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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什么地方接收京外人事档案

接收函2019-07-08 23:54书业网

篇一:京外调配人员条件和程序

因工作需要从京外调配人员审批工作规范

一、基本原则:

1.对因工作需要京外调人员实行分类管理、总量控制。对各单位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实施绿色通道选调;其他急需业务骨干的选调,在我院下达京外调干指标计划内进行。因工作需要从京外调配人员工作按以下原则实施:

(一)京内难以调剂的原则。各单位因业务发展所产生的人才需求,应首先在北京地区考虑,确属北京地区难以调剂的,再从北京以外地区选调。所选调人员应为本单位主业发展急需的核心岗位人才、高层次技术与管理骨干人才。

(二)工作急需的原则。从京外调配人员工作应紧紧围绕部门重点工作、企业主业发展的人才急需,保证好核心岗位和关键岗位的人才配置需要。

(三)编制员额管理的原则。行政机关从京外选调人员应严格控制在编制员额和规定职数内,事业单位应严格控制在国家有关部门核定的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内,企业单位应在年度职工控制数额内进行。

二、政策条件

(一)京外选调人员条件

因工作需要从京外选调的人员,应具备与拟聘(任)用职(岗)位相适应的基本素质、业务能力,且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体按以下标准条件掌握:

1、绿色通道选调人员

对于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院士、拟调任国家重点科研院(所)担任院(所)级领导人员、调任国家重点院校的院(系)主任、博士生导师、高新工程学科带头人、中科院“百人计划”(含“国外杰出人才”)人员、中科院创新岗位首席研究员、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九五以来获得国家级科技奖项人员、中央企业总部职能部门正副职以上领导人员、中央企业所属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国家重电工程项目负责人、正驾驶技术岗位飞行人员,由各部门单位根据岗位人才配置需要及时选调,不占用年度因工作需要从京外调配人员计划。

2、计划内选调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一般为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中,京内紧缺专业人才或核心业务岗位所需人才,可适当放宽到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获得相关领域省部级科技奖项和国家技术专利人员,可放宽到大专学历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管理人员。事业单位一般应选调担任副处级以上行政职务人员,企业单位一般应选调担任中央企业总部职能部门下设机构的正副职或二级企业的中层职务人员。此类人员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

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技能人才。应为京内紧缺的专业人才并到基层一线从事相关技术操作工作,需具有中等专业技术学校以上学历和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获得中华技能大赛奖项人员、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可放宽到高级工技术等级。

因公作需要从京外调入上述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处级)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5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0岁。特殊急需的技能型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50岁。

(二)随调随迁人员条件

符合有关政策规定而选调到京工作的人员,其配偶可以随调(迁),属于社会在职人员的,按随调办理,属于城镇无业人员或退休人员的,按随迁办理。其符合政策规定的子女可以随同进京,随迁子女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且为亲生子女,独生子女年龄按25岁以内掌握,其中已参加工作的可随同调京。非独生子女(系在校生或待业)年龄按20岁以内掌握。按照北京市公安局有关要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不能办理收养子女及在国外生育子女(独生子女除外)的随迁。需待其父母到京工作和落户之后,按照社会投靠方式向当地户政管理部门申办进京。

三、工作程序

(一)京区各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具体负责因工作需要从京外调配人员的审批工作。审批工作按照“承办人审查—处室负责人复核—人事部门分管领导签批”的程序进行。拟调人选须报经分管人事工作领导同志同意,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二)京区各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向北京分院行文申报人员进京材料。

(三)北京分院经审核报送有关领导批准后,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市场司,依照政策规定予以审批。对于符合政策规定的报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市场司统一出具人员进京调函,一份抄送北京市公安局,两份发往报文单位(分别用于调动人个人档案和单位文书档案存档,去北京市公安局办理迁户手续持复印件即可)。调函自签发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逾期作废。

(四)京区各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收到进京调函后,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办理跨地区调动手续,积极配合做好调动人员工作关系的调转、户口迁移和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事宜;同时,应与选调人员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正式确立聘用(劳动)关系。

