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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谈判案例

谈判技巧2018-12-26 14:11书业网

篇一:商务谈判 索赔案例

索赔受理商务谈判案例分析

一、 案例过程分析

篇二:案例4-8:中日索赔谈判:让步的技巧

案例4-8:

引子: 我国从日本S汽车公司进口大批FP-148货车,使用时普遍发现严重质量问题,致使我国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为此,我国向日方提出索赔。

9月30日,中日双方在北京举行谈判。 首先是卡车质量问题的交锋。

日方深知,FP-148汽车质量问题是无法回避的,他们采取避重就轻的策略:如有的车轮胎炸裂,电路有故障,铆钉震断,有的车架偶有裂纹……

果不出我方所料,日方言词谨慎,所讲的每一句话都是经过反复推敲的。毕竟质量问题与索赔金额有必然的联系。我方代表用事实给予回击:贵公司的代表都到过现场,亲自查看过,经商检和专家小组鉴定,铆钉非属震断,而是剪断的;车架出现的不仅仅是裂纹,而是裂缝、断裂!而车架断裂不能用“有的”或“偶有”,最好成绩还是用比例数来表达,则更为严重科学准确……

日方砰然一震,料不到对手是如此精明,连忙改口:“请原谅,比例数字未做准确统计!”

“贵公司对FP-148货车质量问题能否取得一致看法?” “当然,我们对贵国实际情况考虑不够……”

“不,在设计时就应该考虑到中国的实际情况,因为这批车是专门为中国生产的。至于我国道路情况,诸位先生都已经查看过,我们有充分理由否定那种属中国道路不佳所致的说法”。

室内烟雾弥漫,谈判气氛趋于紧张。

日方转而对这批车损坏程度提出异议:“不至于损坏到如此程度吧?这对我们公司来说,是从未发生过,也是不可理解的”。

我方拿出商检证书:“这里有商检公证机关的公证结论,还有商检拍摄的录像,如果……

不,不,不!对商检公证机关的结论,我们是相信的,无异议,我们是说贵国能否作出适当的让步。否则,我们无法对公司交待“。

对FP-148货车损坏归属问题上取得了一致的意见。日方一位部长不得不承认,这属于设计和制作上的质量问题所致。

初战告捷,但是我方代表深知更艰巨的较量还在后头。索赔金额的谈判菜市最根本性的。

我方一代表,专长经济管理和统计,精通测算。在他的纸笺上,在大大小小的索赔项目旁,布满了密密麻麻的阿拉伯数字。这就是技术业务谈判,不能凭大概,只能依靠科学准

确的计算。根据多年的经验,他不紧不慢地提出:“贵公司对每辆车支付加工费是多少?这项总额又是多少?”

“每辆10万日元,计58400万日元。”日方又反问:“贵国提价是多少?”

“每辆16万零1日元,此项共计95000万日元。”

久经杀场的日方主谈淡然一笑,与助手耳语了一阵,神秘地看了一眼中方代表,问:“贵国报价的依据是什么?” 我方将车辆损坏的各部件、需要如何维修加固、花费多少工时,逐一报出单价。“我们提出这笔加工费不高,如果贵公司感到不合算,派员维修也可以。但这样一来,贵公司的耗费恐怕是这个数的好几倍。”

日方对此测算叹服了:“贵访能否再压一点?”

“为了表示我们的诚意,可以考虑。贵公司每辆出多少?” “12万日元。”

“13万如何?”

“行。”

这项费用日方共支付77600万日元。

中日双方争议最大的项目,间接经济损失赔偿金,金额高达几十亿日元。

日方在谈这项损失费时,也采取逐条报出。每报完一项,总要间断地停一下,环视一下中方代表的反映,仿佛给每一

笔金额数目都要圈上不留余地的句号。日方提出支付30亿日元。

我方代表琢磨着每一笔报价的奥秘,把那些“大概”、“大约”、“预计”等含糊不清的字眼都一一条了出来。指出里面埋下的伏笔。

在此之前,我方有关人员昼夜奋战,液晶体数码不停地在电子计算机的荧光屏上跳动着,显示出各种数字。在谈判桌上,我方报完了每个项目和金额后,讲明这个数字测算的依据在那些有理有据的数字上,打的都是惊叹号。最后,我方提出赔偿间接损失费70亿元!

