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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篮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2018-12-24 04:25书业网

篇一:电动吊篮租赁合同

电动吊篮租赁合同

承租方: (简称甲方)

出租方: (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

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 工程使用电动吊篮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设备租赁情况

一、工程名称:

二、施工地点:

三、电动吊篮规格: ,数量:

四、租赁期限和租金

1.根据工程施工情况,本合同租赁期限暂定为 年 月日开始至 年 月日终止(具体执行时间,按承租方验收之日起至承租方通知拆除之日止)。

2.所有吊篮一律实行日租赁制,即每台日租赁费为元,大写金额: 元,承租方在不进行冬季施工的情况下,停用期间不予计费(以承租方验收投入使用起至承租方报停为准)。

五、付款方式

1.吊篮租赁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吊篮押金¥ 元。

2.甲方每月5日前向乙方付清上月租赁费用,甲方需按时交纳租赁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否则,延期交纳每日按应付租金金额的千分之五加收违约金。

3.吊篮租赁期满后,吊篮租赁剩余总款一次性结清。

4.吊篮设备因甲方原因损坏、丢失等的赔偿金,在每月租金支付时一次结清。 双方责任:

一、乙方责任:

1.负责电动吊篮的指导安装、调试、维修、保养工作,以保证吊篮正常工作。

2.负责甲方操作人员的技术指导。

3.因设备本身故障造成的吊篮停用,乙方负责修复。维修时间超过十二小时,免收当日当台租金。

4.电动吊篮正常使用发生的磨损,乙方负责维修及更换易损件,不收取维修费用。

5.乙方有权对甲方违章操作进行制止,限期整改,整改期内租赁费照付。

6. 如果甲方不能按本租赁合同写明的付款方式如期交纳租赁费,则乙方有权在无须通知甲方的情况下,终止甲方的设备使用,并有权收回出租的设备,有权追回所欠租金及违约金。

二、甲方责任

1.负责电动吊篮的安装、保养工作,以保证吊篮正常工作,在乙方签认安装验收单前甲方不得使用。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设备,在任何时候均是乙方的财产。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向第三方转让,转租和转接他人,不得改装和变卖。

3.甲方按照乙方所培训及使用说明书中有关规定进行设备的使用,设备出现任何的不安全,失修或不良的工作状态,甲方应立即停止设备的运行并通知乙方,直到乙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检修,待排除后方可使用。

4.甲方负责屋顶防水层、建筑结构及设备的保护,如有损坏,与乙方无关。

5.甲方负责按要求提供动力柜。

6.甲方负责吊蓝的进出场装卸运输以及设备达到现场后的保管工作。

7.甲方负责在退租前三天通知乙方,并在退租日前将吊篮拆卸至地面。

8.甲方在发生牵涉到设备的事故或工伤时,应立即向乙方通报,并有责任保护事发现场。

9.甲方要严格遵守吊篮的安全协议。由于违章操作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因甲方操作不当,造成吊篮的事故停用期内租金照付,设备因此而损坏,甲方照价

赔偿。

10.甲方负责保管施工现场的吊篮及配件,退场时应保证吊篮完好,部件齐全,并清理干净。若发现吊篮残缺,损坏,丢失,须及时通知乙方,并按合同价格赔偿。 争议

1.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

委员会仲裁,也可以法向签订合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行业有关电动吊篮的规

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除双方约定或者商定的终止情形出现外,本合同在双方约定的全部权利义务完成后即行终止。

2.本合同未尽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做出补充条款,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电动吊篮安全使用协议,赔偿价格表

甲 方:乙 方: 经办人:经办人: 电 话:电 话: 日 期:日 期:

篇二:吊篮租赁合同

无锡振达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 月日

无锡振达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吊 篮 租 赁 合 同

出租方(甲方):无锡振达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海南经销处

承租方(乙方):北京建元超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日期:2014年 月 日

一、租赁数量及地点:

乙方因 外墙作业 需要向甲方租用振达高空作业吊篮 25台。地点在 海

口海盛路香格里拉培训中心大楼 。

二、租赁期限:

租期暂定为天,暂定发货日期为2014年月日,起算租金日期为2014年 月 日,暂定退还日期为2014年月 日。(不满一个月按一个月结算,超出一个

月按实际天数结算。租用期满乙方如继续租用,应提前五天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

使用。)

三、租用费用:

吊篮租金为每台每天 60 元。

四、吊篮押金:

