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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财务管理细则

细则2019-06-11 07:26书业网

篇一:工程财务管理制度

工程财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西安大明宫东郊项目的工程财务管理,保证我公司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合理使用项目资金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制;

2.严格监督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对资金来源、投资使用和资金完成三个阶段,认真做好日常的会计核算。做到手续完备、内容充实、数字真实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3.严格履行审批手续,项目资金必须按规定程序由项目负责人签批后方能使用;

4.项目部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财务制度,保证项目资金的完整与安全;

5.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认真填制会计凭证,及时编制并报送各类会计报表,做到数字真实、内容完整;

6.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对违反制度规定,不真实和不符合基建开支范围与标准的票据拒绝报账;

7.发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工程款支付手续:

① 收款单位与合同签证单位名称不一致,或缺少必要的法律授权手续的;

② 未按合同规定超工程进度或超工程造价付款的;

③ 工程施工或验收中发现有较大质量问题的;

④ 无工程部“维修合格证明单”而要求支付质保金的;

⑤ 未办理项目部工程付款会签单,由施工单位人员直接到财务处办理工程款支付手续的。

二、加强支票的管理

1.凡因工作需要领取支票者,首先填制借款单,写清日期、用途、金额,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批准后出纳方可签发,签发支票必须字迹工整清楚、不得涂改;

2.基建工程款项开支一律按合同执行,经领导审批后支付;工程变更部分的开支严格按变更程序审批;

3.支付支票后需尽快报账,一般不超过十天,外出人员不得超过十五天,如到期不能报账要追究经办人员的责任,在未处理完毕之前不得再行支用;

4.如发生支票遗失现象,应立即通知财务部门并同时办理登报声明作废等事宜。如不报告后果由丢失者自负。

三、规范工程款的支付程序

1.各项工程开工前需将经签章的合同、协议交财务部门存档(包括临时工程)。(无预算、)无合同、无协议、(无审计部门审计情况)的项目,财务部一律不得支付工程款和办理工程结算;

2.工程款审批程序

(1)由施工单位提供工程形象进度;

(2)根据工程形象进度,由施工单位提出付款申请(加盖公章)及工程发票,再由监理公司、工程部经理,预算工程师及总工程师签章;

(3)工程款由项目部工程部负责经办,工程预算人员负责工程款支付,填制资金支付凭证,按照审批权限经部门主管、财务部经理、总工程师、总经理、财务总监、主管副总裁或总裁签字批准;

(4)财务人员根据上述审批程序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工程款支付手续;

(5)加强对往来账款的核算与管理,按单位和个人设置明细账,经常核对、及时清理结账,特别是竣工项目与施工单位往来账款的清理,要严格按照施工合同及工程决算进行结账,竣工验收合格决算时,按合同约定预留工程结算款作为保证金。质保期满后经使用部门认定工程无质量问题或其它问题后再支付施工单位保证金;

(6)加强对材料、设备款的核算与管理,建立原材料收发制度和财产清查制度,了解基建工程预算定额,熟悉材料预算价格,随时掌握材料市场价格变化,协助有关部门共同把好购货合同关及材料设备采购关。认真审核材料出入库单和汇总表,材料采购要有严格的验收制度,材料验收单必须有交货人,验收人,材料主管和项目负责人的签字,采购数量和单价应与采购合同一致;

(7)征地、报建、勘察、设计费用的款项支付工作,由工程部门根据进度按合同办理。

四、严格基建工程合同管理

1. 财务部门须参与工程合同的审订和修改补充工作,对合同中有关财务内容的约定和规则负责审查;

2. 财务人员须熟悉工程合同的各项条款;

3. 严格按合同办事;

4. 签订施工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经济合同法》等法律法规;

5. 合同的签订必须按公司有关规定、程序进行。

五、加强财务人员管理

1.财务工作必须密切联系基建工作实际,充分发挥财务管理对基建工程质与量的有效控制;

2.财务人员要增强服务意识和现场意识,了解施工现场、掌握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变更、材料替换及各种与项目财务有关的资料和实际情况,力争做到跟踪到位,服务到位,管理到位,控制到位,减少损失和浪费,提高投资效益。(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各尽职守 ,保证基本建设工程财务管理工作有序地进行。)

