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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才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2019-06-11 09:46书业网

篇一: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陕西益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对“融城国际”工程项目共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融城国际工程项目 #楼

工程地址:西安市大白杨西村

1、承包范围为设计施工图纸所涉及的全部内容(电梯、消防及乙方公司资质外的部分除外)。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四、工期及质量

1、工程暂定()日,开工日期以甲方审批的开工报告日期为准,工期从垫层浇筑日开始计算(按国家定额工期提前20%作为本工程的施工工期)。

2、因甲方原因建设工程手续或甲方其它原因造成工程停工的工期相应顺延,造成的损失按九九定额配套费用记取。

3、质量等级为:合格。

五、工程价款计算依据

1、本工程执行《1999年陕西省建筑工程综合概预算定额》、《1999费用定额》、《2001年全国统一安装定额陕西价目表及相关配套使用的费用定额》。人工费执行最新相关文件:土建、安装42元/定额工日,装饰50元/定额工日,并执行政府部门相关的文件规定。

2、经会审图纸、设计变更、现场经济签证的内容计入当月进度工程量。

3、本工程按一类工程一类取费,乙方向甲方优惠让利税前造价的3%(但材料差价、安装主材、设备等不优惠)。

4、商品 总价的75%进入直接费,余款找差价。

5、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省厅232号通知1.3%计入,贷款利息、四项保险按相关规定记取,劳保统筹按规定计入,由甲方负责代扣代交相关部门,但必须以承建单位名义代交。

6、主材、地才均按市场行情,双方共同定认价计入差价。

7、水、电按实际发生费用向甲方交纳。

六、材料供应及价格确定

本工程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所有材料由乙方采购,材料价格按市场行情共同认价。

七、本工程的具体操作

1、备料款:无

2、垫资及工程款支付

本工程由乙方自愿单位垫资施工至完成,垫资施工完成到合同约定部位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已完成工程造价的80%,以后按月支付进度款,乙方每月25日前上报甲方当月完成的工程量,甲方在次月5日前审核完毕并支付按当月完成工程造价80%的进度款,以此类推直到完工,工程完后十五日内付至工程造价的80%,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月内,付至工程总造价的90%,然后乙方将工程交给甲方,剩余款项在结算审核成立后一个月内付至工程结算造价的95%,留工程结算造价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

3、竣工与结算:工程完工,乙方提交单位工程验收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20天内应组织竣工验收,甲方收到乙方竣工结算后45天内完成结算造价的审定。如甲方没有在以上约定时间内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及工程款结算审定,(因乙方原因除外)甲方愿视为工程已竣工验

收合格,认可乙方报送的结算造价,并按应付工程款额的0.3%/天给乙方支付违约补偿金,直到付清全部应付款,且乙方享有优先受偿权,乙方有权留置部分房屋,按甲方核定成本价折算工程款。

八、合同履约的保证金的交纳及返还,签合同后,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万)元。施工到正负零完成后一个月内甲方返还全部保证金(万)元。甲方如不及时返还保证金,乙方有权停工,甲方愿意承担乙方每天0.3%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乙方一切经济损失。

九、保修期、保修金返还

经双方商定土建、水、暖通、电等保修期为两年,两年保修期满一月内退还乙方土建、水、暖通、电的保修金(保修金总价80%),屋面及有防水要求的部位五年保修期满十五日内付清全部保修金。

十、违约

1、本工程按单位计算,如乙方没有在双方合同的约定确保垫资到指定位置(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工程停工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自愿自费自动退出施工现场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如乙方垫资到合同约定部位而甲方没有如约支付工程款,甲方自愿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支付乙方按已完成工程量造价的每日0.3%的违约补偿金至付清全部垫资款。以后所有付款约定均按欠款的0.3%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十一、其它约定

1、施工许可证:甲方负责办理施工许可证,乙方必须提供完整的相关资料。

2、招投标:采用议标方式,招标代理公司由甲、乙双方联系确认,甲乙双方各承担50%。

3、因甲方建设手续或因甲方其它原因所造成停工,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按规定记取。

4、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一切税、费因国家及相关部门发生政策性调整相应调整。

5、为确保本工程顺利进行,保证工程款专款专用,甲方应凭乙方出具的税务部门认可的有效发票且加盖乙方公司财务专用章作为付款依据,全额汇入乙方合同中指定的开户银行账户,否则乙方不予认可。

6、该工程所在地已实现“三通一平”,甲方负责协调该工地外部

及四邻关系,保证乙方顺利施工。

7、甲方指定分包工程向乙方交纳分包工程造价3%的配合费,使用水电费由分包方自负,并将完整、符合要求的资料交给乙方汇总,以便竣工验收。总包方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承包项目若甲方另行分包,只记取配合费。

