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就业实施方案
篇一:扶贫帮困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一:20xx年沈阳市扶贫帮困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三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建立扶贫帮困长效机制,确保困难群众真正得到关心和帮助,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制定虹桥街道2010年帮扶困难群众实施方案。
一、成立虹桥街道帮扶困难群众领导小组,明确帮扶困难群众标准,对社区低保、低收入家庭困难情况进行排摸和分类,制定帮扶标准,对低保户、低收入家庭患重大疾病产生的医疗费超过该家庭收入的,即可纳入帮扶范围,增强帮扶工作的可操作性;同时开展项目帮扶,缓解困难家庭子女高中、大学阶段的就学困难。构建三级工作网络,按照个人申请、公正评估、集体评议、共同帮扶原则,建立由社区居民代表、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组成的社区扶贫帮困评估小组,分别负责困难对象发现、评议、调查、审核、上报等工作。
二、做好一帮二、一帮一、二帮一扶贫帮困工作,即:党员领导干部每人联系2户贫困居民;普通党员每人联系帮扶1户贫困居民;非党员干部每2人联系帮扶1户贫困居民。要定期走访,为所帮扶的贫困居民办事实,有实效,制定个人帮扶计划,有帮扶情况记录。
三、建立社区单位长期结对帮扶工作机制
辖区各单位开展扶贫帮困献爱心活动,单位采取与贫困居民手拉手,结对子的方式,结合贫困居民生活实际适时开展捐资助学帮扶就业、就医、帮助解决生活困难等活动。
四、建立扶贫帮困考核机制。把扶贫帮困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辖单位精神文明考核依据,对扶贫帮困工作扎实,取得实效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扎实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将党员领导干部扶贫帮困情况列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重要参考。
方案二:市司法局定点扶贫帮困工作实施方案
扶贫帮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以人为本,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司法行政机关以实际行动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引导、扶持帮扶对象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重要手段。根据《攀枝花市扶贫开发规划20xx20xx》的相关要求和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部署,结合司法行政职能,现就我局20xx年度定点扶贫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定点扶贫帮村工作的指导思想
定点扶贫帮困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为重点,通过发挥本单位、本部门职能优势,采取智力的、科技的、经济的、科学的方法和措施,牢牢把握奉献爱心,共建和谐新村这一主题,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帮助定点帮扶对象解决他们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定点扶贫帮村工作的原则
在定点扶贫帮村工作中,应坚持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本着有钱
出钱,有力出力,无钱出个好主意的原则,以实际行动,努力落实党的富民惠民政策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解决定点扶贫对象的实际困难,把扶贫帮困工作落到实处。
三、定点扶贫工作的对象
定点帮扶对象:按照市委、市政府扶贫帮困规划和指示要求,以市扶贫办下达的具体扶贫点和单位进行扶贫。
四、定点扶贫工作的主要内容
根据攀委办函〔20xx〕14号、攀扶贫办函〔20xx〕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的职能优势和盐边县渔门镇十村的实际情况,拟从以下几方面对帮扶对象进行定点帮扶:
1、由局领导带领局扶贫帮困小组成员,深入扶贫帮困村进行实地调研。主要是摸清基本情况,特别是掌握低保户、孤寡老人、病、残人员和失学儿童等情况,了解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使扶贫帮困工作对症下药,有的放矢,取得成效。
2、签订帮扶协议。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与帮扶对象充分研究协商,拟定帮扶协议。帮扶协议一旦形成,并经双方确认签字后,则按协议条款逐条加以落实。