合同签订后乙方需支付每台押金 5000元,合计(大写) 壹拾贰万伍仟元后,甲方开始准备发货。租赁结束后多余押金,在甲方验收吊篮完好无损及甲乙双方结

算完毕后一次性退付。

五、安装拆卸及运费等费用:

乙方承担吊篮进退场运费来回 200 元/台。甲方负责吊篮的安装拆卸及移机,每台吊篮

收取安装费 800 元/台、拆卸费 600 元/台、移机费 700 元/台。乙方需负责提供施工

现场的垂直升降设备或塔吊。

乙方应自备好吊篮操作人员必须佩戴的安全大绳、安全锁及安全带等。

乙方负责在安装吊篮楼顶提供带漏电开关三相四线电源4千瓦。

六、结算方式:

每个月的5号之前,乙方付清上月租金及费用。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支付押金。甲方开具收据。合同中甲方所收取的费用均不含税金。

七、吊篮的进退场验收:

1、乙方需要甲方安排吊篮进场时,应提前通知甲方。20台以下,提前7天,20台以上,

提前15天。退场时,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停止使用的书面申请报告并经甲方签字,甲

方以此作为结算凭据。

2、乙方必须指定一现场负责人与甲方进行工作联系。

甲方现场负责人: ,联系电话: ;

乙方现场负责人: ,联系电话: 。

3、甲乙双方必须进行吊篮进退场验收,验收在甲乙双方人员共同参与下进行,验收完毕

后双方代表在《振达租赁吊篮收发货清单》上签字确认,该清单将作为吊篮检验和结

算的凭证。

4、吊篮归还时,乙方应保证吊篮完好齐全,缺损件必须按价赔偿。

八、吊篮的安全、维护和保养:

1、吊篮租赁期间的一切安全事宜,包括:吊篮及其配件、辅料的人为损坏、遗失、丢窃

等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吊篮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吊篮安全操作规程》规范作业,并做好日常保养。

3、乙方应指定人员对吊篮实施维护管理,吊篮发生故障、损伤后,乙方必须在第一时间

通知甲方,并停止作业。甲方人员得到通知后须立即进行检修处理,未经甲方同意而

带伤作业,所造成的后果,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由乙方操作人员违规操作或乙方自己移机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由甲方吊篮质量问题造成的各种事故,甲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5、接到乙方维修通知后,甲方立即安排技术人员赴现场修理。

九、吊篮的所有权与使用权:

租赁期内,吊篮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仅拥有使用权。

十、吊篮服务范围:

1、甲方于本合同中所提供的服务仅限于吊篮的租赁,对于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等问题

无任何连带责任。

2、租赁吊篮只允许在合同预先规定的区域、范围内作业,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变更作业地

点、作业环境,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其后果由乙方自负。

3、甲方吊篮仅供乙方使用,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租甲方吊篮,若发生

转租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十一、合同的解除、争议的解决:

1、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2、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分歧应本着互谅精神、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

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包括:《安全及操作技术交底》、《振达租赁吊篮收货清单》、《吊篮安全操作规程》。

十三、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订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无锡振达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海南经销处 乙方:北京建元超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代表人: 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行:交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开户行:

账 号:6222601110006672293 账 号

户 名:华巨浪 户 名:

篇三:吊篮租赁合同(文本)

高处作业吊篮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国家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的吊篮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

1、 合同总价:暂定(大写:,以实际使用天数结算。

2、 租赁台数及租期:租赁台数及租期:

1)甲方租用乙方电动吊篮暂定台,租期暂定为天。

3、 费用支付:

1)每台吊篮按包月形式计算租金,日租金为人民币5日为上月租赁费用的结算时间,租费结算日期起15日内凭乙方提供的正式税务发票及实际使用台班确认单支付给乙方。

2)当租赁金额超过本合同暂定总价的5%时需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否则视同乙方放弃结算权利。

4、 吊篮使用天数及租金的计算方法:

1) 吊篮进场前需经甲方正式通知,安装调试好后,双方办理吊篮起租确认单,并开始计算租赁期;

2) 在租赁期内,因乙方设备原因停工达4小时以上,免收该台吊篮当日租金。由于天气等不可抗外力引起的暂停使用期内(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天气日志为准)免收租赁费;

