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华乐美文网

劳保发放细则

细则2018-10-16 04:16书业网

篇一:员工劳保用品发放标准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试行)

一、目的

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劳保用品管理办法。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和全体正式员工。

三、职责

1、经营部

1) 负责对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和管理。

2) 采购劳防用品必须到有资质的生产单位或经营单位进行,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3) 采购的特种劳防用品必须有三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

2、仓库

1)认真按劳防用品采购计划,按照标准、规格、款式、质量要求对入库劳保用品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不准入库和发放。

2)对库内劳防用品要认真保管,做好防潮、防雨等事项,保持良好通风,防止劳防用品损坏。

3)负责按照安全环保部批复的领料单发放劳防用品。

4) 做好发放管理记录,并及时向安环部提交发放管理记录及库存等情况。

3、人力资源部

1) 按照劳保用品发放制度制定劳保发放表及发放人员及标准。

2)负责对员工工作服及工作鞋等特殊用品的登号。

4、安环部

1)负责劳保用品的采购计划的申报。

2)负责劳保用品数量及品种审核。

3) 建立每位员工劳防用品电子档或纸档个人档案。按劳防用品发放标准进行统一发放。

4)发现劳防用品质量问题时,安环部鉴定后书面通知经营部退换。

5) 根据国家、省及行业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修订劳防用品的发放标准。

四、内容

1、发放范围

1)工作服:公司全体正式员工使用。

2)劳保鞋:在生产过程中主要保护足部防止压伤和烧灼的工人使用。

3)防护手套(包括电工绝缘手套、塑胶手套、帆布手套):按照需要发给操作工使用。其中:电工绝缘手套发给从事带电作业的工人使用;塑胶手套发给接触腐蚀性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工人使用;帆布手套发给有烧伤危险的工人使用。

4)安全帽:车间全体员工及部分办公室员工使用(管理人员、财务部、发货员、过磅员)。

5)防护面具和防护眼镜:发给面部或眼部易被烧伤或被灰尘、金属屑和腐蚀性、毒害性液体容易伤害眼睛的人员使用。

6)安全带:发给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使用。

2、劳防用品发放的原则

1)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各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2)职工不得将发放的劳防用品转让、出售,不准随意改制式样。

3、劳防用品发放使用标准

1)生产部根据不同工种及不同的劳动条件按照安全生产的需要,提出岗位劳防用品需求,由综合管理部按照相关标准制订“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按配备标准进行发放,并保存有员工签字的发放记录;同时应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的台帐,并及时 更新和日常维护;

2)新工种、新项目需新增的劳防用品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发放使用标准;

3)安环部负责对员工进行防护用品正确使用方法的培训,并保存培训记录。需培训的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带、安全帽等防护用品。

4、劳防用品的使用规定

1)劳防用品,不同工种不同标准,不同条件不同规格,不搞平均主义,充分发挥劳防用品的作用,员工对领用的防护用品要本着节约的原则,不多领、冒领、不送人、不变卖,防止浪费;

2)为预防工伤事故及职业病,工作时间应正确穿戴工作服及使用防护用品,因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免受事故伤害的最后一道防线,故作为安全操作规程中首要规定,经安全检查在工作时间内未使用相应规定的防护用品,按违章作业进行相应处罚;

3)基层干部按管辖的主要岗位标准发给劳防用品,使用期限按规定标准执行,发放给员工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由员工个人负责妥善保管和使用;

4)临时工作人员的防护用品按同类工种标准执行;

5)培训人员、实习人员、参观人员在生产现场所需用的防护用品,由负责接待部门提供公用的防护用品。公用防护用品由综合管理部管理;

6)进入生产现场从事生产作业,必须认真穿戴好劳防用品,特别是安全帽;

7)员工改变工种应经人力资源部门及安环部同意相应增减劳动防护用品,不得自行变动;

8)凡员工脱离本岗位工作、学习、请假及发生工伤事故造成歇工3个月及以上者,其劳动防用品的使用期限应按实际歇工天数相应延长;

9)员工在内部岗位调动时,个人防护用品按标准调整。员工调离本厂,应按规定交回主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5、防护用品的报废:

安环部及员工应经常检查防护用品的有效性,不合格的、失效的防护用品一律不准使用,本着节约成本原则,需报废的劳防用品必须由安环部检查并强制收回后(交经营部),方可更换新的防护用品,对于遗失和人为故意损坏的防护用品,由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并对责任部门和班组实施处罚。

五、考核及其他

1、对于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部门和员工,由公司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2、所有劳保防护用品均为免费发放,在规定使用期内离职、转职等,应在离开原职位前交还所有劳保用品,出现废、损坏严重等情况者,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赔偿(例如工作服、工作鞋在员工任职七个工作日后发放,其界限为6个月,即如在六个月内出现离职等状况,应照原价赔偿。);

3、劳保防护用品在规定使用期内,凡出现丢失、损坏等意外情况,到安环部报备,并视情节轻重接受处罚,同时按进价赔偿;易耗劳保防护品,不允许随处乱扔乱放,违反者按照《现场作业人员管理奖惩条例细则》进行处罚。