3、帮扶工作的重点。一是提供智力支持。要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自身实际,加大对帮扶对象智力支持的力度,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学文化、学科学、学法律。在五·五普法期间,我们要经常对帮扶对象进行法制宣传教育,采取一定的方式,结合当前农民群众的实际情况,以给他们上法制课、赠送法律书籍和音像制品的方式,教育群众学法、用法、守法;以外出务工农民工中取得成功的人士为典型事例,大力宣传农村劳动力转移是当前贫困群众摆脱贫困的一条重要途径;以宣传学文化、学科学为重点,引导农民群众打破传统的种养殖模式,学会科学种田、科学养殖,千方百计提高农副产品附加值,实现帮扶对象经济收入有较大的增长;以运用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手段,解决好帮扶对象的各类矛盾纠纷,无偿为他们提供公证、律师及法律援助服务,达到建设和谐、富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的。二是提供经济支持。尽管目前司法行政经费有限,但我们要千方百计克服一切困难,为帮扶对象着想,积极筹措扶贫资金,尽最大努力给予他们经济上的支持。本年度我们要在上年度扶贫资金的基础上有所增加。扶贫资金的来源:采取行政挤一点,协会出一点,职工个人捐一点的办法。在春节期间,向特困家庭提供一定的实物支持,鼓励单位职工捐款、捐赠衣物和其他用品。市局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可根据扶贫对象的实际情况,提供一些他们紧急所需的物资。
方案三:扶贫帮困实施方案
我连支部再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落实扶贫措施,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全力构建和谐社会,特制定如下扶贫帮困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农三连党支部努力形成党政领导、工会负责、职工参与的扶贫帮困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为不断提升我连扶贫帮困工作的整体水平而努力工作。
一、目标任务
1、宣传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了解民情民意,反映群众呼声,改善党群、干群关系,推进连队的经济发展.
2、帮助困难群众落实脱贫解困措施,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确保困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病能医切实改善他们的生活.3、帮助有生产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寻找一项致富途径,掌握一项生产技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实现家庭人均收入逐步达到或超过连队人均收入水平.
二、领导小组
组长:朱建堂、林江山
副组长:薛菁
成员:彭国玲、周檑、张修泉、易蓉、邓勇
二、工作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连扶贫帮困连领导小组要充分利用标语、板报等方式,广泛宣传扶贫帮困的意义、作用和措施,扩大扶贫帮困的影响,争取全连职工群众的支持,营造全连职工群众参与扶贫帮困的良好氛围.
2、落实扶贫责任.本单位按照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将干部职工编入结对帮扶贫困户,采取每人帮扶一至二户的办法开展扶贫帮困活动,明确了扶贫责任人的目标任务.
3、加大就业扶贫力度.要在解决帮扶对象就业上下功夫,采取有效措施,广避门路,千方百计寻找就业途径,切实增强其造血功能.4、加大科技扶贫力度.根据帮扶对象实际情况进行智力扶贫,通过农业技术培训,加快帮扶对象脱贫后向致富示范户的转变.使之在帮扶活动中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带动其他的困难户走上脱贫致富之路.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我连党支部加强扶贫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扶贫帮困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扶贫帮困领导小组,组长连长、书记担任,副组长薛菁担任,成员由彭国玲、周檑、张修泉、易蓉、邓勇等人组成,明确职责,并作为考核各位干部职工的重要内容.真正让各位干部职工都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
所谋,转变作风,联系实际,切实将扶贫措施落到实处,力争较好完成农三连的扶贫帮困任务.
四、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把扶贫帮困工作作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一项政治任务,将其列入连队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切实解决贫困群众面临的各种困难.要坚持物资救助与精神文化救助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不断探索扶贫帮困新思路、新形式、新办法,确保扶贫帮困工作发挥最大的社会效应.
