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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用,请示报告

请示报告2019-01-18 00:25书业网

篇一:申请经费的请示

****呈[2012]**号

关于申请追加经费的报告

县政府:

***从2004年独立办公以来,由于办公地点更换了多次,办公桌椅等设施损坏严重,加之***多年来办公经费缺乏,各项设施及设备始终没有得到很好改善。为了改善办公环境,提高工作效率,恳请县政府帮助协调解决以下资金:

一、更换电脑及打印机费用

***现有电脑2台,打印机一台,均是多年前配置的,不但速度慢,而且经常出故障,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办公使用。按照省***关于****信息化管理的要求及现实办公的要求,亟需解决电脑8台、激光打印机2台。需要资金71,000元。

二、更换办公桌椅及卷柜费用

***现有办公桌椅均是2004年配备的,多数已经破旧不堪。亟需更换办公桌椅8台套,新购铁卷柜8个。需要资金29,000元。

以上两项共需资金10万元。

特此报告,恳请批复。

************************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 ******* 申请经费 报告 *************************** 2012年2月26日印发

共印5份。

篇二:对报告和请示的正确使用

对报告和请示的正确使用

首先,是文种不同。报告只能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得失,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性意见等方面;请示是只有当需要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或请求批准事项时使用。二者“职责”分明,相互间不能替代,也不能混用。报告中不应带有请示事项,请示中也无须报告工作或长篇累犊地介绍情况。如果无视这种根本区别,认为请示可以汇报工作,报告中也可以请示问题;或者用“请示报告”代替一切,显然是不符合《处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因而也是不规范的。不规范就会妨碍收文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影响公文的运转效率,甚至贻误工作。据材料记载,某乡政府给区领导机关去文,标题拟为《xx乡关于当前植树造林工作的请示报告》,文中既汇报了造林工作情况,又请示领导帮助解决万株杉苗。一文两用,名副其实的请示加报告。结果公文上达之后,久无批复回文。几经派人去区里查询,才在一堆汇报材料中找到。原来区里是把它当作工作报告,无须批复,故无回文。究其原因,主要在公文文种使用不当。

其次,行文时间有区别。请示公文由于是“请求上级机关批示、批准”,因此必须事前行文,不能先斩后奏,不允许未经上级批示或批准,就擅自做出处理或决定。否则,即属越权行为,处理或决定的事项就属无效。比如某机关单位因工作需要,打算购置一台复印机。必须事前行文,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得到批准后方可购买;未经批准,即便自己有钱也不行。报告则有所不同,它可以事前行文—就未来工作的开展向上级领导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议;也可以事中行文—重大工程建设或重要工作进行当中的例行报告;还可以事后行文—向上级机关汇报本机关工作,反映某方面重要情况等。总之,报告不请示那样必事前行文。

其三,行文的动因、目的、结果不同。虽然二者的行文对象都是上级领导机关,但请示是主动行文。它是下级机关在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了本身无力或无法解决的问题,迫切需要上级领导给予支持和帮助,主动请求上级机关做出指示或给予批准。而且,一旦请求公文上达之后,上级机关总要相应地作出批复。不管是批准,还是不批准,有请示就要有批复,批复和请示二者紧密相连。可以说,没有请示也就没有批复这一文种。报告则不然。它可以主动行文,主动向上级领导反映重要情况,提出下一步工作的意见;也可以被动行文,应上级所问报告一些有关问题或汇报工作的开展情况。尤其是报告上达之后,导机关可以做出表示,也可以不作表示,此时它只作为一种信息、情况提供给上级领导,以为领导将来的决策服务。这与请示上达之后必有批复明显不同。

其四,就内容要求而言,请示规范较多。《处理办法》多次对其做出规定。例如第三章第八条六款:“请示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所以如此,因为请示请求上级对某个问题做出批示、批准,希望上级机关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的。多头主送,容易造成责任不明,出现无人过问的局面;只写一个主送机关,批复回文的任务理所当然地落在独家头上。报告则因为行文目的不同,尽管一般也不宜多头主送,但有的就不必一定如此。像受双(多)重上级机关领导的单位在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时,可同时主送几家上级领导机关。又如第四章第十六条规定:“请示的公文一般应一文一事”。这表明,坚持一文一事是请示写作的一个重要原则。不要问题集中了一大堆,搞一揽子买卖,作一次性“处理”。如果一份请示集中许多问题,上级机关接文后,是全部批准呢,还是全部不批准,还是分别做出回文?显然无所适从。而报告就没有这类规范,它可以一事一报,专题性的,像某些重要的情况报告;也可以是综合性的,有成绩、有问题、有建议,比如一次时间跨度较大的工作完成之后的总结性报告,等等。

