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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合同2018-04-24 15:44书业网

篇一:贵州省知识产权局

贵州省知识产权局召开会议

我省首次成功举办农业知识产权(地理标志)培训班

答题竞赛宣传知识产权

贵州省知识产权考察团来渝考察涪陵榨菜

贵州省知识产权局选送节目——《知识创新之歌》

省知识产权局党员干部积极投身“三创一办”工作

国家知识产权局与贵州省人民政府建立合作会商制度

贵州省隆重举行大型知识产权宣传咨询及千人签名活动

贵州省隆重举行大型知识产权宣传咨询及千人签名活动

篇二:2014 年贵州省专利申请资助办法

2014 年贵州省专利申请资助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提升专利申请质量的若干意见》,按照“量质并重、质量优先”的要求,推进创新成果的专利申请,根据《贵州省专利申请资助管理办法》(黔知发〔2012〕20 号),结合《2014 年贵州省专利申请工作计划》(黔知发〔2014〕4 号),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助范围及方式

(一)贵州省行政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在中国大陆申请的发明专利,授权后给予资助。

(二)省内高等院校、国家和省级科研机构申请的发明专利,受理后给予资助。

(三)国家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申请的发明专利,受理后给予资助。

(四)企事业单位年度申请 20 件以上发明专利的,发明专利受理后给予资助。

(五)实施期内的国家和省级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知识产权试点企事业单位、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实施单位,以及省级知识产权试点县(县域经济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实施单位)和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内的企事业单位申请的发明专利,受理后给予资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

利授权后给予资助。

(六)贵州省高校在校大学生申请的发明专利,受理后给予资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后给予资助。

(七)“多彩贵州”旅游商品两赛一会获奖作品申请的专利,受理后给予资助(同一主题专利申请资助不超过 10件)。

(八)贵州省行政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个人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或巴黎公约途径向国外申请的发明专利,按照受理后、完成国家公布后和获得授权后的不同阶段给予资助。 向港、澳、台地区申请的发明专利, 受理后给予资助。

(九)其它需要资助的专利申请由省知识产权局另行研究确定。

二、资助标准

(一)符合第一(一)至(七)项规定的,资助标准为:发明专利 2600 元/件、实用新型专利 1000 元/件、外观设计专利 600 元/件。

(二)符合第一(八)项规定向国外申请发明专利的,资助标准为:受理后 10000 元/件,完成国家公布后 10000元/件,获得授权后 20000 元/件。向港、澳、台地区申请发明专利的,资助标准为: 10000 元/件。同一件发明申请最多资助两个国家或地区。

(三)符合第一(九)项规定的,资助标准由省知识产权局

另行研究确定。

三、资助办理

(一)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向省知识产权局提出资助申请的,应当提交以下资料各一份:

1、贵州省专利申请资助申请表原件(盖章或签字)、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受理后资助的,提交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专利申请费(发明专利包括实审费)缴费收据的复印件;授权后资助的,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或专利授权通知书和专利登记费缴费收据的复印件。符合第一(六)项规定的,还需提交学籍证明材料。

3、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的,还需提供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委托办理资助的委托书原件。

(二)省知识产权局每季度集中办理一次专利申请资助。

四、其它事项

(一)同一专利申请凡受理后获得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资助的,授权后不再给予资助。

(二)省知识产权局与企事业单位、园区签订的工作合同中涉及专利申请资助政策的,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各市、州知识产权局可以根据本办法的规定调整资助政策,做好与省级专利申请资助政策的衔接。

(四)贵州省专利申请资助申请表可从省知识产权局网站

(http:// )主页“便民服务”栏下载。

(五)本办法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六)本办法由省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

篇三:关于2014年拟认定贵州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关于2014年拟认定贵州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名单的公示

根据《贵(转 载于:wWW.cSsYq.cOM 书业网:贵州省知识产权局)州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实施方案》和《贵州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评价认定标准》的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专家评价、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厅长(局长)办公会会议研究决定,现对2014年拟认定贵州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14年9月12日—9月22日),如有异议,请向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处反映(联系人:石永宏,联系电话:0851-6867997);如有投诉,请向省监察厅驻省科技厅监察室反映(联系人:郭丹,联系电话:0851-5863620)。

附件:2014年拟认定贵州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1、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

2、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3、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4、贵州航天风华精密设备有限公司

5、贵州航天林泉电机有限公司

6、贵州航天凯山石油仪器有限公司

7、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8、贵州省建筑材料科学研究设计院

9、中国振华电子集团宇光电工有限公司

10、贵州高峰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11、贵州航天精工制造有限公司

12、贵州天义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13、贵州新安航空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14、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习酒有限责任公司

15、贵州金沙窖酒酒业有限公司

16、贵州青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7、贵州威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8、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9、贵州华科铝材料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20、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21、贵州永红食品有限公司

22、贵州詹阳动力重工有限公司

23、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4、遵义火焰山电器有限公司

25、遵义长征电器开关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26、贵州川恒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7、贵州大自然科技有限公司

28、贵阳时代沃顿科技有限公司

29、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篇四:全国各省知识产权局通讯录

邮寄: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西街141号科技大厦A座701 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局

徐凤君 局长(收)

邮编:830011

邮寄:乌鲁木齐市光北京南路40号

新疆知识产权局

马庆云 局长(收)

邮编:830002

邮寄:乌鲁木齐市光明路15号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

吴继兴 局长(收)

邮编:050021

邮寄: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290号

河北省知识产权局

刘纪雷 局长(收)

1

邮寄:太原市迎泽大街366号 山西省知识产权局 闫毅 局长(收)

邮编:110032

邮寄:沈阳市河区惠工街247号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 胡权林 局长(收)

邮编:130051

邮寄:长春市文化胡同2号 吉林省知识产权局郭振兴 局长(收)

邮编:210008

邮寄: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江苏机械大厦20层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朱宇 局长(收)

2

邮寄: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邮编:230001

邮寄:合肥市巢湖路287号 安徽省知识产权局 董荣 局长(收)

邮编:350003

邮寄:福州市湖东路7号 福建省知识产权局

罗旋 局长(收)

邮编:330046

邮寄: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南一路007号 江西省知识产权局赖光松 局长(收)

3

邮寄:济南市经十东路157号 山东省知识产权局 李爱民 局长(收)

邮编:450003

邮寄:郑州市金水区政六街三号 河南省知识产权局 郭民生 局长(收)

邮编:430072

邮寄: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广八路8号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王东风 局长(收)

邮编:410006

邮寄:长沙市潇湘中路113号 湖南省知识产权局 龚世益 局长(收)

4

邮寄: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大院高中心大楼9-12楼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马宪民 局长(收)

邮编:53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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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伟 局长(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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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海口市海府路89号 海南省知识产权局

毛阅民 局长(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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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二号附一号 四川省知识产权局 黄峰 局长(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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