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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限购令细则

细则2019-01-14 00:49书业网

篇一:厦门限购令政策对商品住房价格影响

厦门限购令政策对商品住房价格影响

[摘要]无论“国八条”或“厦门八条”都是以调控房地产需求为目标。但是这些政策在调控的同时,区域因素——这一点容易被忽略掉。因为房价是由需求和供给双方共同决定的,后者的政策反应会最终影响政策的效果。直觉上来说限购会降低需求从而降低价格,就短期而言需求会被降低,但长期(或是在一个周期内)限购不符合供需关系,当需求大于政策影响时,政策威力将被大大削弱,通过观察厦门房价的静态模型不难得出这个结论。

[关键词]国八条;限购令;商品住房

1前言

从2011年中国国内房地产调控全面升级,具体体现在房地产调控政策密集出台:从“国八条”、限购限贷、各地公布房价控制目标到各城市开始限价,政府越来越倾向于利用行政手段直接干预楼市,态度愈加严厉和强硬。地方房地产政策的频出,说明政府打压楼市的坚定意志,调控的全面升级,从近期公布的70座大中城市平均房价同步下降,已初步达到了预期的调控效果。

继中央“新国八条”之后厦门出台了地方调控细则,与其他一二线城市相比,厦门的政策相对温和,但较之2010年已有较大的升级,且对于外地客群占较大比例的厦门楼市来说,“限购”预期威力强大。就厦门而言,2011商品住宅市场受政策影响直观效果相对不明显,全市成交量继续上升,成交均价再创新高,是“厦门八条”太温和抑或只是反应的滞后。全年的市场变化跌宕起伏,新政出台前后,被积压的高端住宅为规避限购集中备案,三月、四月政策效果初显,市场进入观望期,成交触底,而后回暖调整并保持相对平稳发展,“金九银十”之后,成交量开始大幅下行,部分楼盘率先降价,政策后续威力逐渐呈现。但随着国际经济形势与国内通货膨胀等经济因素影响,厦门房价在2012年一月份开始了“猛抬头”,由集美区“领衔”的成交量出现“井喷”趋势,持续不到八个月的“国八条”效应影响渐渐减小。相比全国大中城市平均房价同步下降,厦门房价的稳步上升形成了鲜明对比,这也就说明了其研究的价值。基于以上现象,我们的问题是:厦门的限购政策是否对房价有影响?它们能否在未来降低厦门房价?为回答这些问题,本文通过厦门房价及其他数据对限购政策进行静态分析。

无论“国八条”或“厦门八条”都是以调控房地产需求为目标。但是这些政策在调控的同时,区域因素——这一点容易被忽略掉。因为房价是由需求和供给双方共同决定的,后者的政策反应会最终影响政策的效果。直觉上来说限购会降低需求从而降低价格,就短期而言需求会被降低,但长期(或是在一个周期内)限购不符合供需关系,当需求大于政策影响时,政策威力将被大大削弱,通过观察厦门房价的静态模型不难得出这个结论。

2限购政策分析

篇二:十大城市“限购令”细则对比

十大城市“限购令”细则对比

北京

暂定同一购房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上海

暂定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只能在本市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

厦门

采取临时性限购措施。即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同一购房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杭州

暂定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买1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

宁波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在本市只能新购1套住房;能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只能新购1套住房。无法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暂停在本市购房。

南京

保障本市居民自住改善型和外地来宁工作需要购房。暂时限制购买第三套住房。严控投机炒房,对违反上述规定、不能提供相关证明的,银行不予贷款,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权属登记。

深圳

在本市暂时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政策。对于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限购2套住房;对于能够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暂停在本市拥有2套以上(含2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以上(含1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在本市购房。

福州

从即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福州市行政区域内户籍居民同一购房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只能在福州市五城区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对于能够提供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该市户籍居民家庭,只能在福州市五城区购买一套商品住房。暂停在福州市拥有2套以上(含2套)住房的福州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以上(含1套)住房的非该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该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该市户籍居民在福州市五城区继续购买商品住房。

广州

各相关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同一购房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只能在本市市辖十区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的政策;商品住房是指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购房家庭是指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或能够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未满18周岁的人士,不得在本市单独购买商品住房。

