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工劳务合同
篇一:木工劳务合同
项目建设工程
编号:
签定时间: 木 工 劳 务 承 包 协 议 2013年 月日
木工班组劳务承包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总 则:
甲方根据工程施工任务需要,经友好协商确定将本工程项目基础和主体(包括二次结构)模板分项工程的劳务全部施工任务分包给乙方进行施工。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云南建筑劳务公司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需要,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工程基础和主体模板分项工程的劳务承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具体事项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形式:全费用包干模式
模板分项工程的人工、机具、劳动工具等,由乙方自主组织管理人员和民工在甲方的管理和监督指导下进行施工,乙方对其作业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自主组织施工作业,并对其施工现场(工程)的“ 劳动力组织、生产进度、技术质量、施工安全、文明施工及成本控制”等实施全面自主管理,承担其作业内容的全面责任;所有工程主材用料及周转作业用料均由甲方供应,乙方指派专人签字领用。
一、合同履约保证金:
根据双方协商,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扣除乙方工程履约保证金为工程量进度款的20%。保证金待所有主体结构验收合格后1月内退还乙方不记利息;若乙方中途退场,甲方有权扣留乙方保证金并按己完工程产值的 20%作为乙方支付甲方的违约金。
二、合同工期
根据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安排施工,在主体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在五天内完成各层柱、梁、板等所有木工作业,乙方无条件满足甲方施工进度及各节点进度工期要求(具体按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或建设方要求实施),同时满足甲方与总承包方承诺的工期要求,由于乙方因素延误业主的工期要求而造成总承包方对甲方的处罚,后果由乙方全额承担。并且乙方如果延期,罚款2000元每天累计计算。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
依据《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 。
四、甲方责任
1、甲方给乙方提供工程所需的工程材料(木板、木方)工程周转材料等:钢管、扣件、安全网、模板、外架、主电路电缆、一级配电箱 、二级配电箱、三级开关箱。(三级配电箱后所需的电线、电灯由乙方自行负责,由项目部专业电工搭接,不准工人任意乱接)。
2、甲方为乙方提供施工图(建筑、结构图)各一套,及时下发图审纪要、设计变更以及相关的技术、施工文件等。
3、甲方及时给乙方下达施工进度计划,对班组和工人进行安全、质量技术交底;同时监督各工序安全防护措施,质量检查及验收评定等级,材料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五、乙方责任
1、乙方委派同志为该工程现场负责人,全权负责处理该工程相关事宜。
2、乙方工程现场负责人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应在上班时间内在施工现场或
附近区域,随时听从甲方的安排和指挥。如乙方管理员确因有紧急事情要外出,应以书面报告甲方,并在书面报告中明确由谁代替行使职权。凡未经甲方同意而擅自离开岗位的,按脱岗进行处理,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1000元/次/天的罚款 。
3、乙方在承建本工程期间,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每周生产协调会议,会议时间及参会人员由甲方确定,迟到者,甲方有权处以200 元/人次的罚 款 ;缺席者,甲方有权处以500 元/人次的罚款;对迟到15分钟以上者按缺席处理。(若会议时间有变更,甲方将另行通知)
4、乙方在承建本工程期间,必须配备一名专职且经验丰富的木工班组施工主管,并提出阶段性的木工所需材料计划;配备一名木工班组现场施工员,必须配备一名专职质检员和一名专职安全员,负责所承建木工分项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自检工作。木工主管、木工施工员、安全员和质检员或者负责人必须留守在施工现场内或附近区域,随时与甲方管理人员保持联系。
5、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图说、图审纪要、设计变更及相关的技术、施工文件和施工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有关要求进行施工。
6、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和云南省行业标准中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的要求和建筑工地的有关安全规程及甲方的现场管理制度进行施工。
7、乙方应对所属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教育等一定要做到位。
8、乙方必须按照附件要求对分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负责、如施工过程中未按附件实质性内容要求完善,视为乙方违约。
9、每次放线乙方必须配合施工员放线,如果不配合者每次罚款5000元。
10、乙方必须佩戴安全帽,若不戴者每人每次罚款500元。安全帽费用由乙方自行购买。
六、承包材料范围
1、除上四-1所约定主要材料的由甲方提供外、安全帽、安全带、手套、水平管、胶皮管、双面胶、封口胶、卷尺、粉笔、墨斗墨汁、铅笔、铁丝、钉子、圆盘锯锯片、磨光机刀片、碘钨灯、白炽灯、电线、开关插座、墙柱内卡和吊模马蹬、防雨器具等劳保用品及另外行规要求自带的工具、用具等均由乙方自备。即:除本合同要求须甲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外,其余所有工具、用具、低值易耗物品及一切辅材由乙方自行准备。
2、小型加工机具如圆盘锯 、刨木机、磨光机、手提式砂轮机及配线、开关插座等由乙方自备。
七、施工单价中所包含的承包工作内容具体如下(除水电安装):
1、本工程图设范围内所有木模的制作安装工作内容(包括第二次、第三次及所有零星砼浇筑所需的木模制安)。
2、该工程涉及到的所有预留、预埋木模的制安及预制构件木模的制作。
3、模板的配制、支拆。
4、与安装及其它作业队伍的配合工作;回收、现场清理、场地清扫,以及各次检查验收前的清洁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对拉丝杆、螺帽等各种材料必须及时收集、统一堆放,做到工完场清,确保文明施工现场。