8、工程工期提前、延误均对等奖罚,每天按一万元计算。

9、施工安全:乙方必须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按规定办理各种保险,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全权负责。若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将在结算中双倍扣除。

10、本项目其他事项按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安市城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关规定执行,如与本合同相矛盾的按本合同为准。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时,可向有关辖权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协议若与施工合同有矛盾时,以本协议为准。

十四、本共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三份。

十五、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毕即失效。

甲方:陕西益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篇二: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今天我有幸能到贵单位来跟大家一起学习,今天我们讨论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在讨论之前我们首先我来了解以下几个问题:1、什么是合同2、合同的形式3、合同的主要内容、4、签订一份合同的过程

第一、什么叫合同?合同,又名契约。法国民法典认为,契约为一种合意,他是指一人或数人对于其他人负担给付,作为、不作为的债务。英美法系的国家认为:合同是一种允诺,允诺就是一种约定,允诺人由于这个允诺而自愿引起了这个约定,其结果是接受允诺方有权期待允诺得到履行实现。我国对合同的定义,合同它是指双方当事人为设立、变更、终止某种民事法律关系而达成的“一种协议”。第二、我来了解一下合同的形式在我们国家合同形式目前有这样几种形式:1、书面形式(有些合同法律规定必需采用书面形式比如商品房买卖合同);2、口头约定(双方口头约定也可以成立合同,在能够证明的情况下,口头约定在发生纠纷时难以证明所以这种形成不可取)3、电子合同(也就是我常说电邮、电传等电子数据形式形成的合同,此种形式,目前我们运用的比较少,在发生纠纷时证据效力存在争议不及书面形成效力高,所以尽量不采用)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形式。我们了解此项内容,是我们进一步明白,在交易时最好采用书面形式,我这样有利于合同证据的保存。当然口头约定也算是合同,甚至有时可以成为书面合同的附属内容,所以在正式书面合同签订后,对合同最好正式采用补充协议的形式,切记口头随便说说,这样一不小心可能被套。第三、合同的主要内容或者说必要内容:1、合同双方当事人;2、标的(标的就是指我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物,比如A向B买车一辆车就是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物,车就本合同的标的);3、数量、质量;4、价款或者报酬;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6、违约责任;7、解决争议的办

法。我们了解此项内容的目的是让大家知道在签订合同时我们最少应当讨论那些内容,有那些内容合同才算基本完整。第四、签订一份合同的过程,我们签订一份合同大约要经过要约邀请、要约、承诺三个阶段(简单的说就是A单位想购买我们单位的某某品名的酒,A单位向我们单位表示想在我们单位购买某某品名的酒这个意向就相当于要约邀请、我们单位说我们某某品名的酒多少钱一件,在那里提货或者送货及质量等合同主要问题时,也就是我们向对方开出条件相当于要约、另一方同意条件就是承诺),我们了解此项内容后,我们就能明白什么时候合同已成立了,对双方我约束力了。在了解了合同的基本情况,下面我们就可以开始讨论,签订一份合同的注意事项。我从合同起草、合同当事人资格审查、合同权利义务、签收条款、违约责任条款、管辖条款、合同签订地条款、合同质量条款、合同完成后盖章及审查合同、企业注意事项等十个方面来讨论。

一、合同文本的起草

在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后,会有一方负责起草合同文本。在实践中往往有些当事人不愿意起草合同文本,我们认为这种做法不妥当。一般来讲,文本由谁起草,谁就掌握主动。因为口头上商议的合同条款要形成文字,还有一个过程,有时,仅仅是一字之差,意思则大相径庭。起草一方主动性在于可以根据双方协商的内容,认真考虑写入合同中的每一条款。而对方则毫无思想准备,有些时候,即使认真审议了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但由于文化和理解上的差异,对词意的理解也会不同,难以发现对我方不利之处。所以,我方在谈判中,应重视合同文本的起草,尽量争取起草合同文本。我们来举个例子,比如我公司为了与A厂方签订一分独家经营合同,我公司与重庆仲裁委员会关系比较好,在谈合同时,双方协商好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通过仲裁解决,在对方起草合同时,写为“双方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均有权向重庆市仲裁委员会提请

仲裁。这个文本大家认为与我双方谈的有什么不同呢?-----首先:履行发生的争议,与本合同发生的争议不一样,它还包括条款争议,违约责任承担、违约处理方法等发生的争议这些争议,可能就不能在我想要的机构仲裁了,其次: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我方都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它们都不受理,为什么呢?因为约定的是重庆市仲裁委员会约定不明,约定不明约定无效。重庆仲裁委员会与重庆市仲裁委员会仅一字差,是不是有差这毫厘失已千里的感觉得呢?当然在合同起草中还更多的类似问题,所以我们一定要争取合同起草。

