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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卡细则

细则2018-12-18 16:33书业网

篇一:购物卡使用细则

商场购物卡使用细则

商场购物卡券为商场孕婴童生活广场独家发行,面额分为:500元购物卡、200代金券,方便顾客/会员自用或馈赠亲友。

一、购物卡券的管理规则:

1、购物卡券形式:500元面值的为购物卡、200面值的为代金券,均为商场全场通用证券;

2、购物卡券有效期:500元面值的购物卡有效期截至2014年12月30日;200元面值的代金券有效期截至2014年4月30日。

3、购物卡券开卡资料:客户名称默认为购买人,如用于馈赠,须填写客户单位所在地址及电话,要求资料填与完整,真实有效。

4、购物卡券使用:购物卡券只用于商场商场内购物,不兑现金、不找零、不挂失、不补办;

5、购物卡券严禁用于各类促销活动,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提交集团监察部处理。

二、购物卡券领取流程:

各系统按照1月20日任务量分配情况,统计购物卡券领取比例,由系统经理持总经理审核、董事长批准的《商场购物卡申请表》,1月21日17:00前提报财务部资金组负责人处签字领取,1月21日当天领取额度以不低于本系统、部门任务量的50%为宜。

三、购物卡券使用后的退换:

1、凭购物发票,国家认可检测机构的报告办理换货手续,退货金额小于换货的销售金额,差额部分由顾客用现金方式补足,之大于换货金额的将余额退回卡内,不退还现金,代金券只调货,不退现金。

2、尽量避免购物卡磁条磨损,避免接触带有磁性物品,如:磁扣、钥匙、家用电器、手机等;

3、特殊活动期间,积分功能和折扣功能有暂时停用可能,特价促销类不积分,以商场店内海报为准(同商场其他现金客户、会员享受政策一样)。

四、购物卡积分规则 (同其他客户进店消费积分 一致)

持商场购物卡券,可免费办理商场会员卡,积分标准等同青岛商场会员卡积分规则,即

消费累计满1000元即可升级为银卡;

消费累计满5000元即可升级为金卡;

消费累计满10000元即可升级为白金卡。

不同类别会员可享受不同的折扣优惠,同时不影响会员卡积分,会员卡的消费积分累计无时间限制。

青岛商场 营销部

2014.01.21

篇二:购物卡管理办法详解

购物卡管理办法(详解)

第一条 为确保购物卡发放流程的准确、顺利,保证购物卡在定制、移交、充值、销售、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有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购物卡,是可以在购物广场超市、百货购物时使用的购物卡、会员卡。

第三条 购物卡的进销存业务由购物广场企划部及百货财务部负责,信息部对该业务进行配合。业务部门均须配备专职操作人员做此项工作,并明确责任。

第四条 购物卡业务的职能部门分工

(一)企划部设团购管理中心,落实负责人(主管级),负责定制、前台售卡的需求统计、备用卡领用、销售、售后服务等前台销售管理工作。

(二)财务部负责购物卡的保管、开户、开通、充值、复核;执行与购卡单位的衔接工作,并且负责监督购物卡的使用。

(三)信息部保证会员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解决系统出现的问题。

(四)综合办采购部负责空白购物卡招标采购。

第五条 空白购物卡的定制、验收、入库

1

(一)定制。企划部根据市场需求,按季度制定购物卡需求计划,确保常备 10 万元的各面值卡;在重大节假日前要提前制定节日用卡需求计划,一律交由采购部门进行招标采购。

(二)验收。企划部负责按批次抽检空白购物卡的卡面印刷质量及数量后将定制的购物卡交付财务部,财务部在与需求计划核对后交本部保管员入库。

(三)入库。财务部保管员负责空白购物卡的保管,并建立电子版《空白购物卡出入库登记表》(附表2)。

第六条 购物卡开户、开通、充值、复核、交付

(一)团购管理中心根据市场情况制定次月购物卡需求计划表,于当月5日前报财务部。

(二)财务部根据团购管理中心申报的购物卡需求计划,由财务部保管员填写《购物卡注册单》(附表3)一式两联,一联由财务部记账,一联交操作员留存。

(三)财务部专职人员根据《购物卡注册单》开户、开通、充值、复核完成。遇大宗团购,财务部需增加人员(增加人员拥有独立的开户、开通、充值权限)。在刷卡写磁前应核对每盒购物卡的初始卡号,并在刷卡写磁、开通、充值后进行复核,以核实系统号与磁卡号的准确性,财务部安排两人以上复核,复核率达到100%。

