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华乐美文网

反担保合同效力

担保合同2018-02-11 11:51书业网

篇一:反担保合同(保证)

反担保合同(保证)

合同编号: 号

反担保权人:(以下称“甲方”) 住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反担保保证人:(以下称“乙方”) 1. (自然人) 住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2.(自然人) 住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主合同借款人: (以下称“丙方”) 住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方是一家专门从事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项目融资担保等业务的有限公司;

2、丙方拟向 行(即主债权人,以下称“债权银行”)申请融资业务,并与债权银行签订融资类合同(以下称“主合同”)。 在主合同中,债权银行为主债权人,丙方为主债务人;

3、甲方愿依据与丙方签订的《担保合同》为该融资向债权银行提供保证担保,并与债权银行签订《保证合同》;

4、乙方对上述主合同、《担保合同》、《保证合同》的条款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并愿意依据《担保法》的规定,为丙方的债务,向甲方提供保证方式的反担保;

5、乙方的反担保保证行为,依据乙方公司章程的规定,已经获得董事会或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批准,该决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为此,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供共同信守:

第一条 反担保保证的主债权

本合同反担保保证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即丙方拟向债权银行申请的融资,业务种类为: ,合同名称为:,编号为:,金额为:人民币(外币) ,以上以最终债权银行与丙方签订的融资合同或签发的票据为准。

第二条 反担保保证责任的范围

乙方的反担保保证范围为甲方因《担保合同》及与债权银行的《保证合同》而获得的对丙方的全部追偿权,包括:

1、因丙方违反主合同,未履行还款义务,致使甲方依据《保证合同》向债权银行承担的全部民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丙方应承担的主债务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以及债权银行为了实现主债权而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执行费等。

2、因丙方违反《担保合同》,应当向甲方支付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以及其它损失。

3、甲方为实现追偿权而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评估费、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执行费等。

4、甲方代丙方偿还债权人的全部款项自甲方付款之日起的利息。(自甲方实际支付代偿之日起计算,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最高上限计算)。

第三条 反担保保证方式

1、本合同乙方的保证方式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2、本合同的反担保保证人为两人以上的,各反担保人均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四条 反担保保证期间

1、本合同反担保保证期间为:甲方为丙方向债权银行履行保证责任之日起两年。

2、若主合同项下的主债务为分期到期,则本合同的保证期间从甲方为丙方履行保证责任最后一期还款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第五条 乙方的履约保证

1、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完整、有效,

不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或者重大遗漏。

2、在甲方承担保证责任后,乙方有义务对甲方发出的催收通知予以签收并最迟在签收后三个工作日内寄出回执,否则视为乙方已知晓并同意履行反担保义务。

3、乙方收到甲方催收通知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履行反担保保证责任。

4、乙方发生财务状况恶化或涉及重大经济纠纷:如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等情形的,应在该等事项发生后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以便双方协商反担保保证合同的有效执行。

5、乙方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如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或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发生变更、股权变动等情形的,应提前三十日通知甲方。

6、乙方承诺不以甲方首先行使其他担保物权作为其履行保证责任的前提。无论何种情况,乙方应全额承担保证范围内的债务。

第六条 反担保人的抗辩权

乙方和相关义务人自愿放弃作为反担保人的任何抗辩权。

第七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的,甲、乙、丙三方应协商解决,无法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的独立性

本合同独立于主合同,不受主合同履行状况的影响,无论主合同是否有效,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条 其它

1、本合同各方联络方式以本合同全部所记载的电话、联系地址为准,各方保证对各自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方联络方式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本合同项下相关事宜的通知方式可以为挂号信、特快专递、公告或法律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通知的送达时间为挂号信、特快专递按本合同所列的地址或以本条所述方式通知变更后的地址发出(以寄出邮戳日为准)第五日或公告见报第五日视为送达。

2、甲、乙、丙三方为执行本合同的条款而向其他各方所发出的通知,必须是书面的。

任何一方接到对方的书面函件,应当签收确认已收到的事实。任何一方以EMS方式向对方发出的书面函件,如对方签收确认的,以签收确认的为准;如无法取得对方签收的,以邮发凭证的记载为准。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三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两份,经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经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

5、本合同于 年月 日签订于武汉市。

6、本合同附件:乙方《股东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篇二:反担保合同范本

反担保合同范本

担保保证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身份证号:

反担保保证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

根据乙方与甲方签订的《保证合同》的约定,甲方为乙方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现乙方以其所有的房产向甲方提供反担保。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保证反担保范围

乙方愿意根据《保证合同》的有关条款约定向甲方进行反担保,并履行反担保责任:

根据《保证合同》的有关条款约定,在乙方未能按期履行还款义务,甲方承担了保证责任后,乙方必须立即足额向甲方偿付:乙方未清偿贷款人的全部款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逾期担保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垫付的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保险费及审计评估费等)。

