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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审核

采购合同2017-02-20 13:36书业网

篇一:采购合同审查注意事项

采购合同审查注意事项

采购人员作为公司采购合同制订、审查、管理的负责人,如果合同出现问题,采购人员难辞其咎。虽然是这样,但是公司的采购合同里面很多的仪器、模具、数据等,如果不是专业人员根本就不知道我们要签订的合同的标的是什么模样,不可能在合同里写出这些设备的质量要求或验收标准了,所以采购合同的采购部门要与法律顾问密切配合共同担当起抵制采购合同风险的责任。

一般合同主要包含以下要素:1、主体,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合同解除、中止、终止,8、违约责任,9、争议解决方法。而法律顾问主要的审查任务应该是:1、主体,2、合同解除、中止、终止,3、违约责任,4、争议解决方法,以及合同其它风险的防范如所有权转移的时间、标的物灭失风险问题。像标的、数量、质量等一般应属采购所要审查事项,因为标的的规格、数量是比较专业和细致的,法律顾问接触的机会少,不够专业,如果由法律顾问来审查的话,可以说是外行人审查内行人的东西,吃亏的可能性极大。由公司采购审查对方的货物,则有利于工作效能的提高,有利于降低公司交易风险。

审查合同的一些技术:

一、合同主体

关于合同主体是个很关键的部分。一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来签合同的话是最好的,省了很多步骤,而如果是代理人来签合同的话,那就要看代理人的代理权限、行为能力、是否是表见代理。其他问题一般只要注意是否合法就行,主要的营业执照是否通过年审。

二、合同标的

合同标的要合法,如一般的公司交易不能进行黄金交易。还有就是要注意对方对标的所有权。

三、数量

只有公司同意,买多少对我们法律顾问来说都没什么关系。

四、质量

质量是我最关心的问题,也是采购合同出现问题最多的地方。我审核合同时,关注最多的地方也就是质量问题。因为公司采购部门一般是独立的(即先由申请部门向上一级申请采购,待批下来后由采购部门统一采购)因此采购部门给过来的合同对标的质量只是一笔带过,而且连验收标准也是模糊不清。

对于采购合同来说,一般都应该由申请采购部门提出质量要求以及详细的验收标准。

五、价款

价款并不是法律顾问应该关心的问题,但是合同上我们应该记得价款得大写。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这部分只要注意到合约里面有规定就可以了,一般采购部门会提供。

七、合同解除、中止、终止

这里面主要是注意在什么情况下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以及双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中止或终止合同。

八、违约责任

采购合同里的违约责任作为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时的赔偿方案,最主要的就是违约

责任必须清楚,可操作性强。如对方没有在规定的时间里完成送货就得赔偿总货款的1%,违约责任里面最怕的就是写上一句“如果没有在合同规定的时间里送货,所有责任由对方承担”这样虽然规定了违约责任,但是没有一个具体可行的方案,万一以后合同出事,还得找很多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损失,操作性太差。

九、争议解决方法

这里面只要注意管辖法院,采购合约,如果是采购方一般都会要求在自己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这个主要是看自己在合同中的地位而定。当然绝对不能既选择仲裁又选择法院,也不能在选择仲裁时所选择的仲裁不是唯一的。

十、其它事项

采购合同里面还有一些很重要的东西如标的物所有权的归属时间、标的物风险转移时间、以及关于知识产权等问题。

当然合同用语也是一个应该注意的问题,总不能法律顾问审核过的合同,出现岐义连连模糊不清的语句,那就太不应该了,一般来说应该使用简短的语句,不要用长句。如果用长句就必须紧扣语法。

篇二:采购合同审查的内容和方法

采购合同审查的内容和方法

摘要:合同在物资采购等所有经济活动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它是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秩序的主要手段。因此,加强对合同的审查尤为重要。

【合同审查】谈采购合同审查的内容和方法

自年初以来,全国烟草行业按照国家局“三项检查”工作的部署,本着“查改并举、完善制度”的原则,从“制度、决策、运作、监督”的四个环节入手,开展了轰轰烈烈、扎扎实实的“三项检查”自查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对物资采购合同审查方面,很多单位不了解合同由谁来审查、审查哪些内容以及怎样审查等,今天笔者和大家共同来探讨一下。

大家知道,合同在物资采购等所有经济活动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它是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秩序的主要手段。因此,加强对合同的审查尤为重要。

