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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户长培训计划

培训计划2018-11-17 13:40书业网

篇一:基层十户长发展党员计划

恰格拉克乡十户长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农村十户长是村治安联防中的最小单元,发挥着开展治安巡逻、宣传各类法律法规知识、登记外来人员情况、消除和制止治安纠纷、检查和消除安全隐患等方面的作用。抓住有利时机,充分发挥十户长与群众联系密切、与村党支部联系密切的优势,开展“把优秀的党员十户长培养成村干部”工作,不仅能更好的帮助广大十户长提高对党的认识,发挥十户长的特殊作用,进一步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同时也是壮大党员队伍、提高基层组织队伍战斗力,巩固基层基础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近年来,十户长在全乡维护社会稳定、解决社会矛盾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我乡现有十户长192名,今年我乡共培训十户长30名,最终确定2名十户长为发展对象(喀拉萨尔村十户长艾里亚斯〃依斯马依力,吉格代村艾则孜〃吾斯曼)。除个别是共产党员外,绝大部分还是普通群众。对十户长进行党的基础知识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砚,能使他们尽快在政治上和思想上成熟起来, 自觉肩负历史责任,自觉地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贡献力量,必将对促进我乡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推进乡域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所以我乡充分认清把十户长培养成党员工作的重要意义,因此,我乡制定十户长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一、发展原则

在十户长中发展党员工作要坚持注重培养,严格标准,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既要确保发展党员的程序规范,又要保证被发展的十户长党员的质量。

二、具体开展时间。

(一)、对十户长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2012年5

月15日—5月3 1日)制订培养教育计划,重点放在扩大教育面和增强教育效果上,让更多的十户长较早较系统地接受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教育的内容包括中共党史和党在各历史阶段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性质、奋斗目标、指导思想、宗旨、组织原则、优良传统和作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以及如何争取加入党的组织等。根据各村工作实际,遵循党员发展规律,充分利用基层组织建设“十个一”活动,系统地循序渐迸地对十户长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二)、对十户长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2012年6月1日—10月30日)对已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十户长,指派村干部联系帮助教育、分配一定的工作任务等办法进行考察和锻炼,促使他们尽快成熟,并支持和帮助村党(总)支部开展将十户长培养成党员的推荐选拔、考勤登记、检查考核等工作。积极组织十户长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乡党校组织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同时组织相应的培训班,对十户长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系统的党的知识培训,培训考试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三)、发展十户长党员。(2012年6月25日—7月5日)党员质量是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标志,严格程序、完备手续是保证新党员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对在积极份子考察期间工作突出,群众基础好的十户长决定吸纳进党组织。从十户长中发展党员要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条例(试行)》,按照发展党员的十六字”方针:严格程序,保证质量,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吸收一个,审批关和转正关“四关”,既不能为完成任务而降低标准,又不能求全责备,把表现优秀、政治上强的十户长拒之门外。同时,把一些政治立场坚定、文化程度高、群众

公认的优秀党员吸纳到十户长队伍中去,进一步优化十户长队伍,要把工作能力强、政治立场坚定的十户长作为村级后备干部来培养,争取把优秀的十户长培养成村干部,迸一步拓宽树干部的选人用人渠道,为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提供人才保证。

篇二:翠林山庄社区2013年十户长管理办法

翠林山庄社区2013年十户长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社区治安联防“十户长”的作用,进一步夯实基层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根据中办、国办和全国人大办《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的有关精神,结合现实工作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治安联防“十户长”是指行政村、社区基层组织根据辖区居住自然状况,依据就近连片、方便工作的原则,按一定居住户数量将辖区划分为若干个治安联防责任区,并在该责任区内确定其中1户家庭的1名主要家庭成员,协助本级治保组织负责本责任区内治安联防组织协调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社区范围内从事治安联防工作的“十户长”。

第二章 “十户长”的职责

第四条 “十户长”的主要任务是发现异常、报告情况、化解矛盾三项,具体职责为六项:

(一)协调组织联防户开展群防群治等治安防范工作,当好治安联防员;

(二)发现和调处联防户邻里矛盾纠纷,当好矛盾调解员;

(三)收集和上报社会稳定信息,当好社会稳定信息员;

(四)摸排和登记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当好流动人口协管员;

(五)联系和帮教联防户内的重点人员,当好重点人口帮教员;

(六)组织和督促联防户学习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当好法制宣传员。

第三章 “十户长”的产生

第五条 选任“十户长”的基本要求是:选得准、看得见、喊得应、管得住。

第六条 担任“十户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可靠。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以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二)素质较好。具有一定文化水平,理解和运用法律、法规和政策能力较强;

(三)作风扎实。热爱本职工作,办事公道,群众威信高,组织协调能力强;