2

(四)对无法刷卡写磁的购物卡,由专职人员填制《购物卡注销单》(附表4)一式两联,保管员与专职人员各存一联,按照废卡处理规定办理。

(五)交付。团购管理中心与财务部在《购物卡交接单》(附表5)上签字后,将已充值购物卡交付团购管理中心,财务部以《购物卡交接单》作为入账凭证,形成购物卡库存。

第七条 购物卡的领用

(一)日常待售备用卡的领用。团购管理中心负责人按一周售卡量到财务部填制《购物卡申领单》(附表6)领备用卡。《购物卡申领单》一式两联,一联由财务记账,一联由售卡人留存备查。财务部在团购负责人申领本周备用卡时,对上周售卡情况先行核对售款和库存,无误后交付本周备用卡。领卡时必须双方核对充值准确性,一旦接收视为已经核对无误。

(二)大宗团购卡的领用:团购管理中心需在重大节日前合理时间向财务部提供明确面值、数量、总金额的备用卡需求申请。领卡时,由团购管理中心业务人员陪同团购单位一同到财务部凭《购物卡申领单》取卡,该《购物卡申领单》应标明折扣折扣率、折扣额、付款时间、发票要求等事项,由团购单位经办人和团购管理中心人员签字。

(三)备用卡申领由购物中心分管副总签批,大宗团购卡的申领一律经分管副总及总经理签批。同时,大宗购物卡 3

的团购政策应在购卡前经分管副总及总经理签批后方可生效。

(四)团购管理中心负责人对备用卡按照现金管理规范使用金柜进行保管。

第八条 售卡、退卡、调换、补磁

(一)销售

(1)团购管理中心日常售卡根据《购物卡售卡单》(附表7)操作,一式两联,一联在售卡当日与现金一同交由财务记账,二联由售卡单位留存备查。 同时,团购管理中心需接受财务部每周不低于两次的购物卡及现金对应复查。

(2)节假日大宗售卡,根据本《办法》中“购物卡的领用”条款由团购管理中心辅助财务部办理售卡工作。

(3)购卡人接收购物卡时,必须由售卡人在前台销售管理系统的外挂程序中进行复核确认。签署《购物卡售卡单》(单位购卡暂不付款的需加盖购卡单位公章)时进行交付。

(4)会员卡需办理购卡人的身份登记并录入系统。

(5)团购管理中心需对团购卡暂时赊欠万元以上者保留其身份证明,对大宗购卡单位需保留其工商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等资料,已备相关职能部门复查。

4

(二)退卡

(1)因系统问题或其它正当原因需作退卡处理的,售卡部门应首先确认购物卡无消费记录,经企划部经理签署意见后执行退卡。一万元以上(含本数)退卡由分管副总经理最后审批。退卡后由管理中心与财务部协调办理内部退卡工作。退卡流程以《购物卡退卡单》(附表8)为载体。

(2)财务部接收退卡后作清零、消磁、入库备售或作废处理。

(3)节假日大宗购物卡的退卡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共同审批。

(三)调换

(1)顾客因消磁、卡损或改变面额等原因需要调换购物卡的,售卡部门应首先确认购物卡无消费记录,企划部经理签署意见后给予调换。原卡执行退卡程序,新卡执行销售程序,废卡执行废卡处理规定。

(2)折扣卡不予调换。

(四)补磁

无需调换的消磁卡,团购管理中心在前台直接给予补磁,即时办理。

第九条 库存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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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购物卡管理办法

购物卡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确保购物卡发放流程的准确、顺利,保证购物卡在定制、移交、充值、销售、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有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购物卡,是可以在购物广场超市、百货购物时使用的购物卡、会员卡。

第三条 购物卡的进销存业务由购物广场企划部及百货财务部负责,信息部对该业务进行配合。业务部门均须配备专职操作人员做此项工作,并明确责任。

第四条 购物卡业务的职能部门分工

(一)企划部设团购管理中心,落实负责人(主管级),负责定制、前台售卡的需求统计、备用卡领用、销售、售后服务等前台销售管理工作。

(二)财务部负责购物卡的保管、开户、开通、充值、复核;执行与购卡单位的衔接工作,并且负责监督购物卡的使用。

(三)信息部保证会员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解决系统出现的问题。

(四)综合办采购部负责空白购物卡招标采购。

第五条 空白购物卡的定制、验收、入库

1

(一)定制。企划部根据市场需求,按季度制定购物卡需求计划,确保常备 10 万元的各面值卡;在重大节假日前要提前制定节日用卡需求计划,一律交由采购部门进行招标采购。