5、施工中模板每使用一次必须进行清理干净,刷隔离剂或脱模剂,乙方在使用模板过程中,必须爱惜和节约使用模板,严格按设计和甲方要求进行操作,如未按要求使用,造成的质量问题和材料损耗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砼浇筑时,因模板原因 导致爆模而需要剔打、抹灰和打磨清理工作时,若乙方不及时处理,甲方按 500~ 5000 元 /处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由甲方另派班组进行处理。确实无法处理的,应由乙方在爆模后立即返工重做而未及时处理的,而造成了更大的损失,该种情况视情节罚款 2000~10000元并扣除材料款。
7、楼层拆模后属于木工班组的材料清理和清洁工作,若乙方不清理或不及时清理,甲方则有权按 200~ 2000 元 /层从工程款中扣除,由甲方另派班组进行清理。
8、甲方管理员进行楼层放线及标高抄测工作时乙方须派出相应的不少于一名技术骨干人员全面协助以便于更好工作。
9、乙方须承担负责乙方施工区域内的日常清洁卫生和安全管理工作。
10、周转材料的及时清理归位和整齐堆码工作、及各工序完成后的清洁工作。若不按要求及时清理,甲方有权请另外的工人代为堆码清理,所产生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八、质量及相关具体要求
1、各楼层浇混凝土时,必须派两人以上护模。
篇二:木工劳务合同
木工劳务承包合同
发 包 人:四川科芯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四川科芯照明股份有限公司8号楼车间、2、3号专家楼木工劳务承包有关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1、劳务承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四川科芯照明股份有限公司8号楼车间、2、3号专家楼 工程地点:资阳市城南产业园 承包范围:木工分项工作
提供承包劳务内容:①此工程设计施工图所有模板制作安装、内脚手架搭拆、所有模板及脚手架的领用、下车、堆码、以及所有的属木工工作的安全文明施工设施;②其它需木工完成的工作;③含末级配电箱以外的配线及模板分项所涉及的一切小型机具设备(如圆盘锯、刨木机等等机械设备);④零星耗材如铁丝、铁钉、夹具、胶带以及模板分项工作所涉及一切工具、劳保用品等;⑤物资领用、保管及领用物资正常损耗以外的赔偿。
2、承包期限
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承包期限 年,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天。
3、质量标准
按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①现浇基础轴线位置偏差不超过15mm;墙、柱、梁轴线位置偏差不超过8mm;剪力墙轴线位置偏差不超过5mm。②现浇结构层间垂直度偏差不超过8mm;全高垂直偏差不超过30mm;层高标高偏差不超过10mm;全高标高偏差不超过30mm。③现浇结构截面尺寸偏差不超过-5mm+8mm;现浇结构表面平整度(2米长度上)偏差不超过8mm;④预埋设施中心位置偏差不超过10mm;预留洞中心位置偏差不超过15mm。
4、甲方义务
4.1 甲方向乙方交付具备本合同项目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
4.2 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水准点及桩位分布,并提供部份生产、生活用水、用电等临时设施。
4.3 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
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4.4 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乙方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
4.5 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4.6 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4.7本工程中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所带来的损失由甲方全部负责。
5、乙方义务
5.1 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业主及工程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5.2 乙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5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和本月完成量,同时按甲方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
5.3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5.4 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5.5 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5.6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5.7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物资赔偿标准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5.8乙方须服从甲方及相关单位转发的业主及工程师的指(来自:www.zaidian.cOm 在 点 网)令。
5.9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应对其作业的实施、完工负责,乙方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5.10本工程施工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返工或者返修,由此造成的材料费、工期拖延等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5.11乙方完成所承包范围内容后,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如再甲方限期内未完成,由甲方指定人员清理,由此造成的经济和工期损失由乙方负责。
5.12乙方必须在限定工期内完成所承包的内容,期间不受农忙季节的影响,如超出约定时间,按每天500元作为罚款。
6、安全施工与检查
6.1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JGJ59-99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在工程施工中造成的人员伤害2000元以下由乙方承担,以上由甲方承担
6.2 甲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7、安全防护
7.1 乙方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它保护用品)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7.2 施工现场需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经甲方认可后实施,其防护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8、事故处理