日方代表听了这个数字之后,惊得目瞪口呆,老半天说不出话来,连连说:(来自:www.zaidian.cOm 书 业网:索赔谈判案例)“差额太大。差额太大!”于是,进行无休止地报价、压价。

“贵国提的索赔额太高,若不压半,我们会被解雇的。我们是有妻儿老小的……”日方代表哀求着。

“贵公司生产如此低劣的产品,给我国造成多大的经济损失啊!”继尔我方又安慰道:“我们不愿为难诸位代表。如果你们做不了主,请贵方决策人来与我们谈判。”

双方各不相让,只好暂时休会。

即日,日方代表接通了北京通往日本S汽车公司的电话,与公司决策人秘密谈了数小时。

接着,谈判又开始了。先是一阵激烈的鏖战,继尔双方一

言不发,室内显得很沉闷。

我方代表打破僵局:“如果贵公司有谈判的诚意,彼此均可适当让步。”

“我公司愿意付40亿日元,这是最高突破数了。” “我们希望贵公司最低限度必须支付60亿日元。”

这样,使谈判又出现了转机。但差额毕竟是20亿日元的距离啊!后来,双方几经周折,提出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中日双方最后的各报金额相加,除以二,等于50亿日元。 除上述两项达成协议外,日方愿意承担下列三项责任:

1. 确认出售到中国的全部FP-148型卡车为不合格品,同意全部退货,更换新车;

2. 新车必须重新设计试验,精工细作和制造优良,并请中国专家试验和考察;

3. 在新车未到之前,对旧车进行应急加固后继续使用,日方提供加固件和加固工具等。

一场罕见的大索赔案终于公正地交涉成功了!

问题:

1. 中方在谈判中体现出了怎样的让步策略?

2. 分析中日双方各采用的是什么谈判战略?

3. 从这个谈判中中方是如何坚持原则的?

篇三:案例一+中日索赔谈判中的议价沟通与说服

案例一 中日索赔谈判中的议价沟通与说服

我国从日本S汽车公司进口大批FP——148货车,使用时普遍发生严重质量问题,致使我国蒙受巨大经济损失。为此,我国向日方提出索赔。谈判一开始,中方简明扼要地介绍了FP148货车在中国各地的损坏情况以及用户对此的反应。中方在此虽然只字未提索赔问题,但已为索赔说明了理由和事实根据,展示了中方谈判威势,恰到好处地拉开了谈判的序幕,日方对中方的这一招早有预料,因为货车的质量问题是一个无法回避的事实,日方无心在这一不利的问题上纠缠。日方为避免劣势,便不动声色地说:“是的,有的车子轮胎炸裂,挡风玻璃炸碎,电路有故障,铆钉震断,有的车架偶有裂纹。”中方觉察到对方的用意,便反驳道:“贵公司代表都到现场看过,经商检和专家小组鉴定,铆钉非属震断,而是剪断,车架出现的不仅仅是裂纹,而是裂缝、断裂!而车架断裂不能用?有的?或?偶有?,最好还是用比例数据表达,更科学、更准确……”。日方淡然一笑说:“请原谅,比例数据尚未准确统计。”“那么,对货车质量问题贵公司能否取得一致意见?”中方对这一关键问题紧追不舍。“中国的道路是有问题的。”日方转了话题,答非所问。中方立即反驳:“诸位已去过现场,这种说法是缺乏事实根据的。”“当然,我们对贵国实际情况考虑不够……”“不,在设计时就应该考虑到中国的实际情况,因为这批车是专门为中国生产的。”中方步步紧逼,日方步步为营,谈判气氛渐趋紧张。中日双方在谈判开始不久,就在如何认定货车质量问题上陷入僵局。日方坚持说中方有意夸大货车的质量问题:“货车质量的问题不至于到如此严重的程度吧?这对我们公司来说,是从未发生过的,也是不可理解的。”此时,中方觉得该是举证的时候,并将有关材料向对方一推说:“这里有商检、公证机关的公证结论,还有商检拍摄的录像。如果……。”“不!不!对商检公证机关的结论,我们是相信的,我们是说贵国是否能够作出适当让步。否则,我们无法向公司交待。”日方在中方所提质量问题攻势下,及时调整了谈判方案,采用以柔克刚的手法,向对方踢皮球,但不管怎么说,日方在质量问题上设下的防线已被攻克了。这就为中方进一步提出索赔价格要求打开了缺口。随后,对FP——148货车损坏归属问题上取得了一致的意见。日方一位部长不得不承认,这属于设计和制作上的质量问题所致。初战告捷,但是我方代表意识到更艰巨的较量还在后头。索赔金额的谈判才是根本性的。

