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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模式具体方案

方案大全2019-02-24 03:21书业网

篇一:PPP项目操作的五个阶段

2015年什么最火?PPP成为当之无愧的火爆词之一。然而,PPP概念再火,也只是词上的火爆,却并非本身成效好而带来的火爆。 从PPP项目的落地率低,形成“叫好不叫座”的尴尬局面,便可见一斑。其原因究竟出在什么地方,有很多关键问题值得深思。

财政部发布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财金〔2014〕113号)(简称《操作指南》)将PPP模式的操作程序分为5个阶段:项目识别、项目准备、项目采购、项目执行和项目移交。五个阶段按照PPP项目操作逻辑前后连接,形成完整的PPP项目采购流程,其中任何一个阶段出现问题,都可能导致PPP项目失败。 项目识别阶段

项目识别阶段的主要功能是挑选适合采用PPP模式的项目,包括项目发起、项目筛选、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4个步骤。项目识别环节的各项工作主要由政府负责,其关键问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明确项目筛选责任主体

目前,在国家层面上PPP牵头机构有两家,分别是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在执行阶段,要明确项目筛选责任主体,这是成功采用PPP模式的前提。

第二,明确项目筛选标准

根据《操作指南》的筛选原则,“投资规模较大,需求长期稳定, 价格调整机制灵活,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类项目”

适宜采用PPP模式。但是这个原则属于定性描述,筛选标准并不明确,在实际操作中很难落实。

第三,PPP政策缺乏操作细则

目前从国家到地方,出台的政策比较多,但都缺乏操作细则。财政部的承受能力论证细则(《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财金〔2015〕21号))刚出台不久,物有所值评价细则还迟迟没有推出。这种情况下,每个地方在做PPP项目时,根据自己的理解来进行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这就会导致评价和论证方法混乱,给人为干预论证结果留下空间。

第四,如何界定社会资本

国务院办公厅最新发布的《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2号)中对“社会资本”进行了定义,指出“对已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作为社会资本参与当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但是,对于其他控股国有企业,还是没有清晰的阐述。

第五,如何界定公共产品的范围

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首先强调的是一个公共性,政府对社会资本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数量或价格应有一定程度的制约。然而,部分地方政

府为快速推动项目、增加政绩,将PPP模式应用于商业地产、园区开发等纯竞争性领域的项目,与PPP模式的本意不相符。

项目准备阶段

项目准备阶段是为项目实施做好准备工作,包括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机构、人员等,其中最主要的工作是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需要关注以下问题:

第一,合理分配项目风险

风险分配基本框架是按照风险分配优化、风险收益对等和风险可控等原则,综合考虑风险管理能力、项目回报机制和市场风险管理能力等要素,在政府和社会资本之间合理分配项目风险。原则上,项目设计、建造、财务、运营维护等商业风险由社会资本承担;法律、政策和最低需求等风险由政府承担;不可抗力风险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理共担。

第二,选择合适的项目运作方式

PPP模式的运作方式是根据项目各个环节在政府和社会资本之间进行分配组合。通过考察项目各个环节是政府来做,还是社会资本做更合适、更有效率对项目设计、建造、融资、运营、维护等各个方面的职能进行划分。不同的划分方法就会得到不同的组合,从而产生不同的PPP运作方式。

财政部发布的《操作指南》中列示了委托—运营(OMC)、管理合

同(MC)、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BOO)、转让—运营—移交(TOT)和改建—运营—移交(ROT)等6种PPP项目运作方式,但这肯定是远远不够的。根据项目各个阶段的不同组合,应该会产生几十种运作方式。

究竟选择哪种运作方式,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会有不同的选择。目前,国内选择PPP运作方式的主要依据是为了项目融资,但是当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时,政府推出PPP项目的主要目的将不再是融资,而是由政府负责融资,社会资本只负责设计、建造、运营维护等职责。因为政府的信用高于企业,相应的,政府的融资成本比企业低,采用这种模式才更加物有所值。

因此,项目实施机构需要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与项目特点选择合理的项目运作方式。