综上所述,报告和请示作为一类公文的两个文种,尽管它们之间有一些相通之处—这是构成同类的基础和前提。但是,二者之间的本质差异更为显著。正是由于这种本质差异,决定了它们成为各自独立的两种公文,承担着各自不同的职责,规范着各不相同的使用范围。如果忽略了这一点,不注意这种质的区别,无视《处理办法》对此所作的明确规定,就很容易将二者混为一谈。可以说,这是报告和请示使用混乱的最主要原因。

文种是公文标题中的最主要内容,也是公文的眼睛和窗口。因此,文种的选择和使用是公文写作中的重要一环,不可等闲视之。为了改变当前公文写作中文种使用混乱的状况,提高公文的办事效率,发挥公文应有的职能作用;为了使公文写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正确使用报告和请示两个文种,就成为十分有意义的事。在这一点上,只要大家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切实遵照《处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就可轻易解决问题。

篇三:公文讲解:报告和请示的区别

关于报告、请示的写作特色和区分

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早上好!本人应邀前来深圳航空公司,给在座各位讲解公文写作,深感荣幸,非常高兴。深航公司地处深圳机场,这里有宏伟的建筑、亮丽的景色。每当我出差、旅游或探亲,出入深圳机场的时候,心里都十分高兴,情绪都十分亢奋,甚至欢欣喜悦、流连忘返。今天到这里来讲课,更是机会难得、兴奋不已。所以在讲课之前,我要对给了我这次机会的在座各位,特别是邀请我来讲课的你们总务部行政室王雪梅主任表示我的谢意和感激之情,感谢大家让我再次来到深圳机场,再次领略这里的美好景色和感受这里的人文风光。

王主任要我给大家讲讲报告、请示、通报、函和会议纪要等几个文种的写作问题。这几种公文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基层单位常用的主要公文。掌握这几种公文的写作方式和方法,对于我们做基层工作的同志来说非常重要。因为时间关系,今天在这里我只能重点地讲讲报告、请示的写作问题,其它几个文种只能捎带着说说,不能够展开谈,请大家见谅。就这两个文种而言,我打算讲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报告、请示的角色定位;第二,报告、请示的书面格式;第三,报告、请示的写作要领。

首先,讲讲报告、请示的文种含义、特点及相互关系,也就是所谓的角色定位。搞清楚这两个文种的角色定位问题,对于写好这两种公文很有必要。实际写作中,人们对此不够重视,随意为之,常常闹出许多笑话。

大家知道,报告文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询问的文件,是下级机关将情况通报给上级机关的主要形式。(上情下达主要靠“通知”、“通报”,下情上达主要靠“报告”,此外,上下级之间还可以打电话、派人传达。)报告文的特点在于“重陈述”、“有主见”。“重陈述”是说,报告文以叙述事实为主,有条理地把情况叙述清楚,以供上级了解;“有主见”是说:报告文在陈述清楚事实的前提下,还要表明对所陈述的情况的看法或意见,以供上级参考。这两个特点,是从报告文的内容上看出来的。报告文在内容上是既说事,又说理,说事为主,说理为辅。当然,这里的“理”,只是几句话交代出来的观点、看法,不是长篇议论的大道理。这在后面讲报告写作方法时还要详细介绍。

而请示文则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请求批准的文件。下级机关不是什么问题都要向上级机关请示,在本机关职权范围内的工作都不要请示,照常规去做即可。只是当某项工作出离了本机关职权范围(或超出自身权力范

围、或超出自身能力范围、或超出自身智力范围,换言之:出于自身权限不够、或能力不足、或认识不清)时,才要用请示行文,且必须用请示行文,而不能自以为是、自行其事。请示文有“超前性”和“说明性”两个特点。“超前性”说的是办事之前行文,办事之前呈送 ,请求上级定夺,待上级作出决断以后按上级意图行动,或办或不办,换句话说“先奏后斩”。“说明性”指的是请示文重在说明要办的理由、说明求助的内容即要求,通过说明,说服上级、打动上级,使上级作出决断,对请示的事项给予答复或批准。