二、 审查合同对方的签约资格及履约能力

平时我们在签订合同时,很容易忽略对方身份。往往到发生纠纷后时,只知道对方叫“狗娃儿”,狗娃儿竟是不是签约单位的人不清楚也没有证明文件、甚至于连住那里都不知道,或者知道但没相应的证明文件。不要说履行合同了,就是起诉,都不知道起诉谁、在那个法院起诉。所以我们签订时,一定要审查签约资格及履约能力。

审查对方当事人签约资格,第一:审查合同对方是否有资格签订本合同,(这一点最好让对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便查看经营范围,特别是特许经营种类如:烟、酒、盐、化工源料等)第二:审查合同签章是否与合同中对方单位属名一致、签约代表的委托授权书内容有无,如果对方公章为法人的分支机构公章或内设机构,应要求其提供所属法人机构的授权书。对方在合同上签公章,并不能保证合同是有效的,还必须保证合同的签字人是对方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法人授权的经办人。如对方签字人是企业的法人代表,那么在签订合同之前,应要求对方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法人资格证书;如对方仅系企业的业务人员,则还应让其提供企业及其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合同书、业务人员自身的身份证明以及财产担保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切忌仅凭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合同专用章等不全面、不规范的文件就与其签订合同。同时也应该从根本上杜绝那种仅凭老关系、熟面孔或熟人的介绍就与对方签订合同的做法。对于审查对方履行能力问题,各位对我更有办法在此我就不在多说。

三、合同双方应承担的权利、义务应当明确具体切忌含糊笼统根据合同诈骗的特点.为了防止对方利用合同条款来弄虚作假,应该严格审查合同各项条款以便使合同权利义务关系规范、明确,便于履行。对于合同的主要条款,特别是关于交货地点、交货方式、质量标准、结算方式、货物价格的约定更要力求表达的清晰、明确、完整,决不能含混不清或者模棱两可,如果约定不清楚会给合同以后的履行埋下隐患。许多合同只规定双方交易的主要条款,却忽略了双方各自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特别是违约应承担的责任。这样,无形中违约成本降低了,削减了合同的约束力,还有一种情况是,有些合同条款写得十分含糊笼统,即使是规定了双方各自的责任、义务,但如果合同条款不明确,也无法追究违约者的责任。例如,我国南方某一城市与港商签订了一个出售矿渣的合同。合同中只明确港商可以每天拉一车,时间一个月。由于没有明确提货车的型号,结果对方拉货的车越来越大,我方明知吃亏,却也无可奈何。另外,我们还注意的是,我们在平时交易中的约定俗成的事项(如商业惯例等)、合同的一些附随义务(比如,我们买一瓶酒一般来说附带包装就是一种附随义务。当然附随义务一般是不需要当事人约定的,但在实践中根据合同性质的不同附随义务也不一样,有时还难以确定是否是附随义务时就比较麻烦)所以还最好写入合同比较好。

四、签收条款注意事项,或者说如何签收才对供货方最有保障?我们认为,既有收货单位负责人或业务员签名验收,又加盖收货单位的公章或业务章,这样的签收是最有效的。如果只有业务员签收,对方不愿加盖任何单位章的,这种情况在实践经常出现。在

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采用以下三种方法来处理;一、要求对方通过银行付几次款或盖章对帐,即要从收货单位的银行帐户上汇款到送货单位的银行帐户上,而且要保存好以前的签收单。这样,即使以后这个业务员被收货单位解雇、只要你有以前的收货签收单及银行的电汇单为证,也可以证明该业务员的行为代表收货单位,货款也就不怕收不回了。二、这种情况我们可以在合同中先约定收货方式,比如收货方多列几个业务员作为收货人。比如:甲公司有张三、李

四、王五、赵六都可能在我的送货单上签字签收货物,那在合同中可以把这结都列为收货人,这些人收货签字视为单位签收。三、在列明收货人或者运用银行转账等方式时,还应当注意:原来在收货人被单位解聘事宜。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先在合同中这样约定:“如果这些业务员被解聘,对方必需提前书面多少日通知我方,否则合同所列人员签收视为单位签收。”这样才会做最好的保护我们自己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

五、违约责任的约定。

违约条款是明确约定违约的责任,为将来可能的诉讼与维权打下良好的基础。违约责任的约定我们要注意四个事项:1、在约定违约责任时“违约金不能和定金同时使用”合同法规定只能选择其一,

