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采购合同
篇一:安徽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合同
X X 县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合同编号: 采购编号: 中标编号:
联系电话:
买 方:
卖 方: 联系电话:
买方通过见证方组织的采购活动,经专家评委的认真评审、推荐,并经项目采购人确认,决定将本项目采购合同授予卖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买卖双方商定同意按如下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
1. 合同文件内容
以下文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A. 本项目招标文件(邀请函);
B. 本项目供应商提交的全部投标文件(报价函); C. 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
D. 项目采购清单; E. 本合同的补充协议;
F. ; G. 。 2. 合同金额
根据招标文件(邀请函)的要求和卖方承诺,本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圆(¥:)。
3. 付款条件
买方验收合格后日内,买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 )采购款。剩余款项将在 日内一次性付清。
4. 质量保证
4.1 卖方所提供的货物,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生产企业标准履行。
4.2 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生产企业或国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制作、安装、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卖方承担。 5. 项目完成时间
卖方应于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 工作日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责任与义务,并提交一份完整的验收报告、验收资料。
6. 项目验收
买方在卖方提交《XX县政府采购项目货物类验收报告单》之日起 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逾期视验收合格。
在验收过程中,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符合约定标准的,应当及时通知卖方以及见证方,并有权责令卖方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调换或修正。卖方逾期仍不予调换或改正的,视为不能按时提供货物或服务,买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九条一款的
规定追究卖方违约责任。
7. 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7.1 卖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7.2 货到后,由卖方负责送货上门并负责安装保证正常使用。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卖方上门保修,即由卖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8. 违约责任
8.1 卖方责任:卖方必须提供优质服务,保证协议供货质量,且不能超越合同规定的范围和种类。
8.1.1 如卖方不能交付货物,买方有权先行向XX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申请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
8.1.2 卖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卖方应当向买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逾期交付货物部分总价的5%;卖方逾期交货达10天时,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卖方时生效。
8.1.3 如卖方没有遵守协议供货规定,发生以下违约行为,买方不仅有权解除合同,且有权申请XX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扣留卖方的全部履约保证金;需要进行商品检测的,卖方还应当承担该商品的检测费用,并依法接受其它法律法规的处罚。
1) 拒不按时提供货物和服务的;
2) 拆换、调换、截留产品零部件的;
3) 降低产品等级标准或提供存在质量缺陷产品的; 4) 进货渠道非法、不规范、不正当的; 5) 有串通、贿赂、欺诈行为的;
6)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7) 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
8.2 买方责任:买方必须配合卖方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并对卖方提供的验收报告及时组织验收。
8.2.1 买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由买方向卖方偿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8.2.2 买方应当在约定的付款期限内,及时向卖方支付价款,如买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卖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一天买方向卖方偿付欠款总额 5‰的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9. 履约保证金
为了确保卖方能全面、及时的履行自身的全部合同义务,卖方在投标之前,必须向XX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缴纳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作为卖方履行本合同相关义务的保证。
9.1 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不适当的行为,买方可以向XX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申请暂时扣留卖方的履约保证金,直至卖方完全履行本合同时为止。 9.2 卖方需要向买方支付违约金或者承担经济损失时,相关金额由争议处理机构凭法律文书或者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后,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9.3 卖方完全认可XX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在监督双方履行本合同时,应买方要求暂时扣留履约保证金的行为,认可该行为的法律后果均只由卖方承担。
9.4 履约保证金或者扣除相关金额的剩余部分保证金,在双方买卖合同履行完毕十五天后,由XX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还给卖方。 10.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经买卖双方授权代表和见证方签字盖章且卖方交纳招标文件(邀请函)中约定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买卖双方和见证方各执一份,财政局一份,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一份。
11. 税费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12. 仲裁
在本合同执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端,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加以解决。如从协商开始的30天内仍得不到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交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寻求解决的办法。如仍得不到解决,则应申请仲裁。
仲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XX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3. 其它条款
14. 本合同条款未尽事宜
如本合同条款不能满足项目的需要,其特殊条款将另做书面说明,,其他条款详见招标文件。
15. 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买 方 卖 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人(签或委托人(签
字): 字):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见证方
XX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人(签
字):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安徽省XX县XX路XX号
项目采购清单
1、
货物的名称、技术规格、数量及金额
2、
货物详细配置、保修期
买方签章:卖方签章: 见证方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第 4 页 共 4 页
篇二:单一来源合同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货物名称:
买 方:
卖 方:
签署日期:
合同书
(项目名称)中所需 (货物名称)经 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以 号谈判文件在国内进行单一来源谈判。经谈判小组评定(卖方)为成交人。买、卖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 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a. 本合同书
b. 成交通知书
c. 协议
(含澄清文件) (含谈判文件补充通知) d. 报价文件 e. 谈判文件
2、货物和数量
本合同货物:
数量:
3、合同总价
本合同总价为元人民币。
分项价格:
4、付款方式
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
5、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6、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全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印章并由卖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买 方:
名 称:(印章)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开户银行:
账 号: 卖 方: 名 称:(印章)年 月 日 授权代表(签字): 地 址:邮政编码:电 话: 组织机构代码: 开户银行: 开户行号: 账 号:
合同一般条款
1 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 所达成的协议, 包括
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
1.3 “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包
括工具、手册等其它相关资料。“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服务。
1.5 “买方”系指与成交人签属供货合同的单位(含最终用户)。
1.6 “卖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成交人。
1.7 “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
