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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工资细则

细则2019-04-05 08:35书业网

篇一:绩效工资考核细则

丈八寺中学绩效工资考核细则

(讨论稿)

为了加强学校常规有效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运作机

制,充分激发教学活力,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县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为实施依据,以构建和谐教

育,提高全校教育质量为总体目标,坚持“教学中心,质量立校”的宗旨,坚持优教优酬、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全方位调动工作积极性为目的,坚持把“创选评”工作与实施年度教育重点目标任务整体工作、师德建设、常规教学,常规管理、学生教育等工作紧密结合,确保我校教育事业健康、高效、快速发展。

二、组织机构

1、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万晓科

副组长:张社教 门军、库玉龙、张晓

成 员:张园 张文 梁鸽翔

2、绩效工资考核实施小组

第一组;组长:万晓科

成员:梁格祥、梁红杰

职责:负责绩效工资汇总、审核、发放。

第二组:组长:张社交

成员:张园

职责:负责全体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及考勤考

核。

第三组:组长:门均

成员:张文

职责:1、负责全体教学人员业绩考核;2、负

责学生课堂评议;3、负责科任教师对后勤人员评议;4、负责各项绩效津贴的汇总核造。

3、绩效工资考核监督小组

组长:张晓

成员: 由六个教研组分别推选一位教师代表组成

三、考核办法:

1、总体思路:狠抓常规,全面考评,注重过程,重在

激励。

2、考核由各处室分项落实,交错互通,同步实施。

3、对全体教职工日常工作按照“师德师风、出勤量化

考核、常规管理量化考核、教育教学质量量化考核、教研教改量化考核” 等工作分项进行月考核兑现,学期小结,年度汇总,作为评优树模、职称晋升、岗位聘任的直接依据。

四、考核细则

(一)师德师风考核(10分)

依《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下列细则进行考核

1、依法执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在教育教学中自觉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自觉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学习、遵守和维护教育法律法规,具有依法执教的自觉意识。

2、爱岗敬业,热爱教育事业,乐于奉献,热爱本职工

作,对教师职业有浓厚感情。教书育人,尽职尽责,主动承担工作职责和应尽义务,能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

3、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平等、公正对待每一个学生,努力建立“尊重、关爱、民主”的新型师生关系,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正视学生差异,因材施教,诲人不倦。 尊重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规律,开展丰富多彩的思想道德实践活动,采取有效途径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

4、严谨治学,刻苦钻研业务,大力推进课堂教学方法

改革,积极实施有效教学。重视实验课教学,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切实减轻课业负担,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拖延课堂,精选布?课内外作业,严格控制作业量,提倡布?探究性、实践性的家庭作业。未经批准,不搞各种学科知识竞赛。

5、团结协作,谦虚谨慎,顾全大局。尊重同事,互帮

互学,善于合作,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

6、为人师表,品行端正,诚实正直,言行一致,表里

如一,严于律已,以身作则。奉公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法规法纪,没有违纪违法行为。文明执教,语言规范健康,举止端庄,衣着整洁得体,不在课堂上吸烟和使用通讯工具,严禁酒后进课堂。坚持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积极参加社会

公益活动和文体娱乐活动,不得参与色情、赌博、封建迷信、邪教等有损教师形象的活动。

根据情况赋1--10分。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该项考核分为0分,并年度考核不合格

①在校内外从事有偿家教活动的;

②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③私自在学生中乱收费的;

④不按要求履行职责,造成重大工作失误的;

⑤因言、行不当师德败坏,影响恶劣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

⑥参与各类邪教组织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以上各项除考核为零外,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后

(二)出勤量化考核(20分)

1、请假考核:

(1)升旗、例会、教研会等学校提前安排的各类会议一般不另行通知,实行每会负责人点名查岗登记。临时安排的会议提前2小时由组织部门通知并抽查到岗情况。请假一次赋-1分。

(2)一个月请事假4天以内(含4天)每天赋-2分,5天至10天以内(含10天),每天赋-3分,每月累计请假5天以上者赋分为0.

