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采购合同
篇一:东风货车采购合同
车 辆 购 销 合 同
签订地点、时间: 年月日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 乙双方就车辆买卖事宜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支付后30日内交付上述车辆,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出具合格证,且税务发票到齐)后支付本合同标的额85%(包含订金在内)款项,剩余款项在产品使用一个月后结清。(免费保养2000-2500公里)
三、运输方式:公路代驾,但乙方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完成交付前,所有运输风险由乙方承担,且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交付地点:
五、产品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质量认证体系ISO9000、ISO9001、CCC为标准。 六、提出异议期限、服务条款:甲方在产品使用过程中根据产品使用情况随时提出异议,乙方在收到甲方提出异议及投诉24小时内与需方联系,正常情况下7天内到现场处理,特殊情况协商解决。
七、违约责任:如乙方未按时交车,按照订金的5%赔偿甲方。乙方所提供产品必须严格遵守本合同第五条款约定,且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给甲方引发、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既得利益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合同争议: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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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或盖章后即可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盖章):(盖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2 / 2
篇二:货车买卖协议
货车买卖协议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电话: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经协商就红岩金钢重型自卸货车转让达成协议如下:一、甲方将自己的红岩金钢重型自卸货车(车牌号码: , 发动机号: ,车架号:)一辆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元整。 乙方应在协议签订时,一次性付清转让款,由甲方出具收据为准。
三、该车自实际交付给乙方之日起(自年月日起),该车以后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购买。
四、本协议签订前,该车所发生的有关纠纷及债务由甲方负责。本协议签订后,该车所发生的一切纠纷及债务(包括并不限于交通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五、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后,甲方向乙方交付转让车辆后,车辆的风险即转移至乙方。
六、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乙方在签定本协议时已经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进行了检查并确认该车状况良好。
七、该车自实际交给乙方之日起(自 年月日)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八、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鹤庆县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即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不得违约,不得对成交金额提出异议,不退车及车款。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月日
篇三:合伙经营货车协议 3
合伙购买经营货车协议
合伙甲方:电话:
合伙乙方:电话:甲乙双方经过反复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联合购买一台陕汽德龙F3000自卸货车经营,(车牌号:渝B9083)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如有违反,取消合同资格。
一、购车资金:甲、乙双方各出资一半(即各出购机总额的50%),风险共担,利益各半。现该车过户在史峻林名下,但车辆所有权为共同所有,各占50%。今后如需处置必须经过双方同意。
二、利益分配:
1、经营中的所有收入,甲、乙双方平均分配。
2、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全部支出甲、乙双方各承担50%。
3、经营过程中的所有支出必须经甲、乙双方同意,方能开支。
三、此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五、此协议须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合伙甲方: 合伙乙方: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