2、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成员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逐级落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连扶贫帮困领导小组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做好扶贫帮困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激发全连职工群众的扶贫帮困热情,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贫帮困的传统美德,为搞好扶贫帮困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方案四:田心寨扶贫帮困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各项民生工程,切实做好社会保障工作,让沈阳振兴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城乡困难群众,现就20xx年全市开展扶贫帮困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城乡困难群众的生产能力和生活保障水平为目标,以解决困难群众的生活困难为重点,坚持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原则,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扶贫帮困工作机制,全面提高扶贫帮困工作水平,为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沈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一、主要任务
(一)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五保供养标准。20xx年,城市低保标准在原有基础上提高15%,或月标准增加额不低于50元;农村低保标准在原有基础上提高25%,或年标准增加额不低于480元;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农村五保对象供养金年人均增加额不低于600元。此项工作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二)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沈阳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管理模式。提高城市贫困群体非集中供暖补贴标准,城市低保卢每户每个取暖期补贴标准由500元提高到700元,城市低保边缘户每户每个取暖期补贴标准由300元提高到420元。同时,参照城市集中供暖补贴标准,完善农村供暖政策,实现城乡供暖救助一体化。此项工作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房产局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三)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体系。整合和规范医疗救助政策,加大支持城乡贫困居民参保参合力度,加强医疗救助与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的衔接,大力推进医疗慈善事业发展,不断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已经设立惠民医院(病床)的地区,要继续完善相关政策,以收治贫困患者为重点,通过降低医疗收费、综合推进基本药物制度、设立药事服务费、双向转诊等配套改革措施,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负担。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委、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四)进一步破解居民家庭收入核对难题。运用信息手段,通过资源共享,建立完善沈阳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组织筹建沈阳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制定出台并落实《沈阳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此项工作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编委办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五)加强完善五保供养工作。全面清查全市农村五保情况,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动态管理。根据全市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物价上涨情况,逐步探索建立科学的五保供养标准确定机制,不断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水平。全面实施各中心敬老院由所在区、县(市)民政部门直接管理的新体制,将中心敬老院纳入本地区事业单位管理。中心敬老院管理服务人员实行聘用制,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此项工作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六)抓好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工作。在完善市、区县(市)两级‘防灾减灾组织机构的基础上,着力推进街道(乡镇)和社区(村)两级防灾减灾组织机构建设。继续开展市级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每个区、县(市)要有一个社区达到市级减灾示范社区标准。此项工作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七)妥善安排灾民生活。根据自然灾害发生情况,制定灾民救助方案,确定救助对象,及时下拨自然灾害救助资金,保障灾民住房、饮食、衣被、就医、取暖和子女就学等基本需求。对符合条件的灾民要及时纳入低保和低保边缘户保障范围。此项工作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八)继续推进军地对口帮扶活动。