8.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它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甲方,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8.2 乙方和甲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9、保险
9.1 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甲方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乙方支付保险费用;乙方自备材料,则自行负责。
9.2保险事故发生时,乙方和甲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0、劳务报酬(不含税)
模板制安:按模板展开面积29元/m2计;特殊情况补充合同另外约定。
11、工程量的确认
建筑面积按施工图,结合竣工图计算;零星工程量收方计算。
12、劳务报酬支付
本工程在完成一层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完成工程量的60%,封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总工程量的95%,剩余的5%在工程竣工验收并办理竣工结算后一个月内付清总劳务报酬款。
13、付款方式:现金支付。
14、违约责任
14.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11条、第13条的约定,不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
(2)甲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3)甲方不按约定核实乙方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
款时,应按乙方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劳动报酬的利息。甲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000 元。
14.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本甲方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 元。
(2)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 元,乙方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3)乙方施工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不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000 元,并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15、争议
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6、合同解除
中途施工,如乙方无故停工、扯皮或其它因素,造成工期滞后,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无条件退场,甲方不支付任何款项及费用,也不予结帐,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由于停工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本合同自动终止、失效,同时甲方不予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17、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且乙方向甲方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其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1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壹份。
19、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篇三:木工班组劳务合同
木工班组劳务合同
工程承包人:
劳务分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木工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履行遵守执行。
1、工程概况
2、工程名称:龙里县廉租住第四期
3、工程地点:龙里县环南路
4、工程结构形式:框架结构和砖混结构
一、承包方式及单价
1、按建筑面积计价:框架每平方米每平方米贴缝、拆模清理现场、钉子、铁丝一切需用辅助材料。
1.1基础木板安装拆木:按展开面积计算元每平方米。
2、此单价均已包括劳务分包人为了实施和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施工图所示所需的木工工种的一切费用。
3、价款支付:以单栋结算,主体结构完成2层开始付
款,按完成工作量80%支付,以后按月进度的80%支付,竣工验收40天内支付余款。
二、承包范围:劳动力的组织,专业木匠制作人员。
三、进度管理
1、班组必须保证有充足的高素质技术工人进场施工,确保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生产前提下如期完成甲方规定的周、月计划和总体进度任务。
2、若班组因劳动力不足或员工素质低,不服从管理,多次影响其它工序施工或拖延工期,项目部提出警告无效,将有权采取措施,组织人力突击直到责令班组限时退场,发生的费用按规定2倍从结算中扣除,并责令退场。
3、班组必须执行项目部所排的进度计划施工,对以各种理由而拒不执行,将采取 元的罚款。
四、质理管理
1、本工程为优质工程,质量验收以项目部、建设单位验收结果为准,并列入结算依据。
2、质量标准,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经甲方和监理一次验收通过。
3、严格按图施工及验收规范操做,若擅自做主,造成质量返工事故,将追究责任并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4、验收工程中,不密切配合,一次性验收不合格,不及时整改的,将按项目部管理条例处罚。
五、安全生产管理
1、按公司统一设定的表格填写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报项目部备案。若人员增减,调整须及时上报。备案在职以外人员发生事故,班组自负其果。
2、班组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法规劳动组织人员若有非法用工人员,一经查出,其责任由班组自负。严禁入工地不佩戴安全帽,赤膊上班,穿拖鞋上班等不文明行为,一经发现处以每项罚款50元/人,在每班组工程款扣出。
3、以事故分析,属施工不当或指挥失误而定,违规操作由乙方负责。
六、以上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同时受法律保护。
工程承包人: 劳务分包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