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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生态和农村环境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2020-12-31 17:10书业网

篇一:网格环境监管实施方案化(青白江)

青白江区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污染源巡查工作,提升巡查质量和效能,增强环境执法风险控制能力,实现环境监管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创新环境监管方式和手段,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提高环境监管效能,切实保障环境安全和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根据四川省和成都市关于实施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主线,以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管和降低环境信访、重复访为重点,以全面贯彻落实新《环保法》为契机,以深入实施“大气十条”和“水十条”为抓手,按照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全面覆盖”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的环境监管主体责任,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做到职责清楚、责任到人。

二、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全面覆盖”的原则,以区政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为责任主体,明确各相关部门环境监管职能,健全三级管理环境监管体系。在全区11个乡(镇)、3个管委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通过体系的建立和实施,

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实现对各自辖区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做到环境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

三、工作内容

(一)网格划分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我区实际,划分为三级网格。

第一级网格:青白江区

网格主体:青白江区人民政府

网格单元:一单元(红阳街道、城厢镇、龙王镇、福洪镇、物商委)

二单元(大同镇、祥福镇、工管委)

三单元(弥牟镇、大弯街道、清泉镇、姚渡镇、人和乡、粮管委)

第二级网格: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

网格主体: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网格单元:各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具体划分

第三级网格:各村(居)委会、园区管委会片区行政区域 网格主体:各村(居)委会、园区管委会片区

网格单元:村(居)委会、园区管委会片区成员实行分片负责制

(二)网格职责

一级网格:负责指导二、三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监督二、三级网格责任主体的履职情况,并进行考核,按要求公开辖区内污染源相关信息。

二级网格:负责指导三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负责对辖区内排污企业、生态环境、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发现、上报环境违法行为。

三级网格:配合上级网格开展环境监管工作。 1、网格责任人员。各级网格分别明确网格主体责任领导、网格主要负责人、网格直接责任人等三级主体,实行逐级负责制。

网格主体责任领导:青白江区人民政府网格化环境监管领导小组,组长对网格环境监管负领导责任。主要职责包括:督促网格化工作的落实,组织、协调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明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环境监管执法中的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形成工作合力。对重点环境监管工作和突出环境违法问题亲自安排部署和直接组织督查,对所属网格责任无故不落实的部门和人员提出处理建议。

网格单元主要负责人:各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负责人。负责划定下一级环境监管网格,组织本级负有环境监管职

责的各有关部门,对应每个下一级网格成立监管工作组,指导、监督下一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建立、实施、运行。组织实施网格内开展各项联合执法、区域执法和交叉执法工作。

网格直接责任人:各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环保机构负责人。按规定落实上级各项环境监督制度,完成现场环境监督频次,落实现场环境监督内容,做好现场环境监督记录,对环境违法案件及时调查取证,及时调查处理信访纠纷,做好环境污染事故调处等工作。监督、督促网格内环境监管工作的落实,对重点环境监管工作和突出环境违法问题进行监督上报。对下级网格环境监管工作进行监督,对工作不到位情况提出监督意见。

2、网格部门工作: (1) 环保部门:统一监督本级和下级各网格监管工作组工作。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开展环日常环境监管工作,全面排查并及时发现、制止、查处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妥善处理本级环境信访投诉、环境污染纠纷和上级交办等案件,按要求公开本级管辖重点污染源相关信息及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等信息;对需多部门进行联合调查的,及时上报本级网格责任主体组织实施联合执法。(详见附件1、附件2)

A、每年制定《成都市青白江区环境保护局重点污染源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计划表》(详见附件3)。通过对辖区重点污染

源进行全面梳理,摸清辖区重点污染源底数,参照《重点污染源分类划分参考指南》对重点污染源进行明确界定,将企业划分为A类和B类,分频次实行日常巡查。A类重点污染源(除国控重点污染源外)连续三年内环境守法情况良好、被评为环保诚信企业、无群众环境污染投诉的,可调整为B类重点污染源进行监管;B类重点污染源一年内环境守法情况差,被评为环保不良企业、群众投诉三次以上的,应调整为A类重点污染源进行监管。