第三,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

按照财政部的要求,PPP项目采购应该遵守政府采购法,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竞争性磋商以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从实际情况看,公开招标是目前各地PPP项目最常使用的采购方式,因为这对于政府来说,公开招标的政治风险最少。

然而,公开招标并不总是最适合PPP项目的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方式程序复杂、规定僵化,不但需要较长时间进行资格预审,同时还需满足“投标人超过3家”等为传统简单政府采购而设计的规定。公开招标适用于核心边界条件和技术经济参数明确、完整,且采购中不

做更改的项目。而大量PPP项目边界条件模糊、采购需求复杂,简单套用公开招标程序,通常会导致项目流标,增加项目采购的失败率。目前来看,比较适合PPP项目的采购方式是竞争性谈判和竞争性磋商,通过政府与潜在投资人的谈判和磋商,可以帮助政府明确项目边界条件,从而设置合理的采购条件,提高项目采购效率。 第四,制定合理的交易结构

PPP项目的交易结构主要由四个因素决定,分别是项目参与者、项目投融资结构、回报机制和相关配套安排。项目参与者指参与项目的各个主体,包括授权政府级别、项目实施机构、监管机构、出资机构等;项目投融资结构指项目资本性支出的资金来源、性质和用途,项目资产的形成和转移等;回报机制主要包括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政府付费三种方式;相关配套安排指项目以外相关机构提供的土地、水、电、气等配套设施和项目所需的上下游服务。

政府或其委托的咨询机构需要通过综合考虑这四个方面的因素,制定合理的交易机构。

第五,设计合理的回报机制

PPP项目的回报机制主要有三种,第一种是使用者付费,由购买服务者支付购买费用,像高速公路、自来水公司、停车场等经营性项目比较适合采用使用者付费模式。第二种是可行性缺口补助,使用者付费不足以满足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成本回收和合理回报,而由政府以财政补贴、股本投入、优惠贷款和其他优惠政策的形式,给予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的经济补助,比如轨道交通类PPP项目就是典型的采

篇二:XXX县BOT和BT项目实施方案

XXX县BOT和BT项目实施方案

一、前言 (一)BOT模式和BT模式的定义

BOT是英文Build(建设)-Operate(经营)-Transfer(移交)的缩写。BOT是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的一种方式,以政府和私人机构之间达成协议为前提,由政府向私人机构颁布特许,允许其在一定时期内筹集资金建设某一基础设施并管理和经营该设施及其相应的产品与服务。当特许期限结束时,私人机构按约定将该设施移交给政府部门,转由政府指定部门经营和管理。

BT是英文Build(建设)-Transfer(移交)的缩写。BT模式是BOT模式的一种变换形式,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来进行基础非经营性设施建设项目的一种融资模式,指一个项目的运作通过项目公司总承包,融资、建设验收合格后移交给业主,业主向投资方支付项目总投资加上合理回报的过程。目前采用BT模式筹集建设资金成了项目融资的一种新模式。

(二)项目优势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及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基础设施投资的银根压缩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如何筹集建设资金成了制约基础设施建设的关键。BOT和BT模式可以有效的解决筹集建设资金的问题。

(三)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3]30号《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第四章第七条“鼓励有投融资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对具备条件的工程项目,根据业主的要求按照建设—转让(BT) 、建设--经营--转让(BOT) 、建设—拥有--经营(BOO) 、建设--拥有--经

营--转让(BOT)等方式组织实施。”

2、国务院颁布的国发[2004]年20号《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规定“放宽社会资本的投资领域,允许社会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各级政府要创造条件,利用特许权经营、投资补助等多种形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有合理回报和一定投资回收能力的公益事业和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

(四)DOT和BT面临的风险

1、法律风险

目前没有为BT或BOT专门制定的法律,项目融资担保和BT模式中涉及的回购协议没有相对应的法律条款支持。

2、政治风险

由于BOT项目的特许经营权一般都较长,任何政策上的变动都会给BOT项目带来巨大的损失。

3、资金风险

BT项目建立的前提是未来政府财政收入的真实增长,而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无法支撑BT项目时,BT项目会极大损害投资人的经济利益。未来BT模式的可能受到政策钳制,这也加大BT模式的政策风险。