(二)验收。企划部负责按批次抽检空白购物卡的卡面印刷质量及数量后将定制的购物卡交付财务部,财务部在与需求计划核对后交本部保管员入库。

(三)入库。财务部保管员负责空白购物卡的保管,并建立电子版《空白购物卡出入库登记表》(附表2)。

第六条 购物卡开户、开通、充值、复核、交付

(一)团购管理中心根据市场情况制定次月购物卡需求计划表,于当月5日前报财务部。

(二)财务部根据团购管理中心申报的购物卡需求计划,由财务部保管员填写《购物卡注册单》(附表3)一式两联,一联由财务部记账,一联交操作员留存。

(三)财务部专职人员根据《购物卡注册单》开户、开通、充值、复核完成。遇大宗团购,财务部需增加人员(增加人员拥有独立的开户、开通、充值权限)。在刷卡写磁前应核对每盒购物卡的初始卡号,并在刷卡写磁、开通、充值后进行复核,以核实系统号与磁卡号的准确性,财务部安排两人以上复核,复核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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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无法刷卡写磁的购物卡,由专职人员填制《购物卡注销单》(附表4)一式两联,保管员与专职人员各存一联,按照废卡处理规定办理。

(五)交付。团购管理中心与财务部在《购物卡交接单》(附表5)上签字后,将已充值购物卡交付团购管理中心,财务部以《购物卡交接单》作为入账凭证,形成购物卡库存。

第七条 购物卡的领用

(一)日常待售备用卡的领用。团购管理中心负责人按一周售卡量到财务部填制《购物卡申领单》(附表6)领备用卡。《购物卡申领单》一式两联,一联由财务记账,一联由售卡人留存备查。财务部在团购负责人申领本周备用卡时,对上周售卡情况先行核对售款和库存,无误后交付本周备用卡。领卡时必须双方核对充值准确性,一旦接收视为已经核对无误。

(二)大宗团购卡的领用:团购管理中心需在重大节日前合理时间向财务部提供明确面值、数量、总金额的备用卡需求申请。领卡时,由团购管理中心业务人员陪同团购单位一同到财务部凭《购物卡申领单》取卡,该《购物卡申领单》应标明折扣折扣率、折扣额、付款时间、发票要求等事项,由团购单位经办人和团购管理中心人员签字。

(三)备用卡申领由购物中心分管副总签批,大宗团购卡的申领一律经分管副总及总经理签批。同时,大宗购物卡 3

的团购政策应在购卡前经分管副总及总经理签批后方可生效。

(四)团购管理中心负责人对备用卡按照现金管理规范使用金柜进行保管。

第八条 售卡、退卡、调换、补磁

(一)销售

(1)团购管理中心日常售卡根据《购物卡售卡单》(附表7)操作,一式两联,一联在售卡当日与现金一同交由财务记账,二联由售卡单位留存备查。 同时,团购管理中心需接受财务部每周不低于两次的购物卡及现金对应复查。

(2)节假日大宗售卡,根据本《办法》中“购物卡的领用”条款由团购管理中心辅助财务部办理售卡工作。

(3)购卡人接收购物卡时,必须由售卡人在前台销售管理系统的外挂程序中进行复核确认。签署《购物卡售卡单》(单位购卡暂不付款的需加盖购卡单位公章)时进行交付。

(4)会员卡需办理购卡人的身份登记并录入系统。

(5)团购管理中心需对团购卡暂时赊欠万元以上者保留其身份证明,对大宗购卡单位需保留其工商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等资料,已备相关职能部门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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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退卡

(1)因系统问题或其它正当原因需作退卡处理的,售卡部门应首先确认购物卡无消费记录,经企划部经理签署意见后执行退卡。一万元以上(含本数)退卡由分管副总经理最后审批。退卡后由管理中心与财务部协调办理内部退卡工作。退卡流程以《购物卡退卡单》(附表8)为载体。

(2)财务部接收退卡后作清零、消磁、入库备售或作废处理。

(3)节假日大宗购物卡的退卡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共同审批。

(三)调换

(1)顾客因消磁、卡损或改变面额等原因需要调换购物卡的,售卡部门应首先确认购物卡无消费记录,企划部经理签署意见后给予调换。原卡执行退卡程序,新卡执行销售程序,废卡执行废卡处理规定。

(2)折扣卡不予调换。

(四)补磁

无需调换的消磁卡,团购管理中心在前台直接给予补磁,即时办理。

第九条 库存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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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消费卡管理制度

1.0 目的

规范消费卡的发行与使用

2.0 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0 定义

4.0 职责

(一) 财务部:

1、 负责卡的管理,包括入库、领用登记、回收后卡的管理、售卡配额设置;

2、 负责两店消费卡的预售与收款、发票开具与卡的激活操作;