1.8 “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
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2 技术规范
2.1 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
及其报价文件的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 知识产权
3.1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
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 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4 包装要求
4.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
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
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4.2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5 装运标志
5.1.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 收货人:
合同号:
装运标志:
收货人代号:
目的地:
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
毛重/净重:
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
5.2 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
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
6 交货方式
6.1 交货方式一般为下列其中一种,具体在合同特殊条款中规定。
6.1.1现场交货: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
用由卖方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6.1.2工厂交货:由卖方负责代办运输和保险事宜。运输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运输部
门出具收据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6.1.3买方自提货物:由买方在合同规定地点自行办理提货。提单日期为交货日期。
6.2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 天以前以电报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
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将详细交货清单一式6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包装箱件数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货物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买方。
6.3 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
否则,卖方应对超运部分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
篇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采 购 文 件
项目名称:浙江广播电视大学瑞安分校迁建工程方案
及施工图设计
采 购 编 号:RACG20110304301
采 购 方 式:单一来源采购
采购人: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瑞安分校 采购机构: 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0一一年三月
目录
第一部分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第四部分
第五部分合同条款 应答书格式
第一部分 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 浙江嘉华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浙江广播电视大学瑞安分校的委托,根据瑞安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1)11号文件精神,经瑞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审批,对迁建工程从方案到施工图设计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你单位已作为本次采购商谈对象。现通知贵公司前来领取采购文件,并请按采购文件的要求认真准备好应答书,按时前来商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项目编号:RACG20110304301;
2. 采购内容:迁建工程从方案到施工图设计。(采购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三
部分)
3. 采购人:浙江广播电视大学瑞安分校;
4.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备注:文字表达采购文件发售至日起到开标时间
不得少于七个工作日,实际时间可以根据需要缩短)
5.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 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瑞安滨江大道外滩满庭芳大楼三
楼);
6. 应答文件递交地点: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
7.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8. 商谈开始时间:
9. 商谈地点: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瑞安市滨江大道外滩满庭芳大楼三楼);
10. 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陈先生0577-65879533 传真: 0577-65879523
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1年3月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1.
1.1 说明 本次单一来源采购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
投标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及项目所在地的有关政府采购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组织和实施。
1.2
1.3 资金来源:已落实。 采购范围:迁建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采购货物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三
部分
2.
2.1
2.2
2.3
2.4 定义及解释 采购人:浙江广播电视大学瑞安分校。 采购机构: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供应商是本次受邀响应采购要求的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 商谈小组:商谈小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组建的专门负责采购评审工作
的临时性机构;
2.5
2.6
2.7
2.8 成交人:系指在本次单一来源采购中成交的的供应商。 日期:指公历日。 合同:指由采购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 “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文件,包括电报和传真发送。
商谈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采购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商谈的结果如何,招标代理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 3. 3.1
4.
4.1 商谈委托 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文件构成
采购文件是用以阐明本次采购的情况和相应的合同条款。“采购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第四部分合同条款
第五部分应答文件格式 5. 5.1
6.
6.1 应答文件的说明 应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同一
授权代理人签章。
6.2 供应商必须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料,并保证应答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否则,经查
实,将作为政府采购不良纪录,1至3年不得参加我市政府采购活动;
7.
7.1 应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编写的应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 应答函 ; (见附件一)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二)
(3) 报价一览表;(见附件三)
(4) 各项工作经费的计算标准(转载于:www.zaIdian.cOM 在点 网)和计算方法及收费依据 ;
(5) 本项目负责人的学历、职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 主要设计人员一览表 (见第五部分附件四)
(7) 近几年以来同类业绩一览表 (见第五部分附件五)
(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 设计实施的初步方案(工作大纲、编制进度网络图)(含说明各阶段成果、资料
交付时间等)
(9) 资质证明文件 (包括工商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IS09001认证
证书、获得国家、省、部级荣誉证书及供应商简介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见第五部分附件六)
(10)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8.
8.1 应答文件内容填写说明 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应答文
件。应答文件应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
8.2 供应商必须保证应答书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
审查的要求。
8.3
8.4 《应答函》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应答文件须对采购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应答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
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商谈小组将要求提供完整,如果仍旧无法提供,将可能会导致应答被拒绝。
9.
9.1 供应商其他文件的编制及编目 供应商其他文件由供应商视需要自行编制。规格幅面(A4)应与正文一致,附于正文之
后,与正文页码统一编目编码装订。
10.
10.1 商谈报价 供应商提供的商谈报价应该用人民币报价。报价应为完成采购内容的所有工作所需的一切
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