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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高考满分作文 广东卷

高考作文2021-01-25 17:10书业网

2012高考优秀作文-----广东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根据要求作文。

醉心于古文化研究的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曾经说过,如果可以选择出生的时代与地点,他愿意出生在公元一世纪的中国新疆,因为当时那里处于佛教文化、印度文化、希腊文化、波斯文化和中国文化等多种文化的交汇地带。

居里夫人在写给外甥女涵娜的信上说:“你写信对我说,你愿意生在一世纪以前??伊雷娜则对我肯定地说过,她宁可生得晚些,生在未来的世纪里。我以为,人们在每一个时期都可以过有趣而且有用的生活。”

上面的材料引发了你怎样的思考?请结合自己的体验与感悟,写一篇文章。 要求:①自选角度,自拟标题,自定文体。②不少于800字。③不得套作。

满分作文 生于此岸 心无岸 洪荒宇宙之中,岁月长河之上,我们就降生在这一时代,不偏不倚,不快不慢,诞生在属于我们的时代。我们生长的这片土地,有林立高楼,灯红酒绿;我们停靠的这个海岸,有冷漠喧嚣,名利冲突……

于是我们埋怨此岸的风景,一心想跋涉到看似富饶的彼岸。恰如历史学家汤因比,他选择出生在公元一世纪的中国新疆,去感受众多文化交织迸发的绚烂景象。但正如狄更斯所说的:"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每个时代都有其两面性,所以面对身处的时代要积极地投入其中,纵使身处喧嚣,只要在心中修篱种菊,也如身处净土。

还记得大唐时代的玄奘,那时只有烽火狼烟,锦书雁帛,交通不便,但他乘危远迈,策杖孤征,穿越一百二十多个国家,心怀"宁可西行求生,绝不东还求生"的信念,最终达到印度,取经返回大唐。从此,让更多人在佛经中虔诚地洗涤尽自我的灵魂。玄奘没有生于这个科技发达的年代,但他凭借心中的信念,到达了心中的圣地。因此,环境的束缚并不重要,我们所要做的就是适应时代,尽自己所能为脚下的土地植树种花,涵养灵魂的源泉。

所以面对生活节奏快的今天,我们要在日常工作后为自己冲一杯净心之茶,世间本无事,庸人自扰之;面对道德缺失,人情冷漠的现状,更要坚守内心本真,尽自己所能为世界点亮一丝光。

生于此岸,认真走好每一步,尽管岁月的跫音落在了此岸,灵魂却尽情地游荡,去感受过去的淳朴,揣摩未来的发展。著名作家熊召政便深刻地体会到这一

点。独自行走在黄山的雨夜中,他不感到寂寞,因为黄山的每一山、每一水、每一木都是等待了他千年的酒友,陪他把酒言欢,与他在崇山峻岭间完成了一次心灵的对话,让他领略了千年间时光留下的箴言。

恰如居里夫人所说的:"我以为,人们在每一个时期都可以过有趣而且有用的生活。"生活在这个钢筋水泥筑成的年代,我们也依旧寻得自我的价值,同时也能在心灵清净中闻宫商角徵羽,行仁义礼智信,我无法赶上李白的春夜桃李夜宴,也不想到未来的土星上居住,我需要的是好好爱护脚下的土地,欣赏此岸的风景,然后让心灵携取古今的有益的思想,细描未来的美妙,且歌且行,足矣!

【简评】

文章以比喻为题目,生动形象,比较含蓄,富有诗意。“此岸”,比喻当代,“无岸”,比喻放飞心灵,“感受过去”,“揣摩未来”。前者主要由居里夫人的话引发,后者主要由汤因比、涵娜、伊雷娜的话引发,全文紧扣材料,切合题意。文章侧重从“怎么办”的角度展开论述,把两个方面的问题结合起来写,体现了一种构思的艺术。在思路方面,由时代的两面性,引出人们的“埋怨”,随即提出观点;接着举玄奘为例加以证明;然后提出,“生于此岸”,要坚守本真,照应了文题的前半部分。在此基础上,再论述如何做到“心无岸”,并以一位作家的体会为例进行论证,照应了文题的后半部分。最后总结全文,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办法。思路清晰,结构严谨。论据典型,有针对性。语言表达颇有文采。书写工整,卷面整洁。虽然说理分析还不够深刻,语言表达上也有瑕疵,但仍不失为一篇写得较好的文章。