(五)人员调动完成后,京区各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应对相关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归档材料包括:人员进京审批材料、进京调函、从京外调入人员关系调转手续(包括行政关系转移介绍信、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档案转递单复印件)、主调人员聘用(劳动)合同书。

四、审批因工作需要从京外调配人员

(一)所需审核材料

1、主调人。考核材料、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或文件)、职务任命文件、京外

单位同意调出函、京内单位同意接收函。绿色通道人员还须审核其符合相关条件的证明材料。

2、随调人员。须审核其京外单位同意调出函、京内单位同意接收函。

3、随迁人员。主调人员配偶系城镇无业人员或退休人员的,按随迁办理。须审核无业证明(须由其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等出具)或有关部门颁发的退休证。符合随迁政策的子女可一同办理迁京,须查验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二胎须附准生证)及在校证明或无业证明。

4、主调方的爱人是现役军人、单位中层以上负责人等,由于工作需要不能随调到京的,须出具单位开出的证明。

5、其他材料。调(迁)入人员常住户口卡、身份证,调动人结婚证等。

(二)审核要点

1、审核调入人员是否属于选调范围。

2、对照有关人员人事档案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注意核清核实人员情况,确保材料真实有效。

3、查验主调人、随调随迁人员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各类材料之间逻辑关系是否清晰。主要证明材料中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等彼此之间是否一致,如不一致,需由相关机关进行更正或开具证明说明。户籍材料中的有关信息如发生变化,要提前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变更。

在认真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基础上,京区各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承办人填写《因工作需要从京外调配人员办文备案表》(附表1)、《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附表2),汇总形成报批材料报领导审批。

五、申报材料

京区各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完成审批后,向北京分院行文报送人员进京材料。

(一)上报材料

1、绿色通道选调人员

(1)《因工作需要调X X X同志到京工作备案的函》(须有发文文号);

(2)《因工作需要从京外调配人员办文备案表》(一份);

(3)《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份);

(4)分管人事工作领导同志同意选调相关人员到京工作的内部签批件复印件(一份);

(5)主调人符合绿色通道选调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二份);

(6)主调人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

(7)调动人员结婚证复印件(二份);

(8)调(迁)入人员常住人口登记卡或登记表复印件(二份);

(9)主调人京外单位同意调出函原件(一份);

(10)随调人员京外单位同意调出函和京内单位同意接收函(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或随迁人员的无业证明原件、退休证复印件(二份);

(11)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及独生子女证(二胎须附准生证)复印件,如涉及再婚情况,应附丧偶证明或离异后关于子女抚养归属权的、具有合法效力的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等复印件(二份);

(12)随迁子女在校证明原件(一份);

(13)其他特殊说明的材料。

2、计划内选调人员

(1)《因工作需要调X X X同志到京工作备案的函》(须有发文文号);

(2)《因工作需要从京外调配人员办文备案表》(一份);

(3)《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份);

(4)分管人事工作领导同志同意选调相关人员到京工作的内部签批件复印件(一份);

(5)主调人学历证书(初始学历和最高学历)、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文件)、职务任命文件复印件(二份);

(6)调动人员结婚证复印件(二份);

(7)调(迁)入人员常住人口登记卡或登记表复印件(二份);

(8)主调人京外单位同意调出函原件(一份);

(9)随调人员京外单位同意调出函和京内单位同意接收函原件或随迁人员的无业证明原件、退休证复印件(二份);

(10)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及独生子女证(二胎须附准生证)复印件,如涉及再婚情况,应附丧偶证明或离异后关于子女抚养归属权的、具有合法效力的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等复印件(二份);

(11)随迁子女在校证明原件(一份);

(12)其他特殊说明的材料。

(二)材料要求

1、上报函件:应内容完整,表达清晰。其中应重点表达三个方面内容:一是明确调调人到京后拟安排部门、岗位和拟任职务;二是简要介绍拟调人的基本情况,以往主要工作成绩及特长,选调到京理由;三是说明随调、随迁人员的基本情况。

