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档函必须原件吗?
篇一:调档函一定要原件吗
各位即将读研的小伙伴们,首先祝贺你们即将到高等学府深造,关于调档,有以下说明 1请
每位同学将调档函复印三份,带着原件一起到高书记这边盖总支的章,原件和复印件都要盖
章。
2将二份盖好章的复印件交给我,同时提交2015届派遣登记表(见群共享) 3将盖好章的一份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带到就业处(学工楼三楼)找就业科老师盖章,
然后交到档案馆(图书馆一楼)篇二:2015届毕业生办理调档须知 2015届毕业生办理调档须知2015届毕业生:
凡应届毕业生需要办理调档手续的,将下列资料以班或院系为单位收好交到学生处3103
办公室。( 毕业生档案原则上邮寄到生源地、州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的
毕业生应在离校之前办理好相关的调档手续。)
1、调档函原件或省教育厅办理的毕业生就业通知书(白色);
2、毕业证复印件;
3、本人联系电话、专业、班次、学号;
4、考取研究生需要调档的同学也按1-3项准备,以班为单位收集交学生处;
(2)、本省毕业生档案:一是选择办理回生源地报到证;二是选择办理湖南省人才服务
中心的报到证;三是选择具有人事管理权的单位开具的调档函;四是已签就业协议书的,交
招生就业处办理报到证;五是选择地州市人才交流中心开具的调档函。
(3)、考研的学生调档案,凭录取学校调档函。 所有的毕业生需要办理调档时,必须交毕业证复印件,在毕业证复印件空白处或调档函
原件写上学号、专业、班次、联系电话等信息。
6、暑假期间学生处逢十办理毕业生档案转递。学生处在3号办公楼设有调档投递箱,同
学们将1-3项资料投进去,便于老师暑假及时为你转递档案;
7、凡缺材料(如成绩单、学位申请表等)、未交清学费的、助学贷款未还的档案一律暂
缓转递;
8、学生处负责毕业生档案管理电话:2653051。 (湘南学院门户网首页———输入自己的学
号可查询)10、往届毕业生(2013届、2014届)按以上要求办理。学生处 2015年5月13日篇三:调档函格式[1] 调 档 函 存 根
( )xx调档字号 ------------------------------------------------------------------ 调 档 函
( )xx调档字号:
现委托贵中心人事代理的 同志,因工作需要,拟调入我公司工作,请按下列第
(一、二、三)项办理。
一、如同意调出,请先将其全部档案及相关材料寄来审查,是否同意调来我公司安排工
作,待研究后另行函复。
二、请你处将档案通过机要局转递我处,严禁交由本人自带。
三、请在寄档前,确认档案内具有毕业分配派遣证及转正定级材料。 邮寄地址:xxxxxxxxxx邮政编码: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x
联 系 人:xxx(盖章)
年 月 日篇四:调档函 申办引进人才《上海市居住证》“调档人员信息表” 假如档案与户口同时挂靠在当地人才中心,必须提供申请人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 申办人签名:20年 月 日篇五:到工商局调档需要哪些资料到工商局调档需要哪些资料(正确答案)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委托书(自己写),盖公章。 乌市工商局在大西门鞋城对面。我们公司前段时间刚刚变更了地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50元调档费。
址变更。 要告之是地
篇二:调档函必须自己领吗
2015届毕业生办理调档须知
2015届毕业生:
1、调档函原件或省教育厅办理的毕业生就业通知书(白色);
2、毕业证复印件;
3、本人联系电话、专业、班次、学号;
4、考取研究生需要调档的同学也按1-3项准备,以班为单位收集交学生处;
5、(1)、外省毕业生的档案:一是选择由学生本人(5月份)写申请回生源地就业,交给招生就业处,到省教育厅办理回生源地报到证;二是已签就业协议书的,交招生就业处办理报到证;学生处按照报到证的白联左上角地址邮寄档案;
(2)、本省毕业生档案:一是选择办理回生源地报到证;二是选择办理湖南省人才服务中心的报到证;三是选择具有人事管理权的单位开具的调档函;四是已签就业协议书的,交招生就业处办理报到证;五是选择地州市人才交流中心开具的调档函。
(3)、考研的学生调档案,凭录取学校调档函。
所有的毕业生需要办理调档时,必须交毕业证复印件,在毕业证复印件空白处或调档函原件写上学号、专业、班次、联系电话等信息。
6、暑假期间学生处逢十办理毕业生档案转递。学生处在3号办公楼设有调档投递箱,同学们将1-3项资料投进去,便于老师暑假及时为你转递档案;
7、凡缺材料(如成绩单、学位申请表等)、未交清学费的、助学贷款未还的档案一律暂缓转递;
8、学生处负责毕业生档案管理电话:2653051。
(湘南学院门户网首页———输入自己的学号可查询)
10、往届毕业生(2013届、2014届)按以上要求办理。
学生处 2015年5月13日篇二:调档函
申办引进人才《上海市居住证》“调档人员信息表”
假如档案与户口同时挂靠在当地人才中心,必须提供申请人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 申办人签名:20年 月 日篇三:一般政审&调档办理流程
非应届生调档、政审办理流程
注意:
1. 后续调档步骤由档案管理机构进行,档案一般会通过机要局寄送,如有问题,会通知本人进行协调;
2. 有若干工作经历的,不同工作单位的思想品德鉴定表上的时间应该是连续的,如期间有无工作的情况,无工作的时间段也应有该段时间内居住地居委会的鉴定。
篇三:调档函必须本人办理吗
代办调档委托书
交流中心:
本人(姓名)(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为 20年大学(学校)毕业
生,现需要办理人事关系
。由于本人事务繁流动手续,并将全部档案材料转递到 忙无法亲自到贵中心办理档案转递手续,故委托(姓名) (性别:,身份证号
