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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新修订食品安全法解读]2017年食品安全法解读

教学工作计划2020-01-03 18:42书业网

  我们都知道,食品安全法是做了新修改的。所以今天小编就给大家解析下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2017新修订食品安全法解读

  一、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确立了哪些食品安全工作的新理念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确立了食品安全工作的新理念,在总则中规定了食品安全工作要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基本原则,要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管制度。

  1、在预防为主方面,强化了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和政府监管中的风险预防要求。例如,将食品召回对象由原来的“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修改为“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

  2、在风险管理方面,提出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结果和食品安全状况等,确定监管重点、方式和频次,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在全程控制方面,提出了国家要建立食品全程追溯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

  3、在社会共治方面,强化了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新闻媒体、群众投诉举报等方面的规定。例如规定在制定食品安全标准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中要增加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的代表参加,充分发挥行业组织、消费者组织的作用。

  二、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如何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食品安全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对食品安全实行社会共治,这已经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将社会共治作为食品安全工作遵循的总原则写入,并在具体条文中从五个方面做了具体规定。

  1、强化行业自律。在继续强化行业自律要求的同时,增设食品行业协会应当依照章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

  2、强化消费者协会监督。增设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社会监督。

  3、强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业等集中用餐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和日常管理,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4、强化群众监督。为增强投诉举报的积极性,特别是企业内?a href="http://www.xuexila.com/yangsheng/kesou/" target="_blank">咳嗽本俦ǖ幕??院椭鞫?裕?滦薅┑摹妒称钒踩?ā吩錾栌泄夭棵庞Χ跃俦ㄈ说南喙匦畔⒂枰员C埽?;ぞ俦ㄈ说暮戏ㄈㄒ妗>俦ㄈ司俦ㄋ?谄笠档模?闷笠挡坏靡越獬?⒈涓?a href="http://www.xuexila.com/fanwen/contract/laodong/" target="_blank">劳动合同或者其他方式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

  5、强调新闻媒体的监督和自律。新闻媒体一直是发现和揭露食品安全违法问题、推进我国食品安全进步的主要力量之一。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在继续强化新闻媒体进行监督的同时,提出有关食品安全的宣传报道应当真实、公正,并规定媒体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负责人员给予处分。

  三、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在监管制度方面进行了哪些创新

  1、增设风险分级管理制度。为提高监管效果,合理分配监管力量和监管资源,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结果和食品安全状况等确定监管重点、方式和频次,实施风险分级管理。

  2、增设责任约谈制度。为督促履行有关方面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增设了责任约谈制度,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以对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政府可以对未及时发现系统性风险、未及时消除监管区域内的食品安全隐患的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下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

  3、实行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公开和通报制度。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记录许可颁发、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依法向社会公布并实时更新,并可以向投资、证券等管理部门通报。

  四、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是如何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的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在以下三个方面强化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

  1、要求健全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加强对其培训和考核。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强化生产经营过程的风险控制。提出要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加强风险控制,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并实施原辅料、关键环节、检验检测、运输等风险控制体系。

  3、增设食品安全自查和报告制度。提出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定期检查评价食品安全状况;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经营,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五、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是如何强化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的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有针对性地强化了地方政府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1、强化食品安全保障能力。针对一些地方不重视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不足的问题,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2、实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要求上级人民政府要对下一级人民政府和本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做出评议和考核。

  3、强化对小作坊、食品摊贩等监管。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要求省级人大或省级人民政府制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的具体管理办法。

  新版食品安全法的亮点

  1、建立从田间到餐桌的全链条监管,让问题食品无处藏身

  在审议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过程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着力解决现阶段食品安全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从田间到餐桌的全链条监管,应成为关键的内容。

  车光铁委员在审议时说,从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情况来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不仅未对食用农产品作出明确定义,监管标准也没有从安全性、营养性等方面区分于其他农产品,极易导致在食品安全监管源头上出现薄弱环节。他建议,将食用农产品统一纳入食品安全监管范围。新法将“食用农产品”定义为“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并规定: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

  实现食品安全可全程追溯,是社会各界一直呼吁的问题。“如何才能实现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的全程追溯?实行批次管理是一个有效的解决办法。批次管理是发达国家对包括食品在内的各类产品进行质量追溯和管理的通用的做法,我们理应加以借鉴。”在审议中,王明雯委员提出自己的建议。新法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市场准入关,一定要把住。”刘振伟委员说,香港的蔬菜是内地供应过去的,但是香港的蔬菜是安全的,而我们内地的蔬菜不安全,差就差在检测上。供港的蔬菜在产地是要进行检测的,到香港进入批发市场之前也要检测,不合格产品,不退回就地销毁。新法规定: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配备检验设备和人员,或者委托食品检验机构,对进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进入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在包装、运输等过程中使用保鲜剂、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和包装材料,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对农药使用、婴儿配方奶粉、网购食品等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新法作出了回应