4、凡违反本制度的部门和员工,由公司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处罚。

本制度自2011年12月1日起执行,本制度修改权和解释权归经营部、安环部所有。

附件:《员工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办法表》

篇二: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加强本公司员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工作,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保证员工在工作生产劳动中的安全与身体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化、制度化。根据有关员工劳动保护的政策规定,本着安全、经济、实用、合理发放特制定本规定。

二、劳保护具用品发放的原则

第一条.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使用、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发放的劳保护具用品确实起到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作用。

第二条.劳动用品的发放,必须依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对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不同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三条.劳动保护用品不是生活福利待遇,应按规定标准以及实物形式发给员工。

三、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范围和标准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各岗位上的在岗人员。

第五条 员工按其所从事的岗位(工种)领取劳动保护用品,员工岗位(工种)变动后劳动保护用品按新岗位(工种)标准发放。

第六条 因特殊情况需要提高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时,由员工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经人事行政部和总经办核实批准后可按提高的标准发放。

第七条 特殊部门员工的劳动保护用品可参照本规定由人事行政部确定发放标准。

第八条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见附表,凡未列入和新出现的工种,由人事行政部组织相关使用部门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标准后准许发放。

四、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管理

第九条 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管理由人事行政部和PMC部共同负责,人事行政部负责每个月对各岗位(工种)人员名单进行核实,PMC部负责核对车间领用劳保规定数量的准确性。

第十条 劳动保护用品必须严格按规定和标准发放,不得违反规定,否则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一条 新入职员工,一周后方可按工种的正常规定发放所需劳保用品;前期自备劳保用品。 第十二条 新入厂的外聘人员不需一周后发放,劳保用品的发放按所在部门(工种)的劳保用品发放规定来办理。

第十四条 凡领取劳保用品的员工,因病、事假等原因考勤达不到15天的扣除一半劳保费用。 第十六条 部门当月没有考勤的员工,劳保护具停发,待重新入厂时再按其相关规定进行领取。 第十七条 临时领用劳保用品的员工必须正确使用、保管并按时退回,如存在无故损坏者,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十八条 特殊劳保用品(安全帽)使用规定期满后,需所在的班组长或主管领导核实签字后报人事行政部审核后,方可领取换发。

第十九条 劳保发放时间为每月的1--6日,按照班组为单位,1号下班之前将《劳保护具领用申请明细表》通过OA上传至行政部,行政部2号核实完出勤后,转给采购部,采购部核实完数量后,打印出来,车间4号到采购部领取《劳保护具领用申请明细表》,并根据表上的数量开具出库票到仓库领取,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各负责部门将不予办理。

第二十条 公司内员工的工种发生改变时,由人事行政部负责通知PMC部办理新旧岗位劳保用品的领退。

第二十二条 劳保用品的质量问题,由人事行政部及PMC部进行监督检查,采购部要根据生产部对护具质量的要求意见来购进。采购部门要对购回的劳保用具是否符合要求负责。

五、员工离厂劳保护具的清算

第二十三条 离厂结算:没有使用过的可以办理退回,使用过的按市场进价全部扣除。安全帽入职当月以内扣除全部,三个月以上的扣除50%,半年以上的不予扣除。

第二十四条 其他劳保护具,入职三个月以内的,扣除当月全部劳保护具,非月消耗品按50%进行扣款。

第二十五条 满三个月以上的员工结算时,工作时间超过15天的,不扣除当月月消耗劳保护具; 非月消耗品,根据使用期限进行扣款;工作不满15天者,扣除当月全部劳保护具费用,非月消耗品,根据使用期限进行扣款。

第二十六条 离、辞退人员退劳保时,由仓库签字并注明劳保单价转交财务。

六、劳保护具的结算

第二十七条库房会同人事行政部对各部门劳动保护用品的领用情况进行月、年度统计结算,结算情况作为预算下年度劳动保护用品费用及人力成本核算。

七、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的解释、修订和废止权归人事行政部。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开始生效。

附表:

1、《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

2、劳保护具领取具体流程

3、《劳保护具领用申请明细表》

拟定/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备案:

附表一:《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备注:

1. 所有劳保用品,在使用过程中,不许丢失、遗弃;

2. 所有生产第一线员工在工作过程中都必须穿工作服、工作鞋;

3. 所有员工在搬运物料过程中必须佩带手套;

4. 所有员工在操作旋转电动工具、机床过程中,严禁佩戴手套。

5. 其它劳保用品依发放标准,工作过程中必须佩戴。

6. 售后服务人员依工作需要,凭销售部经理批准的领料单直接到库房领用。

7. 由于工作原因,需要额外领用劳保用品的,需经生产部批准的领料单直接到库房领

篇三:劳保物资领用及发放管理办法

篇四:劳保发放制度

编制:侯伟成审核: 批准: 日期:2014年 月 日

编制:侯伟成审核: 批准: 日期:2014年 月 日

Copyright @ 2012-2024华乐美文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