B、开展日常巡查。按照制定的《成都市青白江区环境保护局重点污染源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计划表》定期对A类、B类重点污染源开展日常巡查。A类污染源现场巡查每月不少于1次,B类污染源现场巡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同时充分利用污染源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强化对污染源的智能化监管,并按照“一企一档”要求将重点企业资料信息录入“成都市环境监察执法系统”,实现动态数字化管理。

C、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以及下级网格报告的环境违法行为立即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处理或处罚。如不属于管辖范围的依法进行报告和移送。

D、资料归档录入。定期将日常巡查记录、案卷资料等分类录入“成都市环境监察执法系统”“一企一档”数据库。

篇二:银川市环境保护网格化建设实施方案

银川市环境保护网格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落实辖区环境质量负责制,充分发挥县(市)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的环境监管作用,推进我市环保网格化管理工作,建立环保部门对环保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明确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在环境监管工作中的责任,完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机制,提升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水平,营造全民治污格局,加快实现从粗放管理向精细化管理的转变,有效改善全市环境质量,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37号)、自治区环保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环境监管网格化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和《银川市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暂行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原则和目标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无缝对接、全面覆盖”的原则,在全市建立三级网格、五级管理、五级履责的环境保护监管机制,实现各个区域责任单位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相互联动、综合监管的环境监管模式,做到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监管与宣教的五个统一,实现环境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构建覆盖全市、责任到人、监管到位、执法规范的环境保护管理网络,为推进污染减排、确保环境安全、改善环境质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提供坚实的支撑和保障。

二、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体系

(一)网格划分

全市环境保护管理网格划分为三级。一级网格:以县(市)区级行政区域建立一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派出机构、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河新区、综合保税区,负责一级网格内的环境监管工作,指导二、三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监督二、三级网格责任主体的履职。二级网格:以乡(镇)、街道行政区域,县(市)区属园区建立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市)区属园区管委会,负责二级网格内的环境监管任务,指导三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监督三级网格责任主体的履职。三级网格:以村、社区建立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为村委会、居委会,负责网格内的环境保护工作。

(二)网格内容

1. 落实责任主体管理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制度。各级环境保护管理网格责任主体组织环境保护责任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对网格内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统一管理;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面向社会聘请环境监督员,明确工作要求和奖惩措施,对网格内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社会监督。

2.规范网格管理。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遵循“五定”原则,即: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职责职能规范、目标任务具体,并进行公开公示。上级网格应明确下级网格具体责任人。

3. 落实网格责任。各级网格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级网格内的巡查工作,一、二级网格责任主体或相关责任部门负责执法或查处工作。各级网格之间按隶属关系层层签订责任书,县、乡两级政府与责任承担部门签订责任书,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网格内部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加强协调,建立联动机制,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对未能发现本网格内环境违法问题的具体责任人视情节追究其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同时追究上一级网格责任人责任。

4. 完善网格信息。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在全市建立包括网格化建立情况、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员、辖区内企业或单位基本情况以及日常管理情况等信息的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数据平台。

5. 实施分类推进。各县(市)区建成区街道办事处与乡(镇)实行分类推进。县(市)区建成区街道办事处所辖社区中,以楼、院为单位建立科学、详细、完整的单位网格,借助社会管理系统平台,运用视频监控等现代化手段,先行推进精细化、数字化管理。在乡(镇)及所辖村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立环保管理网格,对农村地区不符合产业政策及“小、微”污染企业建立排查、检查、整治制度。

6.建立企业环境管理自律体系。推进各企业建立环境管理自律体系,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严格执行排污许可、排污申报、排污费征收和信息公开等制度,自觉遵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主动接受环境现场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做到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不擅自转移、倾倒危险废物,