篇二:企业扶贫专项实施方案
**区生态扶贫专项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和《省委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精神,大力实施生态扶贫,构建国土生态安全体系,筑牢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基础,拓宽贫困群众增收渠道,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特制定本方案。
一、对象范围
以有扶贫工作任务的乡镇(街道)为实施范围,加强对全区的贫困村,所有贫困人口的生态扶贫,并向生态脆弱的石漠化区和渠江流域等重点区域倾斜。
二、目标任务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切实筑牢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本底。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54%,扶贫搬迁0.8万贫困人口,水土流失和生物多样性丧失等重大生态问题基本遏制,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建成,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明显提高,生态经济长足发展,贫困人口收入水平显著增长,贫困地区林农与全区同步实现全面小康。
(一)加强生态保护建设(牵头单位:区林业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区水务局、区安监环保局、区发改局) 加快脆弱地区生态治理步伐,优先安排贫困地区开展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还草、石漠化综合治理、生物多样
性保护、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确保区域森林、草地、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修复和稳定。结合区域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一批能促进当地农牧民增收致富的经济林(草)果产业。继续抓好中幼林抚育、低产低效林改造,提高林分质量、生态服务功能和经济产出。加强水资源保护和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遏制水生态系统失衡趋势,建立完善以水功能区管理为核心的水资源保护制度体系。
(二)加大生态资源利用(牵头单位:区林业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区水务局、区安监环保局、区旅游局、区发改局)
加强生态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推动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变。依托森林及野生植物资源,规划建设一批植物花卉(彩叶)观赏、森林康养基地和森林人家,促进生态资源转变为生态资本和经济效益。加强国有林场重要景区(点)水电路及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升景区的可进入性和舒适性,扩大游客规模,带动当地群众稳定就业和增加旅游服务收入。鼓励林农积极培育林下药材、森林蔬菜和林下生态养殖业,大力发展立体林业和循环经济;引导有序开展林下野生菌和森林蔬菜采摘,推动珍稀生态资源永续利用。
(三)开展人居环境治理(牵头单位:区安监环保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区水务局、区住建局、区发改局)
在全区深入推进以大气、水、土壤为重点的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水源保护,不断提高水源地水质合格率。大力开展“洁净水”行动,全力推进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在贫困地区规划建设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垃圾收储转运系统。
加强生态文明细胞建设,建设国家和省级生态乡镇(街道)、生态区,实施新村绿化。加强贫困村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强化化肥、农药等投入品管理,加大农产品产地重金属防治力度,开展秸秆还田、绿肥种植、废旧农膜循环利用,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在贫困乡镇(街道)、贫困村(居)及居民点开展以脏乱差治理、养殖污染治理、垃圾污水处理为重点的环境突出问题整治,推进改厕、改圈(舍)、改灶、改院和治弃、治污、治理乱搭乱建。
(四)推进防灾减灾避灾(牵头单位:区国土分局,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区农业局、区扶贫移民局、区发改局)
在生态环境恶劣、生态体系脆弱、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及自然灾害频发的地区,结合新村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生态移民、易地扶贫搬迁和避灾移民搬迁。加大对滑坡、崩
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防治力度,强化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建设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加大森林生物病虫害防治和预警监测体系建设力度,提升防灾减灾能力。
三、进度安排