三亚

三亚市决定自10月12日起,对三亚市户籍居民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实行限购1套商品住房政策,同时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的规定。对违法违规购房的,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予受理房地产登记。

为坚决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三亚市政府出台意见要求三亚市各商业银行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贷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停止发放住房贷款。

转载自:天使投资

篇三:厦门市限购令 落实国八条实施细则(2011.2.20)

市府办贯彻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

厦府办【2011】24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巩固和扩大房地产调控成果,逐步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合理确定我市新建住房价格调控目标

根据我市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以及我市房地产业发展的实际,合理确定我市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3月上旬向社会公布?

二?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扩大住房保障范围

2011年,全市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含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限价商品房和危旧房改造安置房)4.3万套?市?区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投入,有效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确保完成计划任务?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及时调整保障性住房准入的收入和住房标准,进一步解决本市户籍的中等偏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逐步分类改善外来务工人员的居住条件,解决新就业大学毕业生的阶段性住房困难?健全准入退出机制,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调整完善相关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

调整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政策,自2011年1月28日起受理的房地产交易行为,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按其销售收入全额征税;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的监督和检查,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严格执行个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税征收政策;适当提高存量房交易指导价,同时加大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

收征管工作的试点和推广力度,坚决堵塞“阴阳合同”产生的税收漏洞?加强税收征管,严格执行个人转让房地产税收政策,税务部门要进一步采取措施,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四?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各商业银行要严格执行国务院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人民银行厦门中心支行可根据我市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的基础上,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厦门银监局要加强对商业银行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

五?严格住房用地供应管理

增加土地有效供应,今年的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不低于前2年年均实际供应量?保障性住房?旧城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保障性住房用地做到应保尽保?采取“限房价?竞地价”等多样化的供地方式供应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严格执行将套型建筑面积等套型结构比例条件作为土地出让的规划条件,列入出让合同?

加强对企业土地市场准入资格和资金来源的审查,参加土地竞买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说明资金来源并提供相应证明?对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用地性质的,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建立闲置房地产用地的常态化处理机制,严格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和闲置土地处置规定处置闲置土地?依法查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对房地产开发建设投资达不到25%以上的(不含土地价款),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土地及合同约定的土地开发项目?

六?合理引导住房需求

自意见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

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并适时根据本市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实现情况对限购时限进行调整?

七?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

国土房产部门要以城市住房信息系统建设为重点,以房屋登记数据为基础,加快建立住房信息系统网络和基础数据库,全面掌握个人住房的基础信息及动态变化情况,为科学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技术支持,为实施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提高行业管理和社会服务水平创造条件,并确保在今年10月底和国家城乡住房与建设部联网?

八?坚持和强化舆论引导

新闻媒体要对我市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加大宣传力度,深入解读政策措施,引导居民从国情出发理性消费,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加快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防止虚假信息或不负责任的猜测?评论误导消费预期?对制造?散布虚假消息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市发改?财政?国土房产?建设?规划?银监?税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分工协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确定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O一一年二月二十日

篇四:限购令

限购令大体介绍

限令简介房产限购有时难免伤及无辜。但要在GDP和民生的夹缝中趋利避害,实属不易。 地方版楼市新政最近陆续出台。限购令标志着楼市新政进入了数量调节阶段。地产大腕纷纷惊呼,楼市的寒冬即将来到,房地产业对2009年的“保八”起到了决定性作用,现在则要“卸磨杀驴”了。原因很简单,任由房地产泡沫膨胀发酵,无异于饮鸩止渴。 短期内刺穿泡沫,则不免带来阵痛。[1]

被称为“最严厉楼市调控措施”的“限购令”已经在北京、上海、深圳、厦门实行。9月29日国家有关部委出台“新国五条”,其后更多城市出台限购令,广州限购令也在10月15日正式公布。

达到目的

中国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应该遵循的原则是对市场干预最少、符合行业发展规律从而有利于长期稳定发展的政策体系。为此,在加强住房保障之外,在中心城市应长期实施商品住宅限购,彻底遏制投机和过度投资,同时取消一些现有非市场化的调控措施,可以确保行业长期平稳健康发展。

[2]

