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评,评语审判员,法院
篇一:晋级自我评价
晋升员工自我评价
本人做事认真,肯吃苦耐劳,思维灵活,灵变性强.在工作中与同事之间相处融洽.本人持
有十二分的热情来对待此工作;本着在职1分钟,奋斗六十秒的态度来对待上司交于我的每一
个任务.
晋升员工自我评价二
本人待人诚恳,能做到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工作,担任年级组长,能真心诚意协助
好校领导做好年级组工作,协调好教师与教师、教师与校领导之间的关系。使年级组每个教
师都有一个舒适的工作和学习环境,提高他们工作的积极性,激发他们工作的原动力,在工
作中我更是尽心尽职,克服困难,虽然工作单位离家较远,生活不方便,但我能克服困难,
不管春夏秋冬,不管风雨晴天,每天都能坚持早到校,教学上更是积极钻研教材、教法,认
真备好上好一堂课,对学生能做到循循善诱,担任班主任,,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在加入党
组织之前的群众意见征求时,同事们给了我很高的评价,我把它当作是鞭策我今后生活、工
作的一笔可贵的精神财富。晋升员工自我评价三
在过去的工作三个月里,有成功,有失败,有欢乐,也有苦恼。在领导及关怀与指导下,
在各位同事的鼎力支持帮助下,我的工作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现将3个月来的工作做一个
自我评定。
1、努力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在工作中,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不断积累经验,积极
参加学习培训,不断充实自己;2,遵章守纪;3个月来,自己在工作中做到不怕苦,不怕累,
学习优秀员工的方法,认真完成了本岗位各项工作任务;3,团结同事,共同努力.同事关系融
洽,团结友爱,互帮互助,互相尊重;4,由于自己工作经验不足,在工作中缺乏处理用户投
诉的实践经验,服务工作做得不够细致,这是我以后努力的方向。篇二:晋级自我评价表 鑫譽金屬製品有限公司
xin yu metal products co.,ltd 晋级自我评价表
姓名: 部门:岗位:考核期限: 评价
日期: 篇三:职称晋级自我鉴定 职称自我鉴定 本人自参加工作以来,在工作中,我尊重领导,团结同事;服从单位领导安排,工作兢
兢业业,按时按质完成领导交予我的每一项任务;在个人成长中我注重学习,求真务实,不
断提升自己的业务技能,不断弥补自己的不足,并将理论和实践有机结合,大大提高了工作
效率;在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塑造上,我崇尚“忠诚、感恩、敬业、奉献”的理念。经过不懈
努力付出,赢得到了单位和同事的欣赏和认可,也为我创造了更好的发展平台。 标准化、专业化是我职业生涯的追求,经过八年工作的历练,我己成长为一名合格的道
路与桥梁专业助理工程师,已具备申报道路与桥梁工程师的条件,请予审核评定。篇四:2014
工作晋升自我鉴定2014工作晋升自我鉴定鉴定一:工作晋升自我鉴定岁月如梭,转眼一年的实习期即将结束。在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同事的热心帮助下,
通过自身的不断努力,我很快适应了环境,适应了新的工作岗位,回首翘望,有优点可待继
承发扬,还有不足需学习改进。思想方面,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认真学习三个代表的思想及八荣八耻的内容,领悟十七大精神,还通过报纸,电脑关注国内
外形势及有关政治动向。使自己的政治、思想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在学习方面,严格要求
自己,凭着对个人目标和知识的强烈追求,牢固地掌握了一些专业知识。随着技术的更新,
工艺流程的不断完善,要求我们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我抱着不断进取的求知信念,从没
有放弃学习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在提高专业知识的同时也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修养。我还
利用工作之余时间,报考了全国成人高成,参加函授学习。在学习和掌握选矿专业理论知识
和应用技能的同时,还注意各方面知识的拓展延伸,为成为一名优秀的技术人员而不懈奋斗。在工作中,我严格遵守厂纪厂规,认真履行自动化控制室一名操作人员的职责。尊敬领
导,团结同事。不迟到,不早退,不矿工。蹋实工作,努力做到操作规范化,技能熟练化、
基础设施清洁维护经常化。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并做到理论学习有计划、有重点,实践操
作有措施,有记录。工作期间始终以热心、细心为准则,联系现场实际勤观察,勤思考,勤
学习。工作实践让我的业务不断增长,工作能力和思想认识都有了很大提高。 我的生活准则
是:认认真真做人,蹋蹋实实工作。为人真诚热情,乐于助人。坚持着自我反身且努力完善
自己人格的意念,时刻以品德至上来要求自己,一贯奉行严于律已的信信条并切实遵行它。
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在爱我百花职工风彩演讲大赛中,取得了良好成绩。不但丰
富了自己的阅历,还锻炼了自己能力! 当然,我还有很多不足之处,说话做事粗枝大叶。与人交流沟通有待进一步完善。我喜
欢自己的专业和工作,所以有信心改进不良习惯。一年实习工作的磨练,培养了我良好的工作作风和埋头苦干的求实精神,树立了强烈的
责任心,高度的责任感和团队精神。生产实践让我学会脱离浮躁和不切实际,心理上更加成
熟坚定。为走向工作岗位做好充分准备,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承和发扬自己的优势,学
习改进不足。适应企业发展要求,努力把自己的工作做得更好。 鉴定二:工作晋升自我鉴定我叫xx,到xx单位工作已经有三个月了,在过去的工作三个月里,有成功,有失败,