(3)除确诊为患癌症、瘫痪、精神病、失明等重大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又不符合退休年龄的长期患病人员,本人病假(必须出示县级以上医院病历和结算单)2天以内每天赋-1分,2天以上每天赋-2分。

果。

(4)弄虚请病假的,一经查实,按旷工对待。

(5)、婚假、丧假、产假、公假、绝育假、学习考试假按相关文件执行,不扣分。

2、旷缺考核

(1)旷会:升旗、例会、教研会等学校提前安排的各类会议一般不另行通知,实行每会负责人点名查岗登记。临时安排的会议提前2小时由组织部门通知并抽查到岗情况。旷会一次例会、升旗赋-4分。其他赋-3分。

(2)旷课:旷课(包括上课和集体听评课、辅导、朗读、业务培训)每节次赋-4分。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者每次赋-2分,迟到或早退超过10分钟的视为旷课,未经学校允许,私自调课的也视为旷课。

(3)旷工:1-2天每天赋-10分;2天以上该项考核为0.并遵照上级文件规定进行解聘和上报等相关处理。

3、开学、考试、期末及其它特殊情况下,各项赋分双倍计算。

(说明:以上考核除赋分外,并按请假制度扣回津贴。)

(三)常规工作过程考核(30分)

1、教学常规工作过程考核:(按照3:4:3 的比例进

行分等赋分)

(1)备课(6分):教案备写认真,环节齐全,符合教情学情,实用。考核小组每月检查一次,分三等(6、5、4)赋分。

(2)上课(含各类辅导)(6分):认真填写班务日志,精心授课,严格组织,授课内容与备写教案相符,授课效果明显,课堂无安全事件发生。考核小组根据值周组常规检查,

篇二:绩效工资考核细则(2013修订稿)

红花岗区深溪镇中心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修订案)

(深溪镇中心学校2013年4月28日四届教代会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了进一步贯彻教育法,认真落实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根据《红花岗区教育系统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指导意见》精神,进一步深化深溪镇教育系统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增强学校内部活力,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遵循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正确导向,有效激励的原则;可操作性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符合学校特点的分配制度和充满活力的运行机制,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红花岗区深溪镇中心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建立实施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制度,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优绩优酬,激励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促进教育教学的科学发展。

二、基本原则

1、贯彻按劳分配、优效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及做出突出成绩的教职工倾斜。统筹兼顾内部各类人员之间绩效工资分配关系。

2、坚持分类管理原则。按规范的分配程序和要求,决定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方式和方法,科学合理、切合实际、分类考核、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三、实施对象

全镇各学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四、绩效工资构成、核定及发放形式

1、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

2、基础性绩效工资,按设置的岗位确定岗位待遇,审核后按月发放。

3、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由考勤、师德师风、工作量、教育教学业绩、教育教学过程、教育教学研究、兼职工作、超课时(超工作量)等因素确定。区教育局核算中心年度内分两次核拨到中心学校,再由中心学校年度内分两次核拨各学校,最后各校根据考核细则对教职工进行考核,核算出每位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数额,经中心学校审核后,发放到每位教职工手中。在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中,对师德师风实行“一票否决制”,凡有下列八条情形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制”,一律不享受当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第1条 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经查实者;

第2条 被公安机关刑拘者;

第3条 参与群体越级上访经查实者;

第4条 参与黄赌毒被处理或被上级通报者;

第5条 生活作风败坏,在社会上和师生中造成不良影响被处理者;

第6条 参与邪教组织经查实者;

第7条 组织、指使学生作弊或教师参加各种提高考试舞弊被通报或处理者;

第8条 未按要求备齐课时,一学期中未备课时数超过应备课时数的四分之一者。

第9条 未按学校值日值周制度认真值日值周造成诸如学生打架斗殴严重受伤、学生翻墙离校、学生拥挤踩踏出现伤亡、学生触电伤亡、学生从高处跌落伤亡等重大事故者。

第10条 学生安全管理中渎职、失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者。

(1)设置农村学校教职工补贴

区教育局按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8%核定新浦镇、金鼎山镇、深溪镇、海龙镇、巷口镇农村学校教职工补贴。中心学校根据镇内学校偏远程度,确定增加龙江、明星两教学点农村教职工补贴每学期500元,剩余部分全镇教职工平均发放。