2、上报表格:应由各单位从事人事调配工作的同志在认真审核相关证明材料的基础上,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要求内容完整。

3、附件材料:应由各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原件后复印,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在此基础上开列材料清单,注明“经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由承办人及处室负责人分别签字确认,并按上报材料清单顺序摆放。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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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doc

篇二:北京市人事局接收函

1)人事部户口指标独立于北京的人事局,两者走的不是一条线路。户口指标走人事 部的单

位包括:中央在京机关、隶属中央的事业单位、央企等。北京市属的企事业单位 招聘,户口

指标走人事局。

2)两者有什么区别?通俗来讲,人事部的户口好拿。一般来说,只要单位给你指标 ,

通畅不会在人事部被卡住。走人事局的户口指标,有很多要求,比如大学期间不能挂 科,专

业对口等。而走人事部的户口指标,都没有这些限制。为什么?这些限制是北京 市制定的,

中央单位北京市管不着。

3)怎么判断哪些单位是走人事局的,哪些单位是走人事部的?走人事部的单位,不 需

要提交成绩单这些东西,只要三方就可以(具体单位可能会有不同),手续也比较简 单。而

走人事局的户口指标,要随着成绩单等很多东西一起上交。

4)有人说有户口就有编制了,这种认识是不对的。户口是户口,编制是编制,央企没有

事业编制这一说,但是也有户口,两者的联系是:有编制一定有户口,有户口的不一定有编

制。有户口是有编制的一个真子集。银行等总部直属单位貌似也都是走人事部 人事部也只解决应届生户口。 人事部把名额和审批权力交给具体的招聘企业单位,只要单位愿意要你,你就可以录用;

人事局要在单位同意接受之后,再审批一次人事局:是北京市的范畴,因此要符合北京市关于户口指标的规定人事部:中央的管辖范围,通过人事部的一般都是中央部属的部门,央企等,解决户口

不用受到北京人事局的条件限制,也就是相对容易一些,只要得到了这些单位的offer就能

解决户口。

北京市人事局接收函及人事部户口接收函如下图: 篇二:应届毕业生申请北京市户口 推荐表、接收函与就业协议书2010-10-27 10:22:05 来源: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分享到: 51

毕业生推荐表是由毕业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并通过各高校发放

给毕业生的推荐材料,是学校正式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的书面材料,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

可信度。以北京地区为例:《北京地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是由

北京市教委制定,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印制,通过北京地区各高校发放。发放

对象是具有派遣资格的毕业生。一般说来,推荐表有如下作用:

(1)推荐表是毕业生具有就业资格的证明文件 只有国家计划内招收的毕业生才有资格领取毕业生推荐表。定向、委培毕业生、非国家

计划内招收的毕业生没有推荐表。

(2)推荐表是毕业生申请户口、报考公务员等的必备资料 按照北京市人事局的规定,用人单位申报解决毕业生北京市户口,推荐表是必须要提交

的申报材料之一。同时,毕业生如果报考国家公务员,也必须提交推荐表。

(3)推荐表是学校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的正式书面材料 推荐表内容需要经过毕业生所在高校审核并加盖公章。 2

接收函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由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该用人单位接收该毕

业生的证明材料。落实到中央各部委直属单位,应以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及部委人事部门盖章

为准,比较常见的是人事部开具的户口接收函等;落实在生源省、市、自治区所属单位的,

应以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盖章为准;跨省落实就业单位的,必须以接收省、市、自治区、计

划单列市的人事部门或主管毕业生就业部门盖章为准,比较常见的是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开具的户口接收函。另一种是用人单位开具的表示接收该毕业生到单位工作的正式的

书面证明材料,常见的有用人单位要求学校先在就业协议书上盖章而开具的接收证明;用人单位开具的

正在为毕业生办理有关就业手续的证明等。3

就业协议书(全称《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

议书》),俗称“三方协议”,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定、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