2、在约定违约金时,我们注意写明赔偿了违约金后保留要求继续履行的权利,不让违约金变成解约金的性质了3、在约定违约责任时,我还需要特别注意法律没规定具体违约责任赔偿计算方式或者对违约造成的损失难以计算时,我在签订合同的事先就要约定好违约金的具体数目。4、在约定违约责任时,最好列明那些损失属于违约赔偿的范围,合同法虽然规定了直接损失可以作为赔偿范围,这个也容易理解。但是,合同法同时也规定可预见损失也属于违约赔偿范围,但什么可预见损失,这个问题就比较复杂诉讼时也难已证明,所以我们在约定违约责任时最好,列明那些损失属于对违约赔偿范

篇三:分销商政策

分销商政策

目的

促进分销网络建设,规范分销商管理,明确公司作为北方区代理与各分销商之间的关系,明确分销商招募条件和规定。

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公司内部和中国北方地区的分销网络建设和渠道管理。

第一 产品相关

本公司是他喜龙泳池专业地材、PO地材(聚烯烃地面材料)北方区总代理,现在北方地区诚招泳池专用地材分销商。他喜龙泳池专用地材是全球首款专为室内外游泳池场所开发的系列地面材料,其具备出色的防水防滑、耐化学品性和舒适性、环保等优异特性。产品详情见产品介绍。PO地才更是PVC地才的升级换代产品,产品介绍详情见产品介绍。 各分销商可根据自身能力和对市场需求的判断,代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

第二 渠道政策

2.1 对分销商企业资质的要求

2.2 分销区域和分销权

2.2.1 分销代理区域以地级及地级以上城市为单位。地域的划分,以国家行政区域划分为标准,并根据城市经济发展状况的不同,将分销区域划分为2个类别。如下表所示:

2.2.2 A类城市招募分销商数量不超过3家;B类城市不超过2家(原则上我们更希望每一个城

市由一家分销商经销搞定所有当地项目)。

2.2.3 分销商的分销区域原则上以分销商公司注册所在地为分销区域。

2.2.4 确有实力和市场拓展能力的分销商在已经完成一个区域的首期采购任务后,可申请其他

区域的分销权。申请条件为:①在其他区域必须设立公司直属分支机构②必须完成其他区域所需要完成的首期采购任务③独立签署其他区域的产品分销合同。

2.2.5 分销商在指定区域内进行产品的直接销售。不允许发展或招募下线分销商。

2.3 分销商与北京中夏青阳建材有限公司的合作方式

我公司主张以双赢为目标,以客户的实际情况为前提,实行灵活的合作方式。

2.4 首期采购、年度采购任务和履约保证金

2.4.1 在协议签署60日内,完成首期采购。在一个合同年度,要完成分销协议规定的采购任务。

首期采购额度和年度采购任务,根据申请分销区域的类别和分销权限的不同而不同。如下表所示::

2.4.2 分销协议签署当日,须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额度为首期采购额度的10%,交纳履

约保证金后,我公司向分销商颁发分销代理商授权证书。

2.4.3 完成首期采购后,无息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2.4.4 根据分销商意愿,履约保证金可转为完成首期采购的后续货款。

2.4.5 若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没有完成首期采购任务,北京中夏青阳建材有限公司有权解除分销

协议,并按照分销商退出制度,处理履约保证金返还事宜。

第三 价格政策

3.1产品销售价格由北京中夏青阳建材有限公司统一发布,并保留价格的调整权利。 3.2价格政策中包括类别、容量型号、分销价格、最低销售限价、建议零售价等内容。分销商

以分销价格购买产品,以建议零售价销售产品,并获得差价利润。

3.3分销商不得以低于最低销售限价向市场销售本公司产品。分销商有义务保证市场价格的稳

定,不作价格恶性竞争。

3.4 价格政策中,分销价格为含税价。分销价格不包含北京中夏青阳建材有限公司向客户提供

的设计铺装服务。 如分销商需负责完成设计铺装, 分销商须根据铺装现场情况另行决定并向客户报价。 3.5 大宗采购的价格优惠

3.5.1 单次采购产品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为大宗采购。分销商可享有

分销价格额外2%的优惠。

3.5.2 单次采购产品在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为特大宗采购。分销商可享有分销价格

额外3%的优惠。

3.6 价格的调整

3.6.1 我公司根据市场情况,一般每年进行一次价格调整。 3.6.2 价格调整以更有利于产品销售和扩大市场占有份额为目的。 3.6.3 在调整后价格政策公布前一个星期,向分销商通报价格调整情况。