随即,双方谈判的问题升级到索赔的具体金额上——

报价,还价,提价,压价,比价,一场毅力和技巧较量的谈判竞争展开了。中方主谈代表擅长经济管理和统计,精通测算。他翻阅了许多国内外的有关资料,甚至在技术业务谈判中,他也不凭大概和想当然,认为只有事实和科学的数据才能服人。此刻,在他的纸笺上,在大大小小的索赔项目旁,写满了密密麻麻的阿拉伯数字。这就是技术业务谈判,不能凭大概,只能依靠科学准确的计算。根据多年的经验,他不紧不慢地提出:“贵公司对每辆车支付加工费是多少?这项总额又是多少?”“每辆车10万日元,计4.84亿日元。”日方接着反问道:“贵国报价是多少?”中方立即回答:“每辆16万日元,此项共计9.4亿日元。

”精明强干的日方主谈人淡然一笑,与其副手耳语了一阵,问:“贵国报价的依据是什么?”中方主谈人将车辆损坏后各部件需如何修理、加固、花费多少工时等逐一报价。“我们提出的这笔加工费并不高。”接着中方代表又用了欲擒故纵的一招:“如果贵公司感到不合算,派员维修也可以。但这样一来,贵公司的耗费恐怕是这个数的好几倍。”这一招很奏效,顿时把对方将住了。日方被中方如此精确的计算所折服,自知理亏,转而以恳切的态度征询:“贵国能否再压低一点。”此刻,中方意识到,就具体数目的实质性讨价还价开始了。中方答道:“为了表示我们的诚意,可以考虑贵方的要求,那么,贵公司每辆出价多少呢?”“12

万日元”日方回答。“13.4万日元怎么样?”中方问。

“可以接受”。日方深知,中方在这一问题上已作出了让步。于是双方很快就此项索赔达成了协议。日方在此项目费用上共支付7.76亿日元。

然而,中日双方争论索赔的最大数额的项目却不在此,而在于高达几十亿日元的间接经济损失赔偿金。在这一巨大数目的索赔谈判中,

日方率先发言。他们也采用了逐项报价的做法,报完一项就停一下,看看中方代表的反应,但他们的口气却好似报出的每一个数据都是不容打折扣的。最后,日方统计可以给中方支付赔偿金30亿日元。中方对日方的报价一直沉默不语,用心揣摩日方所报数据中的漏洞,把所有的“大概”、“大约”、“预计”等含糊不清的字眼都挑了出来,有力地抵制了对方所采用的混水摸鱼的谈判手段。

在此之前,中方谈判班子昼夜奋战,液晶体数码不停地在电子计算机的荧光屏上跳动着,显示出各种数字。在谈判桌上,我方报完每个项目的金额后,讲明这个数字测算的依据,在那些有理有据的数字上,打的都是惊叹号。最后我方提出间接经济损失费70亿日元!