有欢乐,也有苦恼。在领导及关怀与指导下,在各位同事的鼎力支持帮助下,我的工作能力
有了很大的提高,现将3个月来的工作做一个自我评定。
1、努力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在工作中,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不断积累经验,积极
参加学习培训,不断充实自己;2,遵章守纪;3个月来,自己在工作中做到不怕苦,不怕累,
学习优秀员工的方法,认真完成了本岗位各项工作任务;3,团结同事,共同努力.同事关系融
洽,团结友爱,互帮互助,互相尊重;4,由于自己工作经验不足,在工作中缺乏处理用户投
诉的实践经验,服务工作做得不够细致,这是我以后努力的方向。
2、本人自进入本公司工作以来,在各位同事的关怀帮助下,通过个人的努力和工作相关
经验的积累,知识不断拓宽,业务工作能力取得了极大进步。
3、回顾过去的3个月,我认真学习营业的培训,积极参加岗位培训.全心全意,以礼待
人,热情服务,耐心解答问题,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并在不断的实践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
务水平,成长为一名合格的营业员. 在以后的工作与生活中,我相信通过我的努力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会成长为一名优秀
员工,争取成为别人学习的对象.为xx单位作出贡献。 鉴定三:工作晋升自我鉴定本人参加工作以来,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用心育人,潜心工作,刻苦钻石业务知识,多
次向有经验的老教师请教,团结同事,关心学生,得到师生们的一致好评,尽职尽责地履行
了一名人民教师的责任。自参加华中师范大学小学教育专业大专高教自考学习以来,本人能准确处理工学矛盾,
能按照学校的有关划定,利用业余时间自学各门课程,积极参加集中面授和串讲,按时完成
各项功课。通过三年学习,现已当真完成了《小学数学教育》、《社会主义思惟概论》等xx
门课程的学习,把握了所学知识,并通过了有关课程考核。
在学习期间,我能自觉将所学知识用于指导小学体育教授教养实践,大大进步了自己组
织课堂教授教养和开展教授教养法立异的能力,所带班级的学天生绩和体育素质在学校一直
处于前列。我还结合单位工作课件下载xx实际,先后撰写了《学习新课程尺度体会》、《立异
教授教养探索尝试》等十余篇论文和教改材料,其中《学习新课程尺度体会》等文章曾参加
过xx市小学教育论文交流,得到了学校和上级机关的高度评价。 当然,我也有很多不足,在日后工作中,我将更加努力,争取取得更好成绩,在此特申
请领导批准高级教师职称资格。篇五:新晋升副科级自我鉴定 自我鉴定
执行局 xxx
本人自担任雨城区人民法院副科级干部以来,先后担任审判员、执行局专职廉政监察员,
分管安全、卫生、廉政工作。在此期间,我努力工作,刻苦学习,强化思想,自己在工作能
力,领导能力,思想觉悟都同步提高。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同志们的关心支持下,我
认真按照区委、院党组的一系列战略部署,在思想上与组织保持一致,在行动上认真贯彻落
实党委的指示。保质保量的完成组织的任务,下面是这段时间的个人鉴定。
一、是扎扎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坚持培养与时俱进、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的能力,努
力提高驾驭全局的能力、决策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协助执行局主要负责人分析执行局反腐
倡廉工作的形势,制定执行局反腐倡廉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反腐倡廉工作任务,了解掌握执
行局的工作动态,对执行局人员遵守纪律和执行法律、法规以及各项办案制度和廉政制度的
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执行人员进行职业道德、纪律作风和廉洁司法教育,并结合执行局工
作情况,协助执行局健全完善廉政制度和管理制度,向执行局主要负责人和本院监察部门提
出预防腐败的工作建议,对违反办案制度和廉政制度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
在执行人员晋职、晋级、考核、评先时提出廉政评价意见。 二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走上领导岗位后,深知自己需要学习和提高的地方太多了。所
以总是利用工作之余,抓紧时间学习充电,以 使自己更好更快地适应这个岗位的所需。努力克服学习不系统,不连贯的问题,克服存
在的以干代学思想。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理论素养。马克思主义理论素质是领导素质的
灵魂,决定着领导水平和能力的提高。始终自觉坚持加强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学习,坚定不
移地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头脑,以此作为统揽全局,贯穿各项工作的灵魂;二是深入学习
贯彻科学发展观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并联系实际进行深入思考,增强了在实际工作中
的自觉性,对中央的一系列战略部署力求吃透精神,杜绝在一些理论问题上不求甚解、似是
而非。在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上,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三是是学习贯彻党委
的一些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政策的部署,吃透精神,明确要领,贯彻好院党组的意图,并结