(一)生态保护建设。到2017年底,贫困地区生态实现“由破坏大于治理向治理大于破坏”的历史性转变,水生态系统失衡得到根本扭转,累计实施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0.3万亩,其中2015年、2016年、2017年各完成0.1万亩;累计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0.3万亩,其中2015年、2016年、2017年各完成0.04万亩、0.1万亩、0.16万亩;治理石漠化土地36.95平方公里,其中2015年、2016年、2017年各完成8.59平方公里、16平方公里、12.36平方公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0.5平方公里,其中2015年、2016年、2017年各完成35平方公里、65平方公里、50.5平方公里;抚育中幼林1.5万亩,其中2015年、2016年、2017年各完成0.5万亩;改造低产低效林3万亩,其中2015年、2016年、2017年各完成1万亩。到2020年底,贫困地区生态治理任务基本完成,森林和水生态系统步入良性循环。累计实施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0.5万亩、退耕还林0.5万亩,治理石漠化土地36.95平方公里,抚育中幼林3万亩,改造低产低效林4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0平方公里,治理区域的水土流失面积减少85%以上,土壤侵蚀模数至少降低一个等级。
0.5亿元,贫困地区农民人均林业收入达到1350元。到2020年底,新建森林公园1个、森林人家10个,修建和硬化国有林区重要景区(点)公路20公里;生态旅游和林下经济产值达到1亿元,贫困地区农民人均林业收入达到1700元。
(三)人居环境改善。到2017年底,贫困地区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85%以上,前锋区建成省级生态区,建成国家级生态乡镇1个,省级生态乡镇12个。城区及所有乡镇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并投入使用,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乡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20%以上,全面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城乡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污染得到有效防控,华蓥山自然保护区基本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完成广安市国家级生态市规划建设要求,通过创建省级生态区验收,完成1个国家级生态乡镇建设任务。到2020 年底,全区污水入网率、处理率均达90%以上,全面完成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削减指标,各种有毒有害废物得到安全处置。重点工业企业排放污染物稳定达标。
(四)防灾减灾避灾。一是避灾移民搬迁。以“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为原则,采取“就近、集中、分散、自主安置”多种方式相结合推进避灾移民搬迁,2015年对48个灾害点隐患点避险搬迁安置193户,671人;2016年对39个灾篇二:国务院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
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3?25号,以下简称25号文件)关于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对贫困户和贫困村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和精准考核,引导各类扶贫资源优化配置,实现扶贫到村到户,逐步构建精准扶贫工作长效机制,为科学扶贫奠定坚实基础。精准识别是指通过申请评议、公示公告、抽检核查、信息录入等步骤,将贫困户和贫困村有效识别出来,并建档立卡。
精准帮扶是指对识别出来的贫困户和贫困村,深入分析致贫原因,落实帮扶责任人,逐村逐户制定帮扶计划,集中力量予以扶持。
精准管理是指对扶贫对象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测,
建立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实时反映帮扶情况,实现扶贫对象的有进有出,动态管理,为扶贫开发工作提供决策支持。
精准考核是指对贫困户和贫困村识别、帮扶、管理的成效,以及对贫困县开展扶贫工作情况的量化考核,奖优罚劣,保证各项扶贫政策落到实处。
二、重点工作
(一)建档立卡与信息化建设
(1)建档立卡。国务院扶贫办制定《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明确贫困户、贫困村识别标准、方法和程序,负责省级相关人员培训、督促检查、考核评估等工作;各省(区、市)根据国家统计局确定的分省(区、市)和分片区贫困人口规模,按照《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中确定的贫困人口、贫困村规模分解和控制办法,负责将贫困人口、贫困村规模逐级向下分解到村到户,并负责市县两级相关人员培训、专项督查等工作;县负责贫困户、贫困村确定,并组织乡(镇)村两级做好建档立卡工作。2014年10月底前完成建档立卡工作,相关数据录入电脑,联网运行,并实现动态管理,每年更新。
(2)信息化建设。国务院扶贫办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国扶贫开发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建设方案,制订标准规范,整合
办内原有信息系统,建设统一的应用软件系统。各省(区、市)、市(区)、县(区)负责设备购置、人员配备、数据采集和更新等工作。通过信息化建设,引导各项资源向贫困户和贫困村精准配置,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此项工作2014年12月底前完成,以后逐步升级完善。
(二)建立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制度
(3)各省(区、市)普遍建立干部驻村工作制度,做到每个贫困村都有驻村帮扶工作队,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并建立驻村帮扶工作队、贫困户帮扶责任人数据库。此项工作由各省(区、市)负责,2014年6月底前派驻到位。
(4)做好干部选派工作。各省(区、市)要充分动员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企事业单位参与驻村帮扶工作,选派有较高政治素质、能力较强、特别是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干部,参加驻村帮扶工作,并明确职责分工、帮扶项目、考核办法和问责制度等。