六、财务部门的管理职责

1.负责对建设项目的工程预决(结)算进行审查,对项目建设、竣工验收以及财务决算审批全过程的财务活动实施财务管理和监督。对基本建设财务活动负管理责任;

2.对需要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勘察合同》等负责保管及相关审核职责。

七、本规定解释权归东郊项目财务部负责(执行,由总经理批准颁行)。

本制度于2010年 月日开始执行。

篇二:工程项目部财务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部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论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驻项目部财务核算、便于公司成本控制和绩效考核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为所有工程项目部配备的财务人员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委派和管理,直接对公司财务部负责。

第三条 本办法包括货币资金管理、财务物资管理、项目核算管理、项目部现场合同签订的管理、考勤的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及审批流程等内容。

第二章 货币资金管理

第四条 公司下辖的工程项目部实行备用金管理制度。

第五条 备用金由驻项目部财务人员向公司提出申请,每次申请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如出现特殊情况,须支付大额现金,驻项目部财务人员须提前三天填写《大额备用金申请单》,由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部副总签署后传至公司财务部。

第六条 备用金使用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1. 临时用工劳务报酬支出

2. 临时急需物资及小规模用料采购支出

3. 施工及办公等低值易耗品采购支出

4. 机械设备低值零配件采购及修理支出

5. 项目部人员差旅费用支出

6. 施工用水电支出

7. 项目部招待费支出

8. 经公司批准的其他项目支出

第七条 驻项目部财务人员进驻后,应尽快到最近的银行营业网点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备用金由公司财务部通过银行转账划拨。

第八条 项目部支付给各分包队伍的工程款项、预付工程款和备料款等均须通过公司财务部银行转账办理,不得以备用金付现。

第九条 驻项目部财务人员应根据工程项目造价、金融机构路途远近等因素确定库存现金的最低金额,为确保安全驻项目部财务部门不得保留过多的库存现金。

第十条 驻项目部财务人员应根据项目部的每笔支出填写支出单,由项目部经理审核,并登记现金账,月末将附原始凭证的支出单上报至公司财务部

第三章 财产物资管理办法

第一节 工程物资管理

第十一条 项目部工程物资主要由公司根据项目的施工需求统一采购调拨,项目部应该派专人进行管理,并建立严格的收发存统计和汇报体系。

第十二条 驻项目部财务人员对工程物资的收发存进行核算和监督管理,并根据工程工期的长短会同项目现场物资管理人员实施每月1次盘点,编制盘点明细表上报公司财务部。

第二节 机械设备管理

第十三条 项目部施工使用的机械设备由公司统一购买或租赁后统一调拨至施工现场,项目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联系租赁机械设备,报经公司批准后进行租赁。

第十四条 项目部临时短期用机械设备可由项目部自行联系租赁,但是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同类机械设备的租赁价格。

第十五条项目部自行租赁的机械设备应保证能够满足施工需求,不得影响工期和工程质量,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项目部自行承担,相关经手人员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六条对于项目部使用的机械设备,由驻项目部财务人员建立机械设备台账进行统一管理。

第四章 相关规章制度

第一节 项目部职工借款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驻项目部财务人员应严格控制本项目部职工个人借款,原则上不予借支,如因情况特殊,经项目经理批准后给予借支,但数额不得超过1000元,超过此金额的必须经公司财务支出。个人因私借款应在下月工资发放前偿还,否则从下月工资中扣除。如因情况实属特殊,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可以延长期限,最多不得超过三个月。经项目经理批准的个人借款,如借款人不能偿还时由项目经理负连带责任。

第十八条个人借款应填写《职工个人借款申请单》,详细填写日期、用途、金额以及预计归还期限等内容。

第十九条 借款申请要求内容详尽、字迹清晰、摘要清楚、大小写金额相同,相关内容不得涂抹或更改,否则视为该借款申请无效。 第二十条借款申请应由项目经理和驻项目部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借出,驻项目部财务人员必须严格审查相关人员签字手续,严禁在没有主管领导签字同意的情况下借出款项。

