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机销售合同
篇一:pos机购销合同
POS机购销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签订《渠道合作协议》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友好协商,双方愿意在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开展POS机的购销合作,并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 购销方式
1、产品买断购销
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价格,进行全额支付,一次性买断产品。
2、分期付款购销
乙方需先向甲方支付500元每台的首付款,甲方优先每月对用户收取分期款直到收满甲方款项为止,剩余分期款甲方收取后返还乙方。
二、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确保授权乙方所购产品具有合法专利,负责一切授权产品专利的法律责任。
2、向乙方提供与产品销售有关的最新技术以及培训服务等支持。
3、在市场营销及辅助销售等方面给予乙方支持。
4、提供完善的产品售后服务。
三、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享有在《渠道合作协议》签订代理区域内的产品销售权。
2、发现甲方授权的产品知识产权被侵犯,应及时通知甲方。
3、对甲方提供的价格、进货数量及库存等商业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泄露。
4、在乙方所在的地区的各种宣传媒体及各种场合大力演示宣传,推广甲方产品,而且积极主动配合甲方进行必要的宣传活动。及时将产品销售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销售情况反馈。
5、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产品进行转销其他非代理区域。
四、退机管理:
1、对于买断的产品在使用15天内,无人为损坏的情况下,客户如需退机,由乙方向甲方说明,经甲方收到货并鉴定确认后,进行退机。
2、对于买断的产品在使用15天(含15天)后,客户如需退机,由乙方向甲方说明,经甲方收到货并鉴定确认后,按新旧程度进行10%-50%的折旧价进行退机。
3、对于分期付款的产品,在乙方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期内,甲方有权拒绝退机。
4、对于分期付款的产品,在《渠道合作协议》的基础上,出现的费用逾期与收取不清等问题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损失追偿。
五、价格及付款
1、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缴纳元的产品预付款。
2、所有产品均款到发货。
3、乙方有机器需甲方代收的,经甲方同意后,由甲方代收机器款,扣除甲方所需款后将剩余款返还乙方。
五、附则:
1、本协议自 年月 日起生效。
2、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名盖章后即生效。
篇二:POS终端销售合同
天津聚银融通科技有限公司
POS终端销售合同
甲方: 办公地址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12.POS终端通讯费:每年80元。 3.服务费:1200元。
4.付款方式:银行汇款,汇到甲方指定账号,或到公司交款。 第二条 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天津聚银融通科技有限公司
1.乙方收到货款后,由业务员将POS终端送货上门,安装调试。
2.POS终端保修期自甲方收到产品并签收之日起开始计算,产品保修期为一年,甲乙双方负责登记合同项下产品的终端序列号,并以此为据对产品保修时间进行确认。首年按照国家三包政策实行“三包”,即包修、包退、包换(人为损坏除外
)。3.乙方接到用户的维修申请后,通知用户将维护终端集中到终端厂商就近的维修网点处理,厂商承诺在收到需维修的终端后的3-5个工作日内将维修终端修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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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第三条 1“专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商信息披露权方拥有并将拥有“专有信息”,
2.未经信息披露权方事先书面同意,另一方将对任何“专有信息”保密,并不使用或向任何第三人披露这些“专有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需要的或需向业务主管部门如中国银联披露的和法律法规规定的除外; 3.甲方不得对本合同项下的终端进行包括但不限于私自拆卸、解剖、测绘、改装、更新等行为;
4.上述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无效而终止。本合同终止后十年内仍然有效。
天津聚银融通科技有限公司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若因甲方违反双方签署的《特殊商户受理银联卡协议书》,导致该协议终止执行或者业务终止,甲方承诺对本销售合同中涉及的已购终端不作任何退货要求。
2.如若甲方不能成功申办上述银行卡,乙方返还甲方1200元;甲方如若因此而不安装POS终端,乙方可全额退款收回终端设备,若终端设备坏损折价退款。 第五条 合同纠纷的解决
因本合同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如协商不能解 第六条 其他事宜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3甲方: (盖章) 授权代表: 日期:
乙方:天津聚银融通科技有限公司 (盖章) 授权代表: 日期:
天津聚银融通科技有限公司
POS终端订购单
编号
篇三:POS机直销人员业务协议
POS机直销人员业务协议
甲 方: 身份证号: 乙 方: 地 址: 联系电话:
注: 甲方销售乙方产权POS机具:(1)甲方应按照出售的机具类型及数量向乙方交纳机具款。标
准为:移动POS机,价格为元/台;以上机具价格均未含作件费,作件费元/单,如提交客户资料后,因甲方原因撤销此单,由甲方承担此笔作件费。
(2)付款时间:款到出货,出机后,甲方支付乙方相关费用后,方可提货。 (3)付款方式:1. □现金 2. □刷卡 3. □转账 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乙方声明:乙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请其注意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并对其内容进行了充分说明。甲方自愿同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公司的产品、技术迅速打开市场,增加经济效益,特聘请甲方
为市场专员。经双方协商,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乙方向甲方提供银联POS 机,并允许甲方进行销售。
第二章 知识产权
第二条 乙方在本协议中并未授权给甲方产品的任何所有权、商标、版权和相关专利,产品的标志、产品名称、软件、手册、资料和其它配套材料,甲方不得擅自取消、更改产品中的上述标识和内容。甲方保证不对上述产品做任何侵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版权及商标权等。甲方不得分解或未经授权复制乙方产品的全部或其中任何一部分。 第三章 产品的供销
第三条 甲方在授权期限内可销售乙方的指定授权产品及其升级产品,必须严格按照乙方业务申请条件执行。
第四章 利润分配
第五章 甲、乙双方的义务与责任
甲乙双方对甲乙双方的合作(包括价格策略)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双方的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第三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所发展的商户有权每天通过乙方的系统进行交易情况查询,在查询过程中的任何问题可联系乙方解决。
2.甲方必须严格按照乙方要求进行收单服务,否则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责任。
3.非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将受理银行卡的业务委托或转让给第三方。 4.对于疑似盗卡交易,甲方应配合乙方及银行对商户未消费资金进行冻结。同时,甲方应尽可能向商户告知相关知识,采取必要防范措施防止此类疑似盗卡交易。
5.若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商户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时,甲方应提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将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向甲方收单人员及甲方其他相关人员提供必要的操作培训工作。 2.乙方有权依据市场政策的变更及业务经营的需要,公开告知后对业务的范围进行调整。
3.乙方负责受理涉及支付结算的投诉并解决相应问题。乙方对于甲方与商户之间因
为产品、服务等发生的纠纷不承担责任。
4.对于第三方(如银联、电信运营商等)原因造成无法完成POS收单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进行相关处理。
第六章 争议解决
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进行处理。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乙方所有。
其他补充协议请详见附件。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