合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三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严格按照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
为民所用的指导思想,要求自己,紧密依靠党组织,尊重领导,团结同志,善待基层同志。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
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努力加强理论联系实际的创新能
力;力求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在荣誉面前努力克服骄傲自满的情绪;同消极腐败现象
作斗争。
存在的问题:
一是由于自己在主观思想上希望多深入多了解和全面掌握情况,在工作中也努力争取去
做,但由于同事之间缺乏沟通交流,在某种程度上给自己的工作造成被动的局面,在今后需
要也必须注意和加 以克服。二是在工作方法上还需要更加扎实,更加细致,把原则性和灵活性很好地结合
起来,提高工作质量。三是学无止境,一个人的能力和水平是有限的,只有不断学习才能完
善提高。在工作中,我时常感到能力和知识的欠缺,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理论水
平,提高文字水平和综合素质,使自己圆满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四是对农村工作还不够熟
悉,工作还不够大胆,缺乏工作方法和经验,在处理问题时不够果断和决断,这些都有待于
加强和改进。
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按照党组要求做好本职工作。 二是继续加强学习,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搞好政治理论的学习,通过学习努
力完善自我,进一步提高自已的理论水平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要深入基层,了解民意,反映民情。 四是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党性修养,增强执政意识。五是保持警钟长鸣,严格要求自己,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
化宗旨观念,全心全意地为人民司法服务。 六是勇创“两个一流”,强
篇二:08作业评讲4
《刑事诉讼法学》课程作业评讲(4)
责任教师 郑瑞平
本次作业评讲涉及六个知识点。
第一个知识点:刑事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二审裁判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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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性考核作业四案例分析题第1题。
分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当事人只对民事诉讼部分提起上诉,没有对刑事部分提起上诉的,刑事部分在上诉期满后就生效了。二审法院应当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如果认为民事诉讼部分的判决并无不当,只是刑事部分存在错误的,则对刑事部分适用审判监督程序,并且将民事诉讼部分与刑事部分一并审理。
二审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对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只是罪名认定错误或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本案中,二审法院可以通过提审的方式对案件直接进行改判。但是案件中法院却作出了撤销原判中刑事部分同时又改判被告人万某有期徒刑七年。这种做法是错误的。
第二个知识点:死刑复核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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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性考核作业四案例分析题第2题。
分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案件时,可以区别情况做出三种裁判。并且复核时应当遵循死缓复核不加刑的原则。如果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判刑罚过轻的,不能直接改判为更重的刑罚,即死刑立即执行。如果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刑罚不当(刑罚过重)的,可以直接改判。
本案中,案件复核第二种情况,高级人民法院应当直接改判。案件中,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的做法是错误的。
第三个知识点:逮捕、再审抗诉的主体、对报案的处理、缓刑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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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性考核作业四案例分析题第3题。
分析:
本案中,公安机关的做法有一处错误,即当检察院做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时,公安机关没有依法将崔某立即释放。
检察院的做法有两处错误,表现在:
1、上级检察院做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上级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复核申请应当做出维持或撤销原决定的决定。