(四)身体健康。肢体无严重功能缺失性障碍,年富力强,精力充沛。

(五)具有社区“两代表”(党代表、人大代表)、“一委员”(政协委员)、无职党员、“四老”人员、部队复员军人、爱国宗教人士等特殊身份的人员优先。

第七条 “十户长”应当在一定的治安责任区范围内产生,一般不得人区分离。“十户长”的数量应当按每5-15户居住户产生1人的标准确定。在不增加本辖区“十户长”总数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社区社会稳定的具体情况,适当增加或者减少某一区域“十户长”的数量,但是,最低不得少于5户确定1人,最高不得多于15户确定1 人。

第八条 “十户长”由治安责任区内居住户民主推荐、社区基层党组织审查并报街道党工委政法办备案产生,任期一年,转年按程序重新确定和选任。工作业绩好、经组织考核符合条件的可以连选连任。

第四章 “十户长”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十户长”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建好辖区住户基本情况台账,每周至少对辖区住户入户走访一次,履行好辖区“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赋予的职责,做到基本情况“一口清”;

(二)根据社会稳定形势和上级的安排部署,合理安排轮流排班和监督检查,组织辖区内住户轮流开展治安巡逻和隐患排查工作,并做好相应的记载和通报;

(三)对照《社会稳定信息明白卡》的规定,及时排查和收集各种社会稳定信息,每三天向所在社区治保会主任报告一次,重大、紧急情况2小时之内直接上报街道综治中心;

(四)每周至少对辖区内邻里之间、住户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纠纷排查一次,及时做好登记和向村(社区)调解委员会报告工作,并主动靠前开展化解和疏导,做到“小事不出辖区,大事及时报告”;

(五)每周对辖区内的流入、流出人口和出租房屋承租关系变动情况进行一次排查、登记和向社区治保主任报告工作;

(六)对辖区内的危安重点人员和有赴区进京上访苗头的人员每天见面一次、每周走访联系一次,对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和其他不放心户每三天见面一次、每半月走访联系一次,及时发现和报告异常动态,及时做好思想教育和政策引导,及时反映其生产生活困难并督促基层组织协调解

决,做好相关记载。重大、敏感节点应当根据上级的安排适当增加相应的频次;

(七)每月一次或者根据上级的安排部署组织辖区内的住户和外来人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并做好相应的记载。

第十条 “十户长”应当享有以下权利:

(一)“十户长”任职期间每月由县财政给予100元误工补贴;

(二)“十户长”提供有价值社会稳定信息,经调查核实,按县《社会稳定信息奖惩管理办法》给予相应现金奖励;

(三)“十户长”参与调解矛盾纠纷,按县《人民调解一案一补管理办法》给予相应的误工补贴;

(四)”十户长”任职期间其职权受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各级政法综治部门和基层组织应当大力支持其积极开展工作,并根据其现实表现及时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章 “十户长”的管理和奖惩

第十一条 “十户长”由社区基层治保会依据“十户长”工作职责、权利和义务组织管理,具体包括工作安排、情况收集、监督检查、业绩考核。

篇三:社区十户长的职责

十户长(巷道长)工作职责

十户长(巷道长)要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做好工作记录,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每天组织村(居)民开展十户联防、邻里守望,认真化解矛盾纠纷,并及时上报辖区涉稳信息,经常性地开展平安宣传,积极组织居民户参与平安创建工作等。

1、组织治安联防。督促辖区家庭户落实好“四防”(防火、防盗、防抢、防事故)等治安防范措施,协助协警员开展治安巡逻,组织管辖户开展“十户联防、五户联保”,做好邻里守望,积极参加义务巡防、处突演练、抢险救灾等活动。

2、收集上报信息。积极发展培养信息员,及时掌握和上报辖区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事故隐患、违法犯罪线索及群众反映的“四情”(敌情、社情、舆论、民情)信息,对辖内“危安”等重点人员做到盯死看牢,发现异常行为,立即向村治保会和辖区警务室报告。

3、流动人口管理。对所辖户做到“四知四清四掌握”;做好外来流动(暂住)人口、出租房屋的排查上报工作,发现(来自:WwW.zaiDian.com 在点网)可疑人员和可疑情况及时向治保主任和驻村民警上报;

4、矛盾纠纷化解。利用走家串户、了解社情民意的机会,积极排查矛盾纠纷、热难点问题、上访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做好化解、劝解工作,遇到集体上访等重大问题,及时向村(队)治保会和驻村民警反映。

5、开展宣传教育。利用群众聚集、举行婚丧嫁娶、串门聊天等机会发放宣传资料(手册),经常性对管辖户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团结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管辖户维护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和自我防范意识。

6、做好帮教转化。对巷道内的“十类”人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特别对生活困难的“十类”人员,协助村委会采取政策上倾斜,生活上关心,经济上扶持的办法,如:享受低保、无息贷款、生产物质捐赠、职业技能培训、安置公益性岗位等,发挥爱心帮教作用。

7、平安家庭创建。配合包巷包户干部、驻村民警,动员管辖户了解掌握平安建设知识,争创平安家庭,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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