门印制,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订的明确三方在就业择业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的书面协议。在我国当前的就业体制下,就业协议是教育部门制定就业计划的依据,是办理

毕业生就业手续的依据,是确认就业意向和劳动需求的凭证。 就业协议书主要包含三部分内容:毕业生情况及意见,包含毕业生的基本情况和应聘意

见,由毕业生本人填写;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包含用人单位基本信息,毕业生档案转寄单

位名称、地址,毕业生户口迁移地址和用人单位意见等内容,由用人单位填写;学校意见,

包含学校联系人、毕业生培养方式、院(系、所)意见、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意见等内容,

由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填写。就业协议最重要的作用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

和义务即毕业生按照就业协议的内容,毕业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用人单位在

毕业生毕业后,做好各项接收工作,安排毕业生就业;学校按照协议书内容,审核并列入建

议就业方案,报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根据就业协议书内容,办理就业手续和户口、档

案迁移手续。

对于就业协议的法律性质及责任承担尚无立法上的明确规定,但就业协议书具有法律约

束力。根据民法的相关理论,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要件是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

合法。就业协议是高校毕业生在就业阶段通过与用人单位的平等协商自愿签订的确定单位愿

意接收、学生愿意去此单位工作、学校经审核同意派遣的协议,就业协议一经签订,对三方

当事人都有法律约束力.

因此,就业协议书具有民事法律上的合同效力,需要当事人严格遵守。 北京市教育委员

会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文件的通知

2015-01-21

京教学〔2014〕7号 各普通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 现将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

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1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

2015年北京地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组织领导机制 各普通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以下简

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切实将其摆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加

强支持力度和工作投入,纳入学校总体规划和年度考核目标。全面落实就业创业工作“一把

手”工程,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体制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统筹推进整体工作,切实保

证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四到位”,为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全

面推进大学生创业工作 (一)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大学生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各高校

要按照教育部要求,将创业工作纳入人才培养体系,面向全校学生开设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

程,并纳入学分管理;结合学校自身定位,编制创新创业教育教材;完善弹性学习年限制度,

允许在校学生休学创业。同时,鼓励大学生参与各类创新创业竞赛、创业模拟等实践活动。

(二)确保示范性创业中心建设及大学生优秀创业团队支持项目取得成效。各有关高校

要按照计划和要求全面开展示范性创业中心建设工作,统筹协调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和各职能部门,完善建设内容,加强保障与资金配套,保证建设成效,推动北京地区高校整

体创业工作水平和质量的提升。同时,要做好大学生创业优秀团队评选工作,鼓励大学生勇

于创新、敢于创业。 (三)着力构建北京高校大学生创业园孵化体系。市教委将加强资源统

筹,构建“一街三园”的北京高校大学生创业园孵化体系,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免费或优惠的

场地支持,各高校要按要求积极做好入驻企业的遴选推荐工作。同时,各高校要加强校级大

学科技园、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在校内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提供场地,力争

形成定位准确、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市校两级互动互补的创业园孵化体系。

三、加强毕业生就业市场建设 (一)鼓励引导毕业生面向基层、面向京外地区就业。各

高校要积极动员各方资源,大力引导毕业生转变观念,多渠道、多途径就业,鼓励毕业生到

基层、到京外地区就业。同时,要不断健全到基层就业保障机制,设立奖励资金,落实好学

费补偿、贷款代偿等政策,鼓励毕业生投身基层,建功立业。 (二)建设立体化就业市场服

务体系。市教委将依托“北京大学生就业之家”和高校建设若干个面向行业、郊区县及京外

用人单位的就业分市场,建立“市级、校级、地域”等多形式立体化就业市场服务体系,形

成大学生就业服务品牌。 (三)充分发挥校园就业市场的主渠道和基础性作用。各高校要深

入挖掘岗位,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校园招聘活动,确保招聘活动场次、岗位数量进一步增加,