(5)落实帮扶责任。驻村工作队负责协助村两委摸清贫困底数,分析致贫原因,制定帮扶计划,协调帮扶资源,统筹安排使用帮扶资金,监督帮扶项目实施,帮助贫困户、贫困村脱贫致富,不脱贫、不脱钩;协助基层组织贯彻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积极参与各项扶贫开发工作。
(6)建立健全帮扶制度。各省(区、市)建立健全驻村干部的选拔、培训、管理、考核、激励、保障等制度,充分调动驻村干部的积极性,对工作成效显著的要提拔重用,对工作成效不明显的要实行退出和问责。加强驻村工作队的规范管理,实现驻村干部帮扶长期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培育扶贫开发品牌项目
各省(区、市)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完善政策措施,因地制宜大力培育行得通、能管用的扶贫品牌。
(7)雨露计划。各省(区、市)扶贫和财政部门会同教育、人社等部门,完善雨露计划实施政策和规划,对参加中高职教育或两年及以上职业技能培训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家庭发放生活补助,提供扶贫贴息贷款支持,提升贫困户新成长劳动力就业技能和创业能力,稳就业、拔穷根,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继续做好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农村适用技能培训和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培训工作。
(8)扶贫小额信贷。各省(区、市)扶贫、财政和金融部门负责完善扶贫小额信贷政策,
对没有外出就业、有一定技能又有创业意愿的贫困户发放小额信贷贴息贷款,支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帮助“换穷业”。提高瞄准性,加强监管,真正惠及贫困户。
(9)易地扶贫搬迁。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局)与扶贫部门共同负责制定规划和计划,对不具备生存发展条件、就地脱贫成本高、难度大的贫困户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结合新型城镇化中解决“三个1亿人”问题,使这部分贫困群众彻底“挪穷窝”。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要充分尊重搬迁户的意愿,并着力解决好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社会融入等问题。
(四)提高扶贫工作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10)各省(区、市)扶贫部门要将扶贫措施与扶贫开发建档立卡紧密衔接,提高扶贫工作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在培育扶贫开发品牌项目的同时,继续做好整村推进、互助资金、产业扶贫、科技扶贫等专项扶贫工作。
(11)各行业部门,要重点围绕落实25号文件,组织实施好村级道路畅通、饮水安全、农村电力保障、危房改造、特色产业增收、乡村旅游扶贫、教育、卫生和计划生育、文化建设、贫困村信息化“十项重点工作”。各行业部门按照25号文件要求,制定相关办法并组织实施。
(五)提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的精准性、有效性
(12)搭建社会扶贫信息服务平台。国务院扶贫办统筹篇三:扶贫开发办项目实施方案xxxx\
年产300吨瓜子扩建项目实施方案
第一章 项目摘要
一、项目名称
年产300吨瓜子扩建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建设地点及建设年限 项目建设单位:xxxxxx。
项目建设地点:xxxxxx。
项目建设年限:1年(2013年6月至2014年6月)。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发展目标
项目建设规模:年产瓜子产品300吨,其中:葵花子系列产品200吨,南瓜子系列产品100吨。
项目发展目标:项目建成达产后,年实现销售收入700万元,利税85万元;每年消化葵花子400多吨,南瓜子200多吨,每年可为当地农民增加收入400多万元,推动“三农”发展;推动清涧县炒货产业发展,扩大清涧县食品工业领域,促进工业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和食品工业体系不断完善。
第二章 项目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单位是xxxx,成立于2010年,注册资本50万元,注册号xxxxx,法人代表xxx,地址位于xxxx,主营业务为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烘炒类)及红枣、粉条、五谷杂粮销售。合作社现有职工15人。通过几年的生产经营,企业在陕西、宁夏、山西、内蒙古等省区已经建立了广阔的营销网络,产品销售量稳步上升,目前已达到每年产销各类瓜子200吨以上的水平。
截至2012年底,企业共拥有资产总额220.4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38.8万元,流动资产181.64万元,资产负债率42.55%。2012年共生产葵花子、南瓜子等各类炒货食品200多吨,实现销售收入318万元,实现利税45万元。
第三章 项目建(来自:WWw.cssyq.Com 书业网:贫困户就业实施方案)设方案
一、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分生产区和办公生活区两部分,总建筑面积400m,其中:生产区修建生产车间、原料库房、成品库房及包装车间,建筑面积300m;办公生活区修建办公室、职工宿舍及其它设施,建筑面积100m。项目共购臵和安装关键生产设备10台(套)。
二、项目建设发展目标
项目引进先进的炒货生产设备,建成标准加工厂,实现瓜子的专业化、规模化生产,促进炒货产业由家庭作坊式向222
正规企业式方向发展,丰富县内工业产业内容,优化产业结构,带动“三农”发展。
三、建设内容设计
根据项目生产工艺的要求,本着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及节约投资的原则进行规划与设计。用现代工厂化集约生产方式取代单家独户的粗放生产方式,用专业设计的封闭、集中的加工车间取代土法改造的露天、分散的生产场地,严格依照国家法律规范和企业产品标准组织生产,彻底改变以往的无标准、无规范的作坊式的加工办法,产品向多品种、多规格、多用途、小定量、精包装、品牌化方向发展,彻底改变了以往的品种单调,无标识、无品牌状况。