第二条:反担保保证方式

1、如乙方为多人,则乙方中多人各为独立的保证人。

2、本合同项下的保证具有独立性及完整性,不受其他担保合同效力的影响。

3、如对甲方的反担保既有本保证又有物的担保,则乙方和物的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在实现担保权时,甲方可以请求乙方先行承担全部担保责任;甲方也可以请求乙方先对物的担保范围外的余额承担保证责任,然后再在物的担保变现后尚不能清偿的债权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三条:反担保保证期间

反担保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全部款项时止。

第四条:反担保保证的有效性

1、本合同为《保证合同》的从合同,但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受《保证合同》有效与否的影响。即使在《保证合同》被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无效的情况下,反担保保证行为仍然有效。

2、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义务具有连续性,不因乙方发生人身或财产重大事故(如死亡、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自然灾害等)而受影响。

第五条:声明

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

1、乙方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权签署并履行本合同。

2、反担保保证期间,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对甲方的授权

一、乙方在反担保债务未全部清偿之前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二、接受甲方对其有关经济状况的监督和检查,并给予协助和配合。

三、在保证期间出现下列任一事项时,乙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1、乙方在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位签订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或与其他任何债权人所签订的授信合同项下发生任何违约事项;

2、与乙方或乙方的主要负责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3、乙方出现严重困难和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4、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未履行完毕之前,乙方将承担债务、或有债务或向第三人提供抵押、质押担保;

5、乙方出现或即将出现诉讼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纠纷;

6、其他可能影响乙方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四、乙方在发生下列任一情况之前,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如实提交有关资料。经甲方审查并书面同意之后,乙方才能付诸实施:

1、乙方进行对外投资或资产转让等重大事项;

2、乙方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

3、其他需要乙方书面同意的事项。

五、在保证期间,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担保能力的担保或以任何有可能危及其担保能力的方式处置资产。

六、乙方在此授权甲方在甲方认为必要的时候,代表乙方全权处理其到期债权的追偿和追索事宜,由此得到的款项优先清偿乙方的反担保债务。

第七条:违约及违约处理

乙方发生下列任一事件时,即构成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乙方不按约定履行保证责任;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或第五条的规定;

3、乙方违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条款。

二、违约处理

违约发生后,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限期纠正违约;

2、有权从乙方的任何帐户中扣收其所担保的全部债务;如果帐户中款项的货币币种与借款货币币种不同,则甲方有权按当日外汇牌价折算成借款币种清偿反担保债务;

3、甲方有权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

第八条:权利的保留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缓履行合同中的义务,或甲方对乙方任何违约或者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均不能损害、影响、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有关法律规定享有的一切权利,也不能视为甲方对任何违反本合同行为的许可或者默许,也不能视为甲方放弃对乙方现在或者将来的违约行为采取行动的权利。

第九条:通知

如乙方变更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上述地址对其发出通知,即视为已履行通知义务。

通知必须使用中文。

第十条: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本合同的解释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目的、所使用的词句、有关条款、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合同条款的真实意思。

第十一条:适用法律及合同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甲乙双方签章后,该合同即时生效。

第十三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日期:

篇三:2014最新的反担保合同范本

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

http://hao.lawtime.cn 2014最新的反担保合同范本核心内容:反担保合同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而与债务人以及反担保保证人签订的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应该如何签订?它的内容条款包括哪些?以下是法律快车为您收集整理的一份最新的反担保合同范本,仅供参考。

反担保合同范本

担保保证人(以下简称甲方):

反担保保证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借款人(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丙方与甲方签订的第XXX号《委托保证合同》以及甲方与银行分(支行)(以下简称贷款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的约定,甲方为丙方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现乙方以其共同所有的或个别所有的、现在所有的及将来所有的全部财产为丙方向甲方提供反担保。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保证反担保范围

乙方愿意根据《保证合同》和《委托保证合同》的有关条款约定向甲方进行反担保,并履行反担保责任。

根据《保证合同》以及《委托保证合同》的有关条款约定,在丙方未能按期履行还款义务,甲方承担了保证责任后,乙方必须立即足额向甲方偿付:丙方未清偿贷款人的全部款项;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逾期担保费;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垫付的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保险费及审计评估费等)。

第二条:反担保保证方式

1、如乙方为多人,则乙方中多人各为独立的保证人。

2、本合同项下的保证具有独立性及完整性,不受其他担保合同效力的影响。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retype/zoom/e0e4a928f242336c1fb95e2d?pn=2&x=0&y=1275&raww=168&rawh=44&o=png_6_0_0_135_1148_126_36_892.979_1262.879&type=pic&aimh=44&md5sum=edd75fe8c3352e9210063d69be1c0dd6&sign=01a1f1551a&zoom=&png=11048-21042&jpg=0-0" target="_blank">点此查看