4、融资风险

项目的准备、招标、谈判、签署与有关的建设合同,移交(回购)等阶段,涉及到政府的许可、审批以及贷款担保等诸多环节,操作的难度大,人为障碍多,而融资成本也会因中间环节增多而急剧上升。

5、监管风险

由于项目中的法律关系、合同关系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导致监管难度大。

6、质量风险

由于业主只直接与BT方发生业务关系,项目的落实可

能被细化,导致项目分包现象严重,使得项目质量得不到应有的保证。

需要注意的问题

1、核实投资人所融资金的来源,降低资金成本;

2、合理确定资金的需要量,防止筹资不足或过剩,提高资金的使用效果;

3、适当维持自有资金的比例,合理安排负债,尽量减少融资前期工作的经济支出;

4、政府是国家的行政管理机关,在法律上不便与投资方形成经济合同关系,政府可组建一个项目法人或委托下属单位或委托咨询中介公司,代表政府行使业主的权利,履行业主的义务;

5、政府在招标确定投资方时应严格审查投资方的施工资质,投资方可以为一方也可为联合体;更要严格审查投资方的融资能力与经济实力,例如,投资方的银行信用等级、财务状况等等;

6、签定合同时,应规定双方的行为细则,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二、项目确定

(一)BOT模式主要适用范围

目前主要是收费或价格形成机制较为健全的经营性或准经营性基础设施,包括以下几类:

1、收费的高等级公路、桥梁、隧道、港口、码头、城际轨道交通等交通设施项目;

2、城镇源水供应工程、以发电或城镇供水等经营性效益为主的综合利用水利枢纽等水利建设项目;

3、城镇自来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煤气(天然气)供应、热力供应和热水供应、城市轨道交通和城市公共汽车交通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4、体育场馆、文化娱乐、医疗卫生保健和旅游景观建设等社会服务性基础设施项目。

(二)BT模式主要适用范围

BT模式主要适用于非经营性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特别是不收费的各种基础设施。

1、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

2、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等交通运输项目;

3、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

4、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枢纽等水利项目;

5、道路、桥梁、城市轨道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设施项目;

6、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7、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

8、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

9、体育、旅游等项目;

10、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

三、项目前期工作

项目的运作程序主要包括:确定项目方案阶段、项目立项阶段、招商准备阶段(招投标阶段)、谈判阶段、协议签署阶段、实施阶段(包括设计、建设、运营和移交)。

1、确定项目方案

这一阶段的主要目标是研究并提出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

BOT项目服务价格能否为群众接受,是项目是否具有可行性的重要先决条件。

BT项目中需要明确建安工程费的计价方式及其下浮费

率及资金偿还计划等工作。

2.立项

立项,是指计划管理部门对《项目建议书》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以文件形式进行同意建设的批复。

外资项目需要得到国家计委的批复,内资项目可以由地方政府批复。

3.招商(招投标)准备

项目立项工作完成后,即可着手准备招商(招投标)工作,主要内容有:

第一步,确定项目的招商(招投标)范围、建设规模及技术条件。

第二步,确定项目结构。确定项目结构,即是对项目的投资组成是否有特殊要求应明确提出,当地政府是否参与投资,以何种形式参与,应明确告知投资人。

第三步,准备招商(招投标)文件。

在确定项目的招商(招投标)范围、建设规模及技术条件和项目结构后,即可开始编制招商(招投标)文件。在招商(招投标)文件中,必须详细说明政府在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要求,让投资人尽可能充分和准确地领会政府的意图。BOT项目在特许权协议中,应规定项目涉及的主要事项,明确政府提供的各种支持条件或者承诺。招商(招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应该尽可能明确和详尽,以便于投资人设计出最符合政府要求的方案。