第二十一条 项目部如出现个人借款及临时的劳务队借款,财务人员应当及时将单据交由公司会计进行账务处理,以方便核算和监督个人借款情况。

第二十二条 借款人员归还借款时,驻项目现场财务人员应开具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收据,不得将借款申请返还给借款人。

第二节 报销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由项目部指定的采购人员在进行相关采购报销时,必须取得符合法律要求的相关票据和发票。

第二十六条 驻项目部财务人员必须严格审核报销发票,要求必须不得涂抹和更改,必须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第二十七条 驻项目部财务人员必须严格自行监督审核职责,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退回不予报销,对于涉嫌伪造发票骗取报销款项的应将发票扣留,报告项目经理请求处理意见。

第二十八条 报销人必须凭相关票据和发票填写报销申请,并妥善粘贴单据,填写报销金额和报销理由。

第五章 项目部现场合同签订的管理

第二十九条驻项目部财务人员必须监督项目部预签订的所有合同是否通过oa流程审批,对审批完的合同进行检查,看项目部是否按照各部门的意见进行修改调整。

第三十条对签订完的合同进行归类保管。

第六章 项目部现场考勤的管理

第三十一条 对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每天的考勤进行记录,并上传至公司人事部;对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以外人员的日考勤进行检查,月底进行汇总检查,经项目经理审核签字后上传至公司人事部。

第三十二条 督促项目部现场新来的所有人员,根据需要办理个人银行卡。

第七章相关支出的审批流程

篇三:工程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 财务部工作职能

岗位设?:会计、出纳。

主要职能:

1、 处理公司的各项工程核算、资金调度、费用间控、财务管理工

作。

2、 贯彻公司的财务制度,制定、监督落实各项财务计划。

3、 协同业务部门管理往来账款。

4、 协调当地工商税务机关关系。

5、 按时提供各种财务报表。

第二条 岗位职责

(一)会计人员岗位职责

1、 严格遵守国家各项财务制度,维护财经纪律。正确组织公司的

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工作。

2、 按规定记账、算账、结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

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

3、 合理使用资金,加强资金管理,做好结算工作,控制好费用开

支,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4、 定期清查财产物资,查明有无盘盈、盘亏、毁损、变质现象,

及时进行处理,按规定办理财产物资的收发、领退、报废。

5、 组织好凭证的传递程序,明确规定有关人员需办理的手续,及

时反映和监督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加强经营管理上的岗位责任制。

6、 正确填制和严格审核会计凭证,为账簿记录提供可靠依据,及

时、正确地登记各种账簿。

7、 定期对账,做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物相符、账款相符。

8、 按期结账,以便提供为编制有关会计报表所需数字,保证报表

的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性、可比性。

9、 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档案资料,防止丢失毁损。

10、 定期检查、分析经营情况,及时提出建议,使会计工作同其他

经济管理工作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共同完成经济管理工作的任务。

(二)出纳人员工作职责

1、 严格按照我国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管理好货币资金。

2、 根据已经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笔、序时登记现金日记账

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现金的账面余额要同实际库存现金核对,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把握好账户余额避免空投。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3、 保管好库存现金,每日盘点库存现金,库存现金不能超过规定

的限额,不得坐支和挪用现金,不得以白条抵库。金库密码要保密,金库钥匙不得转交他人。

4、 妥善保管好印章,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印章,不得一人保管

支票所用印章。不得签发空白支票和远期支票,支票上必须写明收款单位、支票用途、规定的限额和签发日期。

5、 严格管理空白发票、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专设登记簿登记,

认真办理领用手续。

6、 支付各种款项前,必须审核原始票据,严格审查每项经济内容

是否符合事实,手续是否完备和合法,金额是否正确,是否符合审批程序,是否有经理签字。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款项有权拒付。