3、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乙方对反担保范围内债务的清偿与借款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如对甲方的反担保既有本保证又有物的担保,则乙方和物的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在实现担保权时,甲方可以请求乙方先行承担全部担保责任;甲方也可以请求乙方先对物的担保范围外的余额承担保证责任,然后再在物的担保变现后尚不能清偿的债权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三条:反担保保证期间

反担保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丙方还清全部款项时止。

第四条:反担保保证的有效性

1、本合同为《保证合同》的从合同,但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受《保证合同》有效与否的影响。即使在《保证合同》被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无效的情况下,反担保保证行为仍然有效。

2、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义务具有连续性,不因乙方发生人身或财产重大事故(如死亡、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自然灾害等)而受影响。

第五条:声明

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

1、乙方清楚地知道丙方的经营范围、资信情况、财务和财产状况及本次借款的实际使用用途等情况。

2、乙方对本合同及所担保的《保证合同》的所有条款已全部通晓、理解并接受。

3、乙方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权签署并履行本合同。

4、反担保保证期间,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对甲方的授权

一、乙方在反担保债务未全部清偿之前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retype/zoom/e0e4a928f242336c1fb95e2d?pn=3&x=0&y=1275&raww=168&rawh=44&o=png_6_0_0_135_1148_126_36_892.979_1262.879&type=pic&

aimh=44&md5sum=edd75fe8c3352e9210063d69be1c0dd6&sign=01a1f1551a&zoom=&png=21043-30959&jpg=0-0" target="_blank">点此查看

二、接受甲方对其有关经济状况的监督和检查,并给予协助和配合。

三、在保证期间出现下列任一事项时,乙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1、乙方在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位签订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或与其他任何债权人所签订的授信合同项下发生任何违约事项;

2、与乙方或乙方的主要负责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3、乙方出现严重困难和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4、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未履行完毕之前,乙方将承担债务、或有债务或向第三人提供抵押、质押担保;

5、乙方出现或即将出现诉讼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纠纷;

6、其他可能影响乙方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四、乙方在发生下列任一情况之前,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如实提交有关资料。经甲方审查并书面同意之后,乙方才能付诸实施:

1、乙方进行对外投资或资产转让等重大事项;

2、乙方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

3、其他需要乙方书面同意的事项。

五、在保证期间,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担保能力的担保或以任何有可能危及其担保能力的方式处置资产。

六、乙方在此授权甲方在甲方认为必要的时候,代表乙方全权处理其到期债权的追偿和追索事宜,由此得到的款项优先清偿乙方的反担保债务。

第七条:违约及违约处理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retype/zoom/e0e4a928f242336c1fb95e2d?pn=4&x=0&y=1275&raww=168&rawh=44&o=png_6_0_0_135_1148_126_36_892.979_1262.879&type=pic&aimh=44&md5sum=edd75fe8c3352e9210063d69be1c0dd6&sign=01a1f1551a&zoom=&png=30960-40836&jpg=0-0" target="_blank">点此查看

一、乙方发生下列任一事件时,即构成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乙方不按约定履行保证责任;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或第五条的规定;

3、乙方违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条款。

二、违约处理

违约发生后,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限期纠正违约;

2、有权从乙方的任何帐户中扣收其所担保的全部债务;如果帐户中款项的货币币种与借款货币币种不同,则甲方有权按当日外汇牌价折算成借款币种清偿反担保债务;

3、甲方有权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

三、丙方出现担保合同所列任一违约情形时,甲方也有权对乙方采取上述一项或者多项措施。

第八条:权利的保留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缓履行合同中的义务,或甲方对乙方任何违约或者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均不能损害、影响、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有关法律规定享有的一切权利,也不能视为甲方对任何违反本合同行为的许可或者默许,也不能视为甲方放弃对乙方现在或者将来的违约行为采取行动的权利。

第九条:通知

如乙方变更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上述地址对其发出通知,即视为已履行通知义务。

通知必须使用中文。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retype/zoom/e0e4a928f242336c1fb95e2d?pn=5&x=0&y=1275&raww=168&rawh=44&o=png_6_0_0_135_1148_126_36_892.979_1262.879&type=pic&aimh=44&md5sum=edd75fe8c3352e9210063d69be1c0dd6&sign=01a1f1551a&zoom=&png=40837-&jpg=0-0" target="_blank">点此查看

第十条: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本合同的解释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目的、所使用的词句、有关条款、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合同条款的真实意思。

第十一条:适用法律及合同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乙方为多人而只有部分人签章,该合同仍即时对其生效。

第十三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三份,当事人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http://www.lawtime.cn/

Copyright @ 2012-2024华乐美文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