四、项目合同确定

(一)谈判阶段

投资人根据招商文件(招投标中标文件)编制完成技术方案、投资方案,BOT项目的特许权协议文件,就上述内容投资人与政府开始进行谈判。

(二)协议签署阶段

篇三:PPP项目实施流程

PPP项目实施流程

一、项目识别

(一)、项目发起

1、政府发起:财政部门向各行业主管部门征集适宜开展合

作的项目

2、社会发起:社会资本以书面推荐的方式向财政部门提出

潜在的合作项目

(二)、项目筛选

1、确定备选项目

2、项目发起方提交资料:

新建及改扩建项目:项目基本资料、投资情况、产出说明、

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实施方案等

存量项 目:存量项目的历史资料、项目基本资料、

投资情况、产出说明、初步实施方案等

3、制作项目简介

(三)、物有所值评价

1、定性评价:能否增加供给、优化风险分配、提高运营效

率、促进创新和公平竞争等

2、定量评价:能否降低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

(四)、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

确保政府每年的付费、可行性缺口补贴等财政支出不得

超过当年的财政一般性支出的10%

二、项目准备

(一)管理构架组建

1、专门的协调机构:负责项目评审、组织协调、监督管理

2、项目实施机构:负责项目的准备、采购、监管、移交等

(二)、实施方案编制

1、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2)经济技术指标

(3)项目公司股权情况

2、风险分配基本框架

原则上政府承担法律政策和最低需求等风险,企业承担商业风险

3、项目运作方式:

BOT、TOT、ROT、BOO、委托运营、特许经营为核心

4、交易结构

(1)项目投融资结构

(2)回报机制

(3)相关配套安排

5、合同体系:

项目合同、股东合同、融资合同、工程承包合同、运营

服务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产品及服务采购合同、保险合同

5、监管构架:

(1)授权关系:政府想项目实施机构或公司授权

(2)监管方式:履约管理、行政监管、公众监督。

6、采购方式:

(1)公开招标

(2)邀请招标

(3)竞争性谈判(最少两家)

(4)竞争性磋商

(5)单一来源采购

(三)实施方案审核

财政部门验证:

通过审核的报送政府审核,未通过审核的,应调整方案并再次申报,二审不过终止项目

三、项目采购

(一)资格预审

1、准备资格预审材料

2、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3、邀请社会资本参与

(1)三家以下社会资本通过的,调整项目方案再次进行资

格预审,两次均未通过的改变采购方式。

(2)三家以上社会资本通过的,开始编制采购文件。

(三)采购文件的编制

采购文(转 载于:wWW.cSsYq.cOM 书业网:boo模式具体方案)件内容应包括的内容有:采购邀请、竞争者须知、采购方式、竞争者应提供的资格资质、业绩证明。政府对项目实施机构的授权、实施方案的批复和项目相关审批文件、采购程序、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截止时间及地点。强制担保的保证金缴纳数额和形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项目合同草案及其他法律文本。

(三)采购流程

1、发布采购公告

2、资格预审及采购文件发售

3、采购文件的澄清及修正

4、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四)谈判与合同签署

1、成立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

2、合同签署前的确认谈判

3、签署确认谈判备忘录

4、公示采购结果和合同文本

5、经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经政府审核同意后,签署协议

四、项目执行

(一)项目公司设立

由社会资本依法设立项目公司,政府指定机构参股,政府的项目实施机构及财政部门监督出资

(二)融资管理

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负责进行项目融资工作,项目实施机构和财政部门负责监督,防止企业债务转向政府,对未能依约完成融资的,出现重大财务风险威胁的或侵害债权人利益的,按相关文件规定及合同约定由项目公司内部进行调整或由政府介入处理。

(三)绩效监测与支付

1、项目实施机构定期检测项目产出绩效指标,并编制相应的季报年报等报表,上报财政部门备案

2、支付机制

(1)政府有义务按合同确定的内容支付相应的项目可行性

缺口补助,各项承诺补贴或奖励性资金

(2)项目产出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分红或支付利益给政府

(3)项目实施机构负责监督社会基本及项目公司履行相关

的合同义务.

(四)中期评估

1、评估主体:项目实施机构

2、评估周期:每3-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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