2、区检察院向区人民法院提起抗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
的主体对检察机关来说,包括上级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同级检察院,是无权提起再审抗诉的。
法院的做法有四处错误,表现在:
1、法院对群众的报案没有受理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检、法对于群众的报案应当接受,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可以在接受后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机关。
2、区人民法院派法警将崔某实施逮捕错误。逮捕的法定执行机关只有公安机关。法院和检察院又逮捕的决定权或批准权,但没有执行权。
3、法院将崔某交给其所在单位负责执行错误。根据刑法规定,缓刑由公安机关执行,由罪犯的所在单位予以配合。
第四个知识点:比较审判监督程序与二审程序的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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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电大平时作业四论述题第1题。
分析:
审判监督程序和第二审程序都是审判监督的法定形式。二者都要求通过对案件进行重新审判,纠正错误的判决、裁定,维持正确的判决、裁定,使犯罪分子受到应得的惩罚,同时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处罚。但是,第二审程序是刑事诉讼的普通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是刑事诉讼的特殊程序,二者各有其特点:
① 审理的对象不同。
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判决、 裁定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包括已经执行完毕的案件;第二审程序审理的则是经第一审人民法院审判但判决、裁定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
② 有权起诉的主体不同。
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是最高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有权提起第二审程序的主体则是依法享有上诉权的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被告人同意的近亲属和辩护人以及依法抗诉的第一审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
③ 提起诉讼的理由不同。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 必须具备法定的理由,即经有权提起诉讼的主体审查后,已生效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提起第二审程序,除要求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必须以其认为同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裁定“确有错误”为理由外,对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上诉则未要求具备法定理由。
④ 提起诉讼的期限不同。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 除受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限制以外,一般没有法定期限限制。而提起第二审程序的上诉、抗诉则有严格的期限限制。不服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一般为10日,不服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为5日。
⑤ 审理案件的法院不同。
依审判监督程序审理案件的法院,既可以是原审人民法院,也可以是提审的任何上级人民法院和经其指令再审的任何下级人民法院。而依第二审程序审理案件的法院,则只能是第
一审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
⑥ 审判的后果不同。
依审判监督程序审理案件,既可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也可以减轻被告人的刑罚;依第二审程序对案件进行重新审判,则必须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在只有被告人一方提出上诉的情况下,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第五个知识点: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和简易程序法庭审判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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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电大平时作业四论述题第2题。
分析:
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是:
①对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
