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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销售合同管理

销售合同2019-01-07 20:28书业网

篇一:房产销售合同管理程序

1目的

明确房地产销售过程中买卖合同管理工作流程,便于合同日常管理操作。 2 适用范围

房地产销售过程中项目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3 职责

营销策划部负责合同的起草制定、签署、存档及借用管理。公司领导,营销策划部,财务管理部,设计部、项目工程部,物业部对协议、合同内容进行讨论、评审确认。 4 工作程序

程序4。1

篇二:房地产业合同管理制度汇编1013215274

天地控股有限公司

合同管理制度汇编

编制日期:二OO八年五月

目 录

总 则 《合同管理制度》总表

第一篇 合同计划管理 第一章 合同签订计划 第二章 合同履行计划

第二篇 合同签订管理 第一章 合同签订原则 第二章 合同签订流程 第三章 合同权限管理 第四章 合同编号管理 第五章 格式合同管理 第六章 合同注意事项

第三篇 合同履行管理 第一章 合同跟踪管理 第二章 合同履行跟踪 第三章 对外文书管理

第四篇 合同考评管理 第一章 部门合同考评 第二章 资产合同考评 第三章 财务合同考评 第四章 法务合同考评

附 则 各类附表及附件

总则

合同的主要作用在于防范和控制企业交易和投资的风险,对于企业运营的整个过程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而合同管理则是规范合同签订、降低合同风险、保证合同目的实现(包括达到既定的成果质量标准和确保收付款项无误)的主要控制和保障手段,是公司内部管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司的合同管理系统主要包括四大内容:合同计划管理、合同签订管理、合同履行管理及合同考评管理。

合同计划管理的主要目的在于做好合同签订及履行的规划和预见工作,确保按计划、有序地安排合同的签订及履行工作,避免出现遗漏或无序状况。

合同签订管理的主要目的在于做好客户信誉和综合能力的评估、明确标的物的质量控制内容、优化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以及规范合同条款的拟订,确保不因客户论证不到位、质量控制内容不完整、不准确或合同条款表述方面的差错而给合同履行或救济造成困难。 合同履行管理的主要目的在于做好合同签订完毕实际履行过程中的各项成果验收和收付款内容的把关和跟踪工作,确保合同标的达到既定的质量标准,收付款项无差错,实现合同目的。

为了规范合同履行的跟踪工作,公司特别出台了《合同跟踪内容审批流程》,并配合该流程要求制作了信息化管理系统,以确保合同跟踪内容完整无遗漏,通过系统实时反映合同的真实履行情况。

另一方面,为了确保合同履行过程中各项书面依据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公司特别针对法务类对外文书的出台了《对外文书(法务类)管理办法》。

合同考评管理的主要目的在于确保各责任人遵循合同管理各项已生效的制度及流程,自觉把好合同签订及合同履行中的各道关卡,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

为了便于统观整个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及合同考评的流程及内容,特制定了《合同管理制度》总表,以供相关人员简单查阅流程,但具体要求尚须查阅具体各篇及各章节内容。 法务部作为公司法律风险防范和法律纠纷处理的责任部门,负责与合同管理相关的所有制度的制订及监督执行,并对本制度汇编享有最终解释权。

《合同管理制度》总表

篇三:房地产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合同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降低风

险,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合同是指公司所属各部门公司名义与公司外各类法人、

自然人、其他各类经济组织所进行的各类经济活动和非经济活动所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章程等。本制度不包括职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第三条 合同管理是指合同的预案审查、合同的执行、合同的监督、合同的管

理。包括从资信调查、合同签订、履行、变更与解除、纠纷处理、合同终结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四条 公司合同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授权签订"的原则,实行合

同承办部门负责制。贯彻以预防为主的原则,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合同管理部门

第五条 公司综合部为合同事务主管部门,设立法律事务专员负责公司合同的

具体管理工作。

第六条 综合部合同管理职能:

1、 负责监督指导公司格式条款合同以及部分非格式条款合同的起草制定,对部分重大及重要合同的条款内容进行审核,避免出现法律漏洞。

2、 组织、协调合同审查及会签程序。

3、 对涉及公司的合同订立、变更、执行、终止等行为进行监督。

4、 负责处理公司与外部的重大合同纠纷。

5、 负责公司合同及其纠纷处理资料的汇总归档、分类保存、调阅登记等日常合同档案管理工作。

第七条 法律事务专员在合同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1、 熟练掌握并宣传经济合同法律法规及其他法规。

2、 协助进行重大合同的可行性分析,并提出书面分析报告。参加公司

重大合同的谈判及文件起草工作;

3、 对公司各类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 参与合同纠纷的处理;

5、 负责合同纠纷引起的法律诉讼的处理;

6、 对公司签订的各类合同统一登记、编号并分类保管,并造册记录已

签订合同的履行情况;对已履行的合同装订成(转载于:www.zaIdian.cOM 在点 网)册,分别整理归档;

7、 及时向公司领导如实汇报合同管理、签订、履行中的问题,遇有紧

急情况时应采取措施防止问题扩大。

第八条 合同承办部门的主要职责:

1、 根据授权依法组织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等事宜;

2、 负责初审合同承办人草拟的合同的可行性、对方经营范围、资信及

履约能力;