3、 负责消费卡与银行的对帐、与商户的结算、与广州易联公司的结算;

4、 负责资金帐户的监管、资金安全的监管。

(二) 客服部:

1、 客服部消费卡的售卡的接待、使用的咨询、顾客的投诉处理工作。

2、 负责消费卡余额、消费记录的查询、补磁操作

3、 负责消费卡相关的表格的填写,并与财务进行必要的对接

(三) IT信息部

1、 负责消费系统的管理、后台设置,与中行、银石、科传几方系统的对接

2、 负责消费卡的制卡,负责消费卡网络的维护

3、 负责消费卡前端(包含MIS与POS)消费终端机的维护

4、 负责前、后台系统的培训、负责系统数据报表的提供,协助财务完成月度对帐与结算

(四) 其他

1、 会员部负责消费卡的销售,大客户的关系维护,保障消费卡的销售量;

2、 品牌部负责消费卡相关的营销推广、活动组织。

3、 营运部与招商中心负责商户的谈判签约。

5.0 程序

5.1 消费卡的制卡

5.1.1 当消费卡库存量少于2000张时,财务部需知会IT信息部,由IT

信息部填写《采购申请单》,向公司提交制卡申请。

5.1.2 制卡申请通过后,IT信息部将制卡信息提交给制卡厂,并通知中

国银行,由中国银行提交磁条信息给到卡厂。制卡周期约15天。

5.2 消费卡的入库与领用

5.2.1 消费卡到货后,由IT信息部进行检测,通过后由财务部入库,并

做为重要空白凭证进行保管。

5.2.2 财务消费卡管理专员在系统内审核卡号是否相符。不相符的及时进行更正,管理专员视同现金进行保管,并做好消费卡库存账(数量、金额)。

5.2.3因售卡业务领用时,经办人到消费卡管理专员处填写《消费卡申

领单》,按项填写完整后,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凭申请单到管理专员处办理相关领取事宜。

5.2.4 管理专员根据已审批的《消费卡申领单》上审批的金额,将卡号、面值、数量填写清楚,由经办人在申领单上签收。

5.3 消费卡的售卡与激活

5.3.1 KKMALL店在四楼VIP室设置固定售卡点,配备电脑、发票打印机等设备。有开卡业务时,由VIP室客服接待并电话通知财务部至现场开卡。

5.3.2百纳广场店售卡点设置于办公区的财务结算中心,有开卡业务时,由各服务台客服或营运引导至财务部办公室开卡。

5.3.3 顾客购买消费卡的直接到消费卡管理专员处缴交现金购买即可,如用支票购买的,留下顾客联系电话等相关资料,需等到支票款项到共管帐上 后方可通知顾客用卡。

5.3.4消费卡专员开具发票给顾客,并根据顾客要求进行(定额、自定义)充值(录入),经双方核对无误后在单上签收。

5.3.5 消费卡专员将收到的现金及时存到共管账户,每天统计消费卡的

发行情况,做好日记流水账。

5.3.6 财务部审核人员每天对售卡专员,收到的购卡款及有关统计报表进行审核无误后,对已收到现款的消费卡激活(确认);收到支票的需等款项确认到帐后才能激活(确认)。

5.3.7原则上第二天将前一天所售的卡激活。个别持现金购卡的顾客在钱款清点无误后可以立即激活。激活操作不能与售卡人员为同一个人,售卡人员一般应为出纳,激活人员一般应为会计。

5.4 消费卡的退货

5.4.1消费卡消费商品原则上只换货不退货,如确实需要退货,在顾客与商家协商一致后,至财务部办理退货操作,退货只能退卡,不能退现

5.4.2退货时商家开具退货单,附上当次刷卡小票,由财务部在系统内进行退货处理,退货只能退消费卡消费部分。

5.5 消费卡的结算

5.5.1 商户每月统计消费卡消费明细表,在每月初交至财务部(消费卡专

员)处进行对帐,留下商户联系电话。

5.5.2 财务部(消费卡专员)根据商户提供的报表与系统进行核对,核对

无误后,从系统打印单据,显示有消费总额进行双方确认;商户在消费卡明细表上签字确认。

5.5.3 财务根据双方确认的销售报表,进行统计商户应开据的相应发票。

作付款的其中依据。

5.5.4 财务根据双方确认的销售报表,分别给各合作方和商户进行付款

(开出增值税发票的商户可以要求直接从共管帐户上转款)。

5.5.5 财务部根据销售报表,把消费总额和手续费的金额都反映在月结算单上与租费一起结算;单据经领导审批同意付款给商户,或通知商户领款。

6.0 支持性文件

7.0 记录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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