优秀作文 生逢其时

我想起《双城记》中开篇时的那句话,这是一个最繁华的时代,这是一个最萧条的时代,我们永远在时代的夹缝里徘徊、挣扎、踌躇独行,天上地下人间更仿佛找不到一个立足之地。而我却以为,不论生活在哪个时代,我们都该怀着宽恕与爱,去面对这个世界、去活着。

生活在十九世纪的狄更斯,彼时改革初行社会动荡,英国贵族与底层贫民矛盾激化,资产积极戴着虚伪的面纱招摇过市,那算不上一个好的时代,换句话说,那并非一个适合文艺发展的时代。可是生活在那个时代的狄更斯并没有纵情歌酒怀着绝望的心情自暴自弃,也没有愤懑偏激、用一支笔写作生命的孤注一掷,相反他给当时的英国开出的一剂良方是宽恕与爱。他书写《双城记》、《雾都孤儿》,他写的不是革命时史,而是捕捉了那个时代的氛围,用一个故事告诉人们仇仇相报终无已时,流血只能造成更多的流血,只有宽恕能拯救这个世界,仁慈如狄更斯看似最不适合那个阴暗的时代的,可是他能勇敢地直面它,用自己的力量去感化那个社会,在最不适合的时期里做出了最合适的壮举。

而在现代,二十一世纪的伊拉克,我仿佛又看到了这种力量? 那个生活在巴格达的八岁少年卡马尔?哈希姆。他行走在哀鸿遍野、民不聊生的那片土地,

有这么一句诗歌形容这个时代的中东,“山坡上的灵车来来往往,日以夜继。”没有少年的玩乐,没有吃得饱的热饭,只有硝烟与战火,明灭不熄,多少人在贫民窟、难民营里祈祷,来生不要生在这里,可是卡马尔并没有,他拿着相机记录伊拉克的点点滴滴,每一个温情的画面:有老人坐在书店的门口阅读,太阳从棕榈树后徐徐升起,咖啡馆的门外摆着一杯免费饮料。这算是一个糟糕的时代,这是一个没有任何孩子愿意生活的时代,然而卡马尔用自己的微博的力量去记录那些爱与温暖,鼓励每一个伊拉克人勇敢地、努力地活下去,这是在最不适合的时期里最合适的救赎。

我们无法选择自己的生卒,然而又有多少人终生困于自己的生不逢时而最终郁郁而终。如那个错生在帝王家的亡国诗人李煜,如那个最忧愤了一生最终病死的贾谊。倘若他们能正视自己的年代,能用自己的力量去改变一些什么,那么历史会否有所不同?

不论我们生在繁华的时代,抑或萧条的岁月,都应当拿出自己的力量。那不是残忍的力量,不是无情的力量,它或许微弱并伴随苦难,却能在深渊中带来光明,在坚韧中捍卫我们的爱 ??这便是生逢其时的全部诠释。

【评语】

文章一开头便点明“个人”与“时代”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以及“个人”对“时代”、“世界”所应该采取的人生态度,这种思路和观点显然是考生在阅读、理解原材料基础之上的进一步“思考”。接着,文章采用了两个例证来说明自己的观点。分别生活在19世纪的狄更斯和21世纪的伊拉克少年摄影者,他们一个用文学,一个用相机,来实现“个人”对于“时代”的价值:在“阴暗的时代”,狄更斯作品里的“宽恕”、“仁慈”独有意义,在“哀鸿遍野、民不聊生”的战乱时代,卡马尔相机里“温情的画面”独有价值。这两个例证,都较为充分、深刻、细致地阐释了人们在每一个时期都可以过“有用的生活”的基本观点。最后两个自然段,作者否定了“生不逢时”的人生观,并且指出,既然“我们无法选择自己的生卒”,那么,在任何时代,“拿出自己的力量”,都可以说是“生逢其时”,从而强化了文章的主要观点。可以看出,这篇文章自始至终都围绕了“人们在每一个时期都可以过有用的生活”的主题,中心突出,观点鲜明,立意深刻,论证充分,结构严谨,是一篇较好的考场作文。 但这篇文章有几处语病和标点符号的错误,有些知识陈述也可以更精准严谨。