从上面的介绍中,我们不难看出,报告和请示是两个定义不同的文种,有着各自的特点。二者虽说都是上行文(都是顶脚的下级机关写给顶头的上级机关的),但它们的不同之处是十分明显的,归纳起来,至少有以下四点不同: 请示——事前行文。 行文时机不同报告——事后行文。

请示——侧重说明理由、要求。

行文内容不同报告——侧重陈述情况、问题。

请示——主要用说明的表达方式。

行文方式不同报告——主要用叙述的表达方式。

请示——要上级给予答复。

行文目的不同报告——只诉情况,不求回复。

报告和请示文的这四点区别,界定了二者的角色地位,分清了二者的性质特征,也限制了二者的适用范围。在写作方式和方法上给了人们以清晰的昭示。

但是,很遗憾,实际写作中,很多人对此并不十分清楚,甚至还十分模糊。以至在行文中,造成了很多混乱,不是弄错行文时机,就是搞混行文内容,或者用错表达方式,甚至在报告中或文尾,写上要求上级答复和批示的话语,请示中大段大段的叙述事实等等。造成这种混乱现象,固然与写作者的知识储备不足、写作水平不高、或者责任心不强有关,也是上行文的历史状况影响所致。以前的上行文,笼统地叫“请示报告”,把对上级的行文确定为一个名称,只要是上行文,写作时,都一律写成“请示报告”,文中既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又提出请求。后来(大概是上个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为了提高办事效率,把上行文一分为二,报告归报告,请示归请示,报告中只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询问,不再提请求事项;请示中也只是请求上级指示批准,而不再汇报工作等等。“请示报告”的混合名称从此不再使用。报告、请示这样分开的时间已

经很久了,现在仍然有人不知道这一点,还常用混合名称,进行混合写作。有些领导至今如此,一提到给上级行文,就满嘴都是“请示报告”。在座的朋友们,你们有没有这种情况?如果有,就要改过来,以后也不再这样做。如果看到别人这样做,就大胆、善意、及时地指出来,帮他改正。以使报告、请示文的角色地位更加确定、更加清晰,从而承担起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和职能。这对公文写作的规范化无疑是十分有益的。(13种行政公文的写作都存在需要进一步规范化的问题。)

明确了报告、请示文的角色地位,再来讲这两个文种的格式

和写作,就比较容易了。

第二,讲讲报告、请示的文面格式。

报告、请示都是上行文,都是下级机关写给直接的上级机关的,它们文种体例一样,文面格式相同,都有:标题、主送机关、正文、结语;都要:落款、署时、盖章。在写法上,除了正文、结语有区别,其它各项也都相似。

标题:既可以:发文机关+事由+文种(或报告、或请示),也可以采取省略式,通常省略发文机关,写成:事由+文种(报告或请示)。但不能只用文种做标题,写成“报告”或“请示”。

主送机关(收文单位):“一定有”(即不能省略),“有一定”(即写出发文机关的顶头上级机关)

正文:报告正文通常写两部分内容

请示正文通常也写两部分内容

结语:报告结语常写(但不写要求性结语)

请示结语常写:“以上要求当否,请批示(批复)”

落款:“一定有”(即不能省略),“有一定”(即写出发文机关)

署时:都要写出年、月、日。行政公文落款处的年、月、日都要用汉字小写数字,不能用阿拉伯数字,报告、请示当然不例外。

盖章:报告、请示与其它行政公文一样,都必须加盖发文机关的公章,盖章才能生效,才有严肃性。

以上说的是报告、请示的文面格式和各个项目的写作方式、方法。

第三,讲讲报告、请示的写作要领。

全面掌握报告、请示的构成体例,严格按照报告、请示的文面格式和具体项目去写,这是写作报告、请示的基本要求。但仅仅符合这些基本要求,还不一定能够写好报告、请示。要真正写好这两种公文,还必须掌握这两种公文各自的类型及写作要领,注意吸取他人写作这两种公文的经验教训。 工作报告

简单地说,报告从写作目的上分,有三种类型情况报告

答复报告

综合报告

从写作容量上分,有两种类型专项报告

请准类请示

请示文的类型比较少,只有两个前者是请求上级机关批 请帮类请示

准办理某件事,后者是请求上级机关给予精神上、物质上的帮助,比如给权力、给精神、给政策,给人、财、物等等。

在写作报告、请示的时候,要根据这些类型的不同,采取一些不同的方式,要根据内容、目的的不同,有针对性地写,有重点地写。总而言之,不同类型的报告、请示,承担的写作任务不同,因此在写法上有明显差异,写作时要具体对待。