码:,系委托人的 关系)代为办理相关事宜。对于受托人在我授权范围内所签署的文件我均认可,委托期限为本人档案转移的所有手
续办理完毕为止。
特此委托!委托人签名:
年月日篇二:2015届毕业生办理调档须知 2015届毕业生办理调档须知2015届毕业生:
凡应届毕业生需要办理调档手续的,将下列资料以班或院系为单位收好交到学生处3103
办公室。( 毕业生档案原则上邮寄到生源地、州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的
毕业生应在离校之前办理好相关的调档手续。)
1、调档函原件或省教育厅办理的毕业生就业通知书(白色);
2、毕业证复印件;
3、本人联系电话、专业、班次、学号;
4、考取研究生需要调档的同学也按1-3项准备,以班为单位收集交学生处;
5、(1)、外省毕业生的档案:一是选择由学生本人(5月份)写申请回生源地就业,交
给招生就业处,到省教育厅办理回生源地报到证;二是已签就业协议书的,交招生就业处办
理报到证;学生处按照报到证的白联左上角地址邮寄档案;
(2)、本省毕业生档案:一是选择办理回生源地报到证;二是选择办理湖南省人才服务
中心的报到证;三是选择具有人事管理权的单位开具的调档函;四是已签就业协议书的,交
招生就业处办理报到证;五是选择地州市人才交流中心开具的调档函。
(3)、考研的学生调档案,凭录取学校调档函。 所有的毕业生需要办理调档时,必须交毕业证复印件,在毕业证复印件空白处或调档函
原件写上学号、专业、班次、联系电话等信息。
6、暑假期间学生处逢十办理毕业生档案转递。学生处在3号办公楼设有调档投递箱,同
学们将1-3项资料投进去,便于老师暑假及时为你转递档案;
7、凡缺材料(如成绩单、学位申请表等)、未交清学费的、助学贷款未还的档案一律暂
缓转递;
8、学生处负责毕业生档案管理电话:2653051。 (湘南学院门户网首页———输入自己的学号可查询)
10、往届毕业生(2013届、2014届)按以上要求办理。学生处 2015年5月13日篇三:调档委托书——调档函委托书模板 调档委托书xxx人力资源中心:
本人姓名: ,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
话:, 为毕业生,现需办理人事关系流动手
续,并将全部档案材料(包括学籍档案和党员档案)转递至 。 对于受托方在我授权范围内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均认可,委托期限为本人档案转移的所有
手续办理完毕为止。望贵方给予方便,不胜感激。特此委托!委托人签名:
年月日篇四:调档函
【招生】关于2015年硕士研究生办理拟 录取手续的通知 2015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要求,拟录取硕士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或签订定向
协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事档案调入办理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的考生,学校拟于5月份(暂定)将调档函寄(交)考生本人,由
考生本人办理邮寄人事档案工作。调档函具体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1、武汉科技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档案由研究生院和学工处统一协调办理,不发调档函。
2、凡通讯地址填写为武汉市内的考生请携带身份证到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处(青山校区主
楼1512室)领取。需邮寄调档函考生的邮寄地址以考生网报时填写的通信地址为准。
3、请考生收到调档函后立即与本人的人事档案保管单位联系调档事宜,并于2015年6
月10日前将人事档案材料寄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档案请于
2015年7月1日前寄出。
二、签订定向协议书
无法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的,必须签订相关定向协议。具体要求如下:
1、签订协议书程序
(1)下载《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
(2)填写协议书,考生签字,定向培养单位签字盖章。
(3) 邮寄或送达协议书。于2015年4月20日前将协议书寄(交)研究生院招生就业
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学校审核反馈。学校审核考生签订的协议书后,签字盖章后将于6月份随录取通知
书一起返回两份给考生(一份自己留存,一份交给单位)。
2、注意事项
(1)签订协议的单位必须是报名时填报的人事档案所在工作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学
校将根据报名信息与原单位进行核实,对弄虚作假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2)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mem)、公共管理(mpa)、项目管理专业考生须在规定
时间内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上述四个专业签订协议事宜请分别与mba中心和mpa中心联系。mba中心联系电话:
027-68862273;mpa中心联系电话:027-68893683。
三、其它
1、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的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
2、在签订协议书和转入人事档案之间,考生必须按时完成其中一项。没有按时完成的,
不予办理入学手续,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