合同审查的主体

由法规部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对物资采购项目合同进行审核把关。

合同审查的主要内容

项目决策依据。包括决定采购项目的上级批复;党组(党委)会议、局长(总经理)办公会议、预算管理委员会会议决议。

审查项目招投标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烟草行业招投标采购活动廉政监督工作暂行规定(试行)》(国烟监[2008]127号),法规部门联合纪检、审计等部门对招标、采购过程进行监督;法规部门重点负责对招标、采购活动中的法律问题进行审核把关。一是审查招投标手续是否完备。二是审查投标企业资格。三是招投标的法律程序。四是审查评标是否严格按招标文件评审。

对招标准备阶段的监督。项目的审批是否按照程序经相关会议研究决定;采购项目是否经过审批,经费是否列入预算;招标形式是否与批准确定的形式相符;选定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否经过比选等必要的程序;招标文件及其评分细则是否含有刻意设定的不合理排他条款,是否经过相关专业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招标文件及其评分细则是否按程序进行研究并经过立项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同意,对外发布前是否经过了立项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权;对招标项目编制的工程概算,是否组织或聘请有资质且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进行论证和评估;属于基建技改项目的,招标文件是否约定双方要建立共管帐户、履约保证金,以及明确材料共管机制。

对开标阶段的监督。拟定的开标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公开、公平、公正;是否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是否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是否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终止投标文件的接收;开标时是否按照法定程序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是否按照程序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并宣读有关内容。

对评标阶段的监督。评标委员会是否为五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是否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3;专家是否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并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是否严肃评标纪律,实行封闭式评标,确保评标过程的独立性和公正性;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是否出具评标报告和明确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对中标阶段的监督。项目实施机构是否在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项目实施机构是否按照招投标文件与中标人订立书面合同,是否与中标人签订廉政责任书。

审查项目合同草案内容。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就是审查合同当事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主体性质不同,审查的内容和方法也不同。

对当事人资格审查。对法人资格审查,主要是看其是否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对法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主要审查其所从属的法人单位的资格及其授权。对自然人的资格审查主要是确定其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对保证人的资格审查。合同的签订要求有保证人担保时,还应审查保证人的主体资格的合法性。首先作为保证人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其次,保证人必须具有代为清偿债务的能力;最后,保证人还必须符合以下规定:一、国家机关不得作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

贷的除外;二、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作为保证人;三、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除有书面授权)、职能部门不得作为保证人。

对代订立合同的代理人的资格审查。所谓代订立合同是指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所签订合同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因此,在审查合同时一定要审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即是否有被代理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最后审查其代理权是否超出了代理权限。

对于特殊行业的当事人。比如从事一些重要的生产资料或特殊商品的生产和经营等,法律或行政法规要求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或相应的资质。在这种情况下,在审查合同主体资格合法性的时候,还应要求对方出示相应的证明。

审查合同形式是否合法。合同的形式应当符合要求。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例如《合同法》、《担保法》规定;建设工程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及借贷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等应采用书面形式,定金以书面形式约定。如果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也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审查合同内容是否合法。进行合同内容合法性审查应当重点审查合同内容是否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是否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情况,是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是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这几种情况是《合同法》明确规定合同无效的情况,也是烟草企业签订合同中经常会发生的情况。

合同审查的方法

送交。采购项目对外签订合同前,先由需求部门与外部供应商协商合同内容;合同正式签署前,需求部门必须将合同草案及相关资料送交法规部门审查。

审查。法规部门对项目合同草案进行审查或委托公司法律顾问对合同草案进行审查。由法规部门直接审查的合同,法规部门出具《项目合同草案审查意见书》(附表),详细注明合同草案中违法违规或不利于维护本单位合法权益的条款并提出修改意见,送达需求部门;由法规部门委托公司法律顾问审查的合同,法规部门根据公司法律顾问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出具《项目合同草案审查意见书》,并将《法律意见书》附后,送达需求部门修改。需求部门按照《项目合同草案审查意见书》载明的意见,对项目合同草案进行修改。

审核。需求部门修改后送交法规部门审核签字。法规部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对采购与投资项目合同进行审核把关。

备案。法规部门对项目合同草案审查的相关资料以及审核签字后的项目合同草案备案保存。合同审查流程图

项目合同草案审查意见书

篇三:采购合同评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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