优秀作文 我想生活在唐朝

我想生活在唐朝,因为那里是诗的世界。

“燕草如碧丝,秦桑低绿枝”

梦回无数次,幻想千百回,我想生活在唐朝。在唐朝,我可以与李太白一道且放白鹿青崖间,须行即骑访名山。我可以与他并间闯天下,学诗学道,任剑闯逍遥。每日,我与他高吟“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的豪放诗句。我与他于花间独酌,于月影下舞剑。我想生活在唐朝,因为那里是属于诗的神圣殿堂。太白绣口一吐是半个盛唐。在唐朝,我可以接触到高吟“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的陈子昂,感受他的悲愤;我可以接触到畅言“阁中带子今何在,槛外长江空自流”的王勃,感受他的才气;我可以接触到那“春风得意马蹄疾,一

日看尽长安花”的登科后才人,感到他的得意和轻独狂。我想生活在唐朝,生活在诗的世界里。

“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生活在唐朝,我可以领略到杨贵妃的惊人美貌,可以感受到唐玄宗的痴情,可以感受到那股缠绵悱恻的哀怨之情。马?坡下的溅血,散发的是一股苍凉。我想生活在唐朝,因为我想领略唐朝的情,唐朝的气度,唐朝的盛转衰。传说中唐朝恢宏大度,充满泱泱大国的气度。我想生活在唐朝,如诗如画的世界。“长安回望绣成堆,山顶千门次第开”,一骑只为妃子笑;“漠漠水田飞白鹭,莺莺夏木啭黄鹂”,王维眼中的唐朝如此如诗如画,吸引着我的向往。我想生活在唐朝,每日陪伴王维看那云卷云舒,花开花落,看那明月在松间上,那清泉在石上流。

“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

我想生活在唐朝,那个用诗来构造的朝代。安史之乱的践踏,使我感受到了杜甫的悲愤。当他听闻河南河北收复之时,高吟“青春作伴好还乡”时,我感受到他的狂欢。我想生活在唐朝,领略一群爱国人士发出的肺腑之音,聆听大唐王朝的号角声,领略由盛转衰的悲壮。没有人为杜甫送葬,没有人为他默哀,我想守在他身边,用他的诗、他的才,来表达那股爱国之情。

我想生活在唐朝,无论是盛唐还是衰唐,它都是诗化了的世界,充满了诗意,如画江山在王维手中成了诗境,豪迈之情在太白口中一吐便成了千古之情,热血洒落的战争在诗的表达下尽显其情境。唐朝,一个诗的朝代。

我想生活在唐朝,因为那是诗的世界,埋藏着千年的情感。

【评语】本文是一篇颇有诗情画意的议论性散文。作者能够由高考(微博)作文提供的材料写出自己的一种愿望??梦想生活在唐代。作者围绕这一点,比较有层次、有逻辑的阐发了这种愿望主要缘于那是一个诗的时代,“诗的世界”。如果生活在那个时代,就可以直接去感受李白、陈子昂、王勃、王维、杜甫等的诗情“才气”和他们所创造的“诗境”,甚至可以跟着他们“学诗学道”。作者不但能表达出自己这种梦想性选择的理由,而且能使整篇文章的语言较有文采呈现出较浓的抒情色彩。这篇文章还表现出作者对唐诗意义有较透彻的理解并且能根据表达的需要通过思考对唐诗进行重新整合。应该说它是高中生学以致用的典范之作。当然本文也存在不足,比如文章有的内容(如杨贵妃例)与立意不够吻合;三个文段用作标题的诗句与全篇立意的关系显得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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