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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推荐()情况说明

说明书2019-02-25 02:39书业网

篇一:项目情况说明

项目情况说明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浙江警察学院临安校区建设工程项目

(二)建设地点:临安市锦城街道集贤村

(三)建设单位:浙江警察学院

(四)学校性质:国有公办高等学校

(五)建设规模:新校区拟征用地18万平方米(折合270亩),新建教室、行政用房、风雨操场、学生宿舍、学生(教工)食堂及生活附属用房等校舍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学生宿舍、食堂及生活附属用房等生活配套用房30000平方米,地下人防工程兼车库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室外体育运动场地占地面积42000万平方米。

(六)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为20915万元,其中省财政补助5000万元,公安厅资助3900万元,银行贷款7600

万元,学校自筹资金4500万元。

(七)工程进度:建(来自:www.zaidian.cOm 书 业网:拟推荐()情况说明)设期计划48个月。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与合理性

1、项目建设十分必要

浙江警察学院临安新校区建设项目有利于加强浙江省公安高等学历教育和民警训练,有利于满足教育部对新建本科院校复评的要求,保障学院的可持续发展。因此,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2、项目选址合理

浙江警察学院临安新校区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周边供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正在建设中。项目选址符合《临安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符合学校教学发展需求

本项目拟征地18万平方米(合270亩);新建教学行政用房、生活配套用房等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室外体育运动场地占地面积4.2万平方米。浙江警察学院临安校区用地规模按6000名全日制在校生应有用地面积扣除滨江校区用地面积后测算;建筑、室外体育运动场地等规模按全日制在校生2500人,教师525人进行规划测算。项

目的建设规模、指标、建设内容等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及《浙江省学校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修订)》等有关建设标准要求,符合学校教学发展实际需求。

4、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渠道合理

本项目总投资2091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0850万元,其他费用7673万元,预备费用1852万元,建设期利息540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财政补助5000万元,公安厅资助3900万元,银行贷款7600万元,学校自筹资金4500万元。项目筹资渠道合理,并预期具有较大的社会效益。

三、依据

(一)省政府领导批示办理单(祖善2008第780号)

(二)建设部、国家计委、教育部《关于批准发布〈普通高等学校建筑面积规划面积指标〉的通知》(建标[1992]245号)

(三)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通知》(教发〔2006〕18号)

(四)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大学生公寓建设标准问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教法[2001]12号)

(五)浙江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学校建设项目用地控

制指标(试行)〉的通知》(浙土资发[2003]94号)

(六)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贯彻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人防办调整规范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杭府法审告[2005]39号)

(七)浙江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浙江警察学院临安校区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函》(浙发改函

[2009]277号)

四、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本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见表4-1。

表4-1 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一)建设规模预测

1、用地规模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浙江省学校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修订)》(浙土资发[2007]10号)的规定 “大专院校单位用地面积小于或等于80 平方米/人”。按此标准,以在校生6000人规模计,校园面积可达720亩。目前,学校滨江校园用地面积为245亩,在校园继续保留的情况下,学校尚需新增用地475亩,以满足学历教育和全省民警训练协调发展的需要。

2、校舍建设规模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规划建筑面积指标》、《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及《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等,并结合浙江警察学院教学、发展的实际需求,测算各校舍的建设规模。

(1)教学行政用房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政法院校办学合格标准为生均教学行政用房9平方米”,按规划在校生2500人计,校区内教学行政用房规模应控制在22500平方米。

篇二:关于拟进人员相关材料报送的说明

关于拟进人员相关材料报送的说明

为了提高工作效能,进一步做好学校人才引进工作,充分体现校长办公会的严肃性以及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将各学院(部)需提供的拟进人员材料作进一步说明:

1.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的拟引进人员材料组成

(1)用人部门进人报告。须经学院(部)党政联席会议(注明时间)讨论通过,由学院(部)领导签字并盖学院(部)行政章。

(2)用人部门填报的“拟进人员情况”表(见附件)。在表中学院(部)需对拟引进人员相关情况给予客观的说明。

(3)拟进教学人员需提供试讲表;实验、行政系列人员需提供岗位编制情况及公开招聘情况说明(说明公开招聘时间、应聘人员数量、笔试及面试人数和排名、招聘组成员名单等),并附招聘启事网络版书面稿。

(4)用人部门对拟进人员的考察意见及拟进人员对“法轮功”的认识及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610办公室)或毕业院校保卫部门(应届生)出具的未参加“法轮功”非法组织的证明。学院(部)总支对该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就其对“法轮功”认识是否正确,态度是否端正,有否参与法轮功等非法活动等提出考察意见,总支负责人签字并盖学院(部)总支章。

(5)四类人才提供”浙江理工大学引进人才申请表” (其他人员提供”浙江理工大学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学历、学位、职称证明;论文的封面、目录、全文、收录证明;科研项目的立项、结题证明)。

(6)提出复议的需递交复议报告,说明复议原因理由。

2.材料报送的其它相关要求

(1)报送材料需排列有序并编号(按照进人报告、拟进人员情况表、试讲表或公开招聘情况说明、法轮功认识和证明及考察意见、浙江理工大学引进人才申请表或浙江理工大学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表、学历学位证明、职称证明、论文(第一作者论文1、2、3)、课题(主持课题1、2、3)、荣誉顺序排列)。标注清楚(如论文等级、课题等级),材料必须备齐后交人事处。

(2)报送的论文、课题、奖项等材料时间一般为近两年内(毕业生一般为博士期间的)。该时间段之前有等级较高的论文、课题、奖项等附在材料之后。

(3)用人部门材料审核完毕后尽早报送人事处。报送材料截止时间在当次校长办公会的前两天,申报四类人才需提前一周,逾期提交下次校长办公会。

人事处

二O O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篇三:2013中山大学校内推免研究生录取情况说明

2013年信息科技学院校内推荐免试生录取情况说明

一、2013年信息科技学院校内推荐免试生接收计划

按照研究生院下拨计划,信息科技学院2013年接收校内推荐免试生总额为59人,其中包括学术型37名,专业学位22人,其中接收学术型免试生计划含接收软件学院推荐的学术型免试生计划6人。 二、2013年信息科技学院拟接收直博生情况说明

2013年信息科技学院接收直博生9人(含软件学院3名)。信科院申请人录取情况在复试成绩合格的情况下,主要根据博士导师名额情况和博士导师的录取意向。

三、2013年信息科技学院拟接收学术型硕士情况说明

1、信息科技学院2013年学术型研究生的名额为37名,减去直博生9名外,还有28名。

2、软件学院单列计划3名,按照成绩高低录取。剩余学术型名额25名。

3、电子自动化、计算机(不含软件学院)两大类申请人分别为37人,其中电子自动化12名,计算机13名(计算机跨专业、跨院系申请的较多)。

4、电子自动化12名学术型名额按照成绩高低依次录取。

5、计算机13名学术型名额根据成绩及院系排名综合情况分配如下:信科院计算机各专业12名,信科院跨专业1名。分别按照成绩高低依次录取。

四、2013年信息科技学院拟接收专业学位硕士情况说明

1、信息科技学院201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名额为22名,计算机和电子自动化两大类的申请人分别为28人与25人(减去学术型已拟录取名额),计算机分配名额为12名,电子自动化为10名。

2、电子自动化10名专业学位名额按照成绩高低依次录取。

3、计算机12名专业学位名额根据成绩及院系排名综合情况分配如下:信科院计算机各专业8名,信科院跨专业2名,软件学院1名,数计学院1名,分别按照成绩高低依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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