第四章 投资概算
一、投资概算
项目概算总投资78.5万元,其中项目建设投资43.5万元,流动资金投资35万元。
二、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中,计划企业自筹资金63.5万元,申请榆林市产业化扶贫项目补助资金15万元。
三、财政扶持资金使用计划
项目申请财政补助资金,计划用于项目土建工程建设。
第五章 项目建设进度安排
项目计划建设期1年(2013年6月至2014年6月)。建设进度具体安排如下:
2013年6月至2013年8月,完成项目前期调研、可研报告编写、备案、环评等前期工作;
2013年9月至2013年12月,完成项目土建工程建设; 2014年1月至2014年5月,完成项目设备安装工程; 2014年6月,完成项目联调联试、职工培训等工作,投入使用。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措施
为了项目顺利实施,合作社成立以理事长为组长的项目领导小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全程监督实施,保障项目按要求完成全部建设。项目建成后,新增就业人员10名,具体负责项目的运行。
二、技术保障措施
目前,国内普通炒货生产技术非常成熟,榆林市内就有几家较大的瓜子加工企业。为了熟练掌握生产技术,公司派专业技术人员到各大瓜子加工企业进行了多次参观学习,并与设备厂家进行了深入沟通,完全掌握了有关技术。
三、资金管理措施
合作社设立项目建设资金专户,制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由专人负责资金使用,确保所有建设资金用到实处。
第七章 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项目建成达产后,年可生产瓜子产品300吨,其中葵花籽200吨,南瓜子200吨,年可实现销售收入700万元,实现利税85万元。
二、社会效益
篇三:关于全面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全面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要求,结合“三严三实”等专题教育活动,改善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自力更生、开发扶贫”的方针,坚持“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格局,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创新扶贫开发思路,以实现共同富裕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贫困村、贫困户、贫困人口为工作对象,以增加贫困农户的收入和改善贫困村发展环境为目的,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实施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责任制,着力改善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改善发展环境,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
二、工作原则
为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注重把握“五个结合”和“四个统一”的原则:即帮扶规划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相结合,短期扶持与稳定脱贫相结合,开发扶贫与保障扶贫相结合,扶持发展与提高素质相结合,政府引导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统一领导、统一思想、统一部署、统一行动。全镇干部要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计划,按照统一步骤,统一帮扶行动,完成规定动作,确保精准扶贫工作协调有序开展。
三、目标任务
2014年底我镇按国家标准精准识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651户1656人,其中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432户,1291人;无劳动能力219户365人。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和部署,
从2015年起实施精准扶贫,用2年时间,对上述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规划到户、措施到户、责任到人”精准帮扶。采取“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等精准扶贫措施,为我镇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打下坚实基础。到2016年稳定实现贫困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
通过精准扶贫帮扶到户的实施,使被帮扶的贫困户有自我发展和稳定收入的主业,并实现稳定脱贫;在全镇达到“七个确保”目标:一确保贫困户家庭危房完成改造;二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家庭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三确保贫困户家庭能参与当地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四确保贫困户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不辍学;五确保考上大中专院校的贫困家庭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六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劳动力能参加免费职业技术培训;七确保每一贫困户学会一至二门种养技术或者手工加工技术,提高种养劳动技能。
四、工作内容
(一)精准识别
1、扎实做好建档立卡