3、 依法履行合同,及时向司法办通报履行中发生的重大问题及解决方

案;

4、 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5、 负责本部门合同文本管理及归档移交工作。

第九条 合同承办人的主要职责:

1、 根据授权办理签订、变更、解除合同事宜;

2、 草拟合同,提供草拟合同的可行性论证及对方经营范围、资信情况

及履约能力的调查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3、 按合同签订的权限,提前向合同承办部门提交合同草本及前款规定

的材料,提请有关部门审查;

4、 认真履行已生效的合同,随时检查合同履行情况;

5、 及时向主管领导及办公室汇报在履行中发生的问题,并按时将合同

有关文件交合同管理员归档;

6、 依法参加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第十条 合同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1、 贯彻实施合同管理办法;

2、 协助合同承办人依法签订或变更合同,必要时参与本部门重大合同

谈判与签订;

3、 协助合同承办人草拟合同并对合同进行初审,保证合同的完整性、

合法性、可行性,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4、 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5、 对签订、履行合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司法办和部门领导报

告;

6、 参加处理本部门合同纠纷;

7、 负责编制合同付款、收款计划,征得部门领导同意后报财务部备案。

8、 负责合同台账、档案的建立及合同文本(包括协议书、有关文件、

信函、图表)的管理;

9、 每季度向司法办汇报合同管理工作,送交合同登记总台账及合同管

理情况统计表。

第三章 授权

第十一条 下列人员有权代表公司签订经济合同:

1、 公司法定代表人;

2、 公司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法人委托人。

第十二条 各法人委托人的具体代理权限由法定代表人在签发《法人委托书》时

注明。法人委托人必须严格按授权范围行使签约权,禁止超越代理权

限对外签约。

第十三条 法人委托人的主要职责

1、 在授权范围内负责谈判、签订合同,既不能违章越权,也不能消极

推诿;

2、 对所签订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负责;

3、 对须报请上级领导审批的合同,办理申报手续,提出本人意见并对

本人意见负责;

4、 对所签订合同的履行负责,履行中发现问题应立即上报,同时积极

想办法解决;对发生的合同纠纷负责处理或协助有关部门处理;

5、 负责保管好本人所签合同的一切资料,合同履行完毕后应立即将资

料上交归档。

第十四条 任何部门及工作人员未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

签订合同或改变合同内容,不得变更、解除合同及放弃合同规定的权

利。

第十五条 公司内部的职能机构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第十六条 授权委托分为期间授权委托和单位时间授权委托。

第十七条 单位时间授权委托仅在单位时间内授权委托有效。

第十八条 被授权的部门行政负责人原则上不再向其他有关人员办理继续授

权委托,如情况必需,办理之前须征得授权人的书面同意。

第十九条 期间授权委托制,即一事一委托,期间可以为合同签订全过程也可

以为合同签订的某一阶段。具体程序为:经办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

申请,附合同拟稿和可行性报告及其它材料送办公室审查,经总经

理批准和授权后,对外签立合同。

第四章 合同审批权限

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各项合同签订的最终审批人。合同标的在

100万元以下的,授权总经理审批。

第二十一条 合同主办部门或提报部门提请合同时,必须在办公室的组织和监督

下,获得相应的审批同意,并将相应的审批意见连同所要提请的合

同一起并入合同签订审批流程。

第五章 合同审查

第二十二条 合同应由承办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及公司领导进行审查。 第二十三条 合同审查的具体程序为:

1、 首先由合同承办部门的合同承办人和合同管理员对所提报合同以及

与合同相关的所有事宜进行自查和初审,并在此基础上完成合同草

稿和必要的情况说明书;

2、 然后将合同文件移交办公室,由办公室和合同承办部门会同相关职

能部门(如财务部)逐条审查合同条款及其他相关事项。

3、 最后由办公室将合同文件提交公司工程建设分管副总、财务分管副

总、总经理逐级审批。

第二十四条 需重点审查的内容包括:

1、 对方主体资格:具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非法人营业

执照,其核载的内容必须与实际相符。

2、 经营范围:合同标的应符合对方经营范围,涉及专营许可的,应具

有相应的许可、等级、资质证书;

3、 代理权限:由代理人代签合同的,应出具真实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负

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

4、 履约能力:具有支付、生产、技术能力。必要时应要求出具资产负

债表、资金证明、注册会计师签署的验资报告等相关文件。需提供担保的合同,应查明担保人的担保资格和担保能力;

5、 履约信用:重合同、守信用,无违约事实,现时未涉及重大经济纠

纷或重大犯罪案件。

6、 合同内容

(1) 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中相关规定;

(2) 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合理、严密;

(3) 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达是否真实、一致,双方的权利、义务

是否明确、平等;

(4) 合同条款中有无潜在对公司不利或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条

款;

(5) 是否存在无效条款。

(6) 签约双方的用章是否为合同专用章。

7、 合同文字

(1) 合同用语是否规范;

(2) 文字表达是否确切无误。

8、 合同的经济效益

(1) 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

(2) 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五条 在合同审查时,根据公司的实际,应注意的事项:

1、 对于标的额较大的涉外合同、货物交付或工程竣工之日起一年后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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