  利用剧毒农药、化肥、膨大剂等对蔬菜瓜果进行病虫害防治、催肥,是百姓最担忧的食品安全问题之一。

  “既然不能完全禁止使用剧毒、高毒农药,能不能采用标注的方式?一方面老百姓有知情权,另一方面对它的销售有影响,迫使加快科技进步,尽早淘汰剧毒、高毒的农药。”在审议中,杨震委员这样建议。朱静芝委员则表示,剧毒农药如果继续允许使用,应规定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中药材和粮食作物。新法规定:国家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动代替产品的研发和应用,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

  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宋心仿说,我国的食品添加剂乱用、滥用现象十分突出,在监管上几乎是空白。很多商家大量宣传食品添加剂功能积极的方面和作用,但对其负面作用却无人宣传,老百姓根本不知情。新法规定: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应当具有与所生产食品添加剂品种相适应的场所、生产设备或设施、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并依法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我国婴儿乳粉的配方过多过滥,同意对婴儿乳粉配方实行注册管理。”买买提明·牙生委员建议。在审议中,吴晓灵等委员对此表示赞同。新法规定: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注册时,应当提交配方研发报告和其他表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材料。

  对新出现的网络食品安全问题,常委会会议组成人员积极提出对策。全国人大代表陈世春认为,按照法律要求,食品生产者是第一责任人,但是作为网络消费者不知道生产经营者是谁,而且也很难追责。所以,这个首责应该是网络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新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生产者要求赔偿。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

  保健品乱象一直也被社会广为关注。信春鹰委员在审议中指出,名义上保健品不得宣称治疗功能,但是实际上都隐含着治疗信息。保健品实际上损害的都是低收入阶层的利益。有调研表明,领退休金的群体最容易上保健品的当。新法规定: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备案的内容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3、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治乱需重典,眼下关于食品安全的热点社会事件仍是不绝于耳,那么,新食品安全法是如何体现重典治乱这个理念的呢?

  在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黄薇表示,新食品安全法通过法律制度的完善,进一步加大违法者的违法成本,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一些违法者往往不怕罚,但是怕关,怕被抓。”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滕佳材表示,新法更好地体现了严惩重处原则,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经营病死畜禽、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等屡禁不止的严重违法行为,增加了行政拘留的处罚。

  全国人大代表陈泽民认为,此次修改食品安全法,建立了最严格的全过程监管制度,建立了最严格的各方的法律责任制度,而且对生产经营企业有了最严厉的处罚制度,对失职渎职的地方政府官员和监督部门也实行了最严肃地问责,对一些检验检测部门也实行了最严厉的追责制度。

  滕佳材具体介绍了新法体现严惩重处原则的几个方面。

  强化了食品安全刑事责任的追究。新法规定,对非法添加化学物质、经营病死畜禽等行为,如果涉嫌犯罪,直接由公安部门进行侦查,追究刑事责任。对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管理工作。

  大幅度提高了行政罚款的额度。新法对违法行为处罚的额度大幅度提高。比如,对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等违法行为,现行食品安全法规定,最高可以处罚货值金额10倍的罚款,新法提高到30倍。

  对重复的违法行为增设了处罚的规定。针对多次、重复被罚而不改正的问题,新法增设了新的法律责任,要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在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法受到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给予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的处罚。

  对非法提供场所的行为增设了处罚。新法规定,对明知从事无证生产经营或者从事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仍然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的行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进行处罚。

  强化了民事法律责任的追究。新法增设了消费者赔偿首负责任制,要求食品生产和经营者接到消费者的赔偿请求以后,应该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完善惩罚性的赔偿制度,在现行的食品安全法实行10倍价款惩罚性的赔偿基础上,又增设了消费者可以要求支付损失3倍赔偿金的惩罚性赔偿。强化民事连带责任,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能履行法定义务、食品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认证机构出具虚假的论证结论,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食品安全关系民众切身利益,如何严格严厉都不为过。在采访中,一些专家指出,新食品安全法虽被称为史上最严,但法规条款之“严”如何落实到执法层面,还需作出不懈努力。

  新食品安全法诞生背景

  2015年3月,多位青岛市民因食用了来自海南万宁的农药残留超标西瓜中毒入院。因此,青岛一购物中心举行了一场“全民砸西瓜”活动,市民亲手销毁了4吨“问题西瓜”。食品安全风波不断,让不少人对“吃什么才安全”深感忧虑。“治乱用重典”,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持续发力,推动法律修改完善,从严从重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2015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以160票赞成、1票反对、3票弃权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

  我国食品安全法是2009年6月实施的,对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保障食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得到提升,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中向好。然而,食品企业违法生产经营现象依然存在,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监管体制、手段和制度等尚不能完全适应食品安全需要,法律责任偏轻、重典治乱威慑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面对食品安全的严峻形势和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期待,实施近五年就迎来了首次修改。新法共10章154条,与现行法律的10章104条相比,修改内容非常多。新法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二次会议两次审议,三易其稿,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通过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黄薇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新法对8个方面的制度构建进行了修改: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明确建立最严格的全过程监管制度,进一步强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更加突出预防为主、风险防范;实行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充分发挥媒体、广大消费者在食品安全治理中的作用;突出对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的监管完善;加强对高毒、剧毒农药的管理;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的管理;建立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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