日方代表听了这个数字后,惊得目瞪口呆,老半天说不出话来,连连说:“差额太大,差额太大!”于是,进行无休止的报价、压价。

“贵国提的索赔额过高,若不压半,我们会被解雇的。我们是有妻儿老小的……”日方代表哀求着。老谋深算的日方主谈人使用了哀兵制胜的谈判策略。

“贵公司生产如此低劣的产品,给我国造成多么大的经济损失啊!”中方主谈接过日方的话头,顺水推舟地使用了欲擒故纵的一招:“我们不愿为难诸位代表,如果你们作不了主,请贵方决策人来与我们谈判。”双方各不相让,只好暂时休会。这种拉锯式的讨价还价,对双方来说是一种毅力和耐心的较量。因为谈判桌上,率先让步的一方就可能被动。

随后,日方代表急用电话与日本S公司的决策人密谈了数小时。接着谈判重新开始了,此轮谈判一接火就进入了高潮,双方舌战了几个回合,又沉黙下来。此时,中方意识到,己方毕竟是实际经济损失的承受者,如果谈判破裂,就会使己方获得的谈判成果付诸东流;而要诉诸法律,麻烦就更大。为了使谈判已获得的成果得到巩固,并争取有新的突破,适当的让步是打开成功大门的钥匙。中方主谈人与助手们交换了一下眼色,率先打破沉默说:“如果贵公司真有诚意的话,彼此均可适当让步。”中方主谈为了防止由于己方率先让步所带来的不利局面,建议双方采用“计分法”,即双方等量让步。“我公司愿意付40亿日元。”日方退了一步,并声称:“这是最高突破数了。”“我们希望贵公司最低限度必须支付60亿日元。”中方坚持说。

这样一来,中日双方各自从己方的立场上退让了10万日元。双方比分相等。谈判又出现了转机。双方界守点之间仍有20亿日元的逆差。(但一个界守点对双方来说,都是虚设的。更准确地说,这不过是双方的一道最后的争取线。该如何解决这“百米赛路”最后冲刺阶段的难题呢?双方的谈判专家都是精明的,谁也不愿看到一个前功尽弃的局面)几经周折,

双方共同接受了由双方最后报价金额相加除以2,即40亿日元的最终谈判方案。

除此之外,日方愿意承担下列三项责任:

1、确认出售给中国的全部FP-148型货车为不合格品,同意全部退货,更换新车;

2、新车必须重新设计试验,精工细作,并制作优良,并请中方专家检查验收;

3、在新车未到之前,对旧车进行应急加固后继续使用,日方提供加固件和加固工具等。

一场罕见的特大索赔案终于公正的交涉成功了!

篇四:商务谈判案例分析

Weng.

商务谈判案例分析----中日汽车索赔案例

一、案例中谈判策略具体分析

我国从日本S汽车公司进口大批FP—148货车,使用时普遍发生严重质量问题,致使我国蒙受巨大经济损失.为此,我国向日方提出索赔。谈判一开始,中方简明扼要地介绍了FP148货车在中国各地的损坏情况以及用户对此的反应.中方在此虽然只字未提索赔问题,但已为索赔说明了理由和事实根据,展示了中方谈判威势,恰到好处地拉开了谈判的序幕,日方对中方的这一招早有预料,因为货车的质量问题是一个无法回避的事实,日方无心在这一不利的问题上纠缠.日方为避免劣势,便不动声色地说:“是的,有的车子轮胎炸裂,挡风玻璃炸碎,电路有故障,铆钉震断,有的车架偶有裂纹.”中方觉察到对方的用意,便反驳道:“贵公司代表都到现场看过,经商检和专家小组鉴定,铆钉非属震断,而是剪断,车架出现的不仅仅是裂纹,而是裂缝、断裂!而车架断裂不能用‘有的’或‘偶有’,最好还是用比例数据表达,更科学、更准确??”.(中方使用针锋相对策略,针对日方对于货车质量的描述,逐一予以驳回,进而坚持自己立场的毫不客气的做法。)