3.6.4 调整价格政策公布前分销商采购的产品但合同交货期因非我公司原因而无故延期达1

个月或以上的, 分销商须进行价格补差(对价格上浮的产品)。

3.7 价格保护

北京中夏青阳建材有限公司在价格政策中,实行保护措施。严格禁止分销商降价倾销或在同品牌竞争过程中进行恶意价格竞争。若有发现并证实分销商在销售产品过程中有恶性价格竞争现象出现,我公司可以采取停止技术支持、停止供货、直至取消分销商资格等惩罚措施。若对区域市场造成重大损失,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要求其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四 支持政策 4.1 产品支持

4.1.1 北京中夏青阳建材有限公司保证按质、按量、按时向客户提供合格产品。 4.1.2 北京中夏青阳建材有限公司可根据客户现场的实际工程情况,提供定制产品服务。

4.2 营销/广告支持

4.2.1 我公司提供全套营销模式和交易模式指导文件,分销商可参照执行 4.2.2 定期进行市场竞争态势分析,确定市场经营思路 4.2.3 开发和创造适合行业应用的市场销售模式

4.2.4 我公司定期或不定期举办营销或销售培训,提升分销商销售力

4.2.5 我公司定期或不定期举办“新闻发布会”、“现场说明会”、“项目推广会”等有效的

营销会议,协助分销商进行市场拓展。

4.2.6 分销商自行投资举办⑤条所列举的各类营销会议,我公司将提供技术人员、营销人员、

产品资料等方面的支持。

4.3 培训支持

4.3.1 分销商签署分销协议并按合同约定交纳履约保证后,可免费参加我公司组织的技术、营

销和销售方面的培训。

4.3.2 符合条件的分销商,可申请我公司派专门的培训讲师或技术工程师,到分销商的企业对 分销商内部员工进行培训。

4.3.3 由分销商组织的终端用户的培训,中夏青阳可派资深的培训讲师或高级工程师到终端培 训会议对终端用户进行培训。

4.4 技术支持

4.4.1 分销商签署分销协议并按协议规定支付履约保证金后,中夏青阳提供全套的技术指导资

料,并对分销商工程师进行上岗培训。

4.4.2我公司可根据具体情况为分销商提供有偿技术支持服务。

4.5 信息交流平台支持

4.5.1 我公司以本网站作为与用户和分销商的互动平台,凡有意加盟我们的商家都必须在本

网站进行注册。 4.5.2 我公司将视分销商发展状况,依据分销商的需求举办分销商经验交流大会,交流技

术信息,分享销售经验。

第五 客户服务政策 5.1 采购

5.1.1 所有分销商按照全国统一分销价格进行产品采购。

5.1.2 一般产品采购使用我公司统一设计印刷的《产品销售订单》,产品销售订单相当于产品

销售合同

5.1.3 分销商必须严格按照销售订单格式填写,并加盖公司公章,定单方为有效定单。

5.2 结算

5.2.1 北京中夏青阳建材有限公司与分销商之间一般采用每单款到发货的方式进行订单结算。 5.2.2 分销商需通过银行电汇的方式,将订单款项支付到我公司的指定银行帐户。 5.2.3 所有的分销商一律采用全额付款的付款方式进行采购交易。

5.2.4 我公司将为每一家分销商建立独立的财务帐务。每月与分销商进行财务核对。

5.3 发货

5.3.1 北京中夏青阳建材有限公司核对采购款项已经全部到帐方可办理发货手续。 3.2. 2 我公司的发货价格均不包括运费,所有运费由分销商自行承担。

5.3.3 到货时间一般是按每个订单的约定的日期(在货款已付清的情况下)或分销商所支付的

产品采购货款到我公司指定银行帐户后二十日内(最多),将分销商所采购的产品通过公路或铁路的运输方式运送到分销商注册地所在城市的第一交货地。

第六 市场管理制度

6.1 异地销售作业制度

当发生以下情况,并取得我公司批准并备案后,分销商可以进行异地销售作业。分销商一旦获准异地销售,分销商享有本地销售同样的优惠和客户服务支持政策。异地销售产生的采购金额,同样计入分销商采购任务内。

1) 甲地分销商未取得乙地产品分销授权且分销商无意从事乙地区域市场的拓展,而乙地尚无

分销商,乙地用户直接要求甲分销商提供产品和工程服务,甲地分销商能够提出充分证据的。

2) 甲地分销商在甲地成功完成客户销售工作,并且客户分支机构跨区域,甲地分销商有可能完成客户系统内部推广和销售,并能提供充分证据的。

除以上两种情况外,分销商均不可以跨区域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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