②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③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注意司法解释中的排他性规定。不要求答出来,但要心中有数。
简易程序法庭审判的特点是:
①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②公诉案件检察人员可以不出庭。
③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程序简化。
④简易程序可以变更为第一审普通程序。
但普通程序绝对不可以变更为简易程序。
⑤具有不同于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
第六个知识点: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拘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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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电大平时作业四案例分析题。
分析:
1、区人民法院不受理林某的附带民事诉讼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由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或者人民检察院所提起的、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引起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林某要求判决离婚的附带民事诉讼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2、在本案中,审判员陈某对被告人王某适用拘传违反了以下法律规定:
①陈某填写的拘传证,应由人民法院院长批准。
②拘传后应立即进行讯问,讯问结束后应立即放回,不得实行羁押。《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行使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3、本案法警在对被告人王某执行拘传时,若王某抗拒,可以使用戒具,将其强行押至法院。
篇三:公诉意见书的范文
公诉意见书的范文
来源:未知 作者:秩名 日期:10-07-23
×××人民检察院
公诉意见书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条的规定,我(们)受×××人民检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现对本案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如下意见,请法庭注意。
(结合案情重点阐述以下问题:
第一、法庭调查的情况,概述法庭质证的情况、各证据的证明作用,并运用各证据之间的逻辑关系证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第二、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讼证应适用的法律条款并提出定罪及从重、加重、从轻、减轻处罚等意见。
第三、根据庭审情况,在揭露被告人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基础上,做必要的法制宣传和教育工作。)
综上所述,起诉书认定本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认定被告人有罪,并应(从重、加重、从轻、减轻)处罚。
公诉人:××
×年×月×日
【范文】
公诉意见书
审判长、人民陪审员:
今天,萧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公开审理本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吴根良徇私舞弊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3条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15条之规定,我们受本院检察长的指派,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刚才的法庭调查过程中,公诉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吴根良,宣读并出示了大量书证、证人证言,尽管被告人吴根良在某些环节上避重就轻,推卸责任,但大量的证据已足以证明被告人吴根良徇私舞弊的犯罪事实,其理应受到法律的惩罚。为更好地履行公诉人的职责,阐明公诉人的观点,现就本案情况发表如下公诉意见,请合议庭评议时予以充分考虑并采纳。
一、被告人吴根良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徇情枉法,对明知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其受到追诉,其行为已构成徇私舞弊罪。
无论是现行《刑法》第399条规定的徇私枉法罪,还是79年《刑法》第188条所规定的徇私舞弊罪,都体现了打击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犯罪这种司法腐败现象的决心和力度。依照法律规定,徇私舞弊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由于徇私、徇情而实施的枉法行为。
l、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即具有侦查、检察、审判或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本案的被告人吴根良是开化县公安局局长兼党委书记,是公安局行政首长、一把手,具有司法工作人员的主体身份。