但是,不管报告、请示这两个文种的类型有多么复杂,写作的任务有多么不同,具体的方法有多么纷繁,每个文种的写作总有些共性的要求值得注意。就报告文而言,写作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一)陈述事实要完整清楚。所谓“完整”,是事实要写得有头有尾,说清来龙去脉,交代出事实(工作、情况、问题)的起因、经过、结果、影响;所谓“清楚”是事实脉络清晰,一件事可按时间先后顺序来写,多件事可按性质分类叙述。

(二)分析要精炼,观点要鲜明。分析情况,阐述意见,理性表达不能缺,但不必详尽,也就是不像写议论文那样在摆出论点以后加以详细缜密的论证,而是只讲观点、结论,免去论证过程。这在前面已经提及,此处再作说明。而为使报告的主见突出,观点、结论鲜明,采取“分点列举”办法,使用数字序码。

(三)语言要朴实,格式要正确。格式要正确,前面已经讲过,这里不再重复。关键是语言要朴实,要实话实说。少用花哨的形容词,少作长篇大段的议论,不用含糊不清或过于灵活的概念。因为报告是写给自己的上级机构和顶头上司的,只能实话实说,只能用尊敬、谦虚的态度和语气,不能夸夸其谈、

虚张声势,当然也不必讨好卖乖、阿谀奉承。

就请示文而言,写作时必须注意三个方面:一是遵循请示规则,二是讲清理由要求,三是行文得体对路。

请示规则有六条:①一文一事,②单头请示(只写一个主送机关),③不同时抄送下级;④一般不直送领导者个人(除非是领导者个人关注、交办的事情),⑤一般不越级请示(除非时间紧迫,关系紧张);⑥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写请示文,要分清主送、抄报,由主送机关负责办理。比如深圳大学是受深圳市政府的行政领导和广东省高教厅的业务领导,写请示文就要分清主送一个上级、抄报另一个上级。

请示文要讲清理由要求。这是写作请示文的重点,也是写好请示文的关键。向上级写请示文,无非是要求上级作出指示,或批准自己作某事,或为帮助自己做好某事而给人、给钱、给物、给精神、给权力、给政策。目的既然如此明确,理由自然也就应当充分,要求自然也就应当合理。换言之,为了实现请示目的,写作请示时,就要力求把理由讲得更加充分,把要求提得更加合理。行文时,应当先陈述理由,后提出要求。

要写好请示文,尤其要注意行文的得体对路。所谓得体,就是态度要得体,所谓对路,就是语气要对路。(尊敬、谦虚;亲切、关怀;尊重、谦让——公文写作三种态度和语气)请示文的写作对象是上级,作为写作主体的下级当然要用尊敬的态度和语气,这跟写报告时所持的态度没有什么两样,而且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应该比写报告所持的态度更加谦虚,对上级更加尊敬,语气上要更加讲究。因为你是求上级批准、帮助,你就不能态度上太过仗义,语气上太过强硬。为此,在遣词造句时,就要做到语气委婉些,态度客气些。要用商量的口吻,讨论的口吻,切勿强词夺理、强人所难、逼人就范,那样的话,是不会有好效果的,当然也不必过于软弱,可怜兮兮地像乞丐要饭似的。因为写请示文毕竟是为了处理公务,既然如此,就应当公事公办,只要公平、公正、公开、合法、合理、合情就行了。这才是真正的得体对路。

以上说的是报告、请示文的的写作问题,是讲下级如何向上级行文。除了报告、请示这两种上行文,还有一种上行文就是议案。议案这种上行文比较特殊。它是政府向同级人代会及其常委会呈送的公文,从发文的方向上看,似乎应该是平行文。但由于它是执法机关的政府呈送给立法机关的人大的公文,所以它具有下级向上级呈送公文的属性,因为在法的问法上,人大高于政府,因此议案就是上行文。十三种行政公文中,只有报告、请示是标准的上行文,议案是特殊的上行文。因为讲到了报告、请示这两种上行文,连带着这里就不得不提到另一个上行文议案,至于议案的写作方法和注意事项,因为时间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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