(2)设置班主任津贴

班主任津贴的核拨:区教育局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8%核定班主任津贴。具体办法:区教育局先按每班每月100元核拨下发,剩下部分按学生数核拨下发。

班主任津贴发放:1、基础部分。每人每月100元,享受人员为班主任及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由中心学校从教育局核拨的班主任津贴中核拨下发。2、浮动部分。区教育局核拨的班主任津贴在除去基础部分后,按学生数均摊下拨各学校,学校再根据自身实际自定考核方案考核后下发。班主任津贴基础部分及浮动部分的发放必须是完成工作职责内的所有工作任务且考核合格后才能下发。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同时担任班主任或班主任同时担任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不重复发放基础部分班主任津贴。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在扣除农村学校教职工补贴、班主任津贴和校长津贴后,由区教育局按人均核拨到中心学校,中心学校按人均核拨各学校。各学校在学期结束后,根据中心学校制定的《深溪镇中心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细则》对教职工进行考核后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内容

考核共计满分100分。其中考勤8分,师德师风7分,工作量6分,教育教学业绩48分,教育教学过程6分,教育教学研究5分,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教研组长及其他兼职工作人员等工作10分,超课时(超工作量)10分。(考核细则见附件)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以工资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每位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除以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一个分值,再用这个分值乘以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

计算公式:

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教职工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 全校绩效考核得分总和

六、其他问题

1、精神病、麻风病、癌症患者及国家劳动保护条例规定并经指定医院鉴定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残疾人员其基础性绩效工资按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执行,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和远郊补贴,不参加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因其他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连续病假时间在两个月以上的其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区府办发【2009】129号文件第七条“其他规定”之第9条执行,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和远郊补贴。

2、女教师在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产假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按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享受学校平均值,不享受远郊补贴。

3、经批准并办理手续借调到局机关的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教育局拨付数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和远郊补贴。

4、经批准并办理手续教育系统学校间借调人员,借调到城区的按教育局拨付数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发放远郊补贴;借调到近郊的按教育局拨付数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教育局拨付的近郊补贴标准发放近郊补贴。

5、经批准并办理手续借调到教育系统外人员,借调到城区的按教育局拨付数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发放远郊补贴;借调到近郊的按教育局拨付数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教育局拨付的近郊补贴标准发放近郊补贴。

6、教师在支教期间在受援学校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参加受援学校考核。

7、自愿者、代课教师及计生待查人员不参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但担任班主任者可享受班主任津贴。

8、私自联系借调到其他学校和单位的人员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和远郊补贴。

9、未上课的教辅人员根据分管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校人均值的0.9倍享受,考核不合格者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校人均值的0.5倍享受。考核方式为:学校领导测评占50%,全校教职工民主测评占50%。中心学校工作人员经考核达合格以上等次按全镇平均值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和远郊补贴。

10、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总分值100分,不能另外增加项目和分值。

11、同一事项不能重复计分,且只能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计分。

12、教职工对考核有异议的,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应予书面回复。

七、组织纪律与监督

1、学校成立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由学校行政、工会、教师代表等组成,负责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领导、考核、督查、解答、协调和管理。

2、《深溪镇中心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经全镇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报教育局审批,报区人事局备案后实施。

3、学校在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时,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4、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5、中心学校将对各学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进行指导、管理、检查、督促,各学校考核结果经中心学校审核后方可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6、本办法若与上级文件精神有冲突,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本办法由深溪镇中心学校负责解释。

7、本修订办法从2013年春季学期起执行。

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深溪镇中心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细则》

一、考勤(8分)

1、出满勤记8分。

2、上班、上课、各种活动迟到,一次扣0.4分。

3、上班、上课、各种活动早退,一次扣0.4分。

4、事假一节扣0.4分,事假一天扣1.5分。一学期内连续事假(不间隔天数,双休日、节假日除外)累计超过30天不享受当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享受远郊补贴。一学期内零散事假累计超过50节不享受当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享受远郊补贴。

5、非住院性病假1节扣0.3分,1天扣1分。住院性病假1节扣0.1分,一天扣0.4分。一学期内病假累计超过60天(双休日、节假日除外)不享受当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享受远郊补贴。(病假必须提供医院相关证明,无证明按事假算)。在工作时间内突发疾病当天不算病假。