或委托无资质单位和个人非法处置固废和危险废物。加强节能减排投入和技术改造力度,完成节能减排任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淘汰落后生产设备和工艺,实施清洁生产。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三)规范网格运行

1.加强巡查。各级网格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级网格内的巡查工作。按照要求对网格内生态环境、排污企业、减排治理项目、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进行定期、不定期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向上级网格报告,其中一级网格向市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2.严肃查处。一、二级网格责任主体或相关责任部门负责执法、查处工作。接到巡查和监督人员的报告、举报或上级转办件后,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负其责,按照网格化要求进行调查处理。受理机关或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完成查处工作,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必要时及时移交、报告。

3.及时反馈。对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结果要按规定进行公开,并及时上报上级网格,反馈和告知下级网格责任主体。

4. 加强监督。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巡查、查处、反馈到位。

5. 认真评价。市蓝天工程领导小组每半年对网格化运行情况进行评价。各级网格每季度对本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自评,并对下一级

网格进行评价,研究改进措施,评价结果逐级上报。一级网格季度运行情况由市蓝天工程领导小组进行评价。

三、各级网格职责

(一)一级网格。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派出机构、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河新区、综合保税区负责组织辖区内环保网格化监管体系的建立和运行,负责对二级网格环境保护监管进行职责厘清、监督落实、考核奖惩;负责辖区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数据平台的建设工作,定期对环保网格化监管工作进行总结,并向上级政府和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对本辖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执法,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负责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浓度下降目标;落实县、乡两级环境保护机构人员、执法装备、办公用房、现场执法等方面的政策和财力保障;负责乡级环境保护机构职能委托工作;负责社会环境监督员管理;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负责环境监测及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依照权限对严重违法排污企业做出或批准停业、关闭决定,并责成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落实到位;负责辖区污染场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的确定,负责开展县(市)区和乡(镇)、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河流断面水质或辖区排污监管;负责对辖区内水质自动监测站、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环境保护视频监控系统等环境保护专用设施日常运行的水电保障和安全管理。

(二)二级网格。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市)区属园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环保网格化监管体系的建立和运行,负责对三级

篇三:农村环境六乱治理工作自查报告

农村环境六乱治理工作自查报告

农村环境六乱治理工作自查报告

为建设“和谐、秀美、清洁乡村”,认真抓好农村环境“六乱”治理工作,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根据《关于开展农村环境“六乱”集中治理的工作意见》修发【2015】6号文件要求,镇党委政府迅速行动部署,4月26日召开全体镇村干部大会专门安排布置该项工作,经过镇村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现将工作自查汇报如下:

治理农村生活垃圾乱倒工作

1、重点抓好镇村干线公路两旁和修河干流两侧垃圾乱倒治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划段负责、全程覆盖、镇村联动”的方式,继续抓好柯垅线、茅界线、茅坪至双井线、各进村公路等镇村主要干线公路和修河干流两侧的垃圾乱倒治理工作。目前在柯垅线、茅界线、茅坪至双井线两旁每家每户配置垃圾桶,达到垃圾日产日清。

2、重点抓好集镇垃圾乱倒治理工作。集镇重点整治集镇居民垃圾乱丢乱倒、污水乱泼乱排、货物乱堆乱放的不良卫生习惯和集镇街道、农贸市场、车站等公共场所环境及各中小学校、镇卫生院以及单位庭院的环境卫生,打造干净、整洁、优美、文明集镇。5月8日组织了镇属各机关单位干部职工上街清扫垃圾活动,对各单位庭院的环境卫生进行评比活动,并在全镇进行排名通报。

3、重点抓好中心村庄垃圾乱倒治理工作。组织彻底清理存量垃圾,清除卫生死角,清理后的村庄及时配套生活垃圾治理设施,落实保洁员,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达到保洁常态化。5月份在双井村进行垃圾乱倒治理试点,对全村陈年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在每家每户、进村主道两旁、休闲广场、旅游景点配置垃圾桶,新增加保洁员10名。

