劳动合同期内;

2、甲方的供销渠道、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未被公众知悉期内;

(五)脱密期限

1、因履行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发生变化,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_____月通知甲方,提前期即为脱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离涉密岗位;乙方应完整办妥涉秘资料的交接工作;

2、劳动合同终止双方无意续签的,提出方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_____月通知对方,提前期即为脱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离涉密岗位;乙方应该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并完整办妥涉秘资料的交接工作;

3、合同解除或期满终止后,乙方必须信守本协议,不损害甲方利益。

(六)违约责任

1、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虽未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但给甲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带来麻烦的,甲方有权调离乙方涉密岗位,并予以行政处分;

2、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轻微经济损失的,甲方可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

3、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较大经济损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的行政处罚,并追加经济损失赔偿;

4、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的行政处罚,并追加经济损失赔偿,构成犯罪的,上诉人民法院,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5、甲、方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和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七)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签名: 签名:

年月日 年月日

篇三:保密协议

保 密 协 议

鉴于:

1. 乙方直接或间接参与甲方项目,在甲方任职期间会接触到甲方拥有的各项目等方面的各种商业秘密,这些商业秘密都是属于甲方的财产,对于甲方具有重要的商业价值;

2. 乙方向甲方现有或潜在的竞争对手披露任何商业秘密,或者离开甲方到与甲方竞争的单位工作,都会损害甲方利益。

为明确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和离职后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等有关事项,双方就下列条款达成一致,共同遵守本《保密协议》(以下简称“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1 目的及适用范围

保护公司内部机密及与客户、其他关系单位等的秘密,维护公司的安全与利益。本协议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1.2 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属于甲方专有或甲方保密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加以限制、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经营、管理、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以及有关甲方操作模式的信息; ※ 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各种信息,系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 ※ 人事任免、工资、辞退、调动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 需要保密的数据、工程图纸、设计及软件等;

※ 内部文件或其他报告、分析、成本、交易价格、销售策略、方案或其他有关甲方或其他任何客户、顾问受许可的事宜;

※ 招投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

※ 融资过程中的运作方式、途径、手段等需要保密的;

※ 重要合同、客户和贸易渠道;

※ 不予公开的内部各种报表、银行帐号等涉业秘密的;

※ 公司财务账簿、报表、工资、奖金、福利分配方案、盈亏状况等 ※ 公司领导的公事行为、交通行踪及其他的需要保密的事项;

※ 其它不为公众所知悉的信息,系指该信息不能通过公开渠道(如:报纸、新闻、网络、出版物等)由外界直接获取。

1.3 保密信息

保密信息是指任何有关甲方商业秘密、技术信息、财务信息、统计资料、营销信息、甲方职员信息、客户信息、重要会议记录等不为甲方员工之外的公众所知晓的信息。

保密信息不包括:

1.3.1 在甲方传递给雇员时已被公众掌握的信息或材料;

1.3.2 在甲方传递给雇员后并非因雇员的过失而为公众掌握的信息或

材料;

1.3.3 在甲方传递给雇员时已属于雇员所有的信息或材料,且当时雇员

对甲方并不负任何保密义务;

1.3.4 后来在不违反对甲方任何保密义务的情况下由第三方传递给雇

员的信息或材料。

第二条 任职期间和离职的义务

2.1

2.2 任职期间,是指乙方接受甲方聘任期内的时间。 离职,是指甲方认为乙方不合格或不胜任而解聘乙方,或乙方自己提出

解除聘用关系,甲方同意的解聘。

2.3乙方同意,在甲方聘用期间以及聘用期终止之后,严格地保守自己在甲

方任职期间所了解的甲方的所有信息,不在任何第三方、任何场合使用这些信息,决不公开发表或对其他人泄露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直至这

些信息在本行业中成为公知信息为止。

2.4 乙方同意,自己在受甲方聘用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向任

何人、企业、合伙企业或其他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团体使用或泄漏与公司任何成员有关的任何保密信息(包括技术、财务、经营等信息)。

第三条 聘用期终止后的义务

3.1 当聘用无论由于何种原因终止时(即乙方无论何种原因离职),乙方同意

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其自己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文档、记录、笔记、提纲、数据以及任何其他材料,并办妥有关离职手续。

3.2 乙方也同意,在聘用期终止后仍然严密地保守自己在甲方任职期间所了

解的甲方的商业秘密,直到这些信息在本行业中成为公知信息为止。

3.3 乙方同意,在聘用期及本保密协议终止之后二年内不得单独或联同任何

其他个人、企业或组织,唆使、诱导或招聘甲方的任何雇员离开甲方;乙方亦不得接触在终(转 载 于:wWw.cssYQ.COm 书 业 网:物流公司保密协议)止或解除与甲方劳动合同之日起前二年期间属于甲方的客户或甲方已经在接触的潜在客户,或为该等人士提供服务,或向该等人士收取订单,或与之发生商业接触,只要这种接触可能直接或间接转移甲方的业务或对甲方的业务产生或将产生不利影响。

第四条 保密补偿

作为对乙方按照本保密协议履行保密义务的补偿,甲方将按月向签订本保密协议的职员发放“保密津贴”,该津贴的金额为¥50.00元/月,已包含在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中。

第五条 不存在抵触性协议的保证

乙方声明并保证,接受甲方聘用并签署本保密协议并没有违反自己签署过的其他合同或者协议。

第六条 秘密信息的载体

6.1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有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

资料、图表、笔记、报告、计划、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6.2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属于甲方的全部财物

和载有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和备份、附件,不得将这些载体和备份、附件擅自拷贝、保留或交给其他任何人。

6.3若上述记录有甲方秘密信息的载体是乙方自备的,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

时,甲方需要使用的应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第七条 违约责任和赔偿

7.1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应当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甲方

由此所遭受全部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7.2 甲方可以直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奖金、其他收入中扣除相应部分以抵偿

乙方应承担的损失赔偿款项,乙方收入不足以抵偿其赔偿责任的,乙方应向甲方进行赔偿。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

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2 上述约定不影响甲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乙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

罚的权利。

第九条 通知

在本协议项下要求或允许一方发出的任何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发送给另一方。异地情况下以快递(要求出具签署收据)交付,快递者出具交付书面确认函后方视为已交付。交付地址为如下所示之各方地址或各方在本协议项下不时提供的新地址:

(1)如交付甲方: 北京金地嘉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乙108号

收件人:综合管理部负责人

(2)如交付乙方: 地址: 收件人:

第十条 杂项

10.1 本保密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保密协议

的规定为准。

10.2 本保密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10.3 本保密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 双方确认,在签署合同前已仔细审阅了合同全文并完全了解了本保密协

议条款的法律含义。

10.5 本保密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日期: 年 月日

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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