信息质量进一步提高。结合国家新推出的“京津冀一体化”、“一带一路”、“互联互通”和“亚

太自由贸易区”等重大战略,探索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新渠道、新形态。

四、整体提升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水平

(一)加强就业指导课程建设。已入选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提升项目建设的

高校,要加大投入力度,认真做好建设工作,形成一批高品质、有特色的精品课程,更好地

激发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的自主意识,掌握职业规划知识,提升就业能力。积极开展北京地

区高校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示范课程教学观摩

五、有关具体问题

(一)培养方式为定向、委培的高校毕业生要严格按照定向、委培协议就业。

(五)毕业后,京外生源毕业生拟考研、拟出国的,凭报到证将户口、档案关系转回入

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相关手续。

(六)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并办理了《就业报到证》,如无特殊情况不予调

整。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改派的,由学校提出调整意见及申请(其调整必须符合国家就业政

策导向),经市教委同意,为其办理调整手续。毕业生调整改派须在报到证签发之日起一年之

内办理,逾期不再办理有关调整改派手续。

(七)学校要对办理就业手续的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核,完成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相关工

作。

(八)各高校要加强就业信息统计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实事求是地统计毕业生就

业去向,按要求定期报告就业工作进展情况,特别是困难群体毕业生的就业情况。

(九)师范生的就业按有关政策执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4年12月31 日 办理北京户口遭遇二分改派经历分享 发布: 北京户口 / 日期:2014.06.16 / 分类:北京户口, 活在当下去年圣诞节的前一天,我去单位附近的派出所拍了新身份证的照片,这表明我终于成为

“北京人”了,之前一直不确定是否能拿到户口,这下总算松了口气,而现在,我却在想自

己是不适合这样的单位,自己到底想要什么样的工作,开始想念南方的空气和温情,想念家

乡,想念真正的生活??