日方淡然一笑说:“请原谅,比例数据尚未准确统计.”“那么,对货车质量问题贵公司能否取得一致意见?”中方对这一关键问题紧追不舍中国的道路是有问题的.”日方转了话题,答非所问.(日方使用声东击西策略,有意识地将货车质量问题引导到中国道路问题上,故作声势,想转移中方注意力,以求实现自己的谈判目标。)中方立即反驳:“诸位已去过现场,这种说法是缺乏事实根据的.”“当然,我们对贵国实际情况考虑不够??”“不,在设计时就应该考虑到中国的实际情况,因为这批车是专门为中国生产的.”中方步步紧逼,日方步步为营,谈判气氛渐趋紧张.中日双方在谈判开始不久,就在如何认定货车质量问题上陷入僵局.日方坚持说中方有意夸大货车的质量问题:“货车质量的问题不至于到如此严重的程度吧?这对我们公司来说,是从未发生过的,也是不可理解的.”此时,中方觉得该是举证的时候,并将有关材料向对方一推说:“这里有商检、公证机关的公证结论,还有商检拍摄的录像.如??.”“不!不!对商检公证机

关的结论,我们是相信的,我们是说贵国是否能够作出适当让步.否则,我们无法向公司交待.”日方在中方所提质量问题攻势下,及时调整了谈判方案,采用以柔克刚的手法,(日方使用以柔克刚策略,对于中方拿出的公证结论,日方谈判出现危难局面,采取软的手法来迎接中方硬的态度,要求适当让步,避免冲突。)向对方踢皮球,但不管怎么说,日方在质量问题上设下的防线已被攻克了. 这就为中方进一步提出索赔价格要求打开了缺口.随后,对FP——148货车损坏归属问题上取得了一致的意见.日方一位部长不得不承认,这属于设计和制作上的质量问题所致.初战告捷,但是我方代表意识到更艰巨的较量还在后头.索赔金额的谈判才是根本性的.随即,双方谈判的问题升级到索赔的具体金额上——报价,还价,提价,压价,比价,一场毅力和技巧较量的谈判竞争展开了.中方主谈代表擅长经济管理和统计,精通测算.他翻阅了许多国内外的有关资料,甚至在技术业务谈判中,他也不凭大概和想当然,认为只有事实和科学的数据才能服人.此刻,在他的纸笺上,在大大小小的索赔项目旁,写满了密密麻麻的阿拉伯数字.这就是技术业务谈判,??.”

此刻,中方意识到,就具体数目的实质性讨价还价开始了.中方答道:“为了表示我们的诚意,可以考虑贵方的要求,那么,贵公司每辆出价多少呢?”“12万日元”日方回答.“13.4万日元怎么样?”中方问.“可以接受”.日方深知,中方在这一问题上已作出了让步.于是双方很快就此项索赔达成了协议.日方在此项目费用上共支付7.76亿日元.然而,中日双方争论索赔的最大数额的项目却不在此,而在于高达几十亿日元的间接经济损失赔偿金.??

在此之前,中方谈判班子昼夜奋战,液晶体数码不停地在电子计算机的荧光屏上跳动着,显示出各种数字.在谈判桌上,我方报完每个项目的金额后,讲明这个数字测算的依据,(中方做好谈判信息的收集,以数据说道理,厚积薄发.)在那些有理有据的数字上,打的都是惊叹号.最后我方提出间接经济损失费70亿日元!

日方代表听了这个数字后,惊得目瞪口呆,老半天说不出话来,连连说:“差额太大,差额太大!”于是,进行无休止的报价、压价.“贵国提的索赔额过高,若不压半,我们会被解雇的.我们是有妻儿老小的??”日方代表哀求着.老谋深算的日方主谈人使用了哀兵制胜的谈判策略。(日方使用苦肉计,率先忍让诉

说自己的困境来博取同情,迷惑对方,试图达到自己的最终的。)“贵公司生产如此低劣的产品,给我国造成多么大的经济损失啊!”中方主谈接过日方的话头,顺水推舟地使用了欲擒故纵的一招:“我们不愿为难诸位代表,如果你们作不了主,请贵方决策人来与我们谈判.” (中方使用欲擒故纵策略,将自己的急切心情掩盖起来,表达对日方的理解并表现出不在乎谈判的推延和对手替换,想使对方急于谈判,主动让步,从而实现先“纵”后“擒”的目的的策略。)

双方各不相让,只好暂时休会.这种拉锯式的讨价还价,对双方来说是一种毅力和耐心的较量.因为谈判桌上,率先让步的一方就可能被动.