具体措施

中央政府可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指定的40个重点城市统一实施基本限购令:各城市本地户籍与持人才居住证家庭,最多限拥有两套住房;外地户籍和境外人士最多限拥有一套;两次购房时间需相隔两年以上;禁止公司购房。

基本限购令符合绝大多数家庭的居住、投资需求,与一些城市的购房入户政策也不冲突,且不会阻碍住房租赁、度假物业市场发展。 在人口大量流入、土地供应相对紧张的北京、上海等城市,可附加实施外来人员一年等候期制度,即外地和境外居民,须提供至少一年的纳税或社保证明后才能购买。限购令简单易行,其实施主要依赖各城市房管部门的房地产产权登记和网络签约两个信息系统,不需全国联网。目前住建部正在推进40个重点城市住房信息系统的建设和联网,这项工作非 常有价值。系统建成后,将可有效支持开征多套房房产税,并可优化40个城市范围内的限购。 长期限购后,需求主力必然回归中间阶层,房价也会回归到收入可支撑的水平,地方政府可通过土地供应、公积金的松紧等政策灵活调整供求,其他手段可重归市场化:

—取消商业银行的差别化信贷,并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低利率、低首付、提高贷款上限,支持中间阶层置业。现行的差别化信贷政策违背商业银行的逐利本能,必须靠银监会三令五申才可实施,而限购令可基本禁绝利用信贷资源炒房和过度投资的行为。央行、银监会可根据全国宏观调控需要规定按揭首付和利率的底限,由商业银行在此基础上,按风险管理要求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户制宜地发放按揭。

—取消限价房,逐步取消经济适用房。中产阶层可购买性价比更好的新建或二手商品住宅;住房保障体系从“以售为主”转向“租售并举”,将来可转向“以租为主”直至最终取消经济适用房。

—原用于调整供应结构、抑制地价的90/70和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用地可以取消。国有土地出让继续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尽量减少易导致暗箱操作的综合评标。[2]

具体内容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限购两套住房;对于能够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在暂停在本市拥有2套以上(含2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以上(含1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在本市购房。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实行情况 综述

4月15日,“国十条”出台后,各地将根据其房地产现状逐渐出现“限购令”。2010年9月29日多部门再次出台调控新措施时,针对第一条中有关“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要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的规定,当天就有多位业内人士断言,史上最严厉调控措施——“北京限购令”或将在全国推广。其后深圳、广州等多个城市陆续公布限购令。[3]

北京

北京将出台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的相关政策,对购买第二套、第三套房屋从贷款和许可方面进行限制。 按照北京的“限购令”,一个家庭限购一套商品房,且暂停第三套房贷,外地居民购房还得提供在北京工作的纳税凭证。

深圳

深圳出台限购令 户籍居民限购两套住房

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两套

非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

时间认定以网签为准

9月30日,深圳紧急出台《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补充通知》,通知中对深圳户籍居民购房做出进一步限制,深圳市户籍 居民家庭限购2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通知表示,在深圳暂时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政策。对于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限购2套住房;对于能够提供在深圳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暂停在深圳市拥有2套以上(含2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以上(含1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深圳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在本市购房。2010年10月5日,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又发布了特别提示,提醒市民在购房前,一定要认真核实自身是否符合9月30日市政府办公厅发布的“限购令”所规定的条件;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房地产主管部门将不予以办理备案和登记过户,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由买卖双方自行承担。

厦门

厦门推出临时性限购措施 1户家庭只能新购1套房

厦门市国土房产等7个部门在国庆前夕联合下发意见,并决定采取临时性限购措施,即从2010年10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同一购房家庭只能在厦门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上海

上海出台限购令 房产税与房价挂钩

在国庆长假的最后一天,上海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上海“楼市调控细则”终于出台。上海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官方网站公开的信息显示,意见共12条,内容主要包括限购令、房产税、信贷等8个方面。

《意见》明确,上海将在一定时期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暂定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违反规定购房的,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受理房地产登记。 而对“房产税”,《意见》明确“按照国家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工作要求,将积极做好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除此之外,有关“房产税”并无更细内容。