4、重点抓好新农村建设点垃圾乱倒治理工作。按照“新农村建设布点到哪里,清洁工程就跟进到哪里”的工作思路,切实抓好今年新农村建设点的农村清洁工程和历年新农村建设点的长效保洁管理工作。在茅坪黄土岭新村点,双井黄家旧村改造点,坪下村镇联动点落实保洁员、新建简易垃圾焚烧炉、每家每户配置干湿垃圾桶、每月每户定期收取垃圾费5元。

5、加大资金投入。镇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确保农村垃圾乱倒治理工作顺利有效推进。一是存量垃圾清理工作实行奖补。对存量垃圾清理工作效果好、清理到位的村(居)给予适当的资金奖补;二是新建垃圾处理设施实行奖补。对县镇村主要干线公路沿线和修河干流两侧及中心村庄新配置垃圾桶共计1200只(购买垃圾桶资金采取户主出资40%、村里出资30%、镇里出资30%的办法);新建两个较大的垃圾焚烧炉(选址分别在**抚州坊桥头暗埚里和宝峰矿点上)和三个较小的垃圾焚烧炉(选址分别在皂源村、厚家源村、下杭村),以上焚烧炉的征地、平场、建设费用由镇政府负责,以后焚烧炉运

转费用由受益的相关村负责;镇政府准备购买两辆垃圾拖运车,

对集镇和主要干线公路的垃圾进行日产日清;三是落实保洁员工作报酬。保洁员工资采取“县里争取一点、镇里出一点、村里负担一点、政策(低保)补一点、农户收一点”五个一点的办法,解决好保洁员工资待遇问题。建立保洁经费自筹机制。由村级组织或村民理事会向农户按每人每月1—2元标准或农户每月5元,集镇工商业主按每店每月10—20元标准收集保洁费。镇政府要有清洁工程专项工作经费,并列于镇财政预算,确保工作正常运行。

治理农村房屋乱建工作

按照“一户一宅”的要求,镇政府加强对农民建房规划指导,鼓励和引导农民建房向中心村集中,全面推广新户型,严格农民建房审批制度。强化农民建房管理队伍建设,落实长效机制,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房。严格执行农民建房管理责任追究制度。今年我镇启动了双井村和**老街两个中心村建设,解决了93余户农民住房建设问题,我镇农民建房管理工作得到县市主管部门的一致好评。

治理农村污水乱排工作

1、加强镇属范围内企业环境监管工作

加强镇属范围内企业的环境监管工作,5月份对企业污水排放现状进行详细的摸底核查,确保企业污水处理率达到100%。

2、抓好饮用水源保护环境保护

重点抓好噪坑水库饮用水源、宝峰饮用水源、双井汪源饮用水源等各村饮用水源取水口的环境保护,确保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3、加快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标准化建设工作

(1).根据我镇农业源减排现状,2015年我镇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减排总数是2家(正茂养猪场、友兴生猪养殖场),通过工程项目的实施后,2家规模化养殖场达到标准化建设目标。

(2).关闭一批减排不达标的畜禽养殖企业(如汪源养猪场、抚州坊养猪场);

(3).制订完善畜禽养殖企业的准入门槛和标准。

4、抓好乡镇集镇、中心村污水乱排整治工作

(1).镇政府对本辖区内重点排污企业、主要排污口及污水来源进行一次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因地制宜,提出分类整改意见。

(2).在集镇和人口较集中的中心村(双井中心村、**中心村)因地制宜,采用生物处理模式,兴建一定数量的简易污水处理设施,不断提高污水处理效率。

5、抓好镇村医疗卫生机构污水排放整治工作

重点搞好镇卫生院和各村卫生所的污水排放治理工作。

治理农村杆线乱拉工作

1、开展全面排查。镇安监办、供电所牵头对强电线路安全隐患及乱拉现象开展排查;各弱电管线权属单位对各自的杆、管线现状进行安全隐患及乱拉现象排查。5月份排查出的问题20个,逐一登记,并制定出了具体的整改方案。