随后,日方代表急用电话与日本S公司的决策人密谈了数小时.接着谈判重新开始了,此轮谈判一接火就进入了高潮,双方舌战了几个回合,又沉黙下来。此时,中方意识到,己方毕竟是实际经济损失的承受者,如果谈判破裂,就会使己方获得的谈判成果付诸东流;而要诉诸法律,麻烦就更大。为了使谈判已获得的成果得到巩固,并争取有新的突破,适当的让步是打开成功大门的钥匙。中方主谈人与助手们交换了一下眼色,率先打破沉默说:(中方采取适当让步策略,当谈判陷入僵局时,避免谈判破裂前功尽弃,率先让步来争取主动即。)“如果贵公司真有诚意的话,彼此均可适当让步。”中方主谈为了防止由于己方率先让步所带来的不利局面,建议双方采用“计分法”,即双方等量让步。“我公司愿意付40亿日元。”日方退了一步,并声称:“这是最高突破数了。”“我们希望贵公司最低限度必须支付60亿日元.”中方坚持说.这样一来,中日双方各自从己方的立场上退让了10万日元.双方比分相等.谈判又出现了转机.(中方采取以退为进策略,先让一步,顺从对方,让日方先报价,然后再趁机提高金额数,反守为攻的策略。)双方界守点之间仍有20亿日元的逆差.(但一个界守点对双方来说,都是虚设的.更准确地说,这不过是双方的一道最后的争取线.该如何解决这“百米赛路”最后冲刺阶段的难题呢?双方的谈判专家都是精明的,谁也不愿看到一个前功尽弃的局面)几经周折,双方共同接受了由双方最后报价金额相加除以2,即50亿日元的最终谈判方案.除此之外,日方愿意承担下列三项责任:

1、确认出售给中国的全部FP-148型货车为不合格品,同意全部退货更换新车

2、新车必须重新设计试验,精工细作并制作优良,并请中方专家检查验收;

3、在新车未到之前,对旧车进行应急加固后继续使用,日方提供加固件和加固工具等.

一场罕见的特大索赔案终于公正的交涉成功了!

二、启示

1、 在实际的谈判中,应根据实际情况运用多种谈判的策略,随机应变。

2、 谈判人员必须具有健全的心理素质,较高的知识水平、交际能力和坚强的意

志力,能够遇事不惊,不卑不亢,灵活变通。

3、 在谈判前必须做好充足的信息收集,有理有据,提高己方谈判的优势和实力。

4、 刚柔相济在谈判中,谈判者的态度既不能过分强硬,也不可过于软弱,前者

容易刺伤对方,导致双方关系破裂,后者则容易受制于人,而采取“刚柔相济”的策略比较奏效。

5、 留有余地在谈判中,如果对方向你提出某项要求,即使你能全部满足,也不

必马上做出答复,而是先答应其大部分要求,留有余地,以备讨价还价之用。

6、以退为进让对方先开口说话,表明所有的要求,我方耐心听完后,抓住其破绽,再发起进攻,迫其就范。有时在局部问题上可首先做出让步,以换取对方在重大问题上的让步。

7、相互体谅谈判中最忌索取无度,漫天要价或胡乱杀价,使谈判充满火药味和敌对态势,谈判双方应将心比心,互相体谅,可使谈判顺利进行并取得皆大欢喜的结果。

8、当谈判陷入僵局时,如果对双方的利益所在把握得恰当准确,那么就应以灵活的方式在某些方面采取退让的策略,去换取另外一些方面的得益,以挽回本来看来已经失败的谈判,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合同。不能忘记坐到谈判桌上来的目的毕竟是为了成功而非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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