上海明确,各商业银行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停止发放住房贷款。对非本市居民在本市购买住房申请贷款的,应提供从申请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能提供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住房贷款。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也作相应调整,停止对购买第三套住房及以上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 同时,为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上海规定,被动迁居民家庭获配的动迁安置房(配套商品房),允许上市交易期限,由取得房地产权证满5年调整为满3年。 此外,上海还明确,今后5年新增保障性住房100万套。将逐步放宽廉租住房准入标准。[4]

广州

坚决抑炒房 公积金三套房贷全停

继深圳厦门出台限购令后,有媒体传出消息:广州市国土 房管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广州正积极研究贯彻意见,如果广州房价上涨快速增长,不排除出台限购房政策。

广州当地媒体称,广州楼市调控细则将在近期出台,同样涉及限购等措施。

此前,国家有关部委分别出台进一步调控楼市的“新国五条”,其中暂停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提高首付款比例至30%及以上、限制购房套数及调整契税等条款,比今年4月出台的“新国十条”更为严厉[6]

10月15日上午,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于正式公布广州“限购令”。在广州公布的二次楼市调控4大措施中,户籍家庭和常住非户籍家庭只能限购一套新房,二套房贷首付不低于5成,三套房及以上房贷全面停贷,住房公积金同步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黄文波说在发布会上说,根据我们广州市房地产近期运行的态势,以及国务院国家五部委房产宏观调控政策,为了巩固房地产调控的成果,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我们联合人民银行、省银监局以及地税实行了关于贯彻住建部等部位宏观调控政策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将有关的意见向媒体公布,其中内容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坚决遏制不合理的住房需求,坚决限制炒房

二是严格贯彻国家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三是差别化的税收政策实行房地产调控。 四是扩大住房保障力度。 另外,此前外界盛传的公积金第三套及以上房贷全面暂停也成为定论。 [5]带来影响

现象

12日下午,南京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贯彻住建部等部委宏观调控政策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该意见明确规定,南京暂时限制购买第三套住房;同时取消自住改善型购房补贴;申领预售许可证必须申报价格,申报价格3个月内不得调高。 这是继京沪杭等城市出台住房限购令后,又有一线城市出台限购(转载于:www.cSSyq.co m 书 业 网:厦门限购令细则)令。

至此,据各地发布的房产调控政策汇总,已经有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南京、宁波、福州、厦门八城市出台住宅限购令。与京沪杭等每户家庭只能购买一套房相比,南京、深圳政策稍显“温和”,即每家至多可以购买两套房。

影响

10月多地楼市迅速降温

在此轮调控中,各地的“限购令”被认为是体现了政府调控房价的决心。

调控政策在楼市成交量上有所体现。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的统计信息显示,10月第一周(10月3日至9日),全市新建商品房(不包括经适房和限价房)网签总量为1383套,环比上周的3867套,下跌了64%。全市二手住宅网签总量为1594套,环比上周的4591套,跌幅超过了65%。 虽然深圳楼市在国庆期间仍创下日均363套巨额成交量,不过在长假过后,深圳新房成交量骤降。10月8日到10日的日成交套数分别为118套、53套和80套。

据有关数据显示,9月份30个大中城市中,有超过2/3城市的楼市成交量环比上涨,其中,北京、南京和深圳等重点城市成交面积环比涨幅都在50%左右。而到了10月上旬,大部分城市的房地产市场迅速降温。

观点

限购令争议 “急剧降温”PK“应景之策”

对于各地出台的限购令,一些专家及业内人士对其效果存在争议。 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说,从调控手段分析,限购属于行政命令,在投资投机者大量购房的现实条件下,暂停购房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他预言,未来半年上海等城市的房价将会趋于稳定,部分城市楼市甚至“急剧降温”。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发展室原主任易宪容昨日接受本报采访时指出,“信贷和税收政策才是关键,现在的信贷政策80%还没有落实好”,如果把现有的信贷政策落实好,已经足够,无需再出更多政策。对于限购令,他认为,这些措施只不过是地方政府出于对中央究责的担忧而出的应景之策,是否有效还有待观察。

财经评论员叶檀在媒体上撰文也表达了同样的观点,她认为,各城市出台的限购令没有区分已经持有的物业套数。不管是尚未购房的居民,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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