6、旷课(旷工)一节扣2分,旷课(旷工)一天扣6分。一学期内旷课(旷工)累计2天或累计旷课(矿工)6节不享受当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和远郊补贴。

7、根据学校坐班制度,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签到、签退的,一次分别扣1分。

8、婚假、丧假,在规定时间内不扣分;超过规定时间,超过的部分按事假处理。

9、公假、工伤,时间在半年内不扣分,参加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享受全部远郊补贴;时间超过半年的,不参加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校人均值享受,享受全部远郊补贴。

该项扣分扣满8分后,不够扣的从总分中扣除。

二、师德师风(7分)

1、语言粗俗,不讲文明礼貌,违背社会公德,损害教师形象者,一次扣4分;

2、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和商品;强迫学生接受餐饮等经营性服务;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和有偿家教;以各种借口向学生及家长“吃、拿、卡、要”等,经调查属实,一次扣4分。

3、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者,一次扣4分。

4、有背后议论,拨弄是非,散布不良言论,诋毁同事声誉等不利于教职工团结的言行者,经查实,一次扣2分。

5、上班时间上网娱乐、聊天、炒股,被督查通报者,一次扣2分。

6、讽刺、挖苦、歧视、辱骂学生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或被上级通报处理者,一次扣3分。

7、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或被上级通报处理者,一次扣2分。

8、训斥、指责、刁难学生家长,与家长发生顶撞,一次扣1分。

9、在课堂上吸烟、接打手机,1次扣1分;醉酒后上班、上课1次扣2分。

10、校园内与同事争吵打斗,造成不良影响者,一次扣4分。

11、不按时完成学校安排的工作任务,一次扣2分。

扣分扣满7分为止

三、工作量(6分)

1、各类工作人员满工作量标准

教师满工作量:小学教师为16-22节,初中教师为12-18节。

校级领导满工作量:正校级深溪小学、大窝学校为2-6节,其余学校为4-8节;副校级深溪小学、大窝学校为4-8节,其余学校为5-10节。

中层领导干部满工作量:深溪小学、大窝学校为5-12节,其余学校为6-12节。

其他兼职工作满工作量:少先队总辅导10-16节;实验室、图书室、远教室、体育器材室、电脑室等功能教室管理员12-18节;报账员12-18节;两基专干12-18节;综治工作负责人12-18节;食堂管理员12-18节;教研组长、工会组长14-20节。其他未列出的兼职工

作参照上述标准确定满工作量。同时担任多个兼职工作的,每多一样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其上课节数上减少1-2节。

2、工作量计分方法

未满工作量的计算方法:

相应工作量中的下限课时量-实际上课节数=未满工作量节数

满工作量计6分,未满工作量差一节扣3分(按学期算),扣满6分后不够扣的从总分中扣。

四、教育教学业绩(48分)

1、任统考科目教师教育教学业绩计分办法

统考科目小学指语文数学英语;初中指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

(1)教育教学业绩得分测算公式:

48

————————————————×个人平均分

全镇同级同科最高平均分

任多班多科的,如果所任多个科目的名次相差在3个名次内(含3个名次),以积分最高的科目来测算教师的教育教学业绩得分;如果所任多个科目的相差名次在3个名次外,任几科算几科,然后取所任科目教育教学业绩得分的平均分为教师的教育教学业绩得分。

学科平均分小学、初中分别以1月、7月全镇统考平均分为准。

(2)保住第一名及名次上升加分

教师所任统考科目保住第一名的加3分。教师所任统考科目的同级同科排名在原有基础上每上升一个名次,在教师的最终教育教学业绩得分上加3分,任几科算几科,以此类推。(名次以积分排,积分=平均分+合格率×100)

(3)名次下降扣分

教师所任统考科目的同级同科排名在原有基础上下降3个名次以上的(含3个名次),每下降一个名次,在教师的最终教育教学业绩得分上扣掉1分,任几科算几科,以此类推。下降未达到3个名次的不扣分。例如:上期第1名,本期第4名,则在最终教育教学业绩得分上扣掉3分。