7、 不得将银行账户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套取现金。不得

将企业的现金收入作为个人储蓄存入银行套取利息。

8、 收到现金要开收据,收到支票后要认真检查填写金额是否有误、

文字是否正确、日期是否逾期、盖章是否齐全、字迹是否涂改,并及时存入银行。

第三条 现金管理

1、 设?“现金日记账”,每日终了,由出纳员根据发生业务结

出余额与库存现金核对。

2、 出纳人员到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支票使用登记簿》

(表一),写明用途、金额,经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提取。

3、 现金的支出必须有付款凭据(如借款单,发票等),由负责

人签字方可付款,凡能用支票支付的款项不得支付现金。

4、 现金借款必须由经办人员填写《借款申请单》(表二),经审

批签字后方可办理。借款后必须在三日内报销清账(工程部可根据工程情况十日内报销清账),如不能按期归还或出现损失,由经办人负责。

第四条 银行存款管理

1、 设?“银行存款日账”,每日终了,由出纳员根据发生业务

结出余额,并将余额报知负责人。

2、 月份终了,对企业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的差额,

必须逐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3、 办理信汇、电汇、票汇、转账支付等付出款项,一律凭请款

单办理,请款单必须由经办人员、财务人员、负责人签字方可办理。

4、 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出,不

得早付、迟付,不得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正式委托,亦不准改变收款单位。

5、 银行帐户必须有足够的存款可供支付,不准签发空头或空白

的支款凭证,企业指定专人签发支款凭证,非指定人员不得签发。支付大额款项时需由公司执行董事签字同意。

6、 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领用支票,必须凭审批后的《请款单》,

并要在《转帐支票使用登记簿》(表三)上签字,登记支票号码、金额、收款人。

7、 领用支票后,必须在三日内报销请账,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特殊原因不能限期报账的,应到财务说明原因限期报账,否则超期不报者不再借用支票并给予相应处罚。

第五条 财务资料管理

1、 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会计凭证、会

计账簿、会计报表、税务申报表、核算报告、现金(转账)支票使用登记簿、人名别应收账款明细卡等要件要登记归档。

2、 财务专用章由会计保管,名章由出纳保管,发票专用章由会

计保管,发票由出纳保管。

3、 会计凭证的内容及填制要求:

a) 凭证日期:一般应按实际受理经济业务的日期填列。

b) 凭证编号:应按月编制自然数列顺序。

c) 凭证摘要:应简明扼要,真实反映经济业务的内容,

不得含混 不清,过于简略。

d) 会计科目:应按有关规定设?。

e) 凭证金额:必须与原始凭证相符。

f) 所附原始凭证张数,要与原始凭证相符。

g) 有关人员的签名或盖章:出纳、会计、交款人必须在

相关会计 凭证上签名或盖章。

h) 会计人员填制记账凭证时,必须附有内容完备的原始

凭证。

4、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

篇四:项目工程财务管理办法

一、 目的:

⒈ 加强计划执行管理,定期上报投资项目进度、资金到位情况及资金使用计划,提升管理效率。

2,加强资金支出管理,规定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不得超过合同总额90%,竣工审计前不得支付尾款;日常支出执行会签审批制度。

3. 加强资产和负债管理,动迁房源经审批后购置,库存现金不超过开户行核定限额,银行存款未达帐项逐笔核对处理,往来资金每月底记帐;列报支出款项记入代管款项,及时清理,做到不跨年度。 4,加强财务报告管理,做到政策口径统一、数字真实准确、内容完整齐全、编列报送及时。

5,加强财务风险控制,规范支出凭证,严禁帐外帐和小金库,杜绝挪用、截留、坐支等现象

6,加强监督和奖惩,对违反招投标管理规定、会计核算不规范、违规调整项目计划的财务活动,责成限期整改;对成绩显著的人员给予奖励,对工作失职造成资金严重损失和浪费的追究责任。 为加强京外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完善公司内控制度建设,规范该类业务的会计核算,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 财务管理制度 会计人员的职权

一.会计人员的基本职责

(一)如实反映项目的各项经济业务活动,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资料,会计人员必须遵照《会计法》, 执行具体会计制度规定, 切实做好记帐、

算帐、报帐工作,对项目的各项经济业务活动进行事前、事中、事后控制,为项目的经营管理提供准确的数据资料。

1.认真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登记帐簿,及时记录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化。

2.准确计算各项收入、支出、成本、费用和财务成果。

3.按期核对帐目,核实库存,编制会计报表,做到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保证会计数字真实可靠。

4.及时向本单位和上级管理机关提出报告,提供准确的会计资料。

(二)加强会计监督, 维护国家财经纪律, 会计人员必须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 监督财务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