2、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而故犯,犯罪的目的是放纵罪犯和冤枉好人,结果是出入人罪,犯罪的动机可以是徇私,也可以是徇情。被告人吴根良正是接受许xx、胡x等人的说情、请吃,并考虑到今后开展工作上的顺利,才实施了枉法行为。
3、客观方面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徇私枉法的行为。表现为三种情况:(1)利用司法权,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到追诉;(2)利用司法权,对明知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3)利用司法权,在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作出枉法裁判。吴根良的行为属于第2种情况。吴根良明明知道何宗林非法制造枪支案的严重性,明明知道何宗林案的其他同案犯都被判重刑,明明知道何宗林的取保候审期限将要届满,应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由于接受他人说情而丧失了起码的原则,自作主张决定何宗林案不移送起诉,致使一名本应判处重刑的犯罪分子在将近两年的时间里逍遥法外,未受到应有的惩罚。
4、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司法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工作人员由于握有执法权,这就需要他们在执法时,忠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忠于法律,忠于事实真相,不枉不纵。如果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就会破坏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它在人民群众中的威望。由于被告人吴根良的行为,致使开化县公安局的正常活动受到影响,在当地人民群众心中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
综上,被告人吴根良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徇情枉法,利用职权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到追诉,其行为完全符合徇私舞弊罪的构成要件,依法应受到惩罚。
二、从被告人吴根良徇私舞弊一案中应吸取的教训。
翻开吴根良的简历,可以看到他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高中毕业后做代课教师,22岁加人公安队伍后从最基层的工作干起,先后在预审股、治安股、派出所、秘书科等部门工作,90年7月任常山县公安局副局长,95年7月任政委,同年10月交流到开化县公安局任局长。应该讲,吴根良从一名普通的农家子弟,成长为公安局长,确实付出了自己大量的心血和汗水。吴根良今年只有45岁,正值年富力强之时,本应勤奋工作,更好地回报社会,但今天,他却从公安局长的交椅上跌落下来,站在被告席上接受法律的审判。从一
名公安局长变为阶下囚,反差实在是太强烈了,公诉人也为其感到惋惜。究其原因,公诉人认为:
1、情大于法而枉法,是吴根良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
人生活在社会而不是生活在真空,而且我们中国人又最讲究人情味,多少会有自己的亲朋好友。但作为一名执法者,理应保持清醒的头脑,在情与法的选择上答案始终只有一个:决不能拿法律作交易。可惜是吴根良没有把握好其中的关系,在情与法的较量中败下阵来,被说情人和说情人的情面给吞噬了。
2、权力膨胀、一意孤行,也是吴根良走上犯罪道路的一个原因。
徇私枉法目前较多发生于公安机关,这是因为公安机关涉及面广,权力相对较大,又是准军事化单位等诸多因素所决定的。从法庭调查已查证的大量事实可以看出,吴根良知道何宗林案的严重性,分管副局长姜xx当时已签署同意起诉意见并交付打印,预审科科长邱xx也多次找其反映情况,告知案情、分析利弊,但在他人说情的影响下,吴根良根本听不进去,从96年7月一直到97年4月,因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在邱xx“局里再不研究决定,就要按姜局长签署的同意起诉的意见,在 5月13日前移交审查起诉”的再三催促下,吴根良才同意交局党委研究讨论。拖了快一年的研究会,又是怎样一个会呢?仅仅是几分钟临时碰头会,仅仅是没有办案人员参与的会议,仅仅是吴根良一个人说了算的会议,草草开会、草草决定、草草收场。如果吴根良能多下基层听听预审科承办同志的真心话,如果吴根良这个行政首长行使权力时能多一道监督程序,那么吴根良也就不致于落到今天这个地步。
3、说情者在本案中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是吴根良走上犯罪道路的外在因素。
在说情人名单中有当地的检察长,也有当地重点企业的厂长,在开化这个小山城,他们都算得上是头面人物,他们为了同一个人向吴根良说情,请你关照,面子也算够大了,吴根良在这些头面人物的说情、请吃下,没有好好把握,最终实施了枉法行为。
公诉人希望通过今天的审判活动,被告人吴根良能真正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性。其不仅仅践踏了法律,而且也给开化的公安机关,开化政法队伍的总体形象带来了较大的损害。同时也希望参加旁听案件审理的人员从中吸取教训,以此为诫,用好人民赋予的执法权。
审判长、审判员:
最后公诉人就被告人吴根良的量刑发表如下意见:被告人吴根良徇私枉法,对明知是有罪的人故意包庇,不使其受追诉,其行为已构成犯罪,依照从旧兼从轻原则,适用79年《刑法》第188条的规定,认定为徇私舞弊罪,应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请合议庭认真考虑吴根良的认罪态度,结合其在庭审中的表现,对其作出公正的判决。
公诉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