3) 甲方有权对吊篮进行报停,但每台总报停时间不能超过30天,报停期间乙方按日租金的30%(即人民币元/日.台)收取甲方吊篮租金,如甲方总报停时间超过30天,乙方有权将报停的吊篮撤场,或按正常使用期间的日租金(即人民币 元/日.台)收取吊篮租金。

4) 甲方代表(项目经理)向乙方发出退租通知之日起即为租赁截止期;

5) 计费时间以甲方书面验收时间为起始计费时间。

6) 租赁期满乙方应提供完整的结算资料配合甲方结算。结算书应加盖与本协议所盖的签章一致方可生效。其他形式的结算书无效。

7)因施工现场需要临时增设的吊篮乙方应报甲方审批,经甲方的相关部门(预算部、项目部)签字确认才能作为结算依据。

5、 双方责任与义务

(一) 甲方责任与义务:

1) 按乙方《使用手册》之规定,甲方派专人经乙方专业人员培训考试合格后发放上岗证方

可使用吊篮作业,甲方提供可与设备配套的二级电箱的电源接驳点。

2) 甲方负责派人员协助乙方的吊篮进场时的卸车和现场的安装,以及协助乙方吊篮退租时

吊篮的拆卸和出场的装车工作。

3) 甲方在租赁期内不得将乙方设备随意拆卸、维修或换零件。

4) 甲方有责任教育吊篮施工工人,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的安全规范,施工中如发现吊篮异常

情况,应立即停机,逐级报告,通知乙方检查维修、检修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5) 租赁期内,甲方不拥有乙方之设备的所有权,甲方不得将乙方设备转让第三方,不得作

为其他作用之抵押或保证,一经发现,乙方有权立即收回合同之吊篮,并酌情处以相应罚金。

6) 甲方应妥善使用与保管承租的设备及相关设施;归还时应保证吊篮完好齐全,并对附着

灰浆、涂料等杂物清理干净。因甲方作业人员使用不当造成乙方设备损坏或损失,视其设备损坏程度和丢失的部件由甲、乙双方协商价格进行赔偿。但甲方按正常使用造成合理损耗不予赔偿。

7) 租赁期内,因甲方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故障或人员伤害,其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8) 甲方在租赁期满,结算后在10个工作日内与乙方结清费用

(二)乙方责任义务

1) 乙方负责提供性能良好,符合国家规范标准的全新合格产品供甲方使用,乙方负担所有

设备零件和维修费用;同时乙方提供吊篮安全锁的有效标定(每半年一次的检测)。

2) 乙方负责配备符合现场用电规定的三级电箱,并保证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之规定;

3) 乙方负责吊篮进场的装车、运输及吊篮安装、调试;负责吊篮出场拆卸、运输及一切与

之相关的费用(甲方协助搬运的人工费除外)。

4) 乙方负责提供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负责派专业人员指导操作,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

训并负责办理当地政府安检部门认可的操作证。每台吊篮不少于一人。

5) 租赁期内,乙方进驻施工现场后,接受甲方统一管理、检查和考核并对甲方负责。

6) 租赁期内,乙方派三名现场服务人员(前期派二名),跟踪服务,至工程结束,乙方派至

现场的所有人员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安全责任等由乙方负责,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每十五天内安排专业维修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维护,以确保安全运转并作好日检及维修记录。

7) 租赁期内,凡因吊篮质量问题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或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

损失。乙方负责为现场服务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及每台吊篮机械责任保险。

8) 乙方所提供的吊篮应满足安全规范要求,符合工程当地安全监督部门相关检查要求,并

提供检验合格证;租赁期内,乙方负责政府有关部门对吊篮的检验、检查费用。

9) 若因乙方提供的吊篮手续不全引起的有关方面的处罚,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10) 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事故,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前往调查处理,事故责任双方调查核实后

确定,必要时报市劳动监察部门按法定程序处理。

11) 乙方需要配合甲方完成吊篮方案、板块吊装方案和轨道安装拆除方案。

12) 乙方提供的吊篮必须满足甲方对190米高度的幕墙工程安装和630kg的载重。

6. 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生效的后,任一方单方面中止或单方面变更合同执行,即视作违约,违约方应按合同协议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7. 争议解决方式

1) 双方如有违反本合同条款规定之事实而造成纠纷,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解决。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 本合同之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如协调不成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 本合同系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之原则协商签定,甲、乙双方应彼此

约束、互相谅解、协助本合同顺利执行,合作愉快。

5)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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