2、未任统考科目教师教育教学业绩计分办法

学校根据这部分教师分管工作,按照相应工作要求组织民主测评和考核,然后根据考核结果来确定这部分教师的教育教学业绩得分。具体为:

优 秀:全校任统考科目教师教育教学业绩得分平均值的1.1倍

良 好:全校任统考科目教师教育教学业绩得分的平均值

合 格:全校任统考科目教师教育教学业绩得分平均值的0.8倍

不合格:全校任统考科目教师教育教学业绩得分平均值的0.5倍

分管工作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或限期整改的一律按不合格等次给分。

考核方法:

民主测评占50%,学校领导考核占50%。

3、病假在60天内(含60天)需参加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的教职工教育教学业绩计分办法

病假累计时间在30天内的(含30天),以所任科目来计算其教育教学业绩得分;病假累计时间在31-60天的,其教育教学业绩得分为全校任统考科目教师教育教学业绩得分平均值的0.8倍

4、公假、工伤时间在半年内需参加学校绩效工资考核人员教育教学业绩计分办法 该类人员其教育教学业绩得分为为全校任统考科目教师教育教学(来自:WWw.cssyq.Com 书业网:绩效工资细则)业绩得分的平均值。

5、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教育教学业绩计分办法

48

篇三:绩效工资细则

绩效工资安全管理

校园安全无小事,为了增强教师的安全意识,保证幼儿在园的身心健康,特制定绩效工资安全细则:

1、幼儿跑出园,教师体罚幼儿,对幼儿身心造成危害着,扣除本学期绩效工资。

2、幼儿骨折、脱臼、烫伤、缝针、将异物塞入鼻、口、 耳内,当班教师能及时处理、未造成不良影响,家长未追究者,扣除当月绩效工资;当班教师对此情况未及时处理,或隐瞒事实真相,造成严重后果者,扣除学期绩效工资。

3、幼儿之间咬伤、抓伤、擦伤、摔伤情节严重,家长 反映强烈,造成严重后果者,扣除本月绩效工资。

4、因违反工作规程操作,造成工作失误,对幼儿身心造 成危害,影响幼儿园声誉者,扣除学期绩效工资。

5、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造成一定影响,追究领导、保 健、采买、伙房人员的责任,扣除本学期绩效工资。

6、凡出现安全事故者,采取一票否决制,不得参加年终 评优、评先等活动;重大事故者,年终考核为不合格,不享受本年度绩效工资。

篇四:绩效工资细则

曲梁镇中心校绩效工资参考细则

一、奖励标准

1班主任津贴月标准为:20人 元。

2考勤津贴,原则上占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各中小学可根据考勤津贴总量确定学期满勤奖标准,按教师出勤情况予以发放。

3课时(工作量、考责)津贴,原则上占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60%,主要体现多劳多得。

(1)、以语文、数学课为基准,中小学教师每周16-18节。

(2)、各中小学要合理搭配教师的工作量,尽量使教师周工作量均衡。

(3)、 教师要服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安排,除完成周课时工作量外,必须承担学校其他正常的教育教学、管理及教科研工作。

4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原则上占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 %:

(1)、各中小学对教师个人考绩的奖励。

(2)、每学期教学质量检测验收,各级各科实际考绩前 名的教师,分别奖 。

(3)、教育局和中心学校组织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竞赛奖励。

二、几种特殊情况的绩效工资发放

1“支教”和“上挂”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现所在单位依据考核结果发放。

2擅自离岗人员停发全部绩效工资。

3因年龄原因退居二线的督导,视为考核合格 。

4长年病休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教师平均标准的 30%发放。

三、特殊情况的处理办法

1当年到龄退休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实际工作月份发放。 2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3考勤津贴 ,考勤量化标准:

(1)事假:每月累计超过5天,不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每学期累计事假超过1个月,停发该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2)病假:一般病假。每月病假累计超过15天,不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每期病假超过3个月,停发该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大病、重病住院,每学期病假超过3个月,按全期累计病假月数每月发放30%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3)迟到、早退:每月在5次以内,超过5次不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4)旷工、旷课:停发该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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