我去年毕业,算是国内top文科高校研究生,北大南边三公交站。其实之前找工作并没

有一定要户口,而是一心想进媒体,做自己喜欢的事,这说明我当时还是很理想的,现在想

想其实很傻,因为在北京没有户口真的很难立足,户口不是一切,却是一切累积的基础。当

时在一个媒体实习,主编说五月份签协议,但到五月底,主编说还得实习,和我一起实习的

几个应届生也都hold不住,开始另谋出路,当时那家媒体 也在调整,之前的领导去了另一家单位,新的领导有很大变动,结果表明,他们还是喜

欢有几年工作经验的人,因为当时他们开始试用很多从别的单位想跳槽过来的人。我六月底

毕业,如果工作再定不下来,就要一毕业就失业,心态已经十分不好,当时虽然喜欢媒体,

但是觉得已经不能再等,而且那家单位也很一般,就决定重新找工作。当时的情况是,心情非常差,很害怕,每天都睡不着觉,感觉一睡觉就有东西掐着心里,

呼吸不过来,然后开始吃安眠药,从一颗到两颗,后来两颗都没作用。因为这药是在学校医

务室开的,每次不能多拿,我就一周去两次。有次遇到的校医很好,还问我有没有什么别的

想法,当时被她一问,我就哭了,她说我们学校的学生是很好的,肯定会找到不错的,要相

信这些。总之,那两个月是人生最灰暗的时期,十几年来的努力感觉都是毫无用处。也不是

没有过好的机会和表现,我曾通过国内算是最好的有保障的媒体的笔试,我们学院总共也没

进几个,我是唯一有过相关经验的人,最后还是要了一个男生。现在想想,这就是现实。 于是疯狂地开始浏览应届生,投简历,就在别人都定的差不多,开始找房子或是准备毕

业去别地工作的时候,我扳着手指倒数,自己还能在学校住多久,因为工作还没定下来,房

子根本来不及考虑。好在我有很好的闺蜜,就说“你住哪我就住哪”。她也很心疼我,就揽了

找住宿的事宜。每天都投很多,面试很多,现在想想,遇到的单位真是五花八门,学历用对

了地方能起点作用,用错了或是用得不当就是狗屎。六月底,拿了几个offer,有个很好的

外企,只不过是和外服签,工资也一般;一个体制内单位,和人才签,工资很低;一个不错

的民企,算是国内很好的,做的东西也算对口,工资福利都不错,只是很明确的说,不解决

户口,当时就想去那家了。后来,笔了一个事业单位笔试,但是结果很慢才能出??七月初,

已经搬离了学校,还好闺蜜找的地方就在学校旁边,这时面试一个国企,没想到那时还能和

几个自己学校的人竞争,没想到能去那里,不过竟然拿到offer。不过某国企也很实际,说

今年可能不解决户口,因为已经过了审批时间,不能把我的信息录到系统中去,就不能审批,

但是能拿到明年的户口指标,而且这是肯定的,只要我能开出明年的派遣证就可以拿到户口。

由于我毕业时还没定工作单位,写的是二分,学校就是把户口档案都返回家,学校的意思是

只要能找到接受自己的单位,还是能改派。因为毕业时已经很忙,没来得及办户档保留,就

为一切的办户口事宜造成了很* *烦。要是我办了户档保留,以后的工作也就没有了。 当时考虑了很久,是去民企还是国企,因为事业单位的结果一直没出,真心不想等了,

想了很多,还是去国企,因为我知道只要它愿意,肯定能帮自己解决户口。说是过了审批户

口的时间,其实那是该央企总部自己有一个审批系统,它走的不是北京市指标,不是人保部

的审批时间。当时也没有多想,直接打到央企总部去问,落户系统到底怎么回事,后来那边

的人竟然帮我录了进去,进了单位才知道,对于这种单位,户口指标根本不是什么难事,比

起外面,真的要多很多。只是因为录信息时已经晚于审批时间,所以我一直不确定自己能否

通过审批。

由于这时对我而言签三方已没用,单位让我递交就业推荐表, 7月16日,办了入职手

续,人力给了我所谓的“绿卡”,就是应届毕业生进京接收函,一共两联,上联叫接收函,由

单位盖章给学校,学校才能给我办改派(其实正常情况下就是派遣),下联叫审批回执(学校、

单位都盖章),改完后给单位,用于去人社部落户。

注意,这是国企、公务员接受毕业生用的审批单,因为我们指标走的是人保部,而走北

京市指标的就是另一种单子了。 单位帮你落户要三张单子,审批回执(很多人称”绿卡“)、当年的派遣证(派遣证必须

上的单位必须和你审批回执上的一致)和户口迁移证(从学校签到单位)。因为我当时的派遣

证是二分回家,户口迁移证也是回家,所以另外两张单子都得重办,这一办就是花了自己几

个月的时间。

首先是改派,改派,就是把你的户口和档案再派回新的地方和单位。我拿了审批回执去

学校就业中心填写改派申请单,注意要附上原有的报到证、就业协议复印件。由于当时已经

放暑假,学校只有周一周二值班,而学校为学生办理改派也要去北京市就业指导中心,那里

办事是以学校为单位,只接待学校,不接待个人,所以我周一去学校交了材料,等周二学校

办好。当时要求是在改派申请表上附旧报到证的上下联,由于报道证的下联也就是派遣证,

已经放在档案里,而档案也已经寄出,学校就业办的老师说先只拿上联,看看能不能办,后

来证明是可以的,7月24日拿到新的报到证。 当时学校就业办的老师不清楚业务,以为拿到了新的报到证,就可以去公安局办改派,

还说不同的改派情况手续不同,二分的不用教委开证明。还好那老师态度很好,还特意给我

留了个电话,说有事再联系。8月2日,托同学去海淀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一去才知道,二分办理户口迁移证要

四项材料,报到证、

北京公安局人口管理大队开的入户证明(入学校集体户口)、旧的户口迁

移证、委托书。我的改派,才走了一点点路。 于是我就去北京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在成寿寺路甲19号,一问才知道,要办理入户证明,