2、全面进行整改。对镇集镇、中心村庄和新农村建设点全面集中开展治理,各管线权属单位要按照各自的整改方案,紧扣时间节点,统筹安排,层层落实责任,按照整治技术要求切实把整改落到实处。

3、制定新的杆线布局标准。

(1).“新区”(集镇新区,新建中心村、拆迁安置点)杆线严格按照杆线布局规划和行业标准,因地制宜,采取入地、入管、贴墙、捆扎方式进行铺设。

(2).“老区”应尽量做到弱电管线同杆架设。横跨街道、十字**的架空线路尽量做到入地走;街道两侧的管沟与铺设完成的管线必须入地;由于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入地的管线,必须采取套管、入户、隐藏三种方式进行装饰处理(套管即用PVC管将暴露在楼房外墙的线网套起来,规范走向;入户电话线、网线、有线电视等统一用PVC管引向楼梯间,再穿过楼板到达各家各户。

(3).凡未经许可乱拉接电源线、电话线、网络联结线、电视信号线和其他管线的,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处罚并强制拆除。自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共查处乱拉接电源线案件8起,教育处罚相关人员9人,

治理农村土地乱挖工作

我镇土地乱挖治理的主要内容是,2012年以来发生的土地乱挖违法行为,包括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公路红线、行洪河道、公益林等建窑、建房、挖砂、新**库、池塘、采石、采矿、修路、取土等土地乱挖违法行为,占用林地和其他土地、侵占道路、水土保持地及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擅自建窑、挖砂、采石、采矿、取土、挖塘、修路、筑水库、建厂房、建临时棚及农民切坡建房等土地乱挖违法行为,以及其他零星的侵占土地的违法行为。今年我镇国土所共处理土地乱挖案件12起,处理涉案人员15人。

治理农村坟墓乱葬工作

㈠对2012年整治的柯垅公路沿线两旁可视范围内(坪下村,中高?F村)开展回头看,继续加强管理,加大对违规情况的查处力度,巩固整治成果。

㈡重点整治在建修平高速沿线(**境内)可视范围内的乱埋乱葬行为。

㈢重点整治集镇所在地(坪下花园边)、茅界公路沿线、茅坪至双井增瓦桥公路沿线和各村进村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乱埋乱葬行为。

㈣加大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力度,重点扩建好双井公益性墓地(涉及双井、**、杨坊),新建好噪坑水库西侧撮箕埚公益性墓地(涉及中高段、坪下),目前这两个公益性墓地建设工作正在进行中。其它各村因地制宜至少要建一个公益性生态墓地,加强对已建农村公益性墓地的建设使用等情况进行督查和监管,加强对要求新建农村公益性墓地的指导和审批工作。

三、工作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镇农村环境“六乱”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董细平同志担任组长,第一副组长为镇长邱玲艳同志,常务副组长为副镇长卢年盛同志,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村(居)、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卢年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驻村干部等同志为成员,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协调、督查、考核各村(居)农村环境“六乱”治理工作。

2、加强宣传培训。各村(居)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通过会议、标语、宣传单、《卫生保洁村规民约》等形式进行宣传发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思想认识,积极参与支持农村环境“六乱”治理工作。

3、严格督查考评。按照“一月一调度、一季一督查、半年一考评、年终一考核”的要求,由镇农村环境“六乱”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方式,深入村进行督促检查,对阶段工作看进度、查成效,对整体工作年终进行综合考核,每次督查结果汇总排位,并及时在全镇进行通报,并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下步工作打算

我镇的农村环境“六乱”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很多困难和问题,如镇政府财力有限,老百姓旧思想旧观念严重等因素制约我镇农村环境“六乱”治理开展。但我们相信有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我们下一步将有信心继续做好我镇的农村环境“六乱”治理工作,实实在在地为老百姓办些好事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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