(1)核准底数,精准识别。按照国家制定的统一的扶贫对象识别办法,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根据致贫原因和发展需求,科学划分“扶贫开发户、扶贫低保户、纯低保户、五保户”四种贫困户类型。完善规模控制、精准识别、动态管理机制,采取按收入倒排、公示公告的方式,逐村逐户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和精确复核,以收入为依据,设置排除指标,对2014年建档扶贫对象进行再次摸底识别,并纳入扶贫信息网络管理系统。严格审核各村上报的帮扶贫困户名单,确保建档立卡户是真贫困,确保做到扶真贫。
(2)完善系统,建档立卡。按照国家统一的贫困识别标准,完善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资料,建立互联互通扶贫信息系统平台,做到“一户一网页、一户一对策、一户一帮扶、一年一结果、一年一核查”,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3)动态监测,分级管理。按照脱贫出、返贫进的原则,以年度为节点,以脱贫目标为依据,逐村逐户建立贫困帮扶档案,及时进行数据更新,做到有进有出、逐年更新、分级管理、动态监测。
2、建立帮扶制度。对家庭没有劳动能力的农村生活困难户,给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扶持,根据有关政策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对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低收入户,要明确具体的到户帮扶措施和年度目标,采取各种扶贫开发方式和方法,扎实开展针对性的帮扶。
3、建立帮扶台账。各村(处)要建立本村(处)的结对帮扶台账,帮扶台帐要有帮扶责任人、帮扶措施、年度目标、帮扶投入、实施过程、实施结果和扶贫对象户收入变动等内容和指标。
(二)精准施策
1、精心组织实施产业扶贫。
(1)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镇民政所和农办要指导各村(处)参照《芦溪县产业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和要求,坚持宜农则农、宜游则游、宜商则商,大力发展果业、油茶、苗木、茶叶、黑山羊等特色优势产业和养殖业,培育主导产品,提高特色产业开发效益。
(2)促进扶持政策落实到户。对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扶贫对象,申报实施产业扶贫项目的农业产业化组织要因地制宜,因户施策,采取以奖代补、提供种苗,以及提供信息、
技术、服务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引导和帮助贫困户发展产业。同时,县下达的产业扶贫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扶持贫困户能直接参与、直接受益、稳定增收的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服务项目和其他产业项目,加大对贫困村产业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发挥产业基地对贫困户的辐射带动作用。
(3)探索建立产业发展带动机制。积极引导承包土地向专业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流转,增加贫困户财产性收入。推行“公司十合作社(基地)+贫困户”等模式,提高贫困户的组织化水平,让贫困户从产业发展中获得更多利益。①扶贫龙头企业在贫困村建立特色种养业基地、带动贫困户增加50户以上,人均纯收入年增加2000元以上; 扶持期内在贫困地区和贫困村发展农业产业化成绩突出,在企业场所、设备购置等方面年度总投资50万元以上可以申报产业扶贫资金项目扶持;②农业企业在扶持期内带动贫困户增加30户以上,人均纯收入年增加2000元以上,在贫困地区和贫困村年度总投资30万元以上可以申报产业扶贫资金项目;③农业合作社要入社农户30户以上且贫困户占比40%以上; 扶持期内带动贫困户增加10户以上,人均纯收入年增加2000元以上,在贫困村年度总投资20万元以上可以申报产业扶贫资金项目。④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在扶持期内带动贫困户增加不少于10户或带动农户增加不少于30户,且人均纯收入年增加2000元以上可以申报产业扶贫资金项目。
2、大力实施搬迁移民扶贫。
(1)科学制定规划。对地处深山区、库区、地质灾害频发区,就地脱贫难度大、成本高的贫困群众,按照群众自愿、规模适度、梯度安置的原则,扎实推进移民搬迁扶贫,有序引导贫困人口向市区、工业园区、中心镇或中心村搬迁转移。根据摸底调查申报,2016年—
2020年我镇每年计划向上级申报搬迁移民100人,5年共计搬迁500人,其中搬迁贫困人口150人。
(2)强化到户扶持。搬迁移民户可享受搬迁移民扶贫补助,对贫困搬迁户可以叠加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补助,对特别困难的贫困搬迁户,进一步提高建房补助。劳动保障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技能培训,引导搬迁户到工业园就业,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一对一”帮扶,帮助解决后续发展问题,实现稳得住、逐步能致富。
3、扎实推进教育扶贫。
(1)优先支持贫困村教育发展事业。加强贫困村学校规划,优先支持建设贫困村义务教育学校,同步实现标准化和现代远程教育,让贫困村群众子女能就近享受公平优质教育资源。支持贫困村利用闲置校舍改建公办幼儿园、村小增设附属幼儿班,扶持民办幼儿园建设,使每个贫困村都建有一所普惠性、低收费幼儿园。
(2)加大贫困生资助力度。对建档立卡的贫困生要直接落实享受现有国家济困助学政策,逐步提高贫困生资助标准。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对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贫困生进行资助,为当年被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录取的贫困家庭大学生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争取国家倾斜支持,引导社会各界捐资,多渠道筹集贫困生资助资金,积极推动社会力量开展“一对一”帮扶贫困学生,减少因学返贫现象。
(3)开展贫困生职业学历教育。通过定向委培特困生等方式,帮助贫困生完成中专以上职业学历教育。
4、积极开展就业扶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