1.对以下财务活动进行监督

(1)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规定,去向是否执行计划;

(2)各项收入的取得是否合理;

(3)费用开支是否符合开支标准;

(4)提取各项基金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5)财政上缴任务是否及时完成;

2、坚决制止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同一切贪污、盗窃和浪费国家财产及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作斗争。

(三)加强经济核算,讲求经济效果。贯彻节约的原则,力求以尽可能少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耗费,取得尽可能大的经济效果。

二.会计人员的主要权限

(一)会计人员有权要求本单位有关部门、人员认真执行国家批准的计

划、预算,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和财务会计制度,如有违反,会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拒绝报销和执行,并向本单位领导人报告,对于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欺骗瞒报等违法乱纪行为,会计人员必须坚决制止,拒绝执行,并向本单位领导人或上级机关、财政部门报告。

(二)会计人员有权参与编制本单位计划、预算,制定定额,签订经济合同,参加有关生产、经营管理会议,有权要求本单位有关部门、人员提供同财务会计工作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三)会计人员有权监督、 检查本单位有关部门的资金使用和财产保管、收发、计量、检验等情况,有关部门要如实反映,积极配合。 财务主管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项目会计核算工作,贯彻国家财经政策、 法令、 制 度, 落实公司财务管理办法,制订项目部年度财务工作计划,及具体的会计处理方式,并负责实施;

2、协同材料、预算等部门制订切实可行的材料管理办法,参加材料采购合同的评审工作,负责预付、应付帐款的清理,参加材料清查盘点以及库存材料的分析;

3、参与拟订适合本项目的成本管理办法、经济计划、业务计划,会同预算部门编制成本费用计划,控制分析其执行情况,积极组织成本核算,保证工程发生的成本费用和工程形象进度基本保持一致,确保成本、费用及利润的真实性,符合配比原则;

4、协助项目经理控制业务招待费支出;

5、会同劳资部门制订工资管理及发放办法,依法计提工资附加费及其

他费用,并按时上交公司财务部;

6、建立工程价款台帐及其他往来帐,经常与业主对帐,协调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按月编制资金计划,及时收取工程款;

7、定期监督出纳员进行库存现金盘点,保证帐帐、帐实相符;

8、审核项目各项收支,监督项目部的各项经济行为, 复核有关凭证、 账簿、编制各类会计报表。

9、为项目部的经济决策提供资料,积极参与项目各项经济活动,处理好与项目各业务部门的关系,保证各部门间各项核算数据资料的统一性;

10、配合公司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会计法》, 财务会计制度及公司各项规定,推广会计电算化工作;

11、做好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出纳员岗位职责

1.在财务主管的领导下做好出纳工作;

2.办理现金收付业务以及内部、外部收付、结算工作;

3.根据财务规章制度,及时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

4.及时与内部银行对帐,编制"内部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5.定期盘点现金,每月不少于两次,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保证帐款相符;

6.协助财务主管整理、充实档案资料;

7.负责工资奖金和其他款项的按时发放;

8.进行工资台帐、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的登记;

9.负责项目人员医疗费的报销;

10.作好领导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现金管理规定

1.现金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

①职工个人的工资、奖金、补贴、福利补助、差旅费等; ②转帐结算起点(100元)以下的零星开支;

③其他必须用现金支付的款项;

2.库存现金不能超出资金调度中心规定的限额;

3.严禁白条抵库,借支现金要有领导签字同意,并及时报销;

4.出差人员严禁携带大量现金,必要时可办理现金汇票,以保证安全;

5.当现金需用量大时,应事先向财务室打报告,以便统筹安排;

6.出纳人员每月至少两次对现金进行盘点,并有记录;

7.不得私设"小金库";

8.不得坐支现金;

支票管理规定

1.项目部与公司所属内部各单位、外部各单位之间的一切款项收付,除按规定可使用现金的以外,都必须通过转帐结算;

2.与公司所属内部各单位之间的结算,一律使用内部支票,否则将对经办人给予结算金额50%的处罚,并通报批评;

3.支票必须同银行预留印鉴分别存放,财务专用章和名章分开保管;

4.项目取得的各种款项收入,应及时送存内部资金调度中心,项目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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