还是要北京市教委开具相关证明。原来对于二分回家的应届毕业生,学校除了为你开新的报

到证,还要向北京市教委出一份《关于为***办理恢复京内户口的请示》,由教委盖章;教委

再向北京市公安局开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高校毕业生落户的证明》;公安局根据这份证

明,才能向你学校集体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入户通知单》,这些步骤算是把你原本要改

回老家的户口重新返回学校,只有把户口返回学校后,学校集体户口所在的地派出所才能为

你出具新的户口迁移证,而这时你户口迁移证上新的地址就是你单位的集体户口,这是单位

帮你落户的三张大证之一。于是,又去找北京市教委开具证明,当时不知道教委在哪,就在网上查,说是在宣武门

附近,去了才知道已经搬至北边,然后又各种电话,才知道要去北京市高校就业生毕业指导

中心办理,在增光路45号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东门外北侧(电话68981788)。那天请了半天假,

走了一趟已经没时间,下午四点就关了,于是只好再等。8月14日,终于在北京市就业指导中心拿到了开往公安局人口管理处的《北京市教育委

员会关于高校毕业生落户的证明》;8月16日,等到下午两点,公安局人口管理处终于开始

上班,我拿到了开往海淀派出所的《入户通知单》;8月18日,来到海淀派出所,拿到了新

的户口迁移证,至此,我的户口审批回执、报到证、新的户口卡终于拿齐,交给了单位人力

资源。

8月底,接到某民企的电话,说是我的户口指标能解决,要我递交一系列材料,可能由

于没沟通好,虽然拒了但人力那边没收到部门信息,依旧联系到我,但当时我已经搬了改派,

不能办再派。其实之后我一直很后悔,因为拒的是很适合自己的工作,只是因为不能解决户

口,所以??

再说改派,户口,这还是只是一部分而已,落户口的材料齐了,档案却已经回到了老家

就业中心。于是,我找到单位档案科,拿到单位向总部档案部门的申请单,再去总部人才管

理处,拿到了总部向老家就业中心的调档函,9月份,正好有事回家,拿着调档函申请将档

案转往总部人才管理部门。因为调档只能篇三:办理非京生源毕业生落户分局所需材料明细

篇三:京外统分毕业生申请档案留存学校的流程

京外统分毕业生申请档案留存学校的流程

对于确实正在落实北京就业单位(可解决进京指标)过程中的京外统分毕业生(在本说明中,简称毕业生),可以申请档案暂时留存在学校,暂缓办理人事档案迁转手续,具体要求及流程如下:

1、 申请档案暂时留存在学校的毕业生,其培养方式必须为统招统分,

必须有用人单位开具的正在落实单位的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并下载填写《统招统分京外生源毕业生档案留存申请表》(就业信息网:jy.cueb.edu.cn)

2、 《统招统分京外生源毕业生档案留存申请表》须认真填写,填写

内容须真实可靠,填写人对填写内容负责,由于填写内容有误造成档案转寄丢失的,后果个人承担。

3、 毕业生必须本人携带学生证,将用人单位出具的证明和《统招统

分京外生源毕业生档案留存申请表》交到学生档案室(博学楼东侧一层)。

4、 毕业生办理申请档案留存学校手续的时间截至到毕业当年8月

底。

5、 截止至,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京外生源毕业生,学

生处档案管理部门将按照个人填写的《统招统分京外生源毕业生档案留存申请表》内容,将其人事档案转寄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6、 对于人事档案留存在学校的京外生源毕业生,学校免收服务费用。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____届毕业生档案留存申请表

1、档案在学校的保存期限截止至当年年底,超过年底,学生处档案管理部门将按照个人填写的档案转寄地址(一般为户口所在的地级市人事局),将其人事档案寄出。

2、填写内容须真实可靠,填写人对填写内容负责,由于填写内容有误造成档案转寄丢失的,后果个人承担